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編 元明之部 第三十五章 暴風雨之來臨 蒙古入主

南宋代表的是中國的傳統政權,他漸漸地從北方遷到南方,而終於覆滅。

蒙古民族入主中國,中國史開始第一次整個落於非傳統的異族政權的統治。中國的政治社會,隨著有一個激劇的大變動。蒙古入主,對中國正如暴風雨之來臨。

蒙古未入中國以前之世次:

蒙古的兵力,震鑠歐、亞兩洲。在蒙古騎兵所向無敵的展擴中,只有中國是他們所遇到的中間惟一最強韌的大敵。他們分著好幾個步驟,才把整個中國完全吞併。

自成吉思汗即位,至忽必烈滅宋,凡歷五世,七十四年。

那時中國本分三部:一宋、一金、一夏。而元人用兵,亦分三大步驟。先取黃河以北地,滅夏。再取金黃河南岸。再得長江流域及南方,滅宋。而每一階段,皆費了不少的力量。

金人既失河北、山東、關陝,并力守河南,成吉思汗齎恨而卒。成吉思汗道卒於六盤山,臨卒謂左右曰:「金精兵在潼關,南據連山,北限大水,難以劇破。宋、金世仇,若假道於宋,下兵直搗大梁,破之必矣。」此後蒙古兵果自唐、鄧下汴。

其後自紹定元年至六年,蒙古人費了六年的力量,才算把汴京打下。

金哀宗走蔡州,宋兵與蒙古合圍,逾年始陷。

至蒙古與宋啟釁,亦用大迂迴的戰略,先從西康繞攻大理,事在理宗淳佑十二年、寶佑元年。再回攻荊襄。但只攻陷後至宋滅,自咸淳十年起。又六年。

如無劉整、呂文煥之降,宋尚不致速滅。金兀朮雖渡江,而無擁眾降附之人,即不能安而去。又元世祖多用漢人,如王文用、劉秉忠、許謙、姚樞、史天澤、張文謙、宋子貞、董文炳、楊東、賈居貞、董文忠、趙良弼、劉肅、李昶(g)、徐世隆、竇默、王鄂、董文用、商挺、郝經之流,故元在北方,政治已略有規模,得以繼續南侵。及既滅宋,漢臣漸疏,元政亦衰。

中國疆境遼闊,到處崇山大水。天然的形勢,既極壯偉,又富變化。而且列城相望,百里之間,必有一城。以此蒙古兵雖橫行全世界,宋、金雖均已積弱,而就蒙古全優隊征服的各地而言,只有中國是最強韌、最費力的一處。五胡系就中國內部起變亂,然始終未侵及長江流域。金承遼後,亦只佔到黃河兩岸而止。秦、漢間之匈奴,隋、唐間之突厥,皆以數十年積強之勢,乘中國之內亂,而未能入塞逞志。近人治國史,每謂中國易受外族侵凌,意在警策國人之奮發,非史實也。

蒙古人既得中國,遂把他主腦部分遷來,造成中國史上一種新的統治階層,綿歷一百餘年之久。

元代入主中國,凡十一主,一百零九年。自滅宋凡九十九年。除世祖、順帝外,中間九主共僅三十九年。

在此百又九年中,世祖的三十餘年,幾於無歲不用兵。甫定南宋,世祖以至元十六年滅宋,此下尚有十五年。又規海外。內用聚斂之臣,外興無名之師,嗜利黷武,並不能在文治上樹立基礎。

此下因蒙古未有早定儲之制度,帝位相續,均由諸王擁戴,故屢起紛爭。此自寧宗、世祖時已然。武宗以下,權臣負擁立功,擅威福者三十年。直至順帝而國亡。

且蒙古恃其武力之優越,其未入主中國以前,已有本部及四大汗國,疆土跨亞、歐兩洲。故其來中國,特驚羨其民物財富之殷阜,而並不重視其文治。太祖西征以後,倉廩府庫,無斗粟尺帛。中使別迭等僉言:「雖得漢人亦無所用,不若盡去之,使草木暢茂以為牧地。」太祖然其言,以耶律楚材諫而止。直至世祖入治中國,上種觀念仍未徹底變去。故元之諸帝,多不習漢文,甚至所用官吏,有一行省之大而無人通文墨者。崔斌傳,世祖時尚書留蘿炎等奏:「江淮行省無一人通文墨者。」至元二十九年,河南、福建行省請詔用漢語。詔以蒙古語諭河南,漢語諭福建。

因此其政治情態,乃與中國曆來傳統政治,判然絕異。

第一最著者,為其政治上之顯分階級,一切地位不平等。

元代依種類分為四種。

一、蒙古。亦稱「國人」。

二、色目。包括西域各部族,共三十餘族。亦稱「諸國人」。

三、漢人。即黃河流域之中國人,原受金人統治者。

四、南人。即長江流域及其以南之中國人,為南宋所統治者。

此四階級在政治上之待遇,顯分優劣。

漢人、南人不為正官。

丞相平章政事、左右丞諸職,漢人不得居。參知政事,中葉後,漢人為者亦少。

終元世非蒙古而為丞相者止三人。內一系回回人,漢人為史天澤、賀惟一二人。史在世祖時。賀則已在順帝時,初以為御史大夫,猶賜姓拓跋,改名太平,而始得之。金史文藝傳謂:「世宗、章宗之世,庠序日盛,士由科第位至宰輔者接踵,以元方之蔑矣。」

世祖時,南人間有台省者。成宗以後,台省有漢人,無南人。

至元以下,執政大臣多由吏進。虞集經世大典敘錄:「元入官之制,自吏業進者為多,卿相守令於此焉出,故補吏法最為詳密。」蘇天爵滋溪集亦謂:「國家用人,內而卿士大夫,外則州牧藩宣,大抵多由吏進。」中州小民粗識字能治文書,得入台閣共筆札,積日累月,可致通顯。士人則見用者益寡。南人地遠,不能自至於京師,其士人又往不屑為吏,故見用者尤寡。余闕語,見續通典二十二。

余闕謂:「因此南北之士,亦自町畦相訾,甚若秦、晉不可同中國。故夫南方之士微矣。」可見當時中國士人在政治上地位特微,而南方士人的地位更微。又按:金世亦有漢人、南人之分。先取遼地人為漢人,繼取宋河南、山東人為南人。金世宗謂賀揚庭曰:「南人獷直敢為,漢人性奸,臨事多避難。異時南人不習詩賦,故中第者少。近年河南、山東人中第者多,殆勝漢人」。謂:「漢人性奸,臨事多避難」者,以其人久陷異族,受迫茹荼之久,而德性漸墮也。謂「河南、山東人不習詩賦」者,其士人高門多隨宋南遷,留者或者遭屠割之慘,或抱種姓之痛,不願應試,故若習詩賦者轉不如在遼漢人之多。及金人統治漸久,漢化漸深,而河南、山東人亦漸起而與之合作耳。

順帝時,至正十三年以江淮兵起。始詔:「南人有才學者得依世祖舊制,中書省、總政務者。樞密院、秉兵柄者。御史台司黜陟者皆用之。」然順帝時南人入中書省惟危素一人。又韓元善傳:「丞相托克托奏事內廷,以事關兵機,元善及參知政事韓鏞皆漢人,使退避。」則仍參用其名,排拒其實。丞相伯顏並有「盡殺張、王、劉、李、趙五姓漢人」之請。地方行政長官,其先均由世襲。

世祖時,廉希賢疏:「國家自開創以來,凡納士及始命之臣,皆定世守。至今將六十年,子孫皆奴視其部下。郡邑長吏,皆其壯仆。此前古所無。」

直至至元二年,始罷州縣官世襲。四年,又罷世侯,置牧守。

因世襲為封君,故元初百官皆無俸。至元十九年,集賢直學士程文海陳五事,一曰「給江南官吏俸」,則至是江南官吏仍未有俸也。後魏百官初亦無祿,至孝文太和八年始分祿。

創為行中書省,以便其分區宰割之私意。

唐中樞三省,元廢尚書、門下,獨留中書。又置行中書省,掌國庶務,統郡縣,鎮邊鄙,與都省為表裡。其初有征伐之役,分任軍民之事,皆稱行省,未有定製。中統、至元間,始分立行中書省,因事設官,不必備。皆以省官出領其事。其丞相皆以宰執行處省事系銜。其後嫌於外重,改為某處行中書省。軍國重事,無不領之。此由中央政府常派重臣鎮壓地方之上,實為一種變相之封建。而漢、唐州郡地方政府之地位,渺不再得。此制大體上為明、清所承襲,於地方政事之推進,有莫大損害。自此遂只有中央臨制地方,而中央、地方共同推行國政之意義遂失。

行省長官,貴倨如君長,同列跪起稟白,同於小吏。各道廉訪使,必擇蒙古人。缺則以色目世臣子孫為之。其次始參以色目人及漢人。文宗時,詔:「御史台、各道廉訪司官用蒙古二人,畏兀、河西、回回、漢人、南人各一人。」是漢人、南人僅得五之二。又至元二年詔:「以蒙古人充各路達魯花赤,(守城池倉庫的長官。)漢人充總管,回回人為同知,永為定製。」

州縣官或擢自將校,或起自民全,率昧於從政。宋子貞傳。縣尉多系色目,並年小不諳事,以承蔭得之,不識漢文,盜賊滋溢。元典章十二。

漢人、南人既不得為台省要官,草木子云:「萬中無一、二。」亦惟有謀為州縣卑秩。

後有納粟、獲功二途,富者以此求進。

及後求者眾,亦絕不與。有功而無錢,事多中輟。見續通典二十二。又按輟耕錄卷七:「至正乙未春,中書省臣進奏,遣兵部員外郎劉謙來江南,募民補路府州司縣官,自五品至九品,入粟有差,非舊例之職專茶鹽務場者比。雖功名逼人,無有願者。既而抵松江,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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