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編 元明之部 第三十七章 傳統政治復興下之君主獨裁(下)

但明初政治,亦有幾點特長處。

(一)明初之學校貢舉制度

明主一面廢宰相,用重刑,一面卻極看重學校。明主蓋知政治不得不用讀書人,故一面加意培植養成,一面卻設法削其權任,殺其氣焰。

洪武八年,頒行學校貢舉事宜。此據永樂大典,見全祖望集。

生員分二等。

一、府州縣學舍之生員。有定額,自四十人以下為差,日給廩餼。

二、鄉里學舍之生員。無定額,三十五家置一學,名「社學」。

府、州、縣學捨生員之資格,以官員子弟,及民俊秀、年十五以上、讀過四書者充之。

其學科有經、史、分九經、四書、三史、通鑒、庄老、韜略等。禮、律、樂、射、算等項。晨習經、史、律,飯後治書、禮、樂、算,晡後習射。餘力學為詔誥、箋表、碑版、傳記等應用文字。

其考試分按月考驗,及三年大比。

貢至行省,拔尤送京師,並妻、子資送。

貢士天子臨軒召見,說書一過,試文字、射、算。分科擢用。有經明行修、工習文詞、通曉四書、人品俊秀、言有條理、精習演算法諸科、以諸科備者為上,以次降,不通一科者不擢。

其任用有為御史、知州、知縣、教官、經歷、縣丞、部院書吏奏差、五府掾(yuàn)史不等。

其鄉里學舍之師資,由守令擇有學行者教之。在子弟為師訓,在官府稱「秀才」。教科自百家姓、千字文以至經、史、律、算。

考試亦三年一大比,師生皆有升進。行省拔秀才之尤者貢之朝,守令資送其妻、子入京。天子臨軒試,加以錄用。生員俊秀者入學,補缺食餼。不成材者聽各就業。

學校之盛,為唐宋以來所不及。

明府、州、縣、衛所皆建儒學,教官四千一百餘員,弟子無算。又凡生員入學始得應舉,則學校與考試兩制度已融合為一,此實唐宋諸儒所有志而未逮者。至其末流,漸廢漸壞,有名無實,則又當別論。

至國子監有「歷事監生」之制。

國子學改稱「國子監」,監生分赴諸司先習吏事,謂之「歷事監生」。亦有譴外任整理田賦、清查黃冊、興修水利等事,學十餘年,始撥歷出身。

出身優異。

洪武二十六年,盡擢國子生六十四人為布政、按察兩使,及參議、副使、僉事等官,為四方大吏者尤多。台諫之選,亦出於是。常調亦得為府、州、縣六品以上官。

布列中外,一時以大學生為盛。

明代國學,即至後來,亦比唐宋較見精神。

學生既得歷事,又有優養,而尤重司成之選,特簡大學士、尚書、侍郎為之。及至中葉,名儒輩出。如李時勉、陳敬業、章懋、羅欽順、蔡清、崔銑、呂枬(zhān)分教南北。畫則會饌同堂,夜則燈火徹旦,如家塾之教其子弟。故成材之士,多出其門。

(二)明代之翰林院制

明制中尤堪稱述者,在其翰林院。

翰林院之設始於唐,其先本內廷供奉藝能技術雜居之所。

此猶秦漢初年之博士及郎官。舊唐書職官志言:「翰林院有合練、僧道、卜祝、術藝、書弈,各別院以廩之。」其見於史者,天寶初,嵩山道士吳筠。乾元中,占星韓穎、劉烜。貞元末,弈棋王叔文,侍書王伾。元和末,方士柳泌,浮屠大通。寶曆初,善弈王倚,興唐觀道士孫准。並待詔翰林是也。亦有名儒學士,時時任以草制。此亦視為藝能之一。乾封以後,始號「北門學士」。因其常於北門候進止。玄宗初,置「翰林待詔」,以張說、陸堅、張九齡、徐安貞、張垍(jì)等為之。掌中外表疏批答、應和文章。此則猶漢武帝侍中內朝多任文學之士也。嗣乃選文學士號「翰林供奉」,分掌制誥、書勅。此則以內廷漸分外朝之權,正與漢武以侍中諸文士參預國政奪宰相權相似。

玄宗時,開元二十六年。別置學士院,在翰林院之南,始正式與翰林院分而為二,然猶冒翰林院之名。因唐別有弘文館學士、麗正殿學士故也。自此學士與待詔有別。

趙璘因話錄:「文宗賜翰林學士章服,續有待詔欲先賜,本司以名上,上曰:『賜君子小人不同日,且待別日。』」又文紀寶曆二年,省「教坊樂官、翰林待詔、技術官」云云,此種分別,猶如漢博士專尊五經儒士,而百家盡黜也。

專掌內命。凡拜免將相,號令征伐,皆用白麻。

其後選用益重,禮遇益親,至號為「內相」。

此則相權內移,正如漢代尚書代三公之實權矣。興元元年,翰林學士陸贄奏:「學士私臣,玄宗初待詔內庭,止於應和詩賦文章。詔誥本中書舍人職,軍興之際,促迫應務,權令學士代之。今朝野乂寧,合歸職分。」識者是之。

宋代則翰林學士,亦掌制誥、侍從備顧問,並有侍讀、侍講、說書等經筵官,亦與翰苑同為政府中清美的缺分。

而館閣之選,更為士人榮任。

凡直昭文館、直史館、直集賢院、此為國史三館。太宗時新建三館,賜名「崇文院」。直秘閣,端拱初,就崇文院中堂建。與集賢殿修撰、史館修撰、直龍圖閣,皆為館閣高等。其次曰集賢校理,曰秘閣校理。官卑者曰館閣校勘,曰史館檢討。均謂之「館職」。記注官缺,必於館職取之。非經修注,不除知制誥。元豐以前,館職非名流不可得。凡狀元制科一任還,及大臣論薦,乃得召試,入格乃授,謂之「入館」。時人語曰:「寧登瀛,不為卿。寧抱槧(qiàn),不為監。」其貴如此。

實為當時政府一種儲才養望之清職。

劉安世謂:「祖宗之待館職,儲之英傑之地,以飭其名節。觀以古今之書,而開益其聰明。稍優其廩,不責以吏事。所以滋長德器,養成名卿賢相也。」

至於明代,翰林院規模,益臻崇宏,經筵宮、史官均歸入翰苑,翰林院更明顯的變成一個中央政府裡面惟一最高貴的學術集團。這一個集團,與王室在在保有很緊密的關係。內閣學士,即從翰林院分出。

英宗正統七年,翰林院落成,學士錢習禮不設楊士奇、楊榮座,曰:「此非三公府也。」二楊以聞,乃命工部具椅案,禮部定位次,以內閣固翰林職也。嘉、隆以前,文移關白,猶稱「翰林院」,以後始徑稱「內閣」。

至詹事府主輔導太子。官職,亦為翰院旁支,與侍講、侍讀等同為王室導師。

而明代翰林院一個更有意義的創製,則為庶吉士之增設。

翰林院有庶吉士,正如國子監有歷事生,以諸進士未更事,俾先觀政,候熟練然後任用。

大率進士第一甲得入翰林,而二甲、三甲則得選為庶吉士。

進士徑入翰林,始洪武十八年。永樂以後,惟第一甲例得入翰林,二甲、三甲必改庶吉士,乃得銓注。

自有庶吉士而翰林院遂兼帶有教育後進之性質。

其先庶吉士命進學於內閣。

永樂三年,命學士兼右春坊大學士解縉等,新進士中選材質敏美者,俾就文淵閣進學。其先洪武六年,已有鄉貢舉人免會試,擇年少俊異者肄業文華堂之制。又洪武十四年六月,詔於國子諸生中選才學優等、聰明俊偉之士,得三十七人,命之博極群書,講明道德、經濟之學,以期大用,稱之曰「老秀才」,禮遇甚厚。此皆為後來庶吉士制度之先聲。可見明祖未嘗不思作育人才,後人謂明祖創為八股文以愚世,非也。後景帝時,又有東閣進學之事。

並時經帝王御試。

永樂中,召試庶吉士多在文華殿。宣宗時,又有齋宮考藝。正德後,庶吉士止隸翰林,遂罕御試。

其間有經長時期之教習。

遠則八、九年,近則四、五年,而後除授。有不堪者,乃改授他職。永樂四年,庶吉士陳孟潔、曾春齡輩卒於京師,或以教習已近十年為言,上怒,於是張叔穎等皆除通判。

學成每得美擢。

大抵以授翰林院編修、檢討諸職為常。宣德以前兼授部屬、中書等官,正統間始有授科、道者。

翰林院本為儲才養望之地,明初洪武、永樂兩代。尤能不斷注意到社會上的名儒耆俊,網羅擢用。

皇帝以及儲君,時時與翰林學士接近,既可受到一種學術上之熏陶,又可從他們方面得到很多政治上有價直的獻議或忠告。

翰林學士除為講官、史官、修書、視草等規定的職務外,如議禮、審樂,定製度、律令,備顧問,諍得失,論薦人才,指斥奸佞,以常獲從幸,尤見親密,實多有匡救將順之益也。

而一輩翰林學士,又因並不負有行政上實際的責任,無專掌,無錢穀簿書之煩。明代翰林亦無青詞齋文等無聊文字之應酬。當時稱之為「玉堂仙」。一甲三人為「天上生仙」,庶吉士則「半路修行」也。而望榮地密,從容中秘,得對古今典章沿革,制度得失,恣意探討,以備一旦之大用。而庶吉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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