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魏晉南北朝之部 第十八章 變相的封建勢力 魏晉南北朝之門第

貴族世襲的封建制度,早在戰國、秦、漢年間徹底打破。然而東漢以來的士族門第,他們在魏晉南北朝時代的地位,幾乎已成為變相的封建了。

東漢士族地位的獲得,本由當時的察舉制度。三國喪亂之際,「士人流移,考詳無地。」衛瓘語。用兵既久,人材自行伍雜進。「郎吏蓄于軍府,豪右聚於都邑。」李重語。兩漢文治精神所託命的州、郡察舉制,一時逆轉,而倒退為秦、漢初年之軍功得官。要對此種情況加以救挽,於是有魏尚書陳群之「九品官人」法。事起延康元年,始議則自何夔。

朝廷用人委之尚書,然尚書「不能審核天下人才士庶,劉毅所謂「一吏部、兩郎中,而欲究鑑人物,何異以管窺天?」但又不願漫無標準,一切委之軍隊或私人關西。於是委中正銓第等級,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九級。憑之授受。」通典語。

州置「大中正」,郡置「小中正」。自漢末舍之州牧,於是州在郡上,自成一級。大中正以「本處人任諸府公卿及台省郎吏有德充才盛者為之」。通典語。故「中正」乃中央官之兼職。故晉書職官志別無「中正」之官。

中正何以必須本處人任之?因非此無以熟知各本處之人才。中正何以必須中央官兼職?因亂離之際,人才集中中央,就近訪察為便。

各地郡中正可以各就所知,彙報各本州大中正。大中正得根據鄉評,定其品級與進退。

通典云:「其有言行修著,則升進之;或以五升四,以六升五。倘或道義虧闕,則降下之;或自五退六,自六退七。」

此雖為軍政狀態下一時之權宜,然其初「猶有鄉論餘風」。衛瓘語。故其後有「正始勝流」之目。李重語。今按:此制與州、郡察舉有相異者兩點:

一、州、郡察舉之權在地方官,而州大中正則為中央官之兼職。故士庶求出身者,於察舉制度下必須歸於地方,而在中正制度下則須奔集中央。

此制本因人才不在鄉里而立。但既立此制,則有使人才永不反歸鄉里之勢。

二、州、郡察舉只為士人進身之初步,至於以後在官職位之升降與轉移,則與察舉無關。

九品中正於各本州人士,無論已仕、未仕,皆以入品。

魏志常林傳注引魏略,謂:「中正差敘,自公卿以下至於郎吏,功德材行所任。」衛瓘謂:「其始鄉邑清議,不拘爵位」,故居官者因清議而進退。諒陳群初意,蓋欲藉此澄清當日濁亂之官場也。陳壽父死有疾,使婢丸藥,鄉黨貶議,遂致沉滯。後又因遵遺囑葬母洛陽,坐不以母歸葬,再致廢辱。東晉溫嶠為丹陽尹,平蘇峻有大功,司徒長史以嶠母亡遭喪不葬,下其品。

如是則官位之升降,乃不繫於居官服務之成績,而操於中正之「品狀」。

「品」者履行,「狀」者才能、績效。中正可得定「品」,不能知「狀」。應於入仕之後,別有考課之法。今品、狀均付於中正。如王嘉敘吉茂雖在上第而狀甚下,雲其「德優能少」是也。此制初意,本欲使官人之權不操於在下,而結果轉使在下者持官人進退之柄。故劉毅謂:「雖職之高,還附卑品,無績於官,而獲高敘。是為抑功實而隆實名,上奪天朝考績之分,下長浮華朋黨之士。」又按:州、郡察舉,每歲不過數人,故易識別;中正品狀,同時網羅合境人才,勢難周悉。於是只憑門第,兼采虛譽,雖欲中正,亦不能得。此又為察舉制與中正制相異之一點。

關於第二點,魏夏侯玄已求矯正。

謂:「中正但當考行倫輩,銓衡專於台閣,不必使中正干銓衡之機。眾職各有官長,但使官長各以其屬能否獻之台閣;台閣則據官長能否之第,參以鄉閭德行之次,擬其倫比,勿使偏頗。」

但當魏、晉之際,司馬氏正結歡強族,自謀篡竊,夏侯玄不免殺身之禍,集權中央之政見,難見實施。

關於第一點。西晉統一以後,劉毅、衛瓘、李重諸人均有論列。九品中正本系三國軍政時代之權宜辦法,今天下復歸一統,自當仍將察舉權付之地方長官,不必再要一個中正。

此亦所謂「土斷」。衛瓘云:「臣等以為宜擬古制,以土斷定。自公卿以下,皆以所居為正,無復懸客,遠屬異土。如此則同鄉鄰伍,皆為邑里,郡縣之宰,即以居長。盡除中正九品之制,使舉善進才各由鄉論。如此則下敬其上,人安其教也。」

然而當時世族門第之勢力已成,九品中正制正為他們安立一個制度上之護符。中正「計資定品,惟以居位為貴。」亦衛瓘語。「據上品者,非公侯之子孫,即當途之昆弟。」段灼語。「上品無寒門,下品無勢族。」劉毅語。高門華閥,有世及之榮;庶姓寒人,無寸進之路。此為當時盡人皆知之事實。在此形勢下,故家大族,雖無世襲之名,而有世襲之實,因此這一個制度終於不能廢棄。陸機薦賀循、郭納表,謂:「伏思台郎所以使州州有人,非徒以均分顯路,惠及外州而已。誠以庶士殊風,四方異俗,壅隔之害,遠國益甚。至於荊、揚二州,戶各數十萬,今揚州無郎,而荊州、江南乃無一人為京城職者,誠非聖朝待四方之本心。」觀此知西晉北方士族擅朝政之概。宜乎元帝渡江,有「寄人國土,心常慚愧」之語也。

兩漢官人,與察舉制相輔並行者,尚有學校與考試。東漢的累世經學,即為造成門閥之一因,但到門閥勢力一旦長成,學校與考試製度即不重要,難以存在。

漢末喪亂,天下分崩,學校自無存立之地。魏黃初、文帝。太和、青龍明帝。中,屢次想振興學校,然而「高門子弟,恥非其倫」。齊王芳時劉馥語。博士既無高選,來者只為避役而已。

兩漢由博士入官者,多至公卿。魏高柔疏:「博士遷除,限不過長。」最低級之地方官。其升遷既有限,宜遴選不得其人矣。

中央的尊嚴已倒,王政轉移而為家教,自然高門子弟不願進國立的太學。

國立太學的傳統教育為六經與禮樂,而當時名門世族的家庭風尚,是庄老與清談。六經禮樂本求致用,此兩漢之學風。庄老清談則務於自娛。中央政府無權駕馭世族,世族亦不願為中央所用。

直到東晉成帝時,咸康三年。還有人國子祭酒袁環、太常馮懷。以為江左寖安,請興學校。遂重立太學,徵求生徒。然當時士大夫多講庄老,看不起儒家,終於沒有人來理會。

宋文帝立玄、史、文、儒四學,乃以玄為首,國立太學改講庄老玄談。然庄老根本理論便不承認國家有教育人民之必要。宜乎南朝立學,皆旋立旋廢,亦僅為具文而已。

中央既無登用人才之權,如何再能鼓舞人心來受中央的教育?

九品中正制已為門第勢力安置一重政治上外在的護符。晉室東遷,中原衣冠,追隨南渡者,依借勤王之美名,又在政治上自佔地步。故當時有僑姓、吳姓之別。

過江者為「僑姓」,王、謝、袁、蕭為大。東南則為「吳姓」,朱、張、顧、陸為大。吳姓不如僑姓。

東南本為勝國,自不敢比望中原。南士無僕射,多歷年所。齊孝武帝欲以張緒為右僕射,以問王儉,儉曰:「緒少有清望,誠美選,然南士由來少居此職。」乃止。褚彥回曰:「江右指東晉。用陸玩、顧和,皆南人也。」儉曰,「晉氏衰政,不可為則。」

而僑姓中又分早、晚渡江之不同。

杜驥兄坦告宋文帝:「臣本中華高族,亡髙袓因晉氏喪亂,播遷涼土。直以南渡不早,便以荒傖賜隔。」

中央政府本屬虛置,只得對之優借。

故「甲族以二十登仕,後門以過立試吏」。梁書高帝紀。宋、齊以來,甲族「起家即為秘書郎」。南史張贊傳。帝王偶爾破格用人,便足自傲。

梁武帝以張率為秘書丞,謂曰:「秘書丞天下清官,東南望冑未有為之者,今以相處,為卿定名譽。」

這都是當時政治上的不成文法,為故家世族擁護權益。

故家世族為要保守他們的特權,亦復處處留神,一步不放鬆。最緊要的自屬婚姻制度,這是保守門閥一道最重要的防線。齊代王源嫁女富陽滿氏,沈約至特上彈章。沈文云:「自宋氏失御,禮教凋衰,衣冠之族,日失其序。」可見當時門第勢力已日就隳弛。又云:「源見告窮盡,因與滿為婚,聘禮五萬。源先喪婦,以所騁余直納妾。」是門第之混淆,大率由於貧富之顛倒也。侯景請娶於王、謝,梁武帝謂:「王、謝門高非偶,可於朱、張以下訪之。」

不僅他們對於婚姻制度如此謹嚴,即日常私人交接,亦復故意的裝身分,擺架子,好像他們果然輿別人有一種不可踰越的界線。

中書舍人王弘為宋太祖所愛遇,謂曰:「卿欲作士人,得就王球坐。若往詣球,可稱旨就席。」及至,球舉扇曰:「若不得爾。」弘還啟聞,帝曰:「我便無如此何。」紀僧真幸於宋孝武帝,曰:「臣小人,出自本州武吏,願就陛下乞作士大夫。」帝曰:「此事由江斅、謝蕍,我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