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磊、祝春亭
粵商文化的個性特徵是:膽識過人,敢於冒險;輕談務實,追求實效;靈活變通,擅長模仿;兼容並蓄,開放通達。其中最突出是「膽」和「容」。沒有不畏艱難的超人膽識,沒有大海般的包容氣度,不可能將海上絲綢之路延續。
清政府利用十三行與洋人打交道,執行四種職能:一承辦朝貢貿易,獨攬外商洋船接待,壟斷進出口貿易。二辦理外商貨物報關納稅事務,海關不直接與外商打交道。三管理約束馴化外商,監督限制外商在廣州的自由行動。四轉達外商與政府的一切交涉,外商無權進入廣州城晉見政府官員。行商身份獨特,處壟斷地位,既受朝廷惠顧,又倍受朝廷和官府勒索。
潘振承,潘氏族譜如是記載:「啟,又諱振承,字遜賢,號文岩。乃璞齋公長子,生於清聖祖康熙五十三年甲午六月十二日辰時,終於清高宗乾隆五十二年丁未十二月初三丑時,享壽七十四歲……按公家貧好義,由閩到粵,往呂宋國貿易,往返三次,夷語深通,遂寄居廣東省,在陳姓洋行中經理事務。陳商喜公誠,委任全權。迨至數年,陳氏獲利榮歸,公乃請旨開張同文洋行……」潘振承是個出身草根的商界巨子,是聞名中外的大商家。
潘振承敢冒風險,朝廷嚴禁白銀出口,嚴禁出洋經營,他在瑞典投資設立海外貿易公司,擁有數艘他為大股東的西洋商船。他陽奉陰違,靈活變通,表面上,高舉「八方來儀,輸誠朝貢」的旗幟,竭力操辦貢品滿足乾隆帝「天下共主」的虛榮,實際上,他的最終目的是為地方、為十三行、為個人牟取利益。倘若不為朝貢,廣州口岸存在都成問題。
天朝的官員和東印度公司都很傲慢,兩個傲慢的民族相聚,必然會產生激烈的衝突。十三行成為矛盾衝突的聚焦地。潘振承需要調解,斡旋各種矛盾。潘振承面對的矛盾:朝廷與地方的矛盾、廣東與閩浙的矛盾,行商之間的矛盾,行商與散商之間的矛盾,公行與朝廷及官府的矛盾,地方官與粵海關的矛盾,另外還有家族內部、妻妾之間的矛盾。潘振承最難化解的,是公行與朝廷及官府的矛盾。
潘振承有商人的狡黠和商首的韜略,他依附官府、討好官府,鑽朝貢貿易體制的空隙,為地方和個人牟取更多的利益。潘振承最難接受的,是株連性質的公行成員共同承擔清償外債。朝廷在債務上採取雙重標準,若是外商欠行商的債務,朝廷不聞不問;若是行商欠外商的債務,朝廷首先對債務人抄家入官,以償外債。倘若資不抵債,則要公行全體成員負擔債務。這最根本的原因是維持天朝的體面。泱泱天朝上國欠夷國貢商的銀子,豈不貽笑夷國?
清代共出現過三個行業集約性大商幫,他們是兩淮鹽商、山西票商、廣東行商。行商的資產集中於一條街,影響力卻輻射全球。1842年,中英南京條約簽訂,十三行公行名存實亡。十三行代表一個時代、一種制度、一種情緒,承載著太多的政治、經濟、歷史、文化內涵,它與國運緊密聯繫。
潘振承是朝貢體制和嶺南商業文化熏陶下成長起來的一代行商領袖,通過這個人物活動的背景,可以窺視乾隆盛世深藏隱患。潘振承意識到西方的崛起和天朝的衰落,潘振承是他的行業、身份、地位、行為決定了他是近代粵商的翹楚。十三行處於傳統商業模式與近代商業接軌、與全球經濟接軌的時代前沿,潘振承的視野和膽識,是許多中國商人無法比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