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印度從軍 崢嶸歲月

印度的天氣十分炎熱,我們一下飛機就忙著脫掉棉衣,七歪八倒地坐在跑道邊上,無暇顧及其它。直到一個戴著德式軟軍帽的中國兵,跑來對我們說:「你們已經到印度了,就在這兒等汽車來接!」大伙兒才反應過來目的地已到了。

當晚步行了90多里到了新津機場,又從新津乘美國運輸機(我們叫「抱雞婆」,一架能裝四五十人)到昆明陸良機場,再由昆明到阿撒米省。

我真正同美國士兵有了更深的接觸,是在調到總指揮部工作之後。總指揮部設在離史迪威公路不遠,到雷多小鎮還有二三十公里的原始森林中間,除了軍隊幾乎沒有老百姓。我們的任務主要是保衛總指揮部、公路巡邏、橋樑保衛、檢查過往車輛等。美軍和中國軍隊各有兩三百人,每天搭配著出任務。除了在一起工作,下班之後,我們還在一起相互交談、學習語言、邀著打獵等等。還記得有一個中文名叫歐水的下士,曾在晚飯過後,拿著一個筆記本找我。他用中文對我說:「你能教我唱歌嗎?」我上下仔細打量了他一番,問:「什麼歌?」歐水遞過筆記本來,翻開一看,原來是《義勇軍進行曲》。我笑了笑說:「行,這歌我們這兒誰都會唱!」此後,他就時常來找我,等學會了那首歌,我們也成了好朋友。交談中,他提到,他曾拜一位華僑為師,是一個十分了解和熱愛中國的人。

發槍的日子是在軍訓的第二天,每個人一枝美國步槍,10發子彈。一個班發給一枝湯姆森衝鋒槍。發槍的時候,大家興奮異常,拿到槍立馬覺著自己特別牛。當時日本鬼子用的是三八式大蓋槍和輕機槍。三八式大蓋完全是手動式,一次只能裝5發子彈,推一次打一發;而美國步槍是半自動式的,一次能裝8發子彈,子彈上膛後只需打就行,不用推。日本輕機槍在世界上都很有名氣,它的彈匣上有個漏斗式的容器,打時只需用手將子彈抓進去,子彈就能通過漏斗直接上膛,只管打就行了。但它體積大,很重,一般只能架在地上打。而且因為是直接將子彈抓進去的,所以一把子彈里,一旦有一粒的方向不對(本來應該彈頭朝前,卻不小心弄成彈頭向後),就會引起卡殼。而湯姆森衝鋒槍則不同,它比較輕且是全自動式的,還分快慢機,有一次裝20發子彈的也有裝30發的。使用快機時,裝上彈匣,只管扣住板機,子彈就自動打出去,直到打完為止;使用慢機時,則打一發是一發,十分方便。但我當的是憲兵,沒有上過前線,也沒機會用這些先進的武器打擊日本人,實在可惜。

我看見從旁邊走來五六個美國人,穿著美軍軍服,同我們中國兵一樣的草黃色軍用皮靴。早在華西壩我就見過英國人和美國人,都是高大、帥氣,身體很壯的樣子。那時對空軍的印象特別深刻,他們穿著咖啡色的飛行夾克,背上都有白底黑字兩排漢字:「洋人來華助戰,軍民一體救護!」印象中他們也很熱情。我正尋思著是否要同老美打招呼,一個1米80左右的下士走到我們面前「ge money!」(換錢!)我愣了一愣,就在這會兒一個1米50上下的矮個子擠到美國人跟前,嘰哩咕嚕地和他講開了。美國人極度驚詫,好一會兒才回過神來。那矮個子的樣子十分狼狽,打著赤腳,穿著汗衫,頭髮又亂又臟,仰著頭同老美對話。經過他的翻譯,才知道美國人是要同我們換法幣。這時有人感嘆道:「幸好有陳發光這個川大外文系的高才生在!」我剛到印度的時候,感覺出美國人不是很喜歡中國兵。這也難怪,我們剛到印度時,又臟又臭又餓,實在不像文明人的樣子,也根本看不出是些有文化的學生。有些美國人光看到表面現象,就以為我們和那些強征來的壯丁兵是一樣的。所以也不常和我們說話,認為我們根本聽不懂英語。但美國人很開通,只要你有才能,他們是十分尊敬你的;而且也十分好學,他們學習中文很刻苦。彼此了解之後,就有好多美國大兵來向我們請教中文。那個其貌不揚的陳發光就曾教過好多美國「學生」。

同樣的,我們也向美國人學習,比如英語,比如生活……美國人對生活品質的要求很高,記得剛到咚不咚馬的駐印軍招待所,就要我們將所帶東西和身上的衣物全扔進幾個1米多深、10多平米大的火坑裡燒掉。清潔之後發給的東西有一大堆,光是衣服就有襯衫、汗衫和外出服三個品種,除了衣褲鞋襪帽之外,還有頭罩、毛毯、旅行袋等東西。在招待所住的那十幾天里,平均每天分配給每個班(一班12個人)的食物單是牛肉和蔬菜的罐頭就有五六個,每一個都有好幾斤重,而分的米是鐵定吃不完的。

未到部隊之前,我們都聽過一些軍隊里的傳言,什麼打板子、關禁閉呀,什麼等級森嚴等等。但在雷多,第一天軍訓集合的時候,我就覺著這參軍真是對了。營長是一個上海人,1米70左右,戴著漂亮的金絲眼鏡,斯斯文文的像個學者,中校軍銜,名叫高瘦影。他對我們說:「親愛的同學們,你們投筆從戎,滿腔熱血,到印度來打擊日寇,我們十分歡迎。你們都是學生,我知道,你們對部隊的感覺是不好的。但是我這個地方不一樣,首先,我們廢除體罰。你們有什麼事可以直接來找我,有啥問題我辦得到的,一定給你們辦到!我們這裡絕對民主!」話音剛落,滿場掌聲震耳欲聾。後來他也果真說到做到,沒有食言。

我最要好的美國朋友是一名上等兵,可惜我已記不住他的名字,只知道他20多歲,是在當警衛站崗的時候認識的,熟識了便常在一起玩。記得第一次和他見面,是在一個上午,站崗實在無聊便聊起天來。他中文不行,我英文也十分糟糕。不知怎麼談到憲兵,我便說:「Military police」(重音在前)他愣了一下,問到:「What?」我又說了兩三遍,他還是不懂!我指指他,又指指我自己,他還是擺擺手。我指指我們的臂章,他還是搖搖頭。最後,他見我很著急,拍了拍我的肩膀說:「 you spell it?」(你能把它拼出來嗎?)我看著他的眼睛,一個字母一個字母地認真拼了出來。他笑了:「Military police!」糾正了好幾次,我才讀正確,我現在的英語發音還算標準,全得益於耐心且友好的美籍教師們。

雖然沒機會上前線,但我也曾因受傷住過院,還與美籍護士有過一段難以忘懷的交往。1945年2月,我16歲,在關押違紀軍人的禁閉室工作。由於住在野外,照明等用電全靠自給自足。靠水來冷卻的發電機,需要不時換水。一天晚上8點過後,吃過晚飯,我去換水,卻沒戴皮手套和頭罩,結果水蒸氣衝出來,將我的右手和臉部給燙傷了。那時中國兵進醫院須得美國聯絡官開介紹信才行。但美軍沒同我們住在一起,天色已晚,美籍聯絡官早已回美軍營地去了。連長許煜是個老兵,有些經驗,就忙著要人去炊事班找醬油。也是不巧,剛好醬油沒了。我就這樣躺了一夜,直到第二天上午8點聯絡官到了,才開條讓人送我過去。一拿到條,許煜上尉就趕忙開了一輛吉普車,送我到最近的野戰醫院——美國陸軍14醫院。到了醫院門口,背了枝卡賓槍的美國衛兵拿了條進去叫出了兩個中國兵。連長扶我下車對我叮囑道:「你好生在這兒養病,好了之後快點兒回來!」我那時根本痛麻木了,只向他點了點頭。那兩名中國兵見狀要上前扶我上擔架,我死活不肯,倔強地喊著:「我能走!」那時總覺著好好的人上擔架不是一件光榮的事,但他們卻不肯放手,說:「不行,規矩是這樣的!」不由分說把我抬進了手術室放到手術台上,馬上就有兩名美國軍醫上前來詢問我的病情。他們都穿著軍裝,外面罩著白大褂,戴著船形帽。胖的是個少校,30來歲;瘦的比較高,大概1米70左右,似乎是胖醫生的助手。他們問得十分仔細,問完之後就配了葯給我包上。一張臉就只留兩隻眼睛、一個鼻子和一張嘴巴裸露在外頭,好像戴了張面具一樣。然後我被送進了中國兵的病房(當時中、美病房是分開的,美軍用的是鋼絲床,中國兵用的是木床),輸了4瓶血清。50多年過去了,至今我還對美籍軍醫記憶猶新,他們的認真負責,他們的細心都在我心裡打下了深深的印記。我被送進病房後是被綁在床上的,後來有人告訴我,那是怕我因為痛亂動,弄壞了傷口。現在我臉上根本看不出有被燙過的痕迹,所以十分感謝那兩位美國軍醫。一個禮拜之後,我已拆了紗布,蛻掉了死皮,長出了新皮,但醫生還是不肯批准我出院,堅持要我待到完全康復之後。

拆紗布後的第二天早上,早飯後不久,美國護士就來查房了。當時野戰醫院所收的基本上都是前線回來的戰士。有些人為了打日本鬼子,傷剛好就回部隊,醫生不放,便偷跑回去。也有悶得發慌,聚眾賭博的。因此護士一天要查好幾次房。那護士身高1米70左右,藍藍的大眼睛、長長的睫毛,雖然臉上有些雀斑,但絲毫不影響她的美麗。她看到了我覺得奇怪,因為那時我個子尚未長高,很是瘦小。看她驚詫的樣子,我向她做了個手勢:「How are you!」(你好啊!)她笑了一笑朝我走了過來,整個人是筆挺的,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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