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編 清代之部 第四十六章 除舊與開新 清代覆亡與民國創建

清代狹義的部族政治,雖經所謂「咸同中興」,苟延殘喘,而終於不能維持。

第一、是外患之紛乘。

自道光十八年以林則徐為欽差大臣,查辦鴉片事務,至二十二年與英議和,訂南京條約,割香港,許五口通商,是謂「鴉片戰爭」,為中國對外第一次之失敗。此後咸豐七年英、法同盟軍陷廣州,八年至天津,陷大沽砲台。十年,再至天津,陷通州,入北京,燒圓明園,咸豐避難熱河,為外兵侵入國都之第一次。光緒五年,日本滅琉球。六年,曾紀澤出使俄國,議改收還伊犁條約。八年,與俄定喀什噶爾東北界約。十年,中、法戰起,十一年議和,失安南。十二年,與英訂緬甸條約失緬甸。十九年,英、法共謀暹邏,廢止入貢。二十年,中、日戰起,二十一年議和,割台灣,失朝鮮。二十三年,德佔膠州灣。二十四年,俄借旅順、大連,英租威海衛。二十五年,法佔廣州灣。二十六年,八國英、俄、日、法、德、美、意、奧。聯軍入北京,光緒避難西安。二十七年訂辛丑和約。二十九年,日、俄戰起,以我東三省為戰場。三十一年與日訂滿洲協約。宣統二年,外蒙庫倫攜貳,日本並滅朝鮮。三年,英兵侵據片馬。

東西勢力初次接觸,中國昧於外情,因應失宜。

東西兩文化,其先本無直接之接觸。其始有直接接觸,已近在明清之際。其先中國文物由間接關係傳入歐西者,舉其尤要者言之,如養蠶法、東漢蠶絲已入羅馬。南朝梁簡文帝大寶元年(公元550年)波斯人始將中國蠶種傳東羅馬都城君士坦丁。造紙法、當唐玄宗時,大食在西域獲得紙匠,因在撒馬爾罕設紙廠,為大食造紙之始,時歐邦皆用,羊皮紙,大食專利數百年。於十二世紀,造紙法始入歐洲。羅盤、宋書禮志謂:「周公作指南車,經馬鈞,祖沖之以後,其法不傳。」至北宋又見於沈括之夢溪筆談(卷二十四)歐人制磁針作航海用,始於西元1302年。當元成宗大德六年,較沈括所記尚遲二百年。其法蓋由阿拉伯人傳入歐洲。

火藥、中國古時即有火藥。據三朝北盟會編,北宋靖康時,宋、金弓交戰已用火砲。其後南宋虞允文造霹靂砲,以紙包石灰、硫磺。孝宗時,魏勝創砲車,火藥用硝石、硫磺、柳炭,為近代火具之始。元順帝至正十四年(西元1354年),德人初造火藥。

印刷術,雕版始於唐中葉。宋仁宗時,畢升發明活版印書術。明英宗正統三年(西元1438年),德人始制活字版,後於我四百年。皆有關近世文明者甚大。歐邦學者謂元代中西交通,乃將彼土中古時期之黑雲一掃而凈。蒙古人屠殺之禍雖慘,亦殊可以警奮數世紀來衰頹之人心,而為今日全歐復興之代價也。

至於彼中所流被於我者,則除景教、摩尼教等幾種宗教思想之稍稍傳佈於民間以外,他固無得而稱焉。觀於馬可波羅所稱述,在我固平淡無奇,在彼至於驚詫莫信。其先中西兩大文化之成績,我固未見絀於彼也。晚近一、二世紀以來,彼乃突飛猛進,而我懵然不知。彼我驟相接觸,彼好議我為自傲。夫一民族對其固有文化抱一種自傲之情,此乃文化民族之常態,彼我易地則皆然。且彼之來也,其先惟教士輿商人;彼中教義非我所需,彼挾天算、興地、博物之學以俱來,我納其天算、興地、博物之學而拒其教義,此在我為明不為昧。彼不知我自有教義,乃以天主、天國相強聒(guō),如其入非洲之蠻荒然,則固誰為傲者耶?且傳教之與經商,自中國人視之,其性質遠不倫。經商惟利是圖,為中國所素鄙,奈何以經商營利之族,忽傳上帝大義?中國人不之信,此情彼乃不知。抑商人以販鴉片營不規之奸,教士籠絡我愚民以擾搰(hú)我之內政,此皆為我所不能忍。而彼則以堅甲利炮壓之,又議我為排外,我何能服?且彼中勢力所到,亦復使人有不得不排拒之感。與彼中勢力相接觸而不知所以排拒者,是非洲之黑奴、美洲之紅人也。排外而得法者,如亞洲之日本,乃至彼歐之互自相排。知必有以排之而不得其法者,則為中國。

日本小邦淺演,內顧無所有,惕然知懼,急起直追,以效法彼之所為。而我則為自己傳統文化所縛,驟不易捨棄其自信。雖亦知外力當排,而終未有所以排之者。自我屢為所敗,則強弱即成是非。然此特我衰世敝俗,一時因應之失宜。急起直追,所以孫中山先生有「頭彩藏在竹杠梢頭」之譬也。

主和主戰,翻覆無定。內則言官嘩呶(náo),仗虛驕之氣,發為不負責任之高論。外則疆吏復遇事粉飾,不以實情報政府。而內政腐敗,百孔千瘡,更說不上對外。

第二、是內政之腐敗。

當時內政上,最感問題者,首為財政之竭蹶

清自乾隆中葉以後,貪黷奢侈之風盛張,各省積虧累累,財政已感支絀。經嘉慶川、楚教匪長期內亂,至道光而對外商業,漏巵(zhī)日大。黃爵滋疏,道光十八年。謂:「近年銀價遞增,每銀一兩易制錢一千六百有零。非耗銀於內地,實漏銀於外洋。自鴉片流入中國,道光三年以前,粵省每歲漏銀數百萬兩;自道光三年至十一年,歲漏銀一千七百萬兩。十一年至十四年,歲漏銀二千餘萬兩。十四年至今,漸漏至三千萬之多。浙江、山東、天津各海口,合之亦數千萬兩。各省、州、縣地丁錢糧,徵錢為多,及辦奏銷,以錢為銀。前此多有贏餘,今則無不賠貼。各省鹽商賣鹽得錢,交課用銀。昔爭為利藪者,今視為畏途」王慶雲咸豐即位奏:「鹽課歲額七百四十餘萬,實徵常不及五百萬。生齒日繁,而銷鹽日絀。南河之費,嘉慶時止一百餘萬,而遁來遞增至三百五十六萬。地丁歲歲請緩,鹽課處處絀銷,河工年年保險。入少出多,置之不問。」今按:此等情形,一方起於官場之腐敗中飽,一方亦由銀價日昂,錢價日跌,經濟狀態轉惡,生活程度提高所致。清廷之決心禁煙,亦由於此。厥後鴉片戰爭失敗,五口通商,漏巵(zhī)益增。並歷次賠款,國庫益窘。

其次則為官方之不振

清自乾嘉以後,納貲(zī)之例大開,洎(jì)咸同而冗濫益甚。王凱泰同治十二年應詔陳言,首請「停捐例」。謂:「自捐俸減折,百餘金得佐雜,千餘金得正印,即道、府亦不過三、四千金。家非素豐,人思躁進。以本求利,其弊何可勝言?」其時有以洋行挑水夫而為糧儲道者,見殷兆鱅(yōng)疏。「捐納」外復有「勞績」一途。捐納有「遇缺儘先」花樣,勞績有「無論題選咨留遇缺即補」花樣。捐納官或非捐納官,於本班上輸資若干年,俾班次較優,銓補加速,謂之「花樣」。而正途轉相形見絀。甲榜到部,往往十餘年不能補官,知縣遲滯尤甚。王凱泰應詔陳言第二項,曰「汰冗官」。謂:「捐納、軍功兩途,入官者眾,部寺額外司員,少者敷十,多則敷百。補缺無期。各省候補人員,較京中倍蓰(xǐ)。」按:雍正中,查嗣庭、汪景祺等論列時政,已言部員壅滯,有「十年不調,白首為郎」之語。及乾隆間舉人知縣銓補,有遲至三十年者。廷臣屢言舉班壅滯,然每科中額千二百餘人,綜十年且二千餘人,銓官不過十之一。謀疏通之法,始定大挑制。六年一舉,三科以上舉人輿焉。仕途之壅滯,為自唐以來科舉制下必有之現象,何況又加之以納貲、勞績異途雜流之競進?

疆吏既競務保舉,多請吏部停止分發。保舉大者有二途:一曰「軍功」,一曰「河工」。光緒二十年,御史張仲析言:「山東河工保案,近年多至五、六百人。圖保者以山東為捷徑,捐一縣丞、佐雜,不數月即正印矣。」此見保舉與捐納之狼狽相倚。其次復有「勸捐」。順天賑捐一案,保至千三百餘人。山東工賑,保至五百餘人。他省歲計亦不下千人。時吏部投供月多至四、五百人,分發亦三、四百人。吏途充斥無軌道至此,官方如何得振!

照當時的政象,絕對抵不住當時的外患,於是遂有當時之所謂「變法自強」。

變法自強,本屬相因之兩事,非徹底變法不足自強。而當時人則往往並為一談。所變只有關自強之法。

一則清廷以專制積威統治中國,已達二百年,在滿洲君臣眼光里,祖法萬不可變。滿洲君臣之傾心變法不過求保全滿洲部族之地位。令變法而先自削弱其地位,滿君臣雖愚不出此。

二則漢人在此專制積威政體下亦多逐次腐化。當時政府里真讀書明理,懂得變法自強之需要與意義者亦少。

乾嘉樸學,既造成訓詁考據瑣碎無當大體之風尚;而道光朝科舉惟遵功令,嚴於疵累忌諱,一時風氣,更使學者專心於小楷點畫之間。此風肇(zhào)於曹振鑄。曹歷事三朝,凡為學政者三,典鄉、會試者各四,為軍機大臣,殿廷御試必預校閱。沒謐「文正」,蓋以循謹為專制政體下之模範大臣也。自道光以來,科場規則亦壞,請託習為故常。咸豐八年,大學士柏菱以典順天鄉試舞弊罹大辟,科場法稍肅,然至光緒中又漸弛。當時所謂正途出身者,已乏通材,何論捐貲、勞績異途之紛紛!此輩本不知變法圖強為何事,且變法無異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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