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一 第十三節

內特花了半個小時才回過神來。他坐在薇科的床頭,盯著吊扇和吊扇上的三個燈泡。薇科打開一罐冰箱里的百事輕怡,喝了幾大口,然後用沒牌子的朗姆酒灌滿。她把可樂罐遞給內特,內特狠狠灌下一口。

「我明白,」她說,「去年第一次注意到的時候,我拒絕承認了一個星期。」

「告訴過別人嗎?」

「比方說?」

他又喝了一口加料的可樂,聳聳肩,「科學家,記者。誰知道,反正什麼人唄。」

「我會被趕出去的。」

「你怎麼知道?」

薇科又打開一罐百事輕怡,喝了一小口,「我剛看見的時候,就是拒絕承認的那一個星期,我試著告訴奧斯卡。他很生氣,說我是犯傻。於是我努力想找到一個合乎理性的解釋,但就是找不到。我回去找他,他訓了我好一頓,說這公寓多麼便宜,房東喜歡保持安靜,你難道不喜歡嗎?諸如此類。又說我要是企圖鬧出什麼動靜,引起混亂,他就會請我搬出去。當然,還要扣除押金。」

「所以你就什麼也沒做?」

「喂,」她說,「也許你靠數據錄入一年能掙幾百萬,但信不信由你,我才剛過最低工資。隨便有些人怎麼想,最低工資等於貧困線。這地方是天賜的禮物。我才不犯傻冒險呢。」

「抱歉。」

「隨便吧。」

「我靠數據錄入一年掙不了一百萬。」

「看得出。」

「稅後只有七十萬。」

「去你的。」她說,但嘴角微微上揚。她坐進桌前的辦公椅,「我查建造者也查得很累,」她說,「奠基石你看見了吧?」

他點點頭。

薇科拿著滑鼠的手飛快地動了幾下,咔嗒咔嗒點擊。那塊大理石的照片出現在一個顯示器上。「TK,」她說,「我猜PTK是P·T·卡瓦奇。」

「那是誰?」

「完全不清楚。這個名字哪兒都沒有出現過。卡瓦奇是個馬拉地 名字,一個印度人在十九世紀九十年代的洛杉磯應該很顯眼,但我就是查不到。有個叫普拉蒂克·卡米爾卡的印度人在一八九八年闔家遷居洛杉磯,只有這個。我在十幾個搜索引擎用各種變體查得累死了。設計師、建築師、建造者、肯莫爾、洛杉磯,等等等等。」她聳聳肩。

「WNA呢?」

「同樣毫無頭緒。能查到幾百萬個結果,說是哪一個都有可能。」她又聳聳肩,「媽的,因為是上世紀初的事情,所以我猜測兩個名字都是男人。當時建築業沒幾個女人,但萬事無絕對。」

內特望著照片里紅磚下的奠基石。他喝一口百事輕怡,感覺朗姆酒漸漸舒緩了心跳。「你對屋頂的機房有什麼了解嗎?」

「怎麼了?」

「我第一次看見就覺得太大。我隔壁的鄰居蒂姆也同意。他說多半不是機房。」

「那會是什麼呢?」

內特聳聳肩。「難住我了,」他望向薇科,「住了兩年,你就沒注意到屋頂有個龐然大物?」

「我不太上去,」薇科說,「不過我會加到清單里的。」

「你有個清單?」

「我當然有個清單,」她喝一口飲料,表情稍微柔和了一點,「能讓我看看你的廚房燈光嗎?」

幾分鐘後,他們來到內特的廚房裡。薇科合上百葉窗,抓起斯普林特公司 的賬單,在燈泡下前後擺動信封。昏暗的廚房裡,紙張發出怪異的輝光。

她伸手關掉黑光燈,「相當酷。」

「酷只是一個方面。」

「你確定用的不是普通黑光燈燈泡?」

「百分之百。」

薇科看著他,「說起來,」她說,「我們兩個人能做的事情就太多了。風險比較小。」

「什麼意思?」

「還能是什麼意思?不想找個時間在樓里四處聞一聞?」

內特詫異道:「聞一聞?」

「你懂的,調查一下,」薇科說,「但不弄出太大動靜。」

「我知道『聞一聞』是什麼意思,只是沒見過有誰真會用這個詞,」他微笑道,「所以咱們這是要演《史酷比》了?是等一等弗雷德和戴芬還是咱們這就躡手躡腳走起來?」

「我說,我只是覺得——」

「我好像有件橙色汗衫放在哪兒。你演威爾瑪挺像的。」

「閉嘴。」

「別生氣嘛。大家長大了都覺得威爾瑪挺火辣的。」

「你要是不肯去,也不需要這麼滿嘴屁——」

「我加入,」他說,「抱歉。不管你想幹什麼,我都支持。」

「真的?」

「絕對。」

「要是奧斯卡發現了,他會暴跳如雷,」她說,「有可能趕我們出去。」

「前提是他能發現。兩個人行動的意思就是有一個人把風。」

「你認為值得嗎?」

他抬頭看著燈泡,想著大樓沒有電纜,十四號公寓門上的掛鎖,想著地下室裝飾華美的雙開門,想著他完全不知道自己這輩子到底要幹什麼。

「當然,」內特說,「完全值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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