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李希光 劈斬中國形象「妖魔化」 提倡「網路實名」,引發全面爭論

李希光曾說,辯論就是交鋒,沒有交鋒就沒有思想交流。1998年,李希光在北京大學舌戰美國、《時代》《華盛頓郵報》駐華記者,轟動一時,1999年,他又在美國全國公共廣播電台舌戰普林斯頓和德克薩斯大學的中國問題專家,接著又在美國一家電視台舌戰哈佛「中國通」費正清。無論是在什麼場合的爭辯,李希光都表現了一個現代中國知識分子的睿智和胸懷。

正因為李希光善於直率地表達自己的觀點,鋒芒畢露,他成了飽受爭議的中國學者之一。

2002年4月29日,李希光接受了廣州電視台《都市在線》欄目訪談,在談及新聞改革時,他發表了如下一些觀點:

「網路本身應該和傳統媒體一樣,受到嚴格的版權的保護、知識產權的保護。同時網上任何人寫東西要負法律責任。你不能因為是網上,你可以發匿名的東西,你就隨便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這同樣要承擔名譽損害責任的。由於網上傳播甚至可能比印刷媒體傳播還要快,還要廣,它造成的傷害,有時候是不可彌補的。因為大家上一個網頁,可能這個網頁一輩子就上一次,即使你在這個網頁進行更正了,但是讀者不可能再回來了。

「所以我就建議,我們國家的人大立法機構對網上的名譽侵害應該給以嚴懲。同時我建議人大應該立法禁止任何人匿名在網上發表東西,包括傳統媒體,應該提倡用真名,不用筆名發表文章。這是全球化時代、身份認同時代,利用假名發表東西是對公眾的不負責。」

李希光的這個談話當時並沒有引起太大的反應,沒想到1年後,網上議論驟起,各種評說不絕於耳,李希光成了一塊引人注目的靶子,最後演變成轟動一時的「李希光事件」。

大多數的批評朝著李希光的「軟肋」而來——李希光倡導的網路「實名制」侵犯了人們說話、撰文和言論自由的權利。

有人認為,李希光「簡直是在開歷史的倒車」,實行「法律拿破崙主義」,患上了「立法依賴症」,受到了急於求成和天真心理的支配,過分相信法律的威力,因而常常以良好的意願取代理性、細緻和科學的分析。

有個網友這樣說:「李先生在國內國際媒體交流方面是有一定地位的,這個不可否認,比如遇到一些大事的時候,首選的媒體方面的中國專家就是他,他會持自由派觀點,但奇怪的是,他在國內的發言,卻是那麼反西方,那麼莫名其妙。」

還有人這樣質問李希光:就像現實中人們說話一樣,那些喜歡在街頭評論幾句的,只能說明他對某一件事情的關心;但如果他還沒說話,你就讓他先說出自己的名字、工作單位、家庭住址,你覺得這個人會如何感受呢?

互聯網上引發的激烈議論可能連李希光本人也沒想到。作為一個新聞學教授,李希光多年來就十分關注新聞的真實性以及言論發表者的透明問題。他曾這樣表達他對網路中「無序」狀態的擔擾:「網路是這樣的,比如說,他的真名從來不暴露,是男是女不知道,中國人美國人也不知道,一個人還是100個人也不知道。我一個人光天化日地站在角斗場里,我是實名制的人。匿名的人呢?周圍你看不見任何敵人,他們可以從各處向你發來暗箭。我認為這是不公平的。國內有兩種原因不署真名,一個是傳統觀念害怕受懲罰,另一個就是他知道自己正在編造謊言或者正在對別人進行人身攻擊。我們講新聞自由有一個原理:你有言論自由,但不能在看電影的時候喊失火,(這樣)很多人會被踩死,是要製造社會恐慌和混亂的。」

應該說,這是李希光提出「網路實名」的最基本的動機,他是持著一種負責任的態度要求加強網路管理。這個觀念與人大會議「加強信息安全和遏制網路犯罪」的提案和議案不謀而合。

李希光提倡「網路實名」還體現了對受眾負責的良苦用心:「因為你用真名,你說你是清華大學的教授,這時候你寫清華大學怎麼怎麼好,大家知道因為你是清華的。如果我用了假名,我不說明我是清華大學的教授,我講清華大學新聞學院怎麼好,大家會講可能很好,公眾就這樣認為。事實上這個作者是清華大學新聞學院的一位教授,這就不公正,這就是對公眾的不負責任。」

而訪談之所以引起嘩然,似乎與李希光當時的表達或記錄有關。他要表達的真正意思是「人大應該立法禁止匿名在網上散布謊言、製造恐慌和惡意侵害他人的名譽」。這個準確的表達我們可以從清華大學國際傳播研究中心的網站上找到。

其實在這場「網路實名」風波中,了解李希光的人還是對他的擔憂表示了理解。

中國政法大學江平教授對於李希光所擔心的侵權問題表示理解。他承認網路言論更容易產生對人的侵害,應該引起注意。但是否一定要用法律的方式來規定必須使用真名,否則就是違法,這很難說。對於網路的法律管理,把握好兩個原則即可:一不危害國家安全,二不構成侵權。他認為,民法規定任何人都不得侵犯他人的權利。著作權問題和侵權問題是不同的問題,我們並不能因此得出必然結論:用真名就不會侵權,用假名必然侵權。署名本身並不能表明必然惡意或者必然善意。

國內知名中文論壇凱迪網路總編牧沐認為,網路發言者實行實名制登錄,的確有助於維護網路互動區域的秩序,那些動輒換一個ID(網名)上來信口開河的現象將會大大減少,不實信息將被有效遏制。互聯網這個輿論平台的公信力也將大為提高。但應該看到,採用實名披露某些敏感的人和事,給發言人帶來的風險很大,強硬地規定公開發布信息者必須採取實名,必將影響這個相對還比較脆弱的網路傳播渠道。

在這場「網路實名」風波中,李希光表現得很冷靜,並沒有迎頭痛擊,因為他知道,對於這樣敏感的問題,如果火上澆油未必有助於問題的解決。但他希望全社會都來關注網路的規範化管理,以免這個現代的通訊線路被人利用,導致社會誠實的喪失。

「李希光事件」引起的爭議讓人想起多年前《妖魔化中國的背後》所引發的全球大討論。

1997年3月2日,「美國之音」組織了美國、澳大利亞和香港的幾位學者,對《妖魔化中國的背後》展開了大批判。美國普林斯頓大學教授、中國問題專家林培瑞在節目中對書的作者進行人身攻擊,並拚命為美國媒體辯護。林培瑞說:「這本書指責美國人的白人至上。這不能說是美國高人一等,這是美國人的特性決定的。這本書還指責美國的媒體都是有計畫地反華,這也是不正確的。美國媒體報道中國的那些文章是根據讀者和市場的需要采寫的。美國媒體關於中國的報道,只要有人帶頭寫,美國的其他記者就跟著寫。我們美國報紙根本就不反華,報紙給誰辦的就得為誰說話。而《妖魔化中國的背後》這本書的作者完全是為了拿稿費才去寫這本書。」3月4日,「美國之音」再次組織了六七個人對這書本進行批判。

接著國內也出現了不同的聲音。首先是對李希光「妖魔化」一詞的質疑,有學者認為,李希光關於「妖魔化」的定義,在學術上是個徹底的「偽概念」,因為它違背了傳播學理論中一些最基本的原理。被李希光界定的這個概念,如果拿到任何一個傳播學系的課堂上去,老師只能給零分。在清華的國際傳播研究中心組織的一次關於「妖魔化」的討論會上,李希光對「妖魔化」的概念作了較清晰的定義:妖魔化的報道不是指天災人禍式的及一般性的批評報道,而是指那些令人讀後對中國(包括國家、民族和社會)產生厭惡、憎恨或仇視態度的報道。

「妖魔化」的爭議尚未平息,許多人把矛頭對準了李希光在《妖魔化中國的背後》所表現出來的「民族主義情結」。身在國內的李希光當然首當其衝地遭到輿論的圍攻。

所謂的中國「民族主義」是在20世紀90年代全球化日益加深的背景下興起的,一開始的表現是與反對西方的形式聯繫在一起的。許紀霖教授曾把20世紀90年代中國反西方主義歸納為「三波發展」:第一波是90年代初何新的種種反西方言論;第二波是1994年後,在知識界出現的反西化思潮,如張頤武、陳曉明的後殖民文化批評,甘陽、崔之元的制度創新說和盛洪的文明比較論;第三波則以張藏藏、宋強等人所著《中國可以說不》為代表。中國學者認為,20世紀90年代一波接一波的反西方理論或學說都帶有一定的「民族主義」色彩,而「民族主義」真正謀求到「獨立的話語權力」並讓人們切實感受到它的力量則應以《中國可以說不》的出版為一個象徵性標誌。

在這樣的背景下,李希光的《妖魔化中國的背後》正好「順應」了中國「民族主義」的潮流,似乎是對號入座地進入了「民族主義者」陣營。一時間,李希光成了一塊無比醒目的「靶子」。李希光不無遺憾地說,「民族主義者」也是一個被妖魔化了的詞語。在人們心中,它已經成為一個狹隘和偏見的代名詞,這個詞語用在我身上就像「文革」中人們在我頭上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