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編 元明之部 第四十章 南北經濟文化之轉移(下)

南方的發展,最顯著的在長江下游江浙一帶。

自三國乃至東晉、南朝時,江浙雖已有很大的進步,但是那時的財富主要還是靠商稅,米糧則賴荊襄接濟,人物則多半是外來的。唐中葉以後的南方,漸漸有他自己的生命,水利農業亦開始發展。

唐陸龜蒙耒耜經始言江南田事。顧炎武天下郡國利病書載江南歷代水利,五代前僅唐元和五年王仲舒治蘇,堤松江為路一事。蘇州有瓦屋,亦自仲舒始。

所謂江浙水利非自始即爾,乃由人事上不斷的精心努力所造成。

五代吳越建國,有專務治水的專官,名「都水營田使」。募卒四部,於太湖旁,號「撩淺軍」,亦謂之「撩清」。凡七、八千人,常為田事,治河築堤。一路徑下吳淞江。一路自急水港下澱山湖入海。居民旱則運水種田,澇則引水出田。又開東府南湖,即鑒湖。立法甚備。當時有以治溝洫過勞叛變者。又撩兵千人,專於錢塘湖芟草浚泉。又營田卒數千人,以淞江闢土而耕。定製墾荒田不加稅,故無曠土。米一石,價不過數十文。

有大規模的圩田以及河塘。

仁宗慶曆時,范仲淹守平江,上奏謂:「江南舊有圩田,每一圩田方數十里,如大城。中有河渠,外有門閘。旱則開閘,引江水之利;潦則閉閘,拒江水之害。旱澇不及,為農美利。又浙西地卑,雖有溝河可以通海,惟時開導,則潮泥不得以堙之。雖有堤塘可以御患,惟時修固,則無摧壞。臣知蘇州日,點檢簿書,一州之田系出稅者三萬四十頃。中稔每畝得米二、三石,計七百餘萬石。東南每歲上供數六百萬石,乃一州所出。臣詢訪高年,雲曩時兩浙未歸朝廷,蘇州有營田軍四部,共七、八千人,專為田事,導河築堤以減水患。於時錢五十文,糴米一石。皇朝一統,江南不稔,則取之浙右;浙右不稔,則取之淮南;故農政不修。江南圩田,浙西河塘,大半隳廢,失東南之大利。今江浙之米石不下六、七百,足至一貫者,比當時貴十倍。」

這是江南水利乃賴藉政治推動社會,充分改造天然環境供人利用之顯證。

宋代南方文化日高,自有人出來不斷注意和提倡。

仁宗時,有有名的至和塘之計畫和修築。

沈氏筆談:「至和塘自崑山縣達婁門,凡七十里,皆積水無陸途。久欲為長堤,澤國無處求土。嘉佑中,有人獻計,就水中以蘧篨(qú chú)為牆,栽兩行,相去二尺。去牆六丈又為一牆,亦如此。漉水中淤泥實蘧藤中,候干,以水車畎去兩牆間水。牆間六丈,皆留半以為堤腳,掘其半為渠。取土以為堤。每三、四里則為一橋以通南北之水,不日堤成。」按;邱與權至和塘記,作於至和二年,立石於嘉佑六年。詳吳郡志。

神宗時,又有有名的崑山人郟亶祥論蘇州水利。

謂:「環太湖之地,有二百餘里,可以為田。而地皆卑下,尤在江水之下,與江湖相連。民既不能耕植,而水面又復平闊,足以容受震澤下流。使水勢散漫,而三江不能疾趨于海。其沿海之地,亦有數百里可以為田。而地皆高仰,反在江水之上,與江湖相遠。民既不能取水以灌溉,而地勢又多西流,不得畜聚春夏之雨澤,以浸潤其地。是環湖之地常有水患,而沿海之地每有旱災。」

古人因其地勢之高下,井之為田。其環湖之地,則於江之南北為縱浦以通於江。又於浦之東西,為橫塘以分其勢。而棋布之,有圩田之象焉。其塘浦闊者三十餘丈,狹者不下二十餘丈,深者二、三丈,淺者不下一丈。且蘇州除太湖外,江之南北別無水源,而古人使塘深闊若此者,蓋欲取土以為堤岸。高厚足以御湍悍之流,水亦因之而流耳。堤岸高者及二丈,低者不下一丈。大水之年,江湖之水,高於民田五、七尺,而堤岸高出於塘浦之外三、五尺至一丈,故水不能入於民田,則塘浦之水自高於江,而江水亦高于海,不須決泄而水自湍流。故三江常浚而水田常熟。其堈阜之地,亦因江水稍高,得以畎引灌溉。此古人浚三江治低田之法也。

所有沿海高仰之地,近江者因江流稍高可以畎引,近海者又有早晚二潮可以灌溉,故亦於沿江之地,及江之南北,或五里、七里為一縱浦;又五里、七里為一橫浦,其塘港之闊狹與低田同,而其深往往過之。且堈阜之地,高於積水之處四、五尺,七、八尺,遠於積水之處四、五十里至百餘里。古人為塘浦闊深若此者,蓋欲畎引江海之水,周流於堈阜之地,雖大旱亦可車畎以溉,而大水之年,積水或從此而泄耳。至於地勢西流之處,又設堈門、堰門、斗門以瀦畜之。雖大旱,牆阜之地皆可耕。此古人治高田蓄雨澤之法也。故低田常無水患,高田常無旱災。而數百里地常獲豐熟。

古人治田高下既皆有法,方是時,田各成圩,圩各有長。每年率逐圩之人,修築堤防,治浦港。低田之堤防常固,旱田之浦港常通。錢氏有國,有「撩清指揮」之名。年祀綿遠,古法隳壞。水田之堤防,或因田戶行舟及安舟之便而破其圩。或因人戶請射下腳而廢其堤。或因宮中開淘,而減少丈尺。或因田主只收租課,而不修堤岸。或因租戶利於易田,而故淹沒。或因決破古堤,張捕魚蝦,而漸致破損。或因邊圩之人不肯出田與眾做岸。或因一圩雖完,傍圩無力,而連延隳壞。或因貧富同圩,而出力不齊。或因公私相吝,而因循不治。故堤防盡壞,而低田漫然復在江水之下。其高田之廢,由民不相率治港浦。港浦既淺,地勢既高,沿海者潮不應,沿江者因水田堤防壞,水得瀦聚於民田之間。而江水漸低,故高田復在江水之上。至於西流之處,又因人戶利於行舟之便,壞其堈門,不能蓄水,故高田一望盡為旱地。於是蘇州不有旱災,即有水患。

他說古人冶水之跡,縱則有浦,橫則有塘,亶能言者總二百六十餘所。

此項塘浦。既非天生,亦非地出,又非神化,全皆人力所為。亶云:「自來議者只知治水,不知治田。治田本也,治水末也。蘇州水田,東南美利,而堤防不立,溝洫不通,二、三百年間,風波盪蝕,僅若平湖。議者見其如此,乃謂舊本澤國,不可使之為田,上偷下安,恬不為怪。」

三吳水利,做了宋以來中國一千餘年經濟文化之重要營養線。宋以前一千餘年中國經濟文化之營養線,則在北方。可見北方在當時。亦應有過同樣類似的人力之經營。

試以周禮所記古代井田溝洫之制,與郟亶所言比看,再實際看近代江浙水脈與研考見於水經注之中國古代北方河流,自可想像其梗概。

當時三吳農事,不僅努力於水利之興修,又注意到種子之選擇。

真宗大中祥符五年,以江、淮、兩浙路稍旱即水田不登,乃遣使就福建取占城稻三萬斛,分給三路為種,擇民田之高仰者蒔之,蓋旱稻也。其稻比中國穗長而無芒,粒差小。其種早,正與江南梅雨相當,可以及時畢樹藝之功。其熟早,與深秋霜燥相違,可弗費水而避亢旱之苦。其種地不必腴而獲不貲,可以多種,而無瘠蕪之地。真宗此事,想必有獻議者,其人必南人也。

南方水田之美,既漸漸受人注意,同時南人在政治上的地位,也漸漸增高;於是政府在江南特置提舉官董其事,而南人之有大力者,亦在此盛事殖產。開置大批水田。

文獻通考:「圩田、湖田,多起於政和以來。其在浙間者隸應奉局,其在江東者,蔡京、秦檜相繼得之。」

規模較大的水利農業,仍又隨時經營。

古代及漢、唐北方農田水利所以有成績,亦因封建貴族及世家門第有大力,可以興眾建業。及貴族門第破毀,農民以百畝為志,無從結合成事。專賴政府代謀,其事較難。且宋以後政府中人亦南人多,北人少,熟悉南方利病者較多於北方,則北方大興革,更少一層希望。

然北宋東南漕米,江西居三之一;江、浙一帶,仍未占江南農事之最高點。

宋室南遷,江南更急激開發。

宋史食貨志謂:「大抵南渡後,水田之利富於中原,故水利大興。」又宋自南渡以來,六師百萬之命,悉寄東南,水利大興,江東、西、明、越圩田、圍田、阪塘、堰閘之制畢設。

那時大批北方難民,都參加了開發南方的工作。

紹興五年,屯田郎中樊賓言:「荊湖、江南與兩浙膏腴之田,彌亘數十里,無人可耕。中原士民扶攜南渡幾千萬人,若使流寓失業之人,盡田荒閑不耕之田,則地無遺利,人無遺力,可資中興。」

水利計畫,繼續有人提出注意。

紹興二十八年七月,大理寺丞周環論太湖地低,杭、秀、蘇、湖四州民田,多為水浸,請復導諸浦,分注諸江。轉運副使趙子潚、知平江府蔣燦言:「太湖數州巨浸,而獨泄以松江一川,宜其有所不可。昔人於常熟北開二十四浦,疏而導之揚子江。又於崑山東開一十二浦,分而納之海。三十六浦後為潮汐沙積,而開江之卒亦廢,於是民田有淹沒之虞。」天聖間,漕臣張綸嘗於常熟、崑山各開眾浦。景祐間,范仲淹亦親至海浦浚開五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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