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風風雨雨:中國的糧食流通 三、猶抱琵琶半遮面

我們無法否認,糧食統購統銷政策,在建國初期糧食極度緊張的狀況下,對穩定市場、保障人民生活作出了不可磨滅的貢獻,它保證了全國絕大多數人最低的生存需求,並保證了社會主義工業化體系在一片空白上建立起來了。

但是,我們也無需諱言,統購統銷政策只是在當時的歷史條件下採取的一項臨時性措施,一種政府行為化了的強迫性手段,其消極作用也是非常明顯的。早在制訂這項政策時,陳雲同志就為此憂慮:「徵購這個名稱是駭人的,究竟叫什麼可以考慮,但性質是這麼一個性質。……配給這個名詞有點不太好聽,一說就想到日偽統治時代的情況……。又征又配,農村徵購,城市配給,硬性辦法。實行這種辦法,我有點擔心,因為跟每一個人都有關係,問題太大。……農民的糧食不能自由支配了,雖然我們出錢,但他們不能待價而沽,很可能會影響生產情緒。」

為此,陳雲同志在統購統銷實行後的第二年,在第一屆全國人大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指出:「計畫供應只能是一種暫時的措施,只要工業和農業生產增加了,消費品生產增加到可以充分供應市場需要的程度,定量分配的辦法就應該取消。」

但以後的歷史發展,使我們走上了一條純而又純的計畫經濟道路,糧食統購統銷這一臨時政策不僅長期延續下來了,而且還擴充到了包括雞蛋、大白菜在內的許許多多農產品上。

什麼時候不實事求是,不遵循事物發展規律,什麼時候我們就要走彎路,這是歷史千百次證明了的事實。

以1978年12月18日召開的十一屆三中全會為標誌,中國走上了改革開放的道路。而改革的先導,便是農業。

1979年,中國開始對實行了26年的糧食流通體制進行改革和調整。除了提高糧食統購價格,調減糧食徵購基數以增加糧農收入外,最重要的改革便是改變糧食部門獨家經營的單一流通格局,恢複糧食集市貿易,允許農民完成徵購、超購任務後的餘糧上市貿易,議購議銷。傳統的糧食交易、集散的「米市」開始恢複發展,一個以國家為主、集體和個體共同參與的糧食流通經營格局逐漸形成。到1984年底,全國農貿市場已發展到5.65萬個,其中農村5萬個,集市貿易的糧食成交量由1978年的25億公斤增加到1984年的84億公斤,增長了2.34倍。全國有20多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先後建立了糧食議購議銷專業公司,1979年到1984年,6年時間共議購糧食558.6億公斤,1984年全國糧食議購數量由1978年的32.5億公斤增長到175億公斤,占當年徵購數量的34%,糧食議銷數量達267億公斤,佔總銷量的34%。滿足了農民出售餘糧的需要,平抑了集市糧價,補充了平價糧庫存。與此同時,國家還逐步減少了統購統銷的品種和數量,擴大了市場調節的範圍。

這一次改革是在不改變統購統銷體制的前提下進行的,只能算是一次局部的調整,直到1985年,我國這才全面放棄實行了32年的統派購制度。

這一年的1月1日,中共中央發布的一號文件規定,從1985年度開始,取消糧食統購,改為合同定購。由地方政府組織糧食部門,根據國家下達的合同定購計畫,同國營農場、農業集體生產單位和農戶協商,簽訂糧食定購合同,正常年景,必須完成,遇到重災,可以適當減免。超過合同定購的部分,自由購銷。

根據制定時的設想,合同定購,既是經濟合同,又是國家任務,試圖以此打破計畫收購的僵化體制,逐漸向糧食商品化靠攏。國家為此還逐年減少了計畫定購,擴大了議價購銷比重。國家計畫內收購由1984年的1023.5億公斤到1989年調減500億公斤;而議價收購則由93億公斤上升到515.4億公斤。此即「死一塊,活一塊」的糧食購銷「雙軌制」。其方針是「逐步縮小合同定購,擴大市場收購」,基本立足點是穩住一塊(合同定購),搞活一塊(市場議購)。

但是,這一改革,在執行過程中卻相當困難。合同定購既是合同又是任務,這就把商品交換原則與國家行政管理原則混在了一起,實施中難以把握。其次,由於實行的是「死一塊,活一塊」的「雙軌制」,平議差價懸殊較大,一方面促使農民不願完成或設法逃避定購,另一方面又給糧食倒賣以可乘之機。

具體來說,糧食雙軌並存的體制,主要存在四個方面的問題,其一是糧食價格關係沒理順,農產品比價不合理,糧價仍然偏低,糧食購銷價格長期倒掛的問題也還未得到根本解決;其二是糧食購銷體制沒有理順,平價糧收支長期倒掛,存在很大缺口;三是糧食流通渠道沒有理順,多年來賣糧難不斷發生,地區封鎖和「糧食大戰」交替出現,產、銷區矛盾比較突出。糧食一緊就想統,糧食一松就想放;糧食多了渠道少,流通不暢,糧食少了渠道多,市場混亂。以至時常陷入「一統就死,一放就亂」的惡性循環之中;其四是糧食經營體制沒有理順,政策性經營與正常商品經營長期混合在一起,糧食企業經營得不到合理利潤,影響了糧食企業改善經營管理與提高經濟效益的主動性和積極性。

綜合起來看,糧食購銷「雙軌制」的最大問題,是只取消了「統購」,卻並沒有觸動「統銷」,結果購銷價格倒掛更加嚴重,國家財政負擔越來越重,財政補貼由當年的170億元增加到1991年的400億元,翻了一倍多,佔了國家財政收入的1/3。財政越是緊張,就越無法再提高糧食的收購價格,而糧價越是不合理,農民就越不願多種糧食。另外,由於減少了定購數量,而統銷數量逐年增加,結果又出現了購銷數量倒掛,以至糧食又反覆出現緊張局勢,國家購不足銷,缺口達到400多億公斤,不得不用「議轉平」和進口來彌補。尤其到1989年,糧食供求出現緊張局面,政府不得已又關閉了幾乎所有的糧食自由交易市場,恢複了國營商業獨家壟斷經營的局面。而為了保證充足的糧源,統派購名義取消了,實際上卻依然採取的是強制性的徵購措施。有些地區為了催農民交糧食,甚至動用了警察和民兵,在倉里挖,從缸里倒,群眾反映,現在的合同定購實際上比「統購還統購」。糧食多了是合同制,糧食部門不收;糧食少了是定購制,政府派人強要。農民成了風箱里的老鼠,兩頭受氣。

雙軌制的雙重價格,也違背了價值規律對於價格同一性的要求,不能傳遞正確可靠的信息以促進要素的合理配置。雙重價格意味著利益的差異,定購基數是按行政區域分配的,不利於形成地區之間的合理分工。而且,在雙軌制下,必然出現行政干預糧食生產及流通的情況,往往違反客觀規律,人為地分割市場,搞地區封鎖。1985至1986年,全國絕大多數省份採取了強制手段,禁止糧食流向外地,不僅缺糧省如此,有些產糧省也是如此,使各地難以按比較利益原則,形成合理的區域分工布局,發揮自己的優勢。其次,國營商業在「雙軌制」的銷售體系中,一方面以低於市場價格的合同定購價收購糧食,另一方面又以低於收購價格銷售糧食,倒掛部分由財政補貼,結果一方面是給國營商業經營以壟斷地位,使經營性虧損被政策性虧損所掩蓋,使國營商業失去活力;另一方面,國營商業一身二任,很多商業企業利用特殊的方便條件套取平價糧,轉手議價出賣,牟取暴利。糧食購銷中的雙重價格,也給經辦單位和個人提供了從中漁利的機會和可能,助長了以權謀私的不正之風。因此,有人評述「雙軌制」實際上是「雙鬼制」。

這是一次不徹底的改革。「猶抱琵琶半遮面」,結果國家背上了更加沉重的包袱,糧食市場繼續陷入「賣難」「買難」的循環之中。

俗話說:家大難當。對於有12億多人口的中國來說,似乎感受更深。

我們必須保護農民的利益,因而糧食購價不能不逐年提高,直至與價值基本相符。

但我們又必須考慮城市居民的生活,因而糧食銷售價不能不保持穩定,以至二十幾年無變化。

「穀賤傷農」,「谷貴傷民」,為難了中國政府:手背手心都是肉,哪一邊都傷不得!

一把難以把握的雙刃劍。

一塊難以平衡的翹翹板。

這就使得中國的糧食流通體制改革,不能不小心翼翼,不能不慎之又慎。

1985年對糧食統派購進行了一次改革,但由於改革不徹底,措施不配套,效果並不明顯。必須向統銷開刀,成為了全社會的共識。國家用大筆的財政補貼維持了25年「一貫制」的統銷價,雖然保持了糧食供應的「超穩定」性,但國家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價。並且也人為扭曲了生產和消費的價格關係。據統計,國家花在糧食消費上的錢要比花在糧食生產上的錢多11倍。

1991年,國務院決定,從5月1日起適當調整糧油統銷價格。這是1966年後的第一次全面調價。

雖然這是一次較小幅度的調整,一公斤大米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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