桓溫的先世和桓溫北伐問題 五、簡文帝遺詔問題

東晉門閥政治中,某一士族秉權而能久於其任者,一般都是昆弟眾多而且名重一時,分居內外,彼呼此應,以維持家族勢力於不衰。於琅邪王氏,敦總征討,導專機政,群從子弟,各居顯要;於穎川庾氏,亮入相出將,冰、翼等亦內外相維;於陳郡謝氏,尚、奕、萬諸昆弟久戍豫州,安則憑藉諸兄遺澤和豫州勢力,得居相位,然後以侄謝玄據京口而建北府兵。只有譙郡龍亢桓氏由於族單勢孤,雖溫居上游分陝二十餘年,兄弟中仍無一人得居朝廷顯職。興寧二年(364年)桓溫諷議遷洛,以脅朝廷,朝廷不得不詔征桓溫輔政而又深懼桓溫入都。桓溫雖志在入都,亦不敢貿然脫離自己所依靠的上游軍事力量。於是而有桓溫移駐赭圻、姑孰之事。會稽王司馬昱與桓溫有過數次會晤,但會晤地點分別在冽洲、姑孰、塗中,而不在咫尺之隔的建康。這說明桓氏在朝無人,而建康周圍軍事力量尚未盡入桓氏之手,桓溫還得有所等待,不能輕舉妄動。

太和四年(369年)桓溫從枋頭敗歸後,由於徐、豫問題業已解決,才敢於從姑孰越建康,一度城廣陵而居。此舉當是就近清理盤根錯節已數十年的北府異己勢力,同數年前進駐姑孰以圖解決豫州問題一樣。咸安元年(371年),乃有桓溫入建康,廢海西公而立會稽王司馬昱為帝(簡文帝)之事,打破了多年以來呈膠著狀態的東晉政局。

廢立之議,倡自郗超。但《魏書》卷九六《司馬睿傳》謂桓溫「宿有此謀」;《晉書》卷六七《郗超傳》亦謂桓溫「宿有此計」。看來,郗超不過是揣摩桓溫之意而發之罷了。從策略上說來,桓溫一生持重,在奪取權力時也往往是欲取先與,一步分作幾步走。以對付殷浩為例,先是一再逼殷浩北伐,待北伐失敗後表而廢之。以奪取徐州為例,廢范汪而以徐州予庾希,免庾希而以之予郗愔,最後才從郗愔手中取得。桓溫廢海西公,是他圖謀篡取皇權、代晉自立的若干步驟中的重要一步。廢海西公,以情勢度之,有兩種可能的反應:或有反抗,或無反抗。反抗,有對待袁真、袁瑾父子的辦法可用,即臨之以兵;無反抗,則有對待郗愔的辦法可用,即畀以自養之地。桓溫於咸安元年十一月丁未從白石入建康,越日己酉海西公出宮,簡文帝即位,未遇障礙,一切順利。琅邪王氏的王彪之甚至還為桓溫廢立尋找歷史根據,制定禮儀。越六日乙卯,武陵王晞免官歸藩。接著,桓溫誅夷為己宿怨而又宗強的庾氏、殷氏人物,更換殿中禁軍,並以親信人物郗超直宮省中,侍從(實際上是監督)簡文帝。辛酉,桓溫自白石還姑孰。自丁未至辛酉,桓溫留都不過半月,朝局種種都確定下來了,一廢一立,皆出桓溫。從此桓溫奠立了自己在朝廷牢固的權威地位,形成了「政由桓氏,祭則寡人」的權力格局。桓溫置簡文帝於皇帝地位,與當年置郗愔於徐州刺史地位一樣,又一次使用了欲取先與的策略,不過這次是在最高的權力層次上使用。

但是,在簡文帝臨死之前,桓溫將要在政治權力的階梯上走完最後幾級的時候,極大的障礙出現了。幾家最有影響的門閥士族,主要是太原王氏,陳郡謝氏,他們在朝廷還擁有潛在力量,亟思抗拒桓溫的非分之求,以圖維護東晉司馬氏的帝位,恢複門閥士族之間的平衡狀態。

當時朝廷在位的士族人物,多數曾居桓溫軍府,是桓溫的故吏。如謝安曾為桓溫司馬,王坦之曾為長史,郗超曾為參軍,王珣(王導子王洽之子)曾為主簿,等等。他們都深知桓溫的政治志向。但是他們之中願意協助桓溫,為桓溫所用的,只有郗超一人。當簡文帝立,郗超為中書侍郎入直宮省之時,謝安、王坦之為侍中,都在簡文帝左右。所以桓溫並不放心朝局,一直居於姑孰而不入朝,直到翌年七月簡文帝之死為止。

簡文帝死,至孝武帝立,其間不過五日,朝局卻圍繞所謂簡文帝遺詔問題,展開了以桓溫為一方,以王坦之、謝安為一方的尖銳激烈鬥爭。此事史籍所載互有歧異,大體說來有三個系統:一為《晉書》,包括簡文、孝武等紀,桓溫、王彪之等傳;一為《建康實錄》;一為《通鑒》。此外,其它史料還有一些。茲以《通鑒》紀事為主,參照《晉書》、《建康實錄》以及其它史料,考校異同如下。

《通鑒》:(咸安二年七月)甲寅,帝不豫。急召大司馬溫入輔,一日一夜發四詔,溫辭不至。

案:帝不豫之日繫於甲寅,不知所據。急召當有詔。《魏書》卷六九《司馬星傳》錄其中一詔,曰:「吾遂委篤,足下便入,冀得相見。不謂疾患遂至於此。今者惙然,勢不復久,且雖有詔,豈復相及?……天下艱難,而昌明幼沖眇然,非阿衡輔導之訓,當何以寧濟也!國事家計,一托於公。」從語氣看來,四詔中此詔非最早者。托桓溫阿衡輔導,則明知昌明(即繼立的孝武帝)為其掌中物,不得不作此態,或者意在求桓溫阿衡輔導如伊尹,而求其勿為王莽耳。

桓溫辭不入都,有疏薦謝安、王坦之,見《桓溫傳》。這自然是故作姿態,以觀王、謝士族的反應。疏有「皇子幼稚」之語,則知作於太子未立之時。傳謂疏未及奏而筒文帝崩。

立太子,《簡文帝紀》謂在乙未,《孝武帝紀》謂在已未。《通鑒》從《孝武帝紀》。己未在甲寅後五日,而乙未則甲寅後三十餘日。如簡文帝不豫在甲寅不誤,則立太子事急,當以己未為允,簡文帝之死即在立太子當日。簡文病發甚猛,至死不過數日,宜一日有四詔,而桓溫疏亦未及奏。

《通鑒》:遺詔「大司馬溫依周公居攝故事」。又曰:「少子可輔者輔之,如不可,君自取之。」侍中王坦之自持詔入,於帝前毀之。帝曰:「天下,儻來之運,卿何所嫌?」坦之曰:「天下,宣、元之天下,陛下何得專之?」帝乃使坦之改詔曰:「家國事一稟大司馬,如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日帝崩。

案:遺詔本敕溫「依周公居攝故事」,見於《王坦之傳》;又敕溫可自取天下,見於《建康實錄》卷八,最早當本之於《宋書》卷二五《天文志》三。這兩層意思應當都包含在簡文遺詔中,說明簡文帝預見到桓溫有篡奪的可能,又不希望果然出現這種局面,所以請求桓溫以居攝為度,不要逾越。如果不能約束桓溫,桓溫篡取與否,就全在他自己了。

遺詔謂「天下,儻來之運」,「儻來」語出《莊子》,成玄英疏謂「意外忽來者耳」。簡文蓋以己之得立全出於桓溫,予奪取捨,全在桓溫之意。所以「儻來」與「君自取之」是互相照應的。

《通鑒》把「君自取之」與「居攝」二事用「又日」相連,說明均為遺詔之文,是正確的。《晉書·王坦之傳》和《建康實錄》則各錄其一,都不全面。王坦之改詔,把「君自取之」和「居攝」二事都去掉,改用「如諸葛武侯、王丞相故事」,是對桓溫的一次重大打擊。《桓溫傳》說:「溫初望簡文臨終禪位於己(案,這就是桓溫廢海西公、立筒文帝之意,也就是簡文帝對桓溫所說『君自取之』之意),不爾便為周公居攝。事既不副所望,故甚憤怒。」桓溫不滿足於諸葛亮、王導地位,知道這是門閥士族太原王氏、陳郡謝氏作梗,與弟桓沖書曰:「王、謝處大事之際,日憤憤少懷」云云。

遺詔是簡文病後「一日一夜頻有四詔」之外的又一詔,未發而毀,由王坦之改作,可見其時官中惶恐勿遽之狀。

魏晉以來,帝王(或實際上是而名義上尚不是的帝王)託孤時任臣屬自取天下,簡文帝此詔以前尚有兩見,一為劉備,一為孫策,都是創業伊始,局勢未穩之時的事。《三國志·蜀志·諸葛亮傳》:劉備病篤,謂亮曰:「若嗣子可輔,輔之;如其不才,君可自取。」劉備託孤語,蓋效法孫策託孤。《三國志·吳志·張昭傳》注引《吳歷》:孫策臨終,以弟孫權托張昭日:「若仲謀不任事者,君便自取之。」劉、孫二例雖各有其歷史背景,要皆是君臣肝膽相照之詞,與簡文帝之被迫作此表示者,情況大不一樣。

《通鑒》:群臣疑惑,未敢立嗣。或曰:「當須大司馬處分」。尚書僕射王彪之正色曰:「天子崩,太子代立,大司馬何容得異?若先面諮,必反為所責。」朝議乃定。太子即皇帝位,大赦。

案:事本《王彪之傳》。群臣未敢立嗣,須桓溫處分者,就是等待桓溫作出是否自取的決定,桓溫不取,太子始得即帝位。王彪之為僕射,不當預草詔機事,但處朝班權貴之列,故得顯言於朝堂,意在釋群臣之惑而堅立嗣主之心。立太子、遺詔、帝崩三事均在一日之內,群臣知詔之所立而又不敢奉詔行事,足見桓溫權勢之重和群臣的畏懼之心。不過其時京師宮省之變,變在須臾,而無論是在官省或在朝廷,桓溫黨羽曾無一人參與機事,因而桓溫在此數日之內反而處於被動地位而受制於士族王、謝。這種情況的出現,歸根到底是桓氏地望不高、門戶不強所造成的,桓溫亦莫可如何。枋頭敗後桓溫氣勢有所衰降,不敢貿然行事,也是原因之一。

《通鑒》:崇德太后令,以帝沖幼,加在諒,令溫依周公居攝故事,事已施行。王彪之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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