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十章 重逢·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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麥克把那些照片都收了回來。他原以為比爾會要喬治的那張照片,但是比爾卻沒有再開口。他把照片放進上衣裡面的口袋裡,大家——包括麥克——都鬆了一口氣。

「9個孩子,」貝弗莉輕聲地說,「我不相信。我的意思是……我可以相信,但是我無法相信。死了9個孩子卻沒有任何反應?沒有一點反應?」

「也不是一點反應沒有,」麥克說,「人們很氣憤,很害怕……好像是如此。很難斷定哪些人是真心的,哪些人只是裝裝而已。」

「裝裝而已?」

「貝弗莉,你還記得嗎?我們小的時候,你拚命地向那個人喊救命,他卻疊起報紙轉身進了家。」

一時間好像有什麼東西浮現在她的眼前。她好像感覺到了,害怕極了,然後又是一臉的迷惑。「不記得了……那是什麼時候,麥克?」

「沒關係。遲早你會想起來的。我現在只能說二切看起來都很符合德里的方式。面對一連串的恐怖的謀殺,人們採取了各種行動。就跟1958年孩子失蹤被殺的時候一樣,人們做著與那時相同的事情。

「拯救我們的孩子』委員會又召開了會議;又開始實行宵禁——「

「哦,是的。宵禁。」班恩慢慢地搓著脖子,回想著。「1958年的時候宵禁取得非同凡響的效果。我記得很清楚。」

「——『媽媽護送隊』又忙活起來,確保從幼兒園到8年級所有的孩子都被安全護送到家。過去3周里《德里新聞》收到了2000多封來信強烈要求迅速解決此事。當然,又有人遷往外地。有時我覺得這是辨別誰真心希望這場噩夢結束的惟一方法。那些真。動的人害怕了,就離開這裡。」

「人們真的搬走了?」理奇問。

「每當周期來臨的時候,就有人遷走。很難說清遷走了多少人。

反正很多。他們就像孩子發現一所房子里真的有鬼,立刻就搬走了。「

「回家,回家,回家。」貝弗莉輕聲念叨著。她抬起頭,正遇到比爾的目光。「它想讓我們回來。為什麼?」

「它也許是想讓我們所有的人都回來,」麥克意味深長地說,「一定是。它也許、也許想復仇。畢竟是我們使它的目的無法得逞。」

「復仇……或者是使一切恢複原有的秩序。」比爾說。

麥克點點頭。「你們應該知道,你們的生活已經亂了套。你們沒有一個人完好無損地離開德里……沒有在自己身上留下它的痕迹。你們都忘了這裡發生的一切,對於那個夏天的回憶還是支離破碎。而且還有一個非常令人奇怪的事實:你們都很富有。」

「哦,別提了!」理奇說。「那一點兒也不——」

「別激動,別激動,」麥克舉起手微微笑了一下,「我沒有指責你們,只不過想把事實擺出來。跟一個納稅後每年只掙11000美元的小鎮圖書管理員相比,你們的確是有錢人。是吧?」

理奇不自然地聳聳肩。班思撕著紙巾的花邊。除了比爾沒有人直視麥克。

「當然你們都不是億萬富翁,」麥克說,「但是就是按照上層中產階級的標準,你們也是相當富有的。這裡全是朋友。坦白說吧:1984年誰納稅之後的收入少於9 美元請舉手。」

大家都偷偷瞟了對方一眼,尷尬萬分。比爾覺得自己的臉頰發燙。1984年他在納稅申報單上申報了多少收入?大約80萬美元吧?

跟麥克11000美元的微薄收入相比,的確很多了。他們就付給你那麼一點錢來照看這座燈塔,比爾想。上帝,這中間你應該向他們要求加薪才對。

麥克說:「在一個小說家本就鳳毛麟角,能夠幸運地靠爬格子賺大錢的小說家就更少的社會裡,比爾。鄧邦成為一個非常成功的小說家。貝弗莉。馬什在一個只有極少數人能夠脫穎而出的行當里,成為全國炙手可熱的時裝設計師。」

「哦,不是我。」貝弗莉緊張地笑了笑,用剩下的煙頭又點燃一支香煙。「是湯姆。沒有他,我現在還在改裙邊,銷褲腳。是湯姆。還有運氣。」

「我覺得這位女士在為自己開脫。」理奇頑皮地說。

貝弗莉猛地轉過身,狠狠地瞪了他一眼,臉頰紅紅的。「你是什麼意思,理奇?」

「別打我,斯佳麗小姐!」理奇顫抖著聲音學那個小黑奴,尖聲尖氣地叫著——那一刻比爾彷彿又分外清楚地看到了從前認識的那個小男孩;他不再是那個掩藏在成人的軀殼下已經被替換了的理奇,而是一個比眼前這個男人真實得多的生命。

「你真是不可理喻,理奇。」貝弗莉冷冷地說。「你應該成熟一點。」

理奇看著她,笑容慢慢地變成了懷疑。「在我來到這裡之前,」他說,「我以為我已經長大了。」

「理奇,你可能算得上加利福尼亞最成功的音樂節目主持人。」麥克接著說道。

「你說話最好小心點,笨蛋,」理奇兇巴巴的,「不然我就把你打得找不著北。把你的腦袋敲開花。把——」

「艾迪。」麥克接著說,把理奇晾在一邊。「你開了一家生意興隆的豪華轎車出租公司。在紐約每星期有兩家豪華轎車出租公司倒閉,而你卻經營得很好。」

「班恩,你可能是全世界最年輕有為的建築設計師了。」

班恩張了張嘴,可能想要分辨,但是又突然止住了。

麥克笑著攤開手。「我不是想為難你們,但是我的確想把這些事實都講出來。有的人年輕有為,有的人在某一個特殊的職業里成就非凡——如果沒有一個人能抓住機會獲得成功的話,那我想大家都不會再有追求。如果你們當中只有一兩個,我們就認為這完全是巧合。但是事實不是一個、兩個;而是全部,包括斯坦利,亞特蘭大最有成就的會計師……我的結論是你們的成功與27年前這裡發生的一切有著密切的關係。有人反對我的看法嗎?」

他看著大家,沒有一個人回答。

「所有的人,除了你。」比爾說。「你遇到了什麼事情,麥克?」

「這還不明擺著嗎?」他笑了。「我留在了這裡。」

「你看守著燈塔。」班恩說。比爾猛地回身,驚訝地看著他。但是班思卻嚴肅地盯著麥克。「那使我感到很難受,麥克。事實上,使我感到自己很齷齪。」

麥克耐心地搖搖頭。「你沒有任何需要愧疚的,你們所有的人。

跟你們——所有的人——離開德里一樣,你們認為留在這裡是我的選擇嗎?天啊,我們都是孩子。由於各種原因,你們的父母離開了這裡,你們只是他們行囊的一部分。而我的父母留在這裡。那又真是他們的——他們中任何一個人的——決定嗎?我不這樣認為。怎麼就能決定誰去准留呢?是運氣?命運?它?其他的原因?我不知道。但是那不是我們的決定。所以不必再談這個了。「

「你不感到……不感到怨恨嗎?」艾迪怯生生地問。

「我忙得顧不上怨恨,」麥克說,「我花了很多的時間觀察、等待……甚至在我還沒有意識到所做的一切之前就已經開始了。但是過去的5年里我一直都是高度警覺。自從今年年初我就一直寫日記。當一個人動筆寫作的時候,他就想得更深入……更具體。我所寫所想的一個內容就是它的本質。我們知道,它發生了變化。我覺得它操縱著一切,在人們的身上留下它的痕迹。」

麥克慢慢地解開衣扣,敞開襯衫。他那光滑的棕色皮膚上留著一道粉紅的疤痕。

「就像爪子留下的傷疤。」他說。

「狼人。」理奇痛苦地呻吟著。「哦,天啊,比爾,是狼人!當我們去內伯特大街的時候!」

「什麼?」比爾問道,好像在夢中吶喊。「什麼,理奇?」

「你難道不記得了?」

「不記得了……你?」

「我……我幾乎想起來了……」理奇坐下了,顯出困惑、恐懼的神情。

「你是說這些事情並不是邪惡的?」艾迪恍惚地盯著那道傷疤,突然問麥克。「只是自然規律的……一個部分。」

「不是我們通常所說的自然規律的一部分,」麥克說著繫上襯衫扣子,「而且我也看不出有任何理由可以按照其他原則去理解,除了我們都了解的這一個:它殺害人,殺害孩子,那是非道義的。比爾比我們都先了解這一點。還記得嗎,比爾?」

「我記得我想殺了它。」比爾說。「但是我沒有那麼深刻的普渡眾生的想法。我想殺死它,因為它殺死了喬治。」

「你還想殺它嗎?」

比爾認真地考慮著。他低頭看著攤在桌上的雙手,想起喬治穿著黃色的雨衣,兜帽豎起來,手裡托著一隻塗了薄薄一層石蠟的紙船。

他抬頭看著麥克。

「比、比、比以前更想。」他說。

麥克點點頭,好像那正是他所期待的答案。「它在我們身上留下了痕迹,在我們身上實現了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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