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六章 生死之搏

當麗茲關上門,留下他們兩人後,泰德打開筆記本,盯著空白爺看了一會兒,然後拿出一支削尖的貝洛爾鉛筆。

「我要從蛋糕開始寫。」他對斯達克說。

「好,」斯達克說,臉上一副迫不及待的神情,「很好。」

泰德把鉛筆放在空白頁上。這是最美妙的一瞬——在寫第一個字之前。這就像某種手術,最終病人總是死去,但你還是這麼做,你必須這麼做,因為你天生註定要這麼做,別無選擇。

記住,他想。記住你在做什麼。

但他內心深處很想寫《鋼鐵馬辛》的那部分在提出抗議。

泰德俯身向前,開始在空白紙上寫起來。 「

《鋼鐵馬辛》

喬治·斯達克

第一章 婚禮

阿歷克斯·馬辛很少胡思亂想,在這樣的處境中更是從不胡思亂想。但這次卻這麼想了:全地球五十億人口,我是惟一站在一個移動結婚蛋糕里的人,手裡拿著一支0.223口徑的和克勒——科赫式半自動槍。

他從沒被關在這樣的地方上。空氣渾濁,但即使不渾濁,他也不能深呼吸。蛋糕的糖霜是真的,但下面除一層薄薄的高級灰膠紙板外,什麼也沒有。如果他深呼吸的話,站在蛋糕上面的新娘和新郎就可能摔下來,糖霜就會裂開和……」

他寫了幾乎四十分鐘,越寫越快,腦子裡逐漸沖滿了婚禮宴會的聲音與畫面,這一切都以一聲爆炸告終。

最後他放下筆,鉛筆已寫禿了。

「給我一根煙。」他說。

斯達克揚起眉毛。

「對。」泰德說。

桌上有一盒帕爾·摩爾斯牌香煙,斯達克抖出一根,泰德拿了起來。這麼多年沒抽煙了,香煙叼在嘴上的覺得很怪……有點太粗了,但這感覺很好,很對勁。

斯達克劃著一根火柴,送到泰德面前,泰德深深地吸了一口,眼無情地刺激著他的肺,他立即感到一種眩暈,但對此毫不在意。

現在我需要喝杯酒,他想。如果事情結束後我還活著,我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喝一杯。

「我以為你戒煙了。」斯達克說。

泰德點點頭。「我也以為自己戒了。我能說什麼呢,喬治?我錯了。」他又猛吸一口,從鼻孔中噴出煙。他把筆記本轉向斯達克,「該你了。」他說。

斯達克俯身過去,看了泰德寫的最後一段,沒有必要多看,他們倆都知道這個故事怎麼發展。

「屋裡,傑克·蘭格雷和托尼·韋斯曼特在廚房,羅立克現在該在樓上。他們三人都帶著斯泰爾——奧格半自動機槍,這是美國製造的惟一的好機槍。即使有些化裝成客人的保鏢動作敏捷,他們三人仍能組成強大的火力網,掩護撤退。讓我從蛋糕里出來,馬辛想,這就是我所要求的。」

斯達克自己點著一根香煙,拿起一支貝洛爾鉛筆,打開他自己的筆記本……

這時他停了下來,真誠地望著泰德。

「我害怕,夥計。」他說。

泰德對斯達克感到一陣同情——儘管他知道斯達克過去的所作所為。「害

怕,你當然害怕,」他想,「只有剛出世的嬰兒不害怕。歲月流逝,紙上的字並不會變得更黑……但空白之處卻的確變得更白。害怕?不害怕才怪呢。」

「我知道,」他說,「你知道該怎麼辦——惟一的辦法就是去做。」

斯達克點點頭,伏在他的筆記本上。他兩次翻看泰德寫的最後一段……然後開始寫起來。

「馬辛……從……不想知道……」

他停了很久,然後一口氣寫道:

「得了哮喘病是什麼滋味,但在此之後如果有人問他……」

又暫停了一下。

「他會記住斯克萊蒂的工作。」

他又重讀了一遍自己寫的,然後懷疑地看著泰德。

泰德點點頭:「寫得不錯,喬治。」他突然感到嘴角一陣刺痛,用手指摸摸,發現那裡肉開始化膿。他看看斯達克,發現斯達克嘴角邊同樣的膿瘡消失了。

「發生了,真的發生了。」

「繼續寫,喬治,」他說,「全力以赴干吧。」

但斯達克已經伏在他的筆記本上了,現在他寫得更快了。

斯達克寫了幾乎半小時,最後滿意地喘了口氣,放下筆。

「很好,」他得意地低聲說,「好得無以復加。」

泰德拿起筆記本讀了起來——但他不像斯達克那樣,而是從頭到尾讀了一遍。他尋找的內容在斯達克寫的第三頁第九行出現。

「馬辛聽到刮擦聲,全身僵硬,兩手抓緊黑克勒一麻雀槍,明白他們在幹什麼。兩百多位客人聚集在藍黃相間大幕下的長桌邊,正在木版旁把摺疊麻雀推回去,木版是用來防止婦女高跟鞋麻雀踏草坪。客人在起立為麻雀蛋糕他媽的歡呼。」

他不知道,泰德想。他在一遍遍地寫著「麻雀」這個詞,卻……一點兒……也不知道。

他聽到麻雀在頭頂上不安地走動,雙胞胎抬頭看了幾次才入睡,所以他知道他們也注意到了麻雀。

但喬治不知道。

對於喬治來說,麻雀不存在。

泰德又低頭看手稿。那個詞越來越多地出現,到了最後一段,開始整句出現。

「馬辛後來發現麻雀在飛,他親手挑選中惟一真正聽話的是他的麻雀,是傑克·蘭格雷和羅立克。所有其他人,他一起飛了十年的麻雀,都在麻雀上。在馬辛對著他的麻雀對講機喊之前,麻雀開始飛起來。」

「怎麼樣?」泰德放下手稿時,斯達克問,「你認為怎麼樣?」

「我認為很好,」泰德說,「但你很清楚,對嗎?」

「對……但我想聽你這麼說,夥計。」

「我還認為你看上去好多了。」

這是真的。但斯達克沉浸在阿歷克斯·馬辛充滿暴力的世界時,他開始痊癒。

膿瘡正在消失。破裂腐爛的皮膚又呈現出粉紅色,新皮膚從膿瘡兩邊朝中間癒合,有幾處已經合在一起了。爛成一團的眉毛又長了出來。黃膿也不向斯達克襯衣領上滴了,正在幹起來。

泰德抬起左手,摸摸他左太陽穴處的膿瘡,把手伸到面前,手全是濕的。他又身手摸摸前額,皮膚很光滑,那個白色傷疤不見了。

蹺蹺板的一頭上去了,另一頭沉下去了,這是大自然的規律,又一條規律。

外面黑了嗎?泰德想應該黑了。他看看錶,但這沒有用,表五點十五就停了。時間無關緊要,他必須快點兒行動。

斯達克在煙灰缸里掐滅香煙:「你想接著干還是休息一下?」

「為什麼不接著干呢?」泰德說,「我認為你行。」

「對。」斯達克說,他並沒看著泰德,只看著字,一隻手理理重又變得光澤的金髮,「我也認為我行。準確地說,我知道我行。」

他又開始潦草地寫起來。泰德探身去拿鉛筆刀,斯達克抬頭看看他,又低下頭。泰德把一支鉛筆削得像剃刀一樣鋒利。當他轉過身時,從口袋裡掏出羅立給他的鳥哨,緊緊握在手裡,又坐了下來,看著面前的筆記本。

時間到了,他對此確信無疑,惟一的問題是他有沒有勇氣試了。

他內心有些不願意,仍渴望著寫書。但他驚訝地發現,這慾望不像麗茲和龐波離開書房時那麼強烈。他知道這是為什麼。他和斯達克分開了,斯達克正在成為一個獨立的人,這再也不是他的書了。阿歷克斯·馬辛和一開始就擁有他的人在一起了。

泰德左手緊握著鳥哨,伏在他的筆記本上。

「我是創造者,」他寫道。

整個世界似乎靜止了,在傾聽。

「我是擁有者。」

他停下來,瞥了一眼熟睡的孩子們。

再寫五個字,他想,只寫五個字。

他發現自己從未那麼渴望寫這五個字過。

他想寫小說……但不僅如此,他不僅想看第三隻眼睛所展示的可愛的景象,他更想要自由。

「再寫五個字。」

他把左手伸到嘴邊,緊緊咬住鳥哨,就像咬住雪茄一樣。

「現在別抬頭,喬治。別抬頭,別從你正在創造的世界向外望。現在別。親愛的上帝,別讓他看真實的世界。」

他在面前的白紙上,冷冷地用大寫字母寫下「靈魂擺渡者」幾個字,把它圈起來,在下面划了一個箭頭,在箭頭下面寫道「麻雀飛起。」

屋外,風刮起來——但那不是風,是幾百萬片羽毛在擺動,這是泰德腦中的景象。突然,他腦中的第三隻眼睜開了,睜得比以前還要大,他看到了新澤西州的伯根菲爾德——空蕩蕩的房子、空蕩蕩的街道、春天和暖的天空。他看見到處是麻雀,比以前還多。他成長的世界變成了一座巨大的鳥舍。

只是它不是伯根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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