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章 章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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諾曼是在星期日這天出發的,他走的那天羅西的工作還沒有完全落實下來,正在做著準備。諾曼也乘坐了11:05的大陸快運。他決定這樣做並不是為了省幾個錢;而是為了不知不覺地溜進羅絲的大腦中。諾曼不願意承認她突然出走對他是個多麼沉重的打擊。他試著說服自己,所有的煩惱和不安只是因為那張信用卡,和其他一切都無關。但是他心裡很清楚:真正的原因是,他至今沒有找到任何線索;他甚至連一點兒預感都沒有。

結婚多年來,他熟悉羅絲的每個想法,甚至她所有的夢,這一切突然徹底改變,他簡直要發瘋了。他儘管沒有公開承認,但也沒有完全掩飾,他最不能容忍的就是,她的計畫已經醞釀了好幾個星期或者好幾個月,甚至長達一年了,他居然對此一無所知!假如他知道她出走的真實原因,換句話說,假如他知道床單上那滴血跡對她產生的影響有多大;他早就應該感到寬慰了。當然也有可能會更加不安。

他曾經想把尋找失蹤妻子的真實情況隱藏起來,以偵探的身份出面實施追蹤計畫,後來意識到這種衝動實在不明智。奧利佛·羅賓斯的電話使他清醒,他決定把這兩種身份都隱藏起來,想像著自己就是羅絲,模仿著她的思維方式。一切就從踏上她所坐過的汽車開始。他提著短途旅行包,大步跨上汽車,站在司機身後往通道里看。

「兄弟,能往裡邊走一點兒嗎?」

「你想嘗嘗鼻子被打斷的滋味嗎?」諾曼毫不猶豫地回答。他後面那傢伙再也沒說一句話。

他花了一會兒工夫考慮(她)他坐在哪個座位上。她不會一直坐在後排,過分挑剔的羅絲決不會選擇靠近廁所的座位,除非其他座位都已經坐滿;諾曼的好朋友奧利佛·羅賓斯(他和羅絲的車票都是從他那裡買到的)向他保證說,11:05的車從來都坐不滿。她也不會坐在車輪附近,因為太顛簸;更不會坐在前邊,因為大引人注目。只有中間靠左的座位最適合她。她是個左撇子。人們往往錯誤地以為自己會隨意地做出選擇,其實任何選擇都不是隨意的,一般人們總是下意識地選擇順手的一邊。

在他當警察的這些年裡,他開始相信心靈感應術。雖然有些難,但是有可能實現。關鍵是不要弄錯了角色,否則就會失敗。你必須像一隻會打洞的小動物那樣,找到一個能夠進入獵物頭腦中的方法,你還得仔細傾聽腦波(而不是脈搏)的聲音;精確地說,需要捕捉對方的思維方式,而不是她的思想。當你找到這種東西以後,你就可以走捷徑——你可以沿著獵物的思維軌跡一路追尋下去,直到某個夜晚趁她毫無準備的時候,猛地推開後門……或者藏在床底下,用事先準備好的小刀使勁兒往上捅一刀,隨著床墊發出嘎吱吱的尖叫聲,那個可憐蟲氣絕身亡。

「趁你毫無準備的時候下手。」諾曼坐在她可能坐過的椅子上,低聲地念叨著。他很欣賞自己的嗓音,因此當車緩緩開出狹窄的車道,駛向西部地區時,他又默默地自語道:「趁你毫無準備的時候下手。」

這是一次漫長的旅行,但諾曼很喜歡。一路上他曾兩次在休息點上廁所,其實他並不需要去,但他知道她一定會去,因為她不可能使用車裡的廁所,她是一個愛挑剔的人,她的腎臟又那樣虛弱。這毛病可能得自於她那過世的母親的遺傳,她認為諾曼是個永遠等不及跑過了丁香花叢再大小便的雜種。

當車開到第二個休息點時,他看到好幾個人在圍著站台一角的煙灰缸吸煙。他眼巴巴地看了一會兒,又離開了。他渴望吸一支,但羅絲沒有這個嗜好。他找了幾個絨毛填充動物,因為羅絲喜歡這一類的廢物,然後從站台門口的貨架上取了幾本偵探小說,因為她有時愛讀這種胡說八道的東西。他不知道跟她說過多少遍了,真正的警察絕對不是這種垃圾書上所描寫的那種樣子,她也總是同意他的話——既然他這麼說了,那就一定是真的——但是她仍舊在讀這些狗屁不通的東西。羅絲很可能光顧過這個貨架,拿起書,猶豫片刻又放了回去,不想花五元錢購買三個小時的娛樂,這並不奇怪,因為她帶的錢太少,要解決的問題太多。

他一邊吃沙拉,一邊強迫自己看書,然後回到汽車裡。不久汽車又上路了,隨著距離東部越來越遠,田野在他眼前越來越開闊。這時司機提醒大家把表上的時間倒回去一小時,他照著做了,不是因為他讓步(他不在乎時區的差異,在未來三十天里他將使用自己的時間),而是因為羅絲會這麼做。他翻開書,當讀到一個牧師在花園裡發現了一具屍體後,厭倦地把書放下了。

「趁你毫無準備的時候。」他說。

第二天一大早他就下了車,站在車門外,凝視著發出巨大回聲的長途汽車站,盡量用羅絲而不是警察的標準評價那些妓女、揀煙頭的孩子及叫花子的外表,他和她同樣在人性處於最低潮的這一時刻,走下了同一輛汽車,進入同一座長途汽車站,看到了同樣的場景。

他站在那裡觀察著這座發出回聲的巨大建築,讓它的外觀、味道、嗅覺以及感覺完全淹沒自己。

我是誰?他問自己。

羅絲·丹尼爾斯,他回答道。

我現在感覺怎樣?

渺小。失落。恐懼。事情已經糟得不能再糟了,我害怕到了極點。

一個可怕的想法湧上他的心頭:她會不會出於恐懼和驚慌,接觸了一個不該接觸的人?這完全可能。這種地方對於一些壞人來說就像是個自由出入的邊境地區,萬一那傢伙把她帶到黑暗的角落裡進行搶劫和謀殺怎麼辦?說不可能是無濟於事的;他是警察,他知道這種事完全有可能發生。假如那個蠢貨看見她手上那隻樹膠做的戒指……

他深吸了幾口氣,聚精會神地考慮著:假設我是羅絲,現在我該怎麼辦。如果她真的被謀殺,也只好由她去,他無能為力。但是他最無法容忍的是,她竟以這種方式逃脫了他的追蹤,讓某個愚蠢的傢伙拿走了本應屬於他諾曼·丹尼爾斯的東西!

沒關係,他跟自己說。該怎麼做就怎麼做,從現在起,你要像羅絲那樣走路、說話和思考。

他手裡拿著錢包(假想中羅絲的那隻皮包),慢慢走出了長途汽車站。人群像潮水般涌動,或用手拉著皮箱,或肩上扛著紙箱,女士摟著男友的腰,男人將胳膊搭在女人的肩上……正在這時,一位男士向一個帶小孩的女人跑了過去,那人抱起孩子就拋了起來,小男孩又驚又喜,縮成了一團。

我真害怕——一切都是那樣陌生,我簡直嚇壞了,諾曼對自己這樣說。在這種地方我能做些什麼,有什麼人值得相信呢?

他走在大塊瓷磚地板上,仔細地聆聽自己腳步的回聲,試著通過羅絲的眼睛觀察事物,用她的皮膚感受環境。有一群孩子正在遊戲廳里玩樂。她看了看自動收費電話亭,能打給誰呢?她既沒有朋友,又沒有家庭——甚至連德克薩斯州普羅維登斯的老姨媽也不在了。她看著通向外面的大門,也許她想離開這裡,去街上找一個能過夜的地方,把這個充斥著危險的世界關在門外。多虧他的信用卡,她的錢足夠找一個房間了,但她會這麼做嗎?

不,他感到她不會這麼做。我不想在凌晨三點鐘去汽車旅館開房間,中午便被趕出門外,因為這不值得。在必要的時候,我完全可以熬夜。當然還有其他原因使我留下來:這是一個陌生的城市,還有兩個小時天才亮。我看過許多電視劇,讀過許多偵探小說,又嫁給了一個警察,所以知道一個女人深更半夜獨自外出會發生些什麼事情。我會等到天亮的。

可是我該怎麼打發這段時間?

肚子里飢腸轆轆的感覺使他有了主意。

是的,我得吃點東西,汽車最後一次休息是在晚上六點鐘,現在我已經餓極了。

距離售票窗口不遠處有個自助餐廳,諾曼順著那個方向走去,跨過流浪漢的身體,竭力剋制住強烈的慾望,才沒有將那些頭上系髮帶的雜種一腳踢到離他最近的鋼椅子腿上。最近他越來越頻繁地需要剋制住這種慾望。他痛恨無家可歸的人,他們是豬狗不如的垃圾。他痛恨他們請求原諒的哀號和愚蠢透頂的借口。有人碰了他一下,問他有沒有多餘的零錢,諾曼克制住用傳統印第安拳腳揍他一頓的強烈衝動。他成功了,並輕輕地說:「請離我遠點兒。」因為她可能會這樣說。

他剛要拿烤肉和煎蛋,忽然想起來,她從來不吃這種玩意兒,除非他堅持要她吃(吃什麼並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誰在這場人生的遊戲中說了算)。他只好點了些冷食,要了一杯令人作嘔的咖啡和半隻像是1620年搭乘五月花號遠洋輪來美國的葡萄袖。食物使他清醒,立刻感覺到好多了。吃完飯,他下意識地摸出一支香煙,習慣地從襯衣口袋裡掏出了打火機,剛要點著,突然又鬆開了手。羅絲不吸煙,所以不會受到這種慾望的支配。經過幾分鐘的沉思默想,強烈的渴望終於被壓了下去,他知道他能做到。

他走出自助餐廳,用沒拿錢包的那隻手塞著襯衣。這時他看見了一個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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