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篇 公民社會——公民維護權利的途徑和舞台 第五十七章 民間反腐的突破和缺憾

只有讓民間反腐有個制度化出口,才能把民間反腐力量更好地納入到整個反腐資源配置的序列之中,從而使其成為一種可再生資源。

在對各級官員的工作、生活等方面的「陽光」監督中,近年來不時可見我國民間反腐力量的身影。

記者調查發現,以陝西省「華南虎照造假事件」最終被揭穿為標誌,我國民間反腐已從傳統的舉報、信訪等方式,逐漸轉變為以網路為平台進行反腐,並形成體制外一支重要的反腐力量。

而從另一種視角看,這樣的網路民間反腐,雖然有公開、透明、快捷、影響面廣等明顯優勢,但因在法律規範上存在諸多缺失,也遭致不少質疑和指責。

多位受訪專家認為,在我國反腐形勢越來越嚴峻的情況下,如何在整合官方反腐資源的同時,有效地規範、調動和發揮民間力量參與到反腐敗行動中,使官方資源與民間資源形成良性互動,應成為有關部門深入研究的一個新課題。

網路盛行前的民間反腐,多少有些個人的悲壯色彩。那些單槍匹馬的民間反腐人士,面對的是掌握著公共權力和豐富社會資源的當下權貴。

陳榮傑就是其中一位讓人敬佩的老人。自1981年從湖南婁底地區公路局退休後回到長沙定居,時年64歲的陳榮傑老人把自己的主要精力,幾乎都用在舉報官員的腐敗問題上。2003年3月,湖南女巨貪、原湖南省建六公司黨委書記兼副總經理蔣艷萍被判處死緩,就是陳榮傑老人歷時12年不懈舉報的結果。

在退休後的20年里,這位被百姓稱為「反腐鬥士」的老人,總共將20多名斂財貪色的腐敗官吏拉下馬。而陳榮傑老人也因「損害」了某些人的利益,曾被人報復,多次遇險。

記者調查發現,隨著網路的發展和普及,這樣「獨行俠」式的傳統反腐已漸漸遠去,而網路為民間反腐開闢了一條更安全、更便捷的新通道——民間反腐人士或自建網站,或利用各大網站論壇,把手中的證據、資料等全部呈現,直接號召、凝聚民間力量推動官方介入對腐敗案件的查處。

其中轟動一時的是,2004年6月,被人稱為「民間輿論監督第一人」的李新德,在自己創建的「中國輿論監督網」上貼出《下跪的副市長——山東省濟寧市副市長李信醜行錄》,詳述了李信涉嫌貪污、受賄、綁架、故意傷害等違法違紀行為,還附有數張李信向舉報人李玉春下跪的照片。檢察機關介入查實後,李信最終受到法律制裁。

目前,網路民間反腐在深度和廣度上已有所推進,民間反腐人士除了自建網站外,更多的則是在各大知名論壇發帖製造轟動效應,最大限度地為紀檢部門、檢察機關、監察部門提供有關腐敗行為的線索。

在民間網路反腐的強大攻勢下,2008年,南京「天價煙」局長周久耕,深圳「猥褻女童」局長林嘉祥,劍閣「節約」局長曹正直,「一夫二妻」區委書記董鋒等官員相繼落馬。2009年,東陽市審計局局長韋俊圖,因2003年公款支付娛樂消費的清單在網上發布引來輿論嘩然而被免職;原溫州市舊城改建指揮部黨組書記、副指揮吳權書,也因網友曝光了一份當地官員低價購拆遷安置房名單被「雙規」……

據中國互聯網路信息中心的統計報告顯示,截至2008年底,我國網民數量達2.98億。這個龐大群體中的民間反腐人士,只要坐在家裡輕點滑鼠,就可完成整個舉報過程,所隱含的反腐力量,足以令很多腐敗官員不寒而慄!

我國的民間反腐力量,已引起高層重視。早在2001年,最高人民檢察院就建立網路舉報平台。2005年12月28日,中紀委、監察部也首次公布了中紀委信訪室、監察部舉報中心的網址。

據統計資料顯示,中紀委網上舉報中心僅開通半年,就受理舉報32500件。截至2008年,全國已有18個省級紀檢監察機關相繼開通舉報網站,這些都標誌著網上舉報已經正式納入了官方權威反腐渠道。

但記者調查發現,與網路上自發的民間反腐鑼鼓喧天的景象形成鮮明對比的是,在這些官方反腐渠道中,公民舉報的熱情卻有所降溫。據北京檢察機關2008年「舉報宣傳周」上披露的消息,近5年來,北京檢察機關受理的案件經群眾舉報的只佔35%,較之本世紀初的近70%下滑顯著。

「出現這種現象的主要原因是,我國對證人的保護力度不夠。」北京中盛律師事務所杜立元律師接受記者採訪時分析認為,「我國在證人保護方面的法律規定過於原則性,在程序上缺乏切實可行的保護措施;而且側重於被動的事後懲罰,只有在證人遭侵害後才以懲罰犯罪的方式亡羊補牢。可以說,對證人保護存在著巨大的法律空白。」

「民間反腐人士喜歡利用網路反腐,是因為網路有傳播廣泛、交流便捷、身份虛擬以及風險小等不少優點。」北京大學政府管理學院博士生導師李成言教授對記者分析道,「利用網路不但有利於保護自己,而且容易製造社會轟動效應,引起相關部門的重視,使所揭露的腐敗事件,能儘快進入司法程序。」

多位受訪專家還指出,在紀檢檢察機關里,很多人習慣把舉報和信訪混為一談,導致民眾的舉報權利得不到很好的保障。同時,在某些地方或部門,舉報者的舉報信大多石沉大海,還發生遭被舉報者打擊報復等。由於官方舉報程序不暢通,才使網路受到民間反腐力量的青睞。

「我國官方提供的舉報方式,還存在效率低、缺乏監督等弊端。」李成言認為,「很多網民選擇民間反腐方式,是不想舉報後被動地等待反腐部門去反腐,而是希望自己掌握反腐主動權,藉助網路這個平台,以輿論壓力促使官方在反腐敗上更有所作為。」

「雖然官方已提供了網上舉報腐敗的途徑,可不少人還是選擇在網上爆料。」北京一家反腐網站負責人張先生告訴記者,「他們之所以選擇網路反腐,不少人是擔心遭到被舉報人的報復打擊,而網路隱蔽性強,正好可以保護自己。當然,也不排除有些人是因為不清楚官方的舉報途徑。」

據了解,目前我國還沒有專門的保護舉報人的法律。雖有些相關的規定散見於各部門法當中,但缺乏實際可操作性,所以舉報人遭到打擊報復的事情層出不窮。據中央編譯局當代馬克思主義研究所所長何增科透露,改革開放30年評出的10個反腐名人就有9個遭到報復。

「以網路作為平台的民間反腐,可以說是一種公開舉報,它給予負有監督責任的部門以巨大的壓力。」中國社會科學院尹韻公研究員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按傳統的舉報方式,反腐部門是否進行了查處、結果怎樣,舉報人都不清楚。通過網路反腐,監督部門在輿論壓力下,要時時作出反應,民眾能及時了解到案情進展情況。」

記者調查發現,目前以網路為平台的民間反腐,正以其快捷、有效且廉價的優勢開闢了反腐新渠道,但由於在法律方面的諸多缺失,民間反腐也暴露出不少問題,以致也受到不少質疑和指責。

「民間反腐是一把雙刃劍,反腐部門只有充分認識到這點,才能用好民間反腐力量。」尹韻公表示,「由於民間反腐是在網上大張旗鼓地公開信息,這樣容易打草驚蛇,讓舉報對象及早準備,事先串供或銷毀證據,這樣不但加大查處難度,反而使舉報人陷於被追究誹謗責任的被動地位。」

目前的網路民間反腐,大多數屬於匿名舉報,但與傳統的匿名舉報方式相比,卻影響力大、傳播範圍廣。不過,民間反腐敗在打擊了一批腐敗官員的同時,也出現了一些以訛傳訛、民意審判,甚至網路暴力等問題。

「在群體心理中,人們都有一種要表現社會正義感的需求。」南開大學博士生導師齊善鴻教授接受記者採訪時坦言,「在網路這個虛擬世界中,人們更容易淋漓盡致地進行這種需求的宣洩。然而,這也容易成為一把雙刃劍,走向極端就會演變成一種精神層面的群體暴力行為。虛擬社會的民間力量,在這裡容易失去理性,對社會構成巨大的傷害。」

「打擊腐敗必須嚴格依法辦事,既要對公民反腐熱情給予肯定,又要認識到『人肉搜索』『群眾審判』不能代替正規司法程序。」杜立元認為,「民間反腐是公民行使監督權利的一種方式,但可能出現『媒體審判』現象。一些個案由於輿論的過早介入,發展成為波及全國的公共事件,在輿論壓力下可能影響司法公正。」

在此前也發生過這樣的事例,有些「網路監督清單」內容過於簡單,缺乏有力的證據。由於民間反腐難於監督、管理,容易造成信息失實,導致對被公開者的隱私權的侵犯,甚至民間反腐的平台,還為某些居心叵測的人打擊、陷害、報復別人提供了便利。

在多位受訪專家看來,缺乏法律規範已成為民間反腐的最大硬傷。因此,對於民間反腐,有必要用法律加以規範,避免出現誣告、誹謗、干擾案件偵辦、舉報不清楚等情況的發生。

據了解,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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