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潘岳 民族先鋒隊的思想守望者 附錄 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與時俱進

潘岳

任何執政者都要與宗教打交道,世界上許多事都與宗教相關。為了真正完成革命黨向執政黨的轉變,我們需要以新型的執政意識重新審視宗教功能,以理性的管理方式去解決迫在眉睫的政教難題,以現代的思想觀念去研究科學合理的政教關係。因此,在飛速發展的形勢下,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必須率先與時俱進。

宗教,屬於信仰範疇,回答人們用理性無法解釋的人生根本問題。與科學不同,科學探索事實世界,宗教探索意義世界。與哲學也不同,哲學解釋意義世界的方式是理性邏輯,宗教對意義世界的解釋是超理性思維。一句話,凡人們想不通、做不到的地方,就有宗教存在。

馬克思在《黑格爾哲學批判導言》里提出:「宗教是被壓迫心靈的嘆息,是無情世界的感情,正像它是沒有精神的制度的精神一樣,宗教是人民的鴉片。」在這裡,馬克思用形象化的語言顯示宗教具有「苦難中的人民的精神安慰」的重要社會功能,在馬克思的原意中,對宗教的這一功能並無褒貶之意,況且比喻性的描述也不能作為本質判斷。但列寧在解釋這句話時,創造性地加上了「麻醉」兩字,即改為人們所熟知的「宗教是麻醉人民的鴉片」,把原來「人民對宗教的需要」變成「統治階級利用宗教麻醉人民」。主語換了,意思也就全變了。更為不幸的是,列寧把「宗教是人民的鴉片」這句話歸結為「馬克思主義在宗教問題上全部世界觀的基石」(見《論工人政黨對宗教的態度》一文)。由此引申出來的又一結論便是:「馬克思主義始終認為現代所有的宗教和教會、各式各樣的宗教團體,都是資產階級反動派用來捍衛剝削制度、麻醉工人階級的機構,我們應當同宗教做鬥爭……這是馬克思主義的起碼原則」(見《列寧全集》第17卷)。從此,「宗教是資產階級(統治階級)麻醉人民的鴉片」這句話,成為我們對馬克思主義宗教觀的標準理解,也成為我們制訂宗教政策的基本依據。宗教被視為「毒品」,被視為舊社會的殘餘,被視為與先進階級、先進政黨、先進位度格格不入的異物,被視為與馬克思主義對立的意識形態。

我們應當注意語言的歷史文化背景。在歐洲,特別是在馬克思所處的時代,他們對鴉片的理解與經歷過「鴉片戰爭」的中華民族對於鴉片的理解是不同的。馬克思在《第六屆萊茵省議會的辯論(第一篇論文)》中指出:「彼岸世界的理論即宗教。」馬克思還在《第179號「科倫日報」社論》中提到「來世的智慧即宗教」。

關於宗教本質,馬克思認為:「國家、社會產生了宗教,即顛倒了的世界觀,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顛倒了的世界」「宗教里的苦難既是現實的苦難的表現,又是對這種現實苦難的抗議」。恩格斯在《反杜林論》中則進一步指出:「一切宗教都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中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幻想反映。在這個反映中,人間的力量採取了超人間力量的形式。」在馬克思眼裡,宗教是人類社會存在發展的產物,是一種自發樸素的世界觀,有一定的歷史合理性,並不完全是消極的,也談不上必然反動與愚昧,更不必然是社會主義社會的異己力量。馬克思與恩格斯認為:「每一時代的社會經濟結構都形成現實基礎,而每一歷史時期的法律、政治設施以及宗教的、哲學的觀點都構成上層建築。」即是說,宗教是上層建築的構成部分之一。

我們有必要完整領會馬克思的原意,特別是當無產階級奪取政權後,不應以宗教為敵,而應以宗教為鏡,找到自己致力於改造的對象。此外,我們還應充分理解列寧對宗教態度的階段性。十月革命時,俄國東正教曾與反動勢力勾結起來強烈抵製革命,所以列寧當時對宗教的描述,具有鮮明激昂的時代特徵。而革命成功後,列寧的觀點又有了新的內容,他提出「不在自己的黨綱中宣布我們是無神論者」「不禁止基督教徒和信奉上帝的人加入我們的黨」。他甚至舉例說:「如果有一個祭司願意到我們這裡來共同進行政治工作,真心誠意地完成黨的工作,不反對黨綱,那我們就可以吸收他們加入社會民主黨……現代宗教的根源就是對資本的捉摸不定的恐懼,……無論什麼啟蒙書籍都不能使這些群眾不信仰宗教。」由此可見,列寧對於宗教的理論思考是隨著革命鬥爭的現實逐步調整的,並不總是基於嚴酷的現實鬥爭給宗教以消極定義,而是隨著形勢發展與時俱進。如果列寧活的時間長,經歷了從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全過程,他一定會闡發出更新更全面的宗教觀。而我們奪取政權以後,沒有把握列寧在不同歷史階段的不同提法,一直以「鴉片論」作為我們認識宗教的圭臬,以致國家的宗教政策一度產生偏差,並為此付出了代價。

馬克思主義宗教觀,應重新回到正確軌道上來。要用馬克思、恩格斯的「反映論」,取代列寧的「鴉片麻醉論」。既然是反映,就帶有必然性與合理性。宗教在反映的方式上帶有幻想性(即它的有神論或唯心論),而反映的內容上卻帶有現實性和理想性(即它的社會內容和文化理想),其中既有人們對現實苦難的抗爭,也有對真善美的追求,它撫慰人們的心靈,予人們以生存勇氣,是對人們現實生活巨大欠缺的精神補償。現實生活的巨大欠缺,在任何社會也不可避免,宗教的精神補償作用,至今也未被取代。宗教不是階級鬥爭的產物,也不是私有制社會的壟斷品,相對於各種社會政治制度而言,宗教即不姓封,也不姓資,更不姓社。然而,宗教可姓封,也可姓資,甚至可能姓社。它並不固定隨著一種社會制度的興亡而興亡,所以它能夠從古至今延續下來。正是宗教自身的延續性、獨立性和可變性,也給自己創造了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可能性。

江澤民總書記於1993年全國統戰部長工作會上提出「積極引導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論述,正是適應中國共產黨由革命黨向執政黨轉變的需要,以社會管理者的身份來重新估量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的相互關係,肯定了宗教有著與社會主義社會相適應的基礎,體現了馬克思主義與時俱進的理論品質,是我們黨研究宗教問題的指導思想。我們當然承認宗教與社會主義社會有許多不相適應之處,所以需要引導,但既是引導對象,也就成了有限團結對象,起碼不是鬥爭對象。從此,中國共產黨將不再被動應付宗教,而是化一切消極因素為積極因素。江總書記的講話超越了「鴉片麻醉論」,是馬克思主義宗教觀在新時期實踐中的又一次突破性發展。

共產黨人發動革命初期,很強調意識形態的純潔性,把反對有神論看成是維護工人階級精神的大事。他們花大力量去揭露地主資產階級利用宗教麻痹人民,這是階級鬥爭的需要。如今,中國共產黨已從造反者轉變為社會管理者,從以發動社會革命為主要任務轉變為穩定社會基礎為主要宗旨。為此,馬克思主義的宗教觀也要在反映論的基礎上加以擴大,引入宗教社會學和文化學成果。我們將發現,宗教是一種社會文化體系,核心雖是神靈信仰,但還包含著眾多文化內涵,除政治功能外,還兼具其他功能。對社會發展既有消極作用,又有積極作用。

列寧曾經斷言:宗教很快就會被經濟發展進程本身拋到垃圾箱里去。但在經濟與科教飛速發展的今天,宗教並沒有消亡,其原因在於宗教對於人類社會生活有著科學與物質財富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以往包括馬克思主義在內的各種唯物主義關於宗教的認識,在方法論上都用「結構主義」分析方法,即從宗教產生的認識論角度來確定宗教的特徵,並由此說明,宗教是人類認識自我和認識世界的一種異化。但我們更需要開闢一個「功能主義」新視角,從社會實踐與社會功能的角度,對宗教現象進行實事求是的解釋。

宗教對人們社會生活究竟有著什麼無法替代的特殊功能呢?

首先是心理功能。宗教之所以能使千百萬教眾前赴後繼,正如馬克思所說:「宗教是被壓迫心靈的嘆息,是無情世界的感情。」人不僅是物質存在,也是精神存在;不僅是理性存在,也是情感存在。壓力與困惑,幸福與快樂,都是心靈對現實的主觀反映。很多人對人生中的種種不幸與壓抑,需要通過宗教的途徑來求得慰藉。馬克思說,宗教里的苦難既是現實苦難的表現,又是對這種現實苦難的抗議。有時候,無神論和科學無法克服民眾對死亡的恐懼,宗教卻能夠做到。革命者為了共產主義事業可以坦然面對死亡,但普通人卻要相信有輪迴報應,我們對此應予理解。因為執政黨的管理理念,應允許不同利益群體與不同信仰並存。在今天,宗教顛倒的幻想形式里有著美好內容,宗教的自律與操守,更是其服務社會主義的切入點。

其次是道德功能。宗教曾在理想主義普遍失落、功利主義到處泛濫時期,成為一種保持信念道德的精神生活方式,如在16世紀,西方工業文明發展過快而導致物慾橫流時,正是新教倫理支撐並恢複了西方道德文明。社會不能沒有法律,更不能沒有道德,法律與道德如鳥之雙翼,缺一不可。道德是法律的基礎,防範犯罪行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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