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二章

她是一個極度自信、十分幽默風趣和伶牙俐齒的女人。

——本·瓊生《愛碧辛,又名安靜的女人》

那天晚上,斯特萊克雙手握拳深深地插在口袋裡,順著黑暗、寒冷的河岸朝弗林特大街走去,雖然已經很累了,而且右腿越來越酸痛,但他的步子還是很輕快。他後悔離開那間安靜而明亮舒適的卧室兼起居室;對這個晚上的出行能否有收穫也並無把握,但在寒霜凜冽的冬夜的薄霧中,他還是再次被這座古老城市的滄桑美所震撼,從童年起,他的心有一部分是屬於這裡的。

在十一月這個寒冷刺骨的夜晚,人工旅遊景點的痕迹已被抹去:

十七世紀門臉的老鍾小酒館,菱形的窗玻璃閃著燈光,散發出一種高貴的古樸韻味;聖殿酒吧標記頂上的那條龍的剪影屹然挺立,在群星璀璨的夜空襯托下,輪廓那麼鮮明、勇猛;遠處,聖保羅教堂的圓頂在迷霧中閃耀,如同一輪正在升起的月亮。斯特萊克朝目的地走去時,旁邊高高的磚牆上的那些名字訴說著弗林特大街的黑暗歷史——《人民的朋友報》《敦提信使報》——可是卡爾佩珀和他的記者同僚們早就被逐出他們原來的家園,搬到了沃平和金絲雀碼頭。如今霸佔這一地區的是法律,皇家法院虎視眈眈地盯著下面這個匆匆走過的偵探,它是斯特萊克這一行當的最高殿堂。

斯特萊克懷著這種寬容而又莫名傷感的情緒,朝馬路對面標誌著家鄉柴郡乳酪正門的那個黃色圓燈泡走去,然後經過狹窄的通道走進店門,一邊低頭避開那個低矮的門楣。

一進門是一個貼著護牆板的逼仄空間,牆上掛著一排古色古香的油畫,通向一間小小的前廳。斯特萊克貓腰進去,躲閃著那個破舊的「本酒吧只歡迎紳士」的木頭牌子,立刻就有一個臉色白皙、身材嬌小的姑娘朝他熱情地打招呼。她裹著一件黑大衣蜷縮在壁爐旁,臉上最突出的是一雙褐色的大眼睛,兩隻白白的小手捧著一個空酒杯。

「妮娜?」

「我就知道是你。多明尼克對你的形容一點不差。」

「我可以給你買杯酒嗎?」

她要了一杯白葡萄酒。斯特萊克給自己買了一品脫的薩姆·史密斯啤酒,擠過來跟她一起坐在那張不舒服的木板凳上。房間里充斥著倫敦口音。妮娜好像讀出了他的想法,說道:「這是個原汁原味的正宗酒吧。只有從沒來過這兒的人才以為裡面都是遊客。狄更斯曾經來過,還有詹森和葉芝……我喜歡這裡。」

妮娜笑容滿面地看著他,他也報以微笑,喝了幾口啤酒之後,心頭才湧起真正的暖意。

「你的辦公室離這兒多遠?」

「走路大概十分鐘,」她說,「就在河岸邊。是座新樓,有一個屋頂花園。那兒肯定會冷得要命,」她想像著那種寒冷,打了個哆嗦,把大衣裹得更緊了,「可是老闆總能找到藉口不去別處租房子。出版業不景氣呀。」

「你說《家蠶》帶來了一些麻煩,是嗎?」斯特萊克切入正題,一邊在桌子底下盡量把假肢伸直。

「麻煩這個詞說得太輕了,」她說,「丹尼爾·查德都快氣瘋了。」

怎麼能把丹尼爾·查德寫成一本齷齪小說里的壞人呢。從沒有過的事。真的。腦子進水了吧。丹尼爾·查德是個怪咖。他們說他被卷進蠶了家族企業,實際上他原來想當一位畫家。真像希特勒。她咯咯笑著又加了一句。

酒吧的燈光在她的大眼睛裡跳躍。斯特萊克認為她就像一隻警覺而興奮的老鼠。

「希特勒?」他問,覺得有點好笑。

「他生氣時就像希特勒一樣破口大罵——我們是這星期才發現這點的。在這之前,所有的人都只聽見過丹尼爾小聲嘟囔。他朝傑瑞咆哮,大聲嚷嚷;我們隔著幾道牆都能聽見。」

「你看過那本書嗎?」

妮娜遲疑了一下,嘴角浮起調皮的笑容。

「沒有正式看過。」她終於說道。

「那麼非正式地……」

「我可能偷偷瞟過兩眼。」她說。

「不是被鎖起來了嗎?」

「是啊,鎖在傑瑞的保險柜里。」

她頑皮地朝旁邊看看,邀請斯特萊克跟她一起善意地取笑那個無辜的編輯。

「問題是,傑瑞把密碼告訴了我們大家,因為他總是記不住,想讓我們提醒他。傑瑞是世界上最可愛、最沒心眼的男人,我猜他從沒想過我們明知不該看還會去偷看。」

「你是什麼時候看的?」

「他拿到書稿後的那個星期一。那時候謠言已經開始起來了,因為克利斯蒂安·費舍爾周末給五十多個人打電話,在電話里念書中的片段。我聽說他還把那些內容掃描了,用電子郵件到處寄發。」

「那肯定是在律師介入之前吧?」

「是啊。律師把我們都召集起來,荒唐地給我們訓話,嚇唬說如果我們談論那本書,就會怎麼樣。簡直莫名其妙,律師還告訴我們如果總裁遭到取笑,公司的名譽就會受損——公司很快就要上市了,但也許只是傳言——最後我們連飯碗都會保不住。我不知道律師說這話時怎麼能忍住不笑的。我老爸是王室法律顧問,」妮娜漫不經心地說,「他說,公司外面都有這麼多人知道這事了,查德是很難找某一個人發難的。」

「查德是個好老闆嗎?」斯特萊克問。

「應該是吧,」妮娜不安地說,「但是他很神秘,而且有架子……嘿,想來真滑稽,奎因竟然寫到了他。」

「是哪個人物……」

「在那本書里,查德叫白鬼筆……」

斯特萊克差點被啤酒嗆著,妮娜咯咯地笑了。

「他叫『白骨皮』?」斯特萊克笑著問,用手背擦了擦嘴。妮娜放聲大笑,她模樣像一個熱情的小女生,笑起來的聲音卻粗嘎得令人吃驚。

「你學過拉丁文?我放棄了,不喜歡——但我們都知道白鬼筆是什麼,對嗎?我查了字典,實際上白鬼筆是一種名叫『臭角菌』的毒蘑菇的學名。它們似乎有一股臭味,而且……怎麼說呢,」她又咯咯笑了幾聲,「看上去就像腐爛的樹疙瘩。這是典型的歐文風格:凈起些令人噁心的名字,弄得大家作嘔。」

「白鬼筆幹了什麼?」

「嘿,他走路像丹尼爾,說話像丹尼爾,模樣像丹尼爾,殺死了一位帥氣的作家,還玩了一把戀屍癖。絕對的血腥和噁心。傑瑞總是說,歐文一天不讓他的讀者嘔吐至少兩次,就會覺得那天是白過了。可憐的傑瑞。」她輕輕地加了一句。

「為什麼說『可憐的傑瑞』?」斯特萊克問。

「他也被寫進書里了。」

「他是個什麼鬼呢?」

妮娜又咯咯笑了。

「我沒法告訴你。寫傑瑞的內容我沒看。我只是挑著找丹尼爾,因為每個人都說那部分特別血腥和滑稽。傑瑞只離開辦公室半個小時,我沒有多少時間——但我們都知道書里有他,因為丹尼爾把傑蠶瑞扯了進來,逼著他去見那些律師,還在所有可笑的郵件上加了傑瑞的名字,那些郵件告訴我們,如果我們膽敢談論《家蠶》,天就會塌下來。我想,丹尼爾看到歐文連傑瑞也沒放過,會感覺好受一些。他知道大家喜歡傑瑞,所以我想,他認為我們為了保護傑瑞也會保持沉默的。」

「可是,天知道歐文為什麼要對傑瑞下手,」妮娜接著說道,笑容隱去了一點,「傑瑞在世界上沒有一個敵人。歐文是個混蛋,十足的混蛋。」她想了想又輕聲加了一句,垂眼望著空空的酒杯。

「想再喝一杯嗎?」斯特萊克問。

他回到吧台。對面牆上的一個玻璃匣子里有一隻灰色的鸚鵡標本。這是他能看到的碩果僅存的一件真傢伙,他對這個正宗倫敦老物件抱有一種寬容的情緒,希望它以前真的曾在這個房間里聒噪過、學舌過,而不是被人們買來的一個骯髒的小擺設。

「你知道奎因失蹤了嗎?」斯特萊克又回到妮娜身邊,問道。

「是啊,我聽到傳言了。我並不感到意外,瞧他鬧得這麼雞犬不寧。」

「你認識奎因嗎?」

「不太認識。他有時會來辦公室,跟你調調情什麼的,裹著那件傻乎乎的斗篷,顯擺自己,總想把別人給震住。我覺得他有點可憐,一向很討厭他寫的書。傑瑞勸我讀讀《霍巴特的罪惡》,我認為寫得糟透了。」

「你知道最近有誰得到過奎因的消息嗎?」

「不知道。」妮娜說。

「也沒有人知道他為什麼要寫一本肯定會給他惹來官司的書?」

「大家都認為他跟丹尼爾大吵了一架。他會跟每個人都吵翻。這麼多年,天知道他換了多少個出版商。」

「我聽說,丹尼爾之所以給歐文出書,是認為這樣會顯得歐文已經原諒了丹尼爾過去那樣對待約瑟夫·諾斯。其實歐文和丹尼爾並不真的喜歡對方,這是大家都知道的事實。」

斯特萊克想起伊莉莎白·塔塞爾牆上那張照片里漂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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