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十日晚上十點剛過,110接獲電話,神田猿樂町發生過火災的大樓地下室發現屍體,當想要問得更詳細時,卻「噗」的掛斷了。無線電總部對於這種電話當然不能置若罔聞,所幸三十五號警車正在春日街的十字路口附近,立刻趕往現場。猿樂町是駿河台高地下,一片橫向的細長街區,既不像商店街也不像住宅街,是個半吊子的地區。巡邏車鑽過水道高架橋底,走市區電車的主幹道再左轉。難得夜裡起了大霧,越往裡霧越濃。一到猿樂町,車速不得不放到最慢,透過一片濃厚、灰濛濛的流動,尋找現場。
「這附近遭過火災的大樓就是香料會館吧!」
「我第一次到這裡。怎麼走?這邊嗎?」
「在馬路的右側,我記得再往前一百公尺左右。」
兩個年輕警官緊張的交換簡短的對話,然後緊閉著嘴,凝視道路的右手邊。
香料會館原本是端端正正的四樓建築,但經過戰火洗禮毀於一旦,所以戰後在電車幹道上重新擴建香料新館。舊館廢墟因為地主以地價等高門坎的條件讓新買家不願出手,所以依舊殘留戰火紋身後,焦黑大樓的模樣。
「在這裡,停,停!」
兩人停車,從車裡躍上濕冷的人行道。附近住家漆黑一片沒有燈光,沒人住嗎?還是全睡著了?四周寂靜無聲。霧像漩渦一樣,層層席捲著戰後的廢墟。
兩把手電筒的光,像昆蟲的觸鬚,在潮濕陰冷的水泥殘骸中,探索地下室的入口。
「喂!在這裡!我進去看看,你在這裡警戒。」
說著,一個人繞過瓦礫堆,走進裂開嘴巴似的樓梯口,下意識的數了二十三級樓梯,才站在地下室的地板上。正面盡頭是灰色的牆壁,左手邊是一道門。輕輕推開,沒有油潤滑的鉸鏈發出嘰的聲音,緊接著一股窒息的霉味撲鼻而來。整條走廊往前延伸,直走,左手邊又有一道門。打開一看,空洞洞大約十五坪的房間,除了右側牆壁立著大型木製的屏風,只有滾在一旁的一張壞椅子。沒有任何屍體。
年輕的警官再往裡走,不久,發現右方有門。還是沒上鎖。稍稍一探,也是倉庫。裡面雜亂的堆著物品;重重迭迭的桌子、壞掉的暖爐、蘋果箱、兩扇被拆下的門。不久,手電筒的圓型光輪正巧停在破舊的沙發上。同時,警官也幾乎停止呼吸。
沙發是黑色的皮革製品,到處是破洞,連填充物都露出來。上頭橫卧著一名男子。報紙蓋頭,黑色短靴,暗灰色長褲,艷麗的綠色風衣。胸部冒出的血,染黑了上半身。
男子左手在沙發上,右手無力下垂。兩手很凄慘的,都被燒得糜爛,就連手掌下的沙發也被燒灼得焦黑剝落。警官習慣於看到橫死的屍體,所以大膽的想確定一下死者的長相,沒想到就那麼掀開報紙,竟然嚇得連手電筒都掉到地上。也許,那幾分之一秒的短暫瞬間,將帶給了他一生都抹滅不掉的記憶。屍體沒有頭部,醜陋的切斷面,宛若惡魔般的夢魘不斷糾纏著他。
怎樣衝出倉庫、爬上樓梯,這位年輕的警官全然不復記憶,只記得站在同事面前嘰哩呱拉的講個不停。一說完,又慌慌張張衝進車子。
「警視廳!警視廳!這裡是警視三十五,大樓廢墟發現無頭屍!兩手藥品灼傷,胸部遭槍擊!聽到請回答!」
直到聽見同事精神抖擻的聲音,他依然作夢一般迷迷糊糊。夜間冰涼的霧滴沁入忘其所以的腦袋,心情才稍見舒坦。
就這樣經過了三十分鐘!
在燒毀廢墟的地下室里,制服警察、便服警察來來去去亂鬨哄一片。大家所預期的屍體出現了;長久的壓抑,等待的就是這一天,緊張也是理所當然。
鑒識課的相機三角架一合上,法醫馬上走近屍體。股長冷靜的張大眼睛,利落的下達必要的命令。取出卡在屍體胸部的子彈,有必要確認是不是那把槍所發射出來。灼燒指紋的酸液是硫酸?鹽酸?還是硝酸?這一點也必須早點弄明白。如果塑料繩也被使用的話,就是絞殺,那麼肺臟是否有淤血?這點也得調查清楚。另外,依照慣例,還得知道案發時間等等!
檢查屍體背部的醫師頭也不抬,輕聲細語好像說給屍體聽似的。
「從背後開了兩槍哪!,槍從腰部進入卡在體內。另一槍從胃部上方穿過……」
屍體的檢驗告一段落,開始檢查服裝和攜帶物。風衣、衣褲都是上等材質而且做工細緻,皆出自有名的服裝店。被害者崇尚流行由此可見。風衣綉有『OKABE(岡部)』的草寫名字,上衣則綉有『岡部』兩字。
「岡部……岡部……喂!你們!誰知道藝術家裡有岡部這個人嗎?」
「毫無頭緒呀!如果是罪犯還可能扯上關係,藝術家的話,邊都沾不上。但是這個屍體真的是藝術家嗎?」
「當然不能一口咬定。不過既然和奇怪的包裹有關聯,那麼多少會沾點油彩味吧?而且這身打扮,讓人有點畫家的感覺吧!」
股長一邊說著,一邊仔細搜查著每一件衣服的口袋,拿出了煙斗、有五千多圓的錢包、小鏡子、梳子等等小東西,每一樣幾乎都鑲著金邊。一位喜歡抽煙的刑警,直盯著一端刻著小小白色標誌的地中海杜鵑木煙斗,對這件登喜路製品十分羨慕。
不久屍體運出地下室,大家開始尋寶似的找尋貫穿身體的子彈。在一堆雜亂破爛的東西中找一小顆子彈,誇張點說,簡直是大海撈針。雖然如此,卻也不能放棄。一位刑警走到電車幹道吵醒電氣行,買回一百瓦的燈泡。天花板上的燈光一變,倉庫立刻大放光明,工作也得以順利進行。
將近十名刑警移開蘋果箱,搬開桌子,分組查尋。花了一個小時,從這一角落到那一角落徹底清查,還是沒有發現子彈。
「會不會犯人撿走了?」
有人說。股長的禿頭轉個半圈,視線停在一點上。整個地下室分成兩個倉庫。隔間牆壁有個五尺正方的窗子。如果這邊房間找不到子彈,很可能從大窗戶飛往隔壁房間。他認為有必要到隔壁查查。
股長一沉迷於調查,腦袋裡就沒在管什麼搜查課長、檢察官了;而課長也知道,現在最聰明的做法就是遠遠的看著他表演。股長不發一語從課長身邊經過,走出走廊,進入隔壁倉庫。這邊的房間冷冷清清,天花板的燈泡不太亮,堆積的東西更少,可說是空空如也。除了滾在一邊的斷腳椅子以外,就只有檔在隔間牆壁前面的大屏風。
「你們看!這是子彈穿過的痕迹吧?」
跟來的刑警看著他所指的屏風的彈痕。屏風塗著巧克力色的假漆,比一個人高,將近整片牆壁寬,木板相當的沉甸厚實。屏風被開了一個小洞,像窺視孔一樣,可以看到隔壁房間的光亮。
「有啦!有啦!子彈!子彈!」一個人在對面牆壁前大聲喊著。穿過屏風的子彈,當然打在對面牆壁里。
但是,子彈威力已經減弱,並沒有嵌入牆壁,只挖了一個小窟窿,子彈就掉在正下方地上。磨損的彈頭些微的沾上牆壁的白漆。刑警把它放進塑料袋,小心的存入保管箱。
當晚的現場調查,大致上就到這裡告一段落。除了所轄警局的警務人員留下外,其他都返回原單位。地面上依然是大霧瀰漫。對鑒識課股長而言,迷濛的霧氣正悄悄的往下潛進地下室,然而,解開事件謎團的責任,卻一分分加重在自己肩膀上。
不僅僅股長一個人,所有現場的人都可以感覺到,屍體身上有兩項極端的矛盾。如果說,切下頭顱,破壞指紋,是為了讓人摸不清被害者的身份;然而,若真要這樣做的話,衣服上的姓名,以及屍體身上殘留的小東西,不也應該加以抹滅才對?考慮到這一點的話,犯人故意讓被害者的屍體穿上別人的衣服,讓人認為他是岡部的可能性其實也是存在的嗎?這些奇怪的布局,是為了要混淆解開謎題的關鍵點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