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我來一扣動天地 第二十九章 軍政(二)

說是請大家暢所欲言,文華國沒什麼說的,吳鶴年想說,洪繼勛不給他機會。

堂上議事,照例變成了洪繼勛的一言堂。他辦事講話,向來極有條理,每說一事,必先分出綱目。先總述,提綱挈領;然後分論,逐條細講。有理有據,雄辯滔滔。

他的條呈大致可分為兩類,一個是治安,一個是經濟。在行政建設上反而不多。他解釋為:戰亂未息,正值開拓進取之日,首重當在嚴刑、懷柔以安地方,其次則需耕桑以充倉廩。其餘它者,支微末節,不足考慮。

鄧舍以為然。

「除了雙城,各城之中,都是駐軍將領兼管軍政,軍隊、地方不分。就目前來說,我軍人才不足,又是戰時,暫且按此施行無妨。但是,民政可以由將領兼管,地方捕盜,卻不可由將領兼管。」

軍隊是用來上陣殺敵,不是用來捕捉盜賊。殺雞焉用牛刀?一旦濫用,則刀不成刀,難免失去銳氣。所以,第一件大事,便是在各城之中設立捕盜所。

因有文華國在,設立捕盜所的另一個原因,洪繼勛沒講出來。軍隊捕盜,丘八們殺人如常事,太銳,動輒殺人數十、上百;往往還有以捕盜為借口,騷擾良民的現象。

就拿陳虎治下的定州來說。四天前發生了一件事兒,有個乞丐餓得受不了,也該他倒霉,沒長眼,本是去偷個商鋪的,不知怎的摸到隔壁一個百戶的家中去了。

那百戶恰好輪休,在家中,夜半起來如廁剛好撞上,完全意料之外的事兒,措手不及,叫那乞丐給跑了。被陳虎知道,勃然大怒。嫌那百戶丟人,痛打一頓;次日一早,調了兩個百人隊,整整在城中搜了一天,全城四百餘乞丐,統統捉住。

叫那百戶來辨認,當時半夜三更的,就打了一個照面,認不出來。回憶那乞丐年齡四五十歲,符合這個標準的,二百多人。陳屠子的綽號是白叫的么?一聲令下,全部處決,為一人而殺二百餘人。

鄧舍那會兒還沒回雙城,洪繼勛第一個知道的消息。他管不住陳虎,也為時晚矣,最後不了了之。鄧舍回來後雖然聽說了,又能怎麼辦?還好,這次只是乞丐,如果下次呢?

「捕盜所人數多寡,可視城池大小而不同。三百人有一,足矣。除捕盜之外,還可負責協防地方,搜集情報。小可以為,捕盜所可直轄雙城總管府,由總管府設捕盜司,派專員往各城負責。如此,也可以稍微減輕地方將領的壓力,使得他們的精力,能夠更多地放在防禦、軍事上。」洪繼勛道。

鄧舍點頭同意,三百人有一,也就是說,三百個居民,配一個捕快,比例有點高,但一來在外國,二來地盤新得,穩妥點也好。道:「洪先生此議極好。吳同知,捕盜司下至捕盜所各色官員人等,我會從我的親兵中,挑選出符合資格的人來。官印憑信,你儘快辦好。」

吳鶴年領命,工工整整地將這一條,記載在自己的筆記上。他心知肚明,捕盜司名義上屬總管府,實則鄧舍是要直接管轄。

鄧捨不得不直轄,地方將領,或為舊人、或為新貴,無論哪一種,都不會把雙城總管府、姚好古、吳鶴年放在眼裡。也只有鄧舍的親兵,才能稍微使得他們收斂一些。

從陳虎一次殺二百人,就能看出,這些將領們,平時在各自城中,已經很有點無法無天的樣子了。這個勢頭,必須立刻遏制,否則,很有可能激起民變。

再一條,鄧舍也是相中了捕盜所有搜集情報的便利。身為一軍之主,為自己也好,為全軍也好,他必須有可以獲得地方第一手情報的來源渠道。

「人數設置,就按洪先生講的三百人取一。三分之二從軍中選,三分之一以地方高麗人為之。選一土著大戶,做副手。捕盜所俸祿,一律由雙城總管府撥付。」鄧舍問文華國,「文叔,有沒有意見?」

文華國雖然不管地方,不過設身處地,他覺得大有必要:「些許地方蟊賊,跳蚤也似的東西,本就不該俺們管,沒得污了手。專有人去管,再好不過。」

這件事就此定下。

治安一款,洪繼勛分作三條。捕盜所為第一條,第二條是收繳民間鐵尺、彈弓等殺傷性用具。土著麗民當然沒有刀槍弓弩之類的軍用武器,可鐵尺、彈弓這些玩意兒,不少豪門、無賴還是有的。不收繳上來,早晚留個禍患。

第三條,分作兩目。一則嚴禁聚眾集會;二者實行夜禁。

集會不但是指有密謀對抗性質的集會,高麗和中原一樣,崇信佛教。受蒙元有以喇嘛為帝師傳統的影響,高麗王也拜的有王師,雙城諸地,幾乎每座城池裡,都有寺廟。鄰近山上,廟宇更多。

嚴禁聚眾集會,也包括了寺觀僧道。信徒聚會不得超過十人。並且禁止在鄉鎮村集買賣的「集場」、以及城市瓦當勾欄內有唱詞聚眾的勾當。

實行夜禁,夜間不得點火燭。所謂「一更三點,鐘聲絕,禁人行。五更三點,鼓聲動,聽人行。」有公事急速及喪病生育之類不在此限。違者笞三十,有官者笞一下。夜間因公外出,要執有官府的信牌。

這兩條,洪繼勛都是照搬蒙元舊例,鄧舍深知其利弊。短時間內,利大於弊。確實有利鎮壓地方。無不允之,只是修改了一點,他道:「嚴禁集會、實行夜禁,固然勢在必行。但是,居民生活不能沒有半點樂趣。勾欄說書賣唱不禁,許之,其內容需得由官府指定。」

在座的,除了文華國,都是精細人。鄧舍一說,無不稱妙。吳鶴年拍腿,高叫佩服,道:「大人此策,大智慧,一般人想不到。」捧了鄧舍,不動聲色地貶了洪繼勛,一舉兩得。

他自告奮勇,道:「小人不敢自誇,話本小曲兒,稍有涉獵。大人但把此事交給小人,揀選合適,必叫大人滿意。」

鄧舍點了點頭,除了吳鶴年,還真找不著第二個合適人選。叮囑道:「切記,兩個原則。第一,突出我中原和高麗為兄弟,本為一家;第二,多尋些《竇娥冤》之類的。」

《竇娥冤》這齣戲,在中原傳唱極廣,無人不知,無人不曉。可以藉助這類戲劇的感染,潛移默化,將矛盾指向窮富對立。

鄧舍想了想,不能搞的太刻板,如果麗民因此產生抵觸心理的話,得不償失;補充道:「除了以上兩種,也可以偶爾穿插一些輕鬆娛樂的曲子。」

考慮到大部分的土著不懂漢語,他交代羅李郎:「吳同知高麗話不精,怎麼把漢語翻譯成高麗話,如何讓土著的說書先生、賣唱戲子學會,羅治中得多出把力。」

羅李郎一疊聲道:「將軍放心,將軍放心。」他在鄧舍面前甚至不如他的女兒,羅官奴最起碼還敢和鄧舍對話。他倒好,除了當應聲蟲,沒別的話說。

鄧舍提點吳鶴年:「要把它當作大事來辦,十日之內,把話本、唱本整理好,交給我看看。」具體到細節,吳鶴年提出,兵荒馬亂的,城中先生、戲子不多,是個問題。鄧舍考慮了一下,道,「河將軍部屬麗卒中,不少賤民出身,其中會有說書賣唱的,我會給他命令,挑選出來,交給總管府。」

講到這兒,靈機一動,何止居民生活樂趣不多,軍卒的樂趣更少。除了角抵、射柳,大可以再補充些娛樂活動。

他微一思索,考慮成熟,改變主意,道:「挑選出的麗卒,特別成立一營,名之為樂營。依然屬軍籍,可以暫時借調給你。地方藝人,你儘快去培養、補充。」

吳鶴年應是,保證:「一個月內,必能叫大人看到第一場戲。」

他們商討的時候,洪繼勛在一側只管翹著腿,飲茶品茗。他口味刁,只喝襄陽隆中茶,鄧舍沒有,他隨身自帶。見他們討論結束,才開口道:「治安三條,只要實行有力,眼下來看,足能保地方無事。

「地方既安,農耕就需得抓緊。寧遠諸城的荒田拋地,佔了十之七八,即便雙城也沒有完全開墾完。小可建議,雙城總管府下,設立勸農司,專設勸農使,負責各城的墾荒、耕桑。勸農使人選,可由將軍一樣從軍中選挑務農出身的士卒擔任。轉軍籍,為官籍。」

地荒著不種,有幾個原因。一個因為打仗,地主跑了、或者死了,土地就荒下來了;一個是因為佃戶們跑了、或者死了,地主空有大片土地,找不來人種;一個是因為耕牛、種子缺乏;最重要的一個,是因為戰火不息,加上賦稅沉重,人無法安心種地。

地種下了,能不能熬到秋收是個問題;熬到秋收了,能不能收穫入倉是個問題;熬到收穫了,除去上繳地主、國家的租賦,能落到自己手中的有多少,夠不夠活命?是個問題。

所以,勸農耕桑,不是一句簡單的話,也絕不是設立一個勸農使就可以解決的。洪繼勛在其下很詳細地列出了針對各種會出現問題的種種對策。

這個方面,吳鶴年和羅李郎,也是很有發言權的。他們兩個,一個老本行,一個本地土著,了解實情。結合洪繼勛的對策,幾個人各抒己見。

地主跑了或者死了的,好解決,包括原本的官田、學田等等在內,其中荒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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