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編 魏晉南北朝之部 第十二章 長期分裂之開始 三國時代

秦、漢的大一統,到東漢末而解體。從此中國分崩離析,走上衰運,歷史稱此時期為魏晉南北朝。

自漢獻帝建安二十五年,即魏文帝黃初元年。下至魏元帝咸熙二年,凡四十六年而魏亡。

此下十五年,至西晉武帝太康元年吳亡,中國又歸統一。

然吳亡後十年,武帝卒,不二年晉室即亂。吳亡後三十一年,為晉懷帝永嘉五年,劉曜陷洛陽,帝被虜。又五年,愍帝建興四年,劉曜陷長安,帝出降。自此西晉覆滅,中國分南、北部。

東晉南渡,自元帝至恭帝凡一百零三年。宋六十年,齊二十四年,梁五十六年,陳三十三年,共一百七十年為南朝。

北方五胡竟擾,起晉惠帝永興元年,劉淵僭號。迄宋文帝元嘉十六年,沮渠牧犍為魏所滅,即魏拓跋燾太延五年。共一百三十六年,此後北方復歸統一。

元魏凡一百四十九年,而北方歸其統一者先後僅九十六年,又分東、西魏。東魏十七年,西魏二十三年。繼東魏者曰北齊,二十八年;繼西魏者曰北周,二十五年,為北朝。

此長時期之分裂,前後凡三百九十四年。起自建安。三百九十四年中,統一政府之存在,嚴格言之,不到十五年。放寬言之,亦只有三十餘年,不到全時期十分之一。

將本期歷史與前期秦、漢。相較,前期以中央統一為常態,以分崩割據為變態;本期則以中央統一為變態,而以分崩割據為常態。

這時期的中國,何以要走上分崩割據的衰運?這可以兩面分說:

一是舊的統一政權必然將趨於毀滅,二是新的統一政權不能創建穩固。

一個政權的生命,必須依賴於某一種理論之支撐。此種理論同時即應是正義。正義授與政權以光明,而後此政權可以綿延不倒。否則此政權將為一種黑暗的勢力,黑喑根本無可存在,必趨消失。

東漢王室逐步脫離民眾,走上黑暗的路,此有兩因:一則王室傳續既久,一姓萬世的觀念使其與民眾隔離。一則內朝、外朝的分別,使其與士大夫民眾之上層。隔離。因此外戚、宦官得以寄生在王室之內邊而促其腐化。舊的統治權必然滅亡。已在前幾講說過。

舊統治權因其脫離民眾而覆滅,新統治權卻又不能依民眾勢力而產生。

秦、漢間的社會,距古代封建社會不遠,各方面尚保留有團結的力量。所謂「山東豪傑」群起亡秦,此輩豪傑,一面代表的是貴族封建之遺骸,另一方面代表的卻是社會之組織力。

王莽末年之亂,除卻光武一宗及隗囂、公孫述等帶有古貴族即豪傑。之氣味外,其餘如綠林、銅馬、赤眉之類,全是饑民的集團。

沿積到三、四百年以上的統一政府,統治著許大的廣土眾民的國家,散漫的農民農民因生活關西,不能不散漫。在飢鋨線上臨時結合起來,其力量不夠得推翻他。

秦、漢以來的統一政府,日趨龐大,其事可舉當時地方行政單位郡、縣。及戶口數論之。秦時全國分四十餘郡。西漢平帝時,凡郡國一百三,縣邑千三百一十四,道三十二,侯國二百四十一。地東西九千三百零二里,南北萬三千三百六十八里;民戶千二百二十三萬三千六十二,口五千九百五十九萬四千九百七十八。東漢順帝時,凡郡國百有五,縣邑、道、侯國千一百八十;民戶九百六十九萬八千六百三十,口四千九百一十五萬二百二十。

且以中國疆域之展布,縱使大饑荒,亦必夾有豐收的地帶,要一般農民一致奮起,事亦不易。於是無可團結的社會,乃藉助於「宗教」與「迷信」。農民結合於宗教與迷信的傳播之下,而一致奮起,成為東漢末年之黃巾。

黃巾蔓延青、徐、幽、冀、荊、揚、兗、豫八州,置三十六方,大方萬餘人,小方六、七千。

然而迷信成分太多,宗教質地太差,容易發動,數年內即傳播成熟。不容易成功。

東漢王室並沒有為黃巾所傾覆。

東方的黃巾,乃至西方的邊兵,董卓一系的涼州兵。均已逐次削平。若使當時的士族河北有袁紹、公孫瓚、劉虞;四川有劉焉;荊州有劉表;淮南有袁術等。有意翊戴王室,其時外戚、宦官均以撲滅,獻帝亦未有失德。未嘗不可將已倒的統一政府復興。然而他們的意興,並不在此。

漢末割據的梟雄,實際上即是東漢末年之名士。尤著者如袁紹、公孫瓚、劉表諸人。

袁紹喪母,歸葬汝南,會者三萬人,其盛況不下陳寔。又母喪禮畢,追感幼孤,又行父喪。其去官而歸,車徒甚盛。許劭為郡功曹,紹入郡界,曰:「吾豈可使許子將見。」謝車徒,以單車歸家。公孫瓚與劉備同受學於盧植,為郡吏,太守劉君坐事徙日南,瓚身送之,自祭父墓,曰:「昔為人子,今為人臣,送守日南,恐不得歸,便當長辭。」劉表,「八及」之一,在荊州,允為一時名士所歸趨。

國家本是精神的產物,把握到時代力量的名士大族,他們不忠心要一個統一的國家,試問統一國家何從成立?

當時士族不肯同心協力建設一個統一國家,此亦可分兩面說:一則他們已有一個離心的力量,容許他們各自分裂。二則他們中間沒有一個更健全、更偉大的觀念或理想,可以把他們的離心力團結起來。

離心力的成長,大體為兩漢地方政權所演變。

(一)地方長官之權位

兩漢地方行政長官,即郡太守。太守之下,為縣令或縣長。其地位本甚高,秩二千石。與中央政府之九卿略相等。平時得召見,天子有事,用賜璽書。高第成績好者。得入為公卿。如張蒼、申屠嘉等。東漢益重,或自尚書、僕射出典一郡,或自典郡入為三公。在郡得自辟屬官,掾屬限用本郡人,惟三輔得用他郡人。得自由主持地方之政事,得自由支配地方財政,惟每歲盡,須派員至中央(丞相府)上計,「計簿」即治理成績之統計與報告書也。得兼地方軍政。西漢有郡尉,為地方武官,而轄於太守。東漢省之。

兩漢的郡太守,權位既重,並得久任,儼如古代一諸侯,所異者只是不能世襲。

中央政府對地方行政有分派督察之人,曰刺史。

西漢剌史秩六百石,居部九歲乃得遷守、相,郡曰「守」,國曰「相」,權位略同。位微而權重。每歲八月巡行所部,歲盡詣京師奏事。東漢刺史秩增至二千石,但因計吏還奏,不復詣京師,西漢刺史吏奏二千石長吏不任職,事先下三公,遣掾吏按驗。東漢不覆關三府,權歸刺舉之吏。位任益尊。

靈帝時,地方變亂紛起,宗室劉焉建議改刺史為州牧,模仿封建時代之霸者。乃有地方行政實權。關東義兵起,討董卓,太守亦各專兵柄。中央大權墮落,地方政權乘之而起,遂成三國初年之割據。

(二)二重的君主觀念

地方政權漸漸成長,亦有一種道義觀念為之扶翼。

因郡吏由太守自辟,故郡吏對太守,其名分亦自為君臣。

汝南太守歐陽歙,欲舉督郵繇延,主簿將引延上,功曹郅惲曰,「明府以惡為善,主簿以曲為直。此既無君,亦復無臣。」會稽太守成公以臧罪下獄,倉曹掾戴就幽囚拷掠,曰:「奈何令臣謗其君,子證其父!」

或稱太守曰「府君」,乃至為之死節。州、郡又得稱「本朝」。司隸從事郭容碑:「本朝察孝,貢器帝廷。」豫州從事尹宙碑:「網紀本朝。」

漢末廣陵太守張超為曹操所殺,其故吏臧洪,袁紹任為東郡太守,怨紹不救超,遂與紹絕。與紹書,謂:「受任之初,志同大事,掃清寇逆,共尊王室。豈悟本州島被侵,請師見拒。使洪故君淪滅,豈得復全交友之道,重虧忠孝之名乎?」

除非任職中央,否則地方官吏的心目中,乃至道義上,只有一個地方政權,而並沒有中央的觀念。

劉表遣從事韓嵩詣許,嵩曰:「若天子假一職,則成天子之臣,將軍之故吏耳;不能復為將軍死也。」

甚至即已進身為中央宮,仍多為其舉主即其舊日太守,所由察舉而得進身者。去官奔喪。吳匡、傅燮等;已詳前。

又趙咨拜東海相,道經滎陽。令敦煌曹暠,咨之故孝廉,迎路謁候,咨不為留。暠送至亭次,望塵不及,謂主簿曰:「趙君名重,今過界不見,必為天下笑。」即棄印綬追至東海,謁咨畢,辭歸家。僅為一謁輕去其官,較之奔喪,抑又甚矣。

當時的士大夫,似乎有兩重的君主觀念,依然擺不脫封建時代的遺影。

國家觀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家庭。君臣觀念之淡薄,逐次代之以朋友。此自東漢下半節已有此端,至三國而大盛。

然而此種趨勢,苟有一個更合理、更偉大的思想起來,未嘗不可挽回。惜乎魏、晉以下的思想,又萬萬談不到此,中國於是只有沒落。南史宋武陵王誕反,或勸其長史范義出走。義曰:「吾人吏也,吏不可以叛君。」柳慶遠傳,梁武初為雍州剌史,辟慶遠為別駕,慶遠謂人曰:「天下方亂,定霸者其在吾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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