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37

該談談雷蒙德·安德魯·於伯特了。雖說不是個輕鬆的話題,但我還是要盡自己的最大努力。所以,再為自己倒杯咖啡吧,親愛的。如果你手邊有一瓶白蘭地,也許你想在咖啡里摻一些。下面是第三部分了。

我旁邊的桌子上堆著所有的剪報。可是那些文章與一條條的消息並沒有講述我想要知道的一切,我懷疑於伯特所做之事是否真的有人知道一星半點。那也許是件幸事。報紙所能暗示的以及未曾披露的大多數事情,我是在上個星期從布蘭頓·米爾哈倫謙恭有禮的言辭中獲悉的。布蘭頓令人奇怪地沉著,說話有節制。在於伯特的故事和我的故事之間、的聯繫變得顯而易見,不容視而不見時,我便請布蘭頓過來。

「你認為這就是那傢伙,是不是?待在你房間里的人」他問。

「布蘭頓,」我說,「我知道是那傢伙。」

他嘆了口氣,低頭看了看自己的雙手,過了片刻,又抬起頭來看著我——我們就在這間屋子裡,那是早上九點鐘,沒有燈影這避他的臉。「我該向你道歉」,他說,「當時我不相信你——」

「我知道。」我盡量友好地說。

「——現在我信了,上帝啊!你想知道什麼情況,傑西?」

我深吸了口氣,然後說:「你能查明的一切。」

他想知道為什麼。「我的意思是,如果你說,這是你的事,我應該停止干涉。我想我會接受的。可是你在要我重新開啟事務所認為已封檔的事,如果有人知道去年秋天我監護你,現在注意到我今年冬天到處探聽於伯特的事,那麼——」

「你可能陷入麻煩。」我說。這一點我的確沒考慮過。

「是的,」他說,「我對那一點並不特別擔心,我是個大男孩,能照管自己——至少我認為能行。我要提醒你,傑西,在我們儘可能努力使你迅速、無痛苦地擺脫此事後,你可能最後還是登上了報紙頭版。即便那也不是主要的——那離主要的相差十萬八千里呢,這是第二次世界大戰以來新英格蘭北部發生的最可怕的刑事案件。我的意思是,這件事情非常令人毛骨悚然,具有放射性,你不應該毫無道理地讓自己捲入事件餘波中去。」

他有點緊張地笑了,「見鬼,沒有正當的理由,我也不應該涉足此事。」

我站起身來,走到他身邊,用我的左手握住他的一隻手。「我無論如何也解釋不了這是為了什麼。」我說,「可是我想,我能告訴你那樣會起什麼作用,至少作為開端。

他輕輕地將他的手捂在我的手上,點了點頭。

「有三件事。」我說,「第一,我需要知道他是不是真實的。第二,我需要知道他所做的事是不是真實的。第三,我需要知道,我再不會在醒來時發現他站在我的卧室里。」露絲,這些話使我想起了往事,我開始哭了起來。這些眼淚決不是一種詭計或策略,它們是自發產生的,我怎麼也止不住。

「請幫幫我,布蘭頓。」我說,「每當我關上電燈,他就站在房問的黑暗中我的對面。我恐怕除非用聚光燈照他,那種事還會永遠發生下去。沒有別的人能幫助我了,我必須知道事情真相,請幫幫我。」

他放開我的手,從那件整潔得惹人注目的西服某個口袋裡掏出一塊手帕,為我擦擦臉,像我媽那樣輕輕為我擦著淚。當我的膝蓋碰破了皮,大哭著到廚房裡時,我媽就那樣做過——那還是早年時期,你懂得,在我成為家庭中嘎吱作響的輪子之前。

「好吧,」他終於說道,「我要儘可能查明一切,然後把一切都傳達給你……也就是說,除非或直到你讓我停止。可是,我有個感覺,你最好先有個心理準備,繫上安全帶。」

他發現了相當多的事情。現在我想轉告給你聽,露絲。不過,你也得有點思想準備,他說系安全帶是對的。如果你決定跳過下幾頁的部分內容,我會理解的。但願我能跳過去不寫它們。不過我有個想法,那也是療法的 一部分。我希望,那是最後一部分了。

故事的這一部分——我想我可以把它稱做《布蘭頓的故事》,發生的時間早在1984年或1985年。那時,在緬因州西部的湖區開始出現一些野蠻破壞墓地的案件。沿著州界,進入新罕布希爾州,有五六個小鎮也有類似案件的報道。像弄歪墓碑、亂塗亂畫、偷竊紀念旗之類的事相當普通。當然,11月1日時,在當地的墓地上,總有一些砸爛的南瓜要清除。可那些罪行比這些惡作劇或小偷小摸走得更遠。上個星期末,布蘭頓帶給我第一次報告時,用了褻瀆神聖這個字眼。到了1988年,這個字眼開始在大多數警察的罪行報告中出現。

對發現及調查那些罪行的人來說,罪行本身似乎反常。可是罪犯的一貫手法卻是夠正常的,經過了組織,目的十分明確。某個人——也許兩三個人,可是更可能是一個人,破門而入小鎮公墓的地下室或陵墓,其效率如同高明的盜賊闖入屋宅或商店。顯然,他裝備有鑽子、螺絲切割機、重型鋼鋸,也許還有絞車——布蘭頓說,這些日子裡許多四輪貨車都有這種裝置。

罪犯總是將目標指向作為墓穴的地下室和陵墓,從來不碰單獨的墳墓。幾乎所有的罪行發生在冬天,那時地面太硬挖不動,屍體得以保存起來,直到濃霜滲入地下。一旦罪犯進入作案地,他便使用切割機和電鑽來打開棺材。他有條不紊地將屍體下葬時穿戴的珠寶首飾摘下來,他用鉗子拔下金牙和填了金子的假牙。

這些行為很卑鄙,可是至少能讓人理解。然而,盜竊只是這個傢伙的初步行動。他將死者的眼睛挖出來,扯掉耳朵,割斷喉嚨。1989年2月,人們發現切爾頓紀念公墓的兩具屍體沒了鼻子——顯然他是用鎚子和鑿子將它們鑿掉的。發現那事的警察告訴布蘭頓:「那樣做很容易——那裡像個冷藏櫃,它們也許像冰棍似地被折斷了。真正的問題是那傢伙得到兩個凍鼻子後用來做什麼呢?把它們放在鑰匙鏈上?也許把它們混在烤乾酪辣味玉米片里,然後嚓的一聲放進微波爐?做什麼呢?」

人們發現幾乎所有的遭受褻瀆的屍體都缺了手腳,有的還沒了胳膊大腿。在好幾起案件中,這個罪犯還拿走了屍體的頭和性器官。法醫的證據表明,他的主要工作是用斧子和屠宰刀乾的,較精細的活用的是各種解剖刀。他也算不錯,是個「有才華的業餘專家」。康伯蘭縣的一個警官助手告訴布蘭頓:「我不會想讓他取走我的膽囊的,但是我想讓人從我的胳膊上去掉一個痣,我會信任他的,他是個有天分的外行。」

有幾個案件中,他打開了屍體的肚子或頭顱,將之灌滿動物的糞便。警察較頻繁地發現性污辱的案件。關於偷竊金牙、珠寶、四肢這些,他和別的罪犯沒有什麼不同。可是說到使用性器具和死者做愛,很難再贊他有紳士之道了。

這對我來說也許是極幸運之事。

我從湖邊別墅逃離後的大約一個月里,鄉村警察署處理事情的情況,我得悉了許多。可是,和我在上個星期獲悉的情況相比,那不算么了。其中最令人感到吃驚的是,小鎮的警察們竟如此謹慎、圓滑。我想,當你對這一地區的每一個人都直呼其名,而且和其中許多人有親戚關係,那麼,謹慎行為便如同呼吸一般是自然的事了。

他們處理我的案件的方式就是這種奇怪、複雜的謹慎行為的一個例子,而處理於伯特是另一種方式。記住,調查持續了七年時間,在案件結束前,許多人參與此事——兩個州警察部門,四個縣的長官,三十一個助手。

天知道還有多少地方警察和警官。案子就在他們打開的卷宗前頁。到了1989年,他們甚至為他起了個名字——魯道夫,那是著名演員范侖鐵諾的名字,他們在區法庭談論著魯道夫,等著為其他案件作證。人們在奧太斯塔市、德瑞市以及沃特維爾市的執法研討會上就魯道夫一案交換意見,他們在喝咖啡休息時談論著他。一個警察告訴布蘭頓:「我們肯定是這麼做的,我們這些夥計們總是把魯道夫之流帶回家。你在後院的碰頭會上了解了案件的最新詳情,也許你會和另一個部門的夥計討論此事,同時一邊觀看著你的孩子們玩小棒球遊戲。因為,你根本無從知道什麼時候會以新的方式把事情匯總起來,大功告成。」

可是,下面才是真正令人驚訝的事。這些年來,那些警察都知道有個活怪物——事實上,是個盜屍者——在這個州的西部地區四處作案,而這故事直到於伯特被逮住才登上報紙。以某種方式看,我發現這很古怪,有點令人毛骨悚然。可從更大一些範圍來看,我發現這很奇妙。在許多大城市裡,我想,執法鬥爭並不很成功。可是在東部地區這裡,他們的工作似乎做得不錯。

當然,你可以爭辯說,他們花了七年時間才逮住一個於伯特這樣的瘋子,工作大有改進餘地。可是布蘭頓所了解到的情況說明,對我來說,他們的工作神速。他解釋道,惡魔(他們真的使用這個字眼)在鄉村小鎮里無惡不作。在那裡,捉襟見肘的經費預算迫使警察們只處理最嚴重的現行問題——那是指對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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