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倫敦 第四章

第二天晚上,我從警察局被放出來了,但我在接下來的兩個星期內,隨時接受調查,而且出國也要告知警察局。現在我知道,之所以耽擱釋放我,是因為在湖邊,沒有安全攝像頭拍到我,而且那時我準備離開圖書館樓梯下的陰影處時,門衛也不在門衛室內。直到哈利被詢問後,警察都還是不能找到任何一個見我離開的人。無論是尖叫聲前,還是尖叫聲後,都沒有人能確定我的「作案時間」。

安裝在學校門口內的攝像頭記錄下了我和瑞秋與哈利道別準備離開的樣子。在稍後一個門的攝像頭,又看到我們互相親吻,然後兩人走了不同的方向。而門衛還給出了他在那晚午夜聽到尖叫聲的準確時間,而我又無法自證我一直都待在了圖書館的樓梯上,是在聽到了那尖叫聲,才跑向瑞秋的屍體的。所以我就肯定有時間,在門衛發現樹下的我們之前,我離開圖書館,然後跑向湖邊,殺了瑞秋。

在我被捕後,在警察局檢查時,搜去了我身上所有的東西,但是我要求給教母艾薇打個電話,那時她好像不在家,我又撥通了她的手機,卻也關機了。後來,我想早上再作打算了。

那晚,我躺在牢室里的床上,期待著瑞秋也和我一起睡著,甚至我真的以為,她會在某一刻出現在我的身邊,給我道歉,給我解釋這一切。告訴我,沾在我那被警察拿走的衣服上的血跡是別人的,我之前握在手中的頭也是別人的頭,不是她的。

我確定,我被關押是沒有什麼正式程序的,而且我肯定也只會當幾個小時的嫌疑人。

當值律師在見我之後,告訴我在審問中,能說什麼不能說什麼,還勸我說,我應該好好休息下。警察告訴我說,不著急,在他們傳我審問之前,還有很多事情要做。雖然每隔十分鐘,就會有從走廊上閃過來的燈光照一照我,我還是像他們勸我的一樣,睡了。

直到八點的時候,他們給了我一些吃的,告訴我說我已經睡了很長時間了。

在第一次審問中,我沒受什麼苦,儘管時間相當長。在偵探們問問題時,我得表現出來非常順從的態度,我想在他們進審問室之前,肯定就已經下好結論了,審問只是顯示他們的謹慎而已。雖然我旁邊的當值律師,非常年輕,穿著靚麗,臉紅紅的,感覺剛從睡夢中醒來,也許還是有點興奮,感覺毫無經驗可言,我都絲毫不擔心。我在法律學校的時候,就知道了,警察都是一個德行,只是不斷地搜集信息,或者也可以說搜集故事,我的故事只會成為這些故事中的一個而已。我很清楚,他們實際知道的很少,而且我很確定幾個小時後,當事實慢慢確定下來後,會有證據證明,他們對我作出的假設並非屬實。

我不斷地告訴又複述著我的故事,還要不斷地避開他們的詭計和陷阱,弄得自己有些麻木,只覺得有股冷氣灌入了胸口,這一刻,心裡才第一次開始疑惑瑞秋死去時的姿勢。不知怎麼回事,我出現了種幻覺,好像我們都在假裝著一切,我們只是玩了一個遊戲,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角色,直到有人把門打開,告訴我們,我們可以停止了,她被發現了,遊戲結束。可是這一切都沒有發生。回憶起在那場謀殺之後,我在牛津度過的每一天,總感覺自己在其他某個地方,又感覺自己的認知能力被凍結,以至於腦子都不能跟上身邊發生的一切,也不能看到、聽到、理解身邊發生的一切。

後來的幾天,我的意識才漸漸清楚起來,當然現在也特別清晰。感覺冥冥之中有人或事在給我回放攝像頭裡所拍到的,當出現重點場景時,我便開始有了很多疑惑,這種感覺本來應該是早就有的。我開始覺得不舒服,並不是因為那天的第二次審問。因為很快,就有人給我提供了無罪釋放的證據,如果我也給出一樣的答案,那我就可以即刻釋放。不過一定還有不對勁的事情,說不定警察正在調查的東西能讓他們有足夠的理由打我。我不能表現出一絲的不安和困惑,儘管這才是任何一個處在我這樣情形下的人應有的情緒,我想肯定很快就會有人比我更應該有這種情緒的。但是我越想那場謀殺,越想那之後我度過的日子,那種當時不安的感覺就越明顯。

第二次審問一開始,我就知道,除了我上次的故事,肯定他們又已經搜集到了一些別人的故事。那天白天和晚上所有那棟樓里忙碌的人們的故事都肯定被搜集了起來,被拆分,又串在一起,用來發現真相,測出準確的作案時間。

我能想到,在他們把案發現場封鎖後,那裡肯定堆滿了人,警察就會開始不斷地敲開大家的門,不斷地問問題,甚至會跪在草地上,仔細地,小心地檢查每一寸草,或者是潛到湖底去尋找任何有關的線索。現在審問室里他們知道的那些不是我的故事,就是通過他們在我們酒店裡搜到的,在我們倫敦住所里搜到的東西和故事交織在一起的。我都能感覺到,審問我的那個人,試圖把他們已下的結論丟給我,像喂寵物似的,然後檢測出我的答案與他所想知道的是相反的,用這種方式,讓我自己說出是自己犯下的罪行。他還真弄出了幾個非常真實的故事,勸我說我的回憶真的出錯了。

而我對每個問題都回答得很簡潔。他們告訴我說,他們是不會告訴我已經審問了哪些人,在接下來的日子裡,還將詢問些什麼人,甚至都不會告訴我他們已經逮捕了哪些人。他們也不會告訴我怎麼處理的瑞秋的屍體,被帶到哪裡去了,是不是除開頭部,還有其他地方受傷了。

那一刻,我知道我會永遠找不到答案的時候,只有上帝知道我有多渴望知道這些問題的答案。

於是我自己問出了口:「我就想知道,有人和她待在一起嗎?就這點。就想知道她那晚在哪兒,她是自己離開的,還是有人陪著?」

其實在這次審問之前,我一個人待在牢室里的時候,我就想清楚了,她可能已躺在城市另一端的某個小屋子裡,等待著被解剖、稱重、測量、拍照,然後每一部分都還會被送上無標記的貨車,再去測量一遍。

審問的人並沒有直接回答我的問題,但在他們走後,討論分析了我的答案後又回來了。那時差不多已經接近傍晚時分了,他們的立場好像發生了改變,比較傾向我了。儘管只有一點點,但是足夠讓我相信,也許有可能,到我兩周關押結束時,我不再會是他們的首要嫌疑人,而有可能成為主要證人。

從律師告訴我的和哈利第二天早上告訴我的來看,我能被釋放,肯定是要感謝哈利的。

就在他跟我和瑞秋道別之後,我們正準備走出那道小門的時候,也就是差不多同一時間,他也從另一個方向走回自己的房間,他告訴我們說,他要回去收拾些東西,不然的話,還可以送我們去路邊攔個計程車,一起回他伍德斯托克路的房子,所以我們只好自己走回聖吉爾斯路的酒店了。

但是,在他正要回屋的時候,他突然改變了自己的主意,跟在了我們的後面,但是是看不到我們的,他直接去老圖書館了。

好像是在席間,瑞秋問了他一個問題,而他沒有答上來,而瑞秋覺得有些驚訝,還有哈利不知道的問題,哈利覺得挺尷尬的。

哈利對這個也有點敏感,又不願意作無根據的假設,於是他想要直接去圖書館找問題的答案,還想著能直接把答案寫在卡片上,放到我們的酒店,這樣,瑞秋起床吃早飯的時候,就可以看到問題的答案。

律師告訴我,瑞秋問的是一個有關於詩人的問題。

那晚,我沒有聽到瑞秋問哈利問題而他沒有答上的事。

整個晚上,我都一直被坐我另一邊的女人拉著講話,她告訴我等我接下來去紐約的時候,應該去些什麼地方,在去之前,應該先看些什麼。

無論瑞秋的問題是什麼,都極大地觸動了哈利,讓他想找到答案。他站在圖書館裡窗邊的桌子旁,手中拿著他想要找答案的圖書時,正好就在我的上方。那時,瑞秋已經勸服我,一個人去湖邊了,留我在等她。

哈利站在窗邊找答案的時候,不經意間,目光轉到了窗戶外,看到了主院里發生的一切。他看到了一個長得像瑞秋的女人,迅速地從大廳跑下去,一直沿著位於主院南邊別墅前的小路跑。儘管他告訴警察的是「像瑞秋的女人」,但是他沒有想到,這已經代表了一切,絕非巧合,能讓警察有點相信我的話了。

那一排十六世紀的別墅,灰色和玫瑰紅覆蓋的外牆,有些許褪色了。但是那被塗來塗去的划船蜉蝣還一直刻在了門口上方。

最後那一棟就是哈頓曾經每個周五下午教授我和理查德的地方,在他那裡的課程都是在一樓上的,而他自己就住在別墅的上面一層。那裡也是他所認為的客廳,每年他都在那裡給新來的本科生舉行歡迎茶會,也是我和理查德第一次見面的地方。

打開會客室的法國式大門,看到的是一直被大學裡人們津津樂道的秘密花園。坐在與一樓同高度的角度上看,這個小花園像是懸浮在了門拱上面,花園裡的內壁都像是排列整齊的門,裡面是各種棚子,可以供園丁們放置各種需要用的割草機和農作農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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