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國聯外交處於下風的情況下,日本被迫策動建立「滿洲國」。處於張學良監視之下的溥儀,被土肥原密謀「請動」,逃離天津,踏上他的「滿洲建國之旅」。
對於若櫬內閣來說,所謂同意調查,只是一個實在沒有辦法的辦法。至於調查結果究竟會怎樣,也只能是走一步看一步。
但是有人會幫他們的。
就在關東軍仙台師團進攻江橋的時候,肩負「滿洲獨立運動」重任的土肥原到了天津。無事不登三寶殿,這個日本土匪此行的目的就是來為「滿洲國」找皇帝的。
早已宣布退位的宣統皇帝愛新覺羅·溥儀就這樣又一次走上了歷史舞台。
溥儀那段日子正在家裡鬱悶著呢。
不是一點點鬱悶,而是非常、十分以及特別的鬱悶。
做皇帝,本來是人人嚮往的天下第一好工種。可如果是末代皇帝,那就另當別論了。
溥儀被人從龍椅趕下來的時候,牙都還沒長全,皇帝什麼味道根本就沒咂得出來。
不幸中的萬幸,作為清帝退位的條件,民國給予了一個「清室優待條件」,允許其保留帝號,仍然住在紫禁城內。
但是等到溥儀在紫禁城這個小王國內慢慢長大,吃穿雖然不愁,心裡頭卻越來越不是個滋味。
也夠難為他的。你想啊,天下第一工種都做過了,還有什麼工作他能幹或者願乾的?
他一遍遍走過金鑾大殿,一切都是那麼熟悉,但缺少的是往日的榮光和山呼海嘯般的朝拜。
寂寞、惆悵、無所適從。
這次第,正應了前朝一位皇帝詞人的無奈歌吟:雕樓玉砌應猶在,只是朱顏改,問君能有幾多愁,恰似一江春水向東流。
這位要說了,人嘛,只要日子過得去不就行了。你到紫禁城外面去看看,還路有凍死骨呢。
話說得倒也對。溥儀曾經也是這樣想的。
作為一個末代皇帝,他並沒有繼承老祖宗康熙雍正乾隆那樣的雄才大略,某種程度上,還沿襲了前任光緒皇帝的缺點,即精神和肉體一樣孱弱。
末代嘛,要求哪能那麼高。
當然,有時候也轉過復辟的念頭,可惜他並不是主角。
民國六年(1917年),張勳率領五千辮子軍進京,趕走了空頭總統黎元洪,把溥儀推了上去。
那時候溥儀的確小小激動了那麼一下下,可惜這只是曇花一現,僅僅12天後,他又回到了無情的現實之中。
人們告訴他,張勳只是一個無能的丑角,而他只不過是被這個丑角利用的對象。
什麼時候了,還在做皇帝夢,你給我下來吧。
溥儀只好又戀戀不捨地把頭上的皇冠取了下來。
就這麼混著吧。到這個樣子,溥儀也打算認命了。
比起很多被關大牢、砍腦袋的末代皇帝來(典型例子是法國的老外皇帝路易十六),這真的應該算是不錯了。不僅保住了腦袋,還保住了帝號,保住了紫禁城,已經是夠有面子了,你還想怎麼著,還能怎麼著?
落毛的鳳凰只要比雞還強那麼一點,也行。
可令溥儀沒想到的是,就他這隻落毛的皇帝,竟然也有人惦記。
誰啊?
西北軍大帥馮玉祥。
在發動北京政變後,老馮架起大炮,把溥儀趕出了紫禁城。
對驅逐溥儀這件事,歷來爭論很大。
其實,你就是用死老虎來形容這位過氣小皇帝都是抬舉他了。以溥儀的性格和能力,與老虎這個稱謂簡直有天地之別。
到民國時候,要說他還有什麼價值,基本上就是被人利用的價值,而他本人,則無兵無將也無權,在國民心中也談不上有什麼影響力(極個別的幾個遺老遺少除外),是無論如何翻不了天的。
你說這樣一個人,對革命究竟還有多大的威脅?
再說,你不給皇帝發工資,不給他地方住,甚至要消滅他的肉體,革命就成功了?
法國倒是馬上把皇帝砍了,但也沒能馬上就建成真正的共和,而英國保留了王室,人家現代政治還搞得有模有樣。
在這件事上,我個人一直很贊同那位辮子學究的名言——我頭上的辮子是有形的,你們心中的辮子卻是無形的。
就在當時,在文化界名頭很響的胡適也提出過異議,當然,他沒有從革命能不能成功上來進行論證,而是從他的留學背景出發,認為此舉不符合英美流行的契約原則。
因為辛亥革命時,對溥儀下台是有約定的(《清帝退位優待條件》),那就是,你只要下台,我就給你好處,至少讓你有體面和溫飽,除了擁有帝號,還不讓你渴著餓著凍著。
縮小了看,這就是一個合同。胡適認為,不管這個合同當初是在什麼樣的情況下訂立的,但既然是雙方真實意願的表示,而且是合法文件,那現在合同雙方都應該遵守這一合同,而不能說變就變。更何況,這還是民國政府和前皇帝的合同,堪稱天下第一合同。如果這樣一份合同都能撒毀,那還有什麼合同能使人相信。
然而天下第一合同就這樣當著天下人的面給撒毀了,還贏得了一片叫好聲。
末代皇帝溥儀灰頭土臉地離開了京城。這一年,他20歲。
原先在皇宮裡,畢竟與外界接觸很少,又豐衣足食,要說愁,也有點為賦新詞強說愁的味道,等到出了宮,他才體會到,一個下了台的皇帝,真比一隻過街老鼠好不了多少。
到天津港,原計畫是準備飄洋出海的,可沒有一個國家願意讓他以「大清皇帝」的身份登陸,都怕在外交或國際上惹麻煩。
就這樣,暫棲變成了長住。
國民政府不給生活費,溥儀和他那一班人馬又什麼都不會(會了也不肯干),只好吃上了老本,也就是變賣從故宮裡偷偷帶出來的古董。
不管怎樣,皇帝的架子還是不能丟的,這是一個面子問題。
在溥儀那個小圈子裡,「宣統皇帝」開口閉口還是「朕」怎樣怎樣,而那些皇妃太監、遺老遺少也照舊要對這位小皇帝三拜九叩。甚至連他們住的地方都掛著「清室駐津辦事處」的牌子,反正我的地盤我做主,就跟小朋友過家家一樣。
這時候溥儀忽然聽到了一個足以令他抓狂的消息。
孫殿英把東陵給炸了。
說起來,在民國前後那些大大小小的雜牌嘍羅中,孫殿英實在是個不怎麼起眼的小角色。他的一舉成名,某種程度上與敢冒天下之大不韙,以軍隊規模來盜掘清皇陵有很大的關係。
在中國,如果說墓葬算一種產業,那麼盜墓則是與之相生相隨的關聯產業,其歷史可以說是源遠流長,多少天都說不完。
盜墓這項工作,利大,但風險也很大。且不提墓里機關重重,陷在裡面,可能一不小心就出不來。就是能僥倖抱著寶貝爬出來,還得面臨政府嚴厲的法律追究。
遠的不說,明朝對此就有明確規定:掘了人家墓地還沒來得及打開棺材的,要打一百下屁股,發配充軍三年(「發而未至棺槨者,杖一百、徒三年」)。如果棺材被打開,死人已經見光的,那就要判處絞刑,讓你自己也陪著去做回死人,體驗一下暗無天日的地獄生活(「已開棺槨見屍者,絞」)。
因此,一直以來,盜墓賊都是打槍的不要,悄悄地進墳,拿的執照都是個體戶的。
開公司的也有。不過很少,而且那都是標準的亂世,沒人管。
到了民國,也算同亂世沾上了點邊,才讓孫殿英這號人有了用武之地。
一般來說,盜墓的人都很低調,畢竟是沖著發財致富來的,都知道自己乾的是件缺德事,被人罵了也不敢吭聲。
但偏偏有人做了雜碎活,還能裝高尚。
孫殿英就是這類人。
這位兄弟是這樣向人解釋他的盜墓動機的——先總理孫中山不是革了滿清的命嗎,他槍杆子多,可以革活人的命。孫某不才,可憐手上的槍也沒幾條,活人的命革不起,就只有革死人的命了。
不說不知道,一說嚇一跳。
小軍閥孫殿英竟然能把他的盜墓事業上升到如此高度,簡直可以與革命先行者的經國大業相提並論了。
此等驚世駭世之語,真可當得一個評價:沒有最無恥,只有更無恥。
炸東陵這事一開始是秘密的。但世上沒有不透風的牆,更何況民國前後的娛樂新聞很發達,狗仔隊遍及各地,很快就有人捅到報紙上去了。
溥儀聽到後的心理感受和反應,只能用目眥盡裂這四個字來形容。
雖說這個前皇帝向來為人軟弱,而且早已威風掃地,但你要是真掘他祖墳,是個人都受不了。
對於國人來說,祖上的墓地不僅代表著對先人的尊崇,也預示著一種神秘的風水,可以說,自己一家老小今世混得好不好,基本上全指靠它了。因此,除非後代死絕,對祖墳那是看得和身家性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