正文 第六章 船票上的約定

法醫庫柏最早到。他是個脾氣暴躁、自比為上帝的傢伙。他將那輛黑色大賓士停在路邊,目光嚴厲掃過眾人頭上,直到居民像海水一樣向兩邊退開,讓他大步向前。他戴上手套走入屋內,靜下來的群眾再度議論紛紛。兩個小夥子晃到他的車旁,但泥漿怪獸不知道朝他們吼了什麼,只見兩入神色不動地默默離開。忠誠之地太擁擠、太專註,鬧哄哄的,彷彿暴動蓄勢待發。

殯葬人員接著抵達,他們走下骯髒的白色廂型車,藍色帆布擔架隨意掛在肩上朝屋裡走去。所有人頓時明白,這可不是電視演的虛假實境秀,而是真有其事,剛才的擔架遲早會抬人出來。他們不再晃動身體,低低的噓聲有如一道微風沿街飄去,慢慢化為寂靜。這時,重案組警探出現了,時間永遠抓得剛剛好。

重案組和卧底組差別不少,處理細節的態度是其中之一。卧底對細節的在乎遠遠超出人們的想像,我們每回想找些樂子,就會去看重案組抵達現場的招搖樣。眼前這兩個傢伙駕著沒有車牌也無需車牌的銀色寶馬甩過街角,緊急剎車,隨便將車一橫,兩人一起甩上車門(他們可能練過),腦袋裡用環場音效大聲放著「檀島警騎」主題曲,大搖大擺走向十六號。

其書一名警探年紀很輕,滿頭金髮,長相酷似白鼬,還在練習走路姿勢,趕上前輩白勺步伐。老的那個和我年齡相仿,一手拎著亮皮公文包前後搖晃,昂首闊步的姿態就像身上的名牌西裝一樣耀眼。騎士大駕光臨,原來是「球王」肯耐迪。

我和球王在警察學校就認識了。受訓期間,他是我最親近的夥伴,但不表示我們彼此喜歡。大部分同學來自我沒聽過也不想知道的地方,最大的心愿是未來不用穿威靈頓橡膠靴上班,以及有機會認識不是親戚的女孩們。

我和球王都是都柏林人,根本不想干制服工作。我們頭一天碰面就盯上對方,之後三年從體能測驗到斯諾克,什麼事都要爭個高下。

球王其實叫米克,綽號是我取的,我認為這樣算便宜他了。米克這傢伙喜歡贏,我也喜歡,但我起碼懂得收斂。他有個差勁的小習慣,每回搞定什麼,就會握拳振臂低吼一聲「得分!」,雖然壓得很低,但不一定沒有聲音。

我忍了幾個星期,終於忍不住了。我對他說,米奇,你把床鋪好,這也算得分嗎?這樣很厲害嗎?真的很爽嗎?你射門破網了嗎?還是延長賽後來居上?

比起他,我和其他鄉下小子處得還不錯,他們很快也開始喊他球王,口氣有時不太和善。他很不高興,但掩飾得很好。我剛才就說了,我可以做得更絕,而他也知道。我本來要叫他米歇爾的。

回到險惡的社會之後,我們沒怎麼保持聯繫,但每回碰頭都會去喝上一杯,看看現在是誰佔上風。他比我早五個月調升警探,但我早他一年半進特勤單位,遙遙領先。他比我早結婚,卻也比我早離異。加加減減,我們算是打成平手。他選金髮小子當跟班,我一點也不意外,大多數重案組警探喜歡找跟自己實力相當的搭檔,他卻專挑小跟班。

球王身高將近一米八,差不多比我高了三公分,卻像小個子一樣抬頭挺胸,拉長脖子,生怕別人把他看矮了。他發色偏黑,身材細瘦,下顎線條嚴肅,專門吸引那種長大後想要攀龍附風,卻又上不到橄欖球員的女人。

我只憑看也知道,他爸媽只用餐巾,不用餐紙,家裡寧願沒有吃的,也一定要裝蕾絲窗帘。球王說話是雕琢過的中上階層口音,不過穿著西裝的方式還是讓他露了餡。

站在十六號台階上,他又回頭打量忠誠之地一眼,感受現場的熱度。他看到我,卻像從來沒見過這個人似的,目光沒有半秒停留。干卧底的樂趣不少,其中之一就是其他同事永遠搞不清你是在幹活,還是(比方說)在和夥伴廝混,因此通常對你不理不睬,以策安全。要是他們搞錯狀況,戳破卧底的身份,到時吃上司的排頭事小,在酒吧里才是吃不完兜著走。

球王和他的小跟班消失在陰暗的門口之後,我說:「待在這裡。」

謝伊說:「我是你的女人嗎?」

「只有嘴巴像。我馬上就回來。」

「別鬧他,」凱文頭也沒抬對謝伊說,「他在工作。」

「媽的,他說話跟警察一樣。」

「嘿,他是警察,」凱文終於失去耐性。他這一天和兄弟相處太久了:「觀察力真好,操。」他跳下台階,頂開荷恩家的人,走到馬路盡頭離開了。謝伊聳聳肩膀,我沒理他,徑自去拿那隻手提箱。

凱文不見了,我的車完好無缺,等我回到台階,謝伊也閃了,去他會去的地方。老媽踮腳站在我們家門口朝我揮手,嘴裡嘎嘎說了什麼,好像很緊急,不過老媽一直是這樣。我假裝沒看到她。

球王站在十六號台階上,看來和我最愛的看門警察聊得不大有收穫,我挾著手提箱大步走到兩人之間。

「球王,」我朝他背上一拍說,「真高興見到你。」

「弗朗科!」他像個大男人和我雙手交握說,「哇哦、哇哦,好久不見,聽說你在我之前就到了,是嗎?」

「抱歉,」我說,轉頭朝警察燦爛一笑,「我只是想看一眼,而且我可能有一點內幕消息。」

「拜託,別賣關子。這種陳年舊案,你要是能指點迷津,我哪怕欠你一份大人情都願意。」

「正合我意。」我說著將他拉到一旁,避開張嘴偷聽的泥漿怪獸。

「我或許知道是誰遇害。根據我手邊的消息,死者可能是蘿西·戴利,家住這裡的三號,已經失蹤一段時間。」

球王低噓一聲,眉毛一挑說:「漂亮。長相特徵呢?」

「十九歲,一米七三,身材婀娜,大約六十三公斤,紅色長鬈髮,綠色眼眸。我不確定她最後被人看到時的裝扮,但很可能穿著牛仔夾克和十四孔牛津皮靴。」蘿西幾乎都住在那雙靴子里了。

「這符合你的發現嗎?」

球王答得謹慎:「沒有不一致的地方。」

「少來了,球王,你才沒那麼遜。」

球王嘆了口氣,伸手攏攏頭髮,將頭髮拍回原位說:「根據庫柏的說法,死者是年輕成年女性,可能在那裡待了五年或五十年。在她被送上解剖桌之前,他只能說這麼多。鑒證科發現一些不明的破爛物品、一枚牛仔褲鈕扣和五六個金屬環,可能是靴子的鞋帶孔。頭髮也許是紅色,但很難說。」

那一坨不曉得沾滿什麼的黑色。我說:「可能的死因昵?」

「天知道。庫柏那死傢伙——你認識他嗎?他只要看誰不順眼,就會給誰難看,偏偏他就是不喜歡我。除了她死了,其他什麼都不肯明說,不騙你,福爾摩斯。就我看來,很像有人用磚頭重擊她頭部數次,頭骨都開花了——但誰曉得,我只是個警探。庫柏還在喃喃自語,說什麼死後侵害和受壓骨折……」忽然間,球王眼睛不再瞟向馬路,緊緊瞪著我說,「你幹嗎這麼感興趣?該不會是哪個線民為你死在這裡吧?」

這麼欠揍的人還能活到現在,我實在百思不解。

「我的線民沒有被人用磚頭敲過頭,球王,從來沒有。每個人都過得幸福美滿,長命百歲。」

「哇哦,」球王雙手一攤說,「小的該死。既然她不是你的手下,你何必在乎她出了什麼事?而且,我不是挑毛病,但你又怎麼會剛巧出現在這裡?」

我把他該知道的告訴他,反正他也會從別人嘴裡聽到:年少的愛情、午夜約會、被人拋棄的英雄獨自邁向冷酷的世界、聰明的抽絲剝繭。等我說完,球王睜大眼睛,神情敬畏帶著一絲同情,我看了就討厭。

「靠。」他說了一句,其實這個結論下得不錯。

「深呼吸,球王,那已經是二十二年前的往事廠,愛火早燒完了。我會來這裡,只是因為親愛的老妹在電話里像是犯了心臟病一樣,把我整個周末搞砸了而已。」

「不過,兄弟,你還是快了一步。」

「我想哭的時候,一定會找你。」

他聳聳肩:「我只是說說。我不曉得你的辦事方法,但我可不喜歡向我老闆解釋。」

「我老闆非常體諒下屬。對我好一點,球王,我有聖誕禮物給你。」

我將手提箱和裝著菲菲相片的封套交給他——這件事給他辦一定比我還快,也比較少阻礙,反正戴利先生似乎不再是頭號嫌犯。球王檢查提箱和封套,彷彿上頭沾了傳染病菌似的。

「你打算怎麼處置這兩樣東西。」他問,「假如你不介意我問的話?」

「請幾位下邊的夥伴檢查檢查,只要研究個大概就好。」

球王眉毛一挑,但沒說什麼。他翻翻封套,讀出上頭的標籤:麥特,戴利、泰瑞莎·戴利和諾拉·戴利。

「你覺得是家人乾的?」

我聳聳肩:「近水樓台嘛。調查的好起點。」

球王抬頭瞄了一眼。天空黑得像是傍晚一樣,幾滴大雨點掉下來,彷彿是下定決心真要下了。人群逐漸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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