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八章 窺探

他一直等到麗茲上床後才上樓去書房,途中在他們的卧室門前停了片刻,聽到她均勻的呼吸聲,確信她已睡著了。他一點兒也不知道他要試的會不會成功,但如果成功了,它將是危險的,極其危險的。

他的書房是一間大房間,分成兩片:讀書區和工作區。讀書區排滿了書,有一張沙發,一張躺椅和一盞落地燈。工作區在另一頭,那裡主要是一張醜陋的老式桌子,很破舊,但很實用。泰德二十六歲就擁有了這張桌子,麗茲有時告訴別人,他不願扔掉它是因為他相信它是他「辭彙的源泉」。她這麼說時,他們倆都會微笑,好像他們真相信這是開玩笑。

在這件古董上面調著三盞罩著玻璃的燈,但泰德像現在這樣只開這幾盞燈時,刺眼、重疊的光圈投在凌亂的書桌上,看上去他似乎要玩彈子戲。在這麼複雜的桌面上玩要遵循什麼規則,誰也不知道。但在溫蒂事件後的那個晚上,旁觀者可以從泰德緊繃的臉上猜出遊戲的賭注極大,不管規則是什麼。

泰德會百分之百同意這猜測。畢竟,他化了二十四小時才鼓起勇氣這麼做。

他看看桌上的打字機,上面罩著罩子,一根不鏽鋼回車桿從左邊伸出來,像搭便車者豎起的大拇指。他左在它前面,手指不安的敲著桌沿,然後打開打字機左邊的抽屜。

這個抽屜又寬又深,他從中拿出他的日記本,然後把抽屜拉到最盡頭。他放貝洛爾牌鉛筆的陶瓷瓶滾了過來,鉛筆從中掉了出來。他把它拿出來,放到平常的位置,然後把鉛筆歸攏起來放進去。

他關上抽屜,看著瓷瓶。在第一次暈眩中,他曾用一支貝洛爾牌鉛筆在《金狗》手稿上寫了「麻雀又飛起」幾個字,然後,他就把這個瓶子扔進抽屜里。他從沒想過再使用它……但是,前幾天晚上,他又擺弄過鉛筆。現在,它們就擺在十幾年來一直擺的地方,那時斯達克和他住在一起,住在他裡面。很長一段時間斯達克都很安靜,幾乎感覺不到他的存在。然後念頭一閃,狡猾的喬治從他腦袋中跳出來,就像一個失控玩具盒,盒蓋一打開,跳出一個人。我在這兒,泰德!走吧,老夥計!前進!

此後大約三個月,斯達克每天十點都會跳出來,周末也一樣。他會跳出來,抓住一根貝洛爾牌鉛筆,開始寫那些瘋話——這些瘋話能夠賺到錢,這是泰德自己作品做不到的。書寫完了,斯達克會再次消失。

泰德抽出一隻鉛筆,看著桿上的牙齒印,又把它扔回瓶中,叮噹一聲。

「我是黑暗的另一半。」他低聲說。

但喬治·斯達克是他嗎?他曾經是他嗎?在最後一部斯達克小說《駛往巴比倫》最後一頁的下面寫上「完」字後,他從未用過這些鉛筆,除了在暈眩狀態。

畢竟,沒有用它們的必要,它們是喬治·斯達克的鉛筆,斯達克已經死了……或他假定他已死了。他認為他最後會把它們扔掉的。

但現在,他似乎又用得著它們了。

他的手伸向寬口瓶,又縮了回來,好像從一個很熱的火爐縮回手一樣。

還沒到時候。

他從襯衫口袋抽出鋼筆,打開日記本,拔掉筆帽,猶豫了一下,然後寫起來。

「如果威廉哭,溫蒂也哭。但我發現他們之間的聯繫比這更緊密,昨天溫蒂從樓梯上跌下來碰傷了——一個紫色蘑菇狀的瘀傷。當雙胞胎醒過來時,威廉也有一個。同樣的位置,同樣的形態。」

泰德開始自問自答,這是他日記的特點。當他這麼做時,他意識到這習慣意味著某種形式的雙重性……也許它只是他精神分裂的另一方面,那既是基本的,又是神秘的。

問:如果你把我孩子們腿上的瘀傷取下來,重疊在一起,它們會不會看上去完全一樣呢?

答:是,我想會的。就像指紋、聲音波紋一樣。

泰德靜坐了片刻,用筆頭敲著日記本,思考著這一問題,然後他俯身向前,開始更快地寫。

問:威廉知道他有瘀傷嗎?

答:不。我認為他不知道。

問:我知道麻雀是什麼,或它們意味著什麼嗎?

答:不知道。

問:但我知道有麻雀。我就知道這麼多,對嗎?不管阿蘭·龐波或其他人信不信,我知道有麻雀,我知道它們又飛起來了,對嗎?

答:對。

現在筆在紙上飛快地寫著,他已有好幾個月沒這麼快寫字了。

問:斯達克知道有麻雀嗎?

答:不知道。他說他不知道,我相信他的話。

他停了一下,又接著寫。

斯達克知道有什麼東西。但威廉也應該知道有什麼東西——如果他的腿碰傷了,它應該很疼。但溫蒂跌下來時給他造成瘀傷,威廉只知道他一個地方受傷了。

問:斯達克知道他有個地方受傷了嗎?一個脆弱的地方?

答:知道。我想他知道。

問:鳥群是我的嗎?

答:是。

問:這是不是意味著,當他在克勞森和米麗艾姆的牆上寫「麻雀又飛起」時,他並不知道他在幹什麼,事後也記不住自己寫過這些字?

答:是的。

問:誰寫的那些字?誰用血寫的?

答:知道的人,擁有麻雀的人。

問:誰是知道的人?誰擁有麻雀?

答:我是知道的人。我是擁有者。

問:我在那兒嗎?他殺害他們時我在那兒嗎?

他又暫停了一下。是,他寫道,然後又寫:不。兩者都對。斯達克殺豪默·加馬齊或克勞森時,我並未進入恍惚狀態,至少我不記得有。我認為我所知道的……我所看見的……在增多。

問:他見過你嗎?

答:我不知道。但是……

「他應該見過。」泰德低聲說。

他寫道:他應該認識我,他應該見過我。如果他真的寫了那些小說,他認識我很久了。他的認識和所見也在增多。所有那些追蹤和錄音設備沒有讓狡猾的喬治煩惱,對嗎?當然沒有。因為狡猾的喬治知道它們在那裡。你化了十年時間寫犯罪小說,不可能不知道那種東西。那是他不在乎的一個原因。但另一個原因更好,不是嗎?當他要私下和我談話時,他知道我在哪裡和怎麼找到我,不是嗎?

對。但斯達克想讓人偷聽時,他往泰德家裡打電話,當他不想讓人聽到時,他往大衛的商店打。為什麼他要讓人偷聽呢?因為他要向警察傳遞一個信息,即:他不是喬治·斯達克,而且知道自己不是……他已經不殺人了,他不會來追逐泰德和他的家人。還有另一個理由,他要泰德看到聲音波紋圖,他知道警察不會相信他們的證據,不管它看上去多麼無可辯駁……但泰德會。

問:他怎麼知道我在哪兒呢?

這問題提得好,是嗎?這就像問兩個人怎麼會有相同的指紋和聲音波紋,和兩個不同的嬰兒怎麼會有同樣的瘀傷……特別是只有一個嬰兒碰傷了她的腿。

他知道涉及雙胞胎有許多奇怪神秘的事。大約一年前,一本新聞雜誌上有一篇文章談到這一問題。因為他自己有雙胞胎,所以他很認真地讀了那篇文章。

有兩個雙胞胎隔得很遠,但當其中一個折斷了左腿時,另一個感到左腿非常疼,那時他根本不知道他的同胞出事了。有兩個雙胞胎姐妹創造了一種她們自己的獨特語言,這世界上沒有任何人懂這種語言。儘管她們智商很高,但這兩個雙胞胎姑娘從未學會英語。她們要英語幹什麼呢?她們有對方……那就是她們所需要的。文章還說,有兩個一出生就分開的雙胞胎,當他們成人後重逢時,發現他們在同一年的同一天結婚,和他們結婚的女人第一個名字相同,而且長得極為相像。更有趣的是,兩夫婦都給他們的第一個兒子起名叫羅伯特,兩個羅伯特出生在同一年的同一月。

一半和一半。

十字和十字。

滴答和滴答。

「伊克和麥克,他們想得如出一轍。」泰德低聲說。他伸手圈起他寫的最後一行:

問:他怎麼知道我在哪兒呢?

在這下面他寫道:

答:因為麻雀又飛起了,因為我們是雙胞胎。

他在日記本上又翻了一頁,把筆放在一邊,心臟劇烈地跳動,皮膚因恐懼而緊縮,他顫顫巍巍的伸出右手,從瓶中抽出一根貝洛爾鉛筆,他的手火一樣燙。

到工作時間了。

泰德·波蒙特俯身向前,猶豫了一下,然後在白紙頂端寫下「麻雀又飛起」幾個大字。

他究竟想拿鉛筆幹什麼?

但他知道答案。他想試著回答最後一個問題,這問題太明顯了,他甚至都不願寫下來:他能有意識地引發恍惚狀態嗎?他能使麻雀飛起來嗎?

他讀過有關超自然接觸的報道,但從沒見過,這種方式即自動寫。試圖用這種方式和一個死去的靈魂(或活人)接觸的人,手裡鬆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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