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部 法庭上的爆炸性新聞 第十八章

第二天上午,貝恩斯先生繼續從細節上發展著理論。

他認為起訴方一直依賴的判斷被告人有罪的證據,主要有兩點:他擁有死者的手鐲,以及唯一找到的那顆子彈並不是射自文森特,帕默的手槍。當然,那顆子彈有可能是自被告的手槍發射出來的。

但是一旦仔細推敲起來,就會發現這兩件事毫無價值。擁有手鐲只能證明一件事:被告人與死者有過接觸。這甚至都不能證明被告人是在死者死後才接觸他的,也許她活著的時候曾把這隻手鐲交給了他,或許是讓他鑲上一顆寶石,或許是讓他去定做一隻一模一樣的手鐲,或者是出於其他的原因。然而,警方已經打算承認陶德杭特先生在死者死後曾經到過現場。不過反正他們不打算承認他與死者的死有什麼聯繫。

至於手槍的子彈,貝恩斯先生做了一些暗示。那枚被發現在偏僻角落裡的子彈,肯定是由某個水平臭到不可思議的槍手所發射的,這一槍離目標遠得離譜了。另外,這開了第二槍的說法,完全是被告的一面之詞。他本人一開始的時候,好像完全不記得這事了。但這裡有個問題,如果他曾經開過兩槍,那麼槍彈膛中必然有兩隻空彈殼,而不是只有一個。那麼當他事後檢查的時候,必然會注意到自己開過兩槍,而不是那麼容易就忘得一乾二淨了。他居然到現在才忽然想起來,這實在是太驚人了。

令情節更加驚險的是,陪審團在之前曾聽取過兩個證人的證詞,其中一個人證明了她在某個特殊的夜晚曾聽到一聲疑似槍聲的響聲,那聲音來自別墅的方向;而另一個人能指證被告房子的燈在那個可疑的夜晚不尋常地亮了半小時,即便無法證實那個時候他可以下床走動,但至少也能夠證明當時他是醒著的。所以,真相還有待澄清。

基於以上的事實,能作出怎麼樣的推斷呢?當然,我們很容易得出結論,那就是——陶德杭特先生有關第二顆子彈的故事,是虛假的。那一槍不是去年九月發射的,而是在十二月的時候發射的。而之前一段時間,陶德杭特先生很明顯以為只要他去警方那兒自控自己是兇手,就能立即遭到逮捕。接著他發現找不到一絲對自己不利的證據,於是他不得不製造些證據。對於這個案件來說,第一個必不可少的便是一顆從他自己手槍中發射出的子彈。因此,他就是十二月三號當天夜晚,就在亮燈之前不久,前往諾伍德小姐家的花園開了一槍。毫無疑問,第二天他就沿著昨晚走過的同一條路前往花園。他居然還裝模作樣地認真尋找那些痕迹。而也就在那天上午,當著兩位證人的面,他很湊巧地「想起」他曾經開過的那第二槍。這種解釋是有大量證據支持的,這相比被告——或者說是自告——那種生拉硬扯的故事,不是更合理嗎?這樣也很容易解釋為什麼在通往花園的小路上,兩名證人能恰好發現折斷的樹枝、模糊的足跡之類的線索。不然,這不是太不可思議了嗎?在這條小路上,經過兩個月的風吹雨打以及英國冬日的考驗,足跡居然還存在著?這基本不可能!

再回頭來看看陶德杭特先生的故事。全是他自己的斷言。他說的任何一個細節,都沒有證據支持。隨便舉個例子,就說丟棄那枚致命的子彈吧,那是個確鑿的證據。陶德杭特先生聲稱是他自己丟的。但我們也只聽他這麼說罷了。在這種情況下,他的說辭是不值得信賴的。我們已經能夠看到他的這個舉動是多麼不可思議。對於這個舉動,我們能發現些什麼呢?我們會發現,這個舉動大概只存在於陶德杭特先生豐富的想像力中,而事實是,他根本就沒有丟過任何子彈。但他知道確實有一枚子彈被丟棄了——他也知道是誰丟的——他甚至有可能看到那個人丟棄子彈。證據……證據,法庭是最需要證據的,而在這起自訴案件中,最缺少的也就是證據。貝恩斯先生大膽進言,此乃英國司法史上最荒謬的案件。

看看自訴人是怎麼改變他的故事的。他自己承認了第一次前往警局自白所提到的故事是錯誤的。為什麼是錯的?因為他認為這聽起來比真相更加不可相信。這是整個謎團的鑰匙嗎?每當出現一個似是而非的解釋,陶德杭特先生就打算採用它。但這並不意味著那就是真相。當你問他要證據的時候,回答總是:「這沒法證明。你必須相信我說的。」這樣的話,怎麼能讓人認真地相信他的說法呢,如果他一直都這樣解釋這起案件而不在意任何證據的話,那根本就是本末倒置。

陶德杭特先生很久之前就不聽了。他的雙手緊緊捂住了耳朵,身體擠在椅子上,陷入了絕望。再裝樂觀也是沒用的了,這個案子已經輸了。那個叫貝恩斯的傢伙親手毀了這案子。帕默的末日來了。

當歐內斯特爵士站起來作起訴方的結案陳詞時,陶德杭特先生甚至連頭都沒抬。歐內斯特爵士是很優秀,但即使是世界上最優秀的人,也無法扭轉這一切了,況且這背後還有整個警方的力量。不過歐內斯特爵士看起來並沒有意識到他的任務不可能成功,而是一副自信且得意揚揚的態度。

「法官大人,各位陪審團成員,我想對於此案的特殊性,我就不必再強調了。這一案件將寫入英國法律的編年史。這個案子的不平凡不止一處,還有一點特別的,就是訴方和辯方都充分地就一個議題展開了長久的辯論,那就是,到底誰才是那個真正扣動致命扳機的兇手。同時控方和辯方也聯合在一起對抗並沒有站在法庭內,卻一直在干預此案的警方。我們之所以提起自訴,是因為我們認為這個案子應當展現在諸位面前。對於審判的結果,不管是我,還是賈米森先生,都不希望會是『無罪』。而對方律師的聰明才智,則給各位留下了極其深刻的印象。

「但是,那也只是聰明才智而已。比如說,他說控方的證據僅依賴被告人自己的說辭,他的說辭中,任何一個小細節都無法證明。當然,你總是能對被告所說的每一項行動都找出兩種解釋來。但如果以同樣的觀點來檢視文森特·帕默的審判,那種情況豈不是更加符合?各位應該都看過該案件的證據了吧,其中有任何一項真憑實據能證實帕默確實犯了案嗎?沒有。帕默的案件毫無實際證據。那麼,推理就是毫無價值的胡扯嗎?我想,這並不是他的本意吧。但從邏輯上來看,卻倒真的成了他的理論基礎。

「當然,我們之所以敢於提起訴訟控告被告席上的這位紳士,絕不是像貝恩斯先生所想的那樣,僅依賴他自己講述的故事。他認為我們沒有真憑實據,這一點我是一定要反駁的。事實上,我們擁有壓倒性的證據。各位都已看過了這些證據。現在倒是希望各位能好好想想,到底是這個案子的證據薄弱,還是帕默案件中針對他的證據更薄弱?這就像是在討論香檳和薑汁酒哪個更烈一樣。

「下面還是讓我再講述一遍事情的經過吧,就按照邏輯順序來講,把所有證人們的證詞全部串起來進行說明。」

接下來,歐內斯特爵士用了一小時再加一刻鐘的時間,以最為精彩和生動的語言,描繪出了陶德杭特先生如何被誘惑及沉淪的整幅畫面。

陶德杭特先生一邊聽著,態度一邊在變化著。聽得越多,他的小禿頭便抬得越高。他放下雙手,腰背挺直,一絲無法相信的笑容浮現在他臉上,希望從胸膛中漸漸升起。歐內斯特爵士像個藝術家一樣,熟練地揮動著畫筆。聽到他所講的內容,連陶德杭特先生都開始相信自己是個徹頭徹尾的渾蛋。

他偷偷地看了一眼陪審團,視線撞到了一個穿西裝的胖商人的目光。胖商人急忙移開了視線。陶德杭特先生樂得差點要大笑起來。

歐內斯特爵士逐漸地把故事推向高潮:「究竟緊扣扳機射出致命子彈的那個人是不是被告人?這就是這起案件的核心。諸位可能會覺得基於這樣的動機來推斷行為是一種令人無法忍受的假定。請你們先不要在意這一點。你們裁判的是真相,而不是動機。你們必須公正地作出判決。我的職責就是告知各位,他的行為是蓄意的。辯方律師當然會堅稱辯方是過失殺人。

「但請不要僅僅在兩方之間作選擇。就在此時此刻,另一個人正因為這起案件而被判處死刑。你們在證人席上已經見過他了,你們可以自行判斷他的行為。相信你們都聽說過此人被宣判有罪的理由和相關的爭議,你們也聽到了被告人為我們講述的有關這起案件的真實的故事,而你們也都見證了被告的努力,見證了被告豁出性命想要糾正這個大錯的決心。

「爭論的焦點就在於這個可怕的法律錯誤,在這一點上,我與辯護方的律師站在同一戰線。我們以我們全部的熱忱來讓你們意識到,留下印象。我們懇請諸位好好思索一卜·代表警方的律師所提出的他們認為的真相——那些爭論的是非以及扭曲的真相。我希望大家會接受更簡單的解釋,而不是更複雜的解釋。

「坐在被告席上的這名男子,現在正承擔著極大的責任。我們這些律師,也同他一起分擔著這些責任。關於這些,他無法向你們明說,只能依賴我們,努力讓你們相信事情的真相。陶德杭特先生自從聽說了有位無辜者因他坦白了自己所犯之罪而被起訴之後,他的一切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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