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編 上古文化三代之部 第二章 黃河下游之新王朝 殷商時代

夏王朝建築在黃河上游,為高地居民所建之王朝,而商王朝則建築在黃河之下流,為低地居民所建之王朝。

商王朝繼夏王朝而起,最近有關於該時代直接史料之發見,對於中國古代史之可信價值有甚大之貢獻。

關於殷商一代新發現的直接史料,其主要者為殷墟甲骨文字。其發現在清光緒戊戌、己亥間,出於河南安陽西北之小屯。地在洹水南,洹水三面環之,正合史記項羽本紀所謂:「洹水南殷墟上」也。此等甲骨,大體乃殷帝代帝王盤庚以後。用以命卜之辭,刻於龜甲及牛骨之上者。

史記載殷帝王有名字世次,無年數,略如夏代。

史記殷本紀:自契至湯,十四世,國語周語:「玄五勤商,十四世而興。」荀子成相:「契玄王,生昭明居於砥石,遷於商。十有四世,乃有天乙,是成湯。」皆與史記合。湯至紂三十一帝,除太乙為三十帝。十七世。三代世表、古今人物均作十六世。

商代湯以下帝系表大戴記少閑篇:「成湯卒崩,二十二世,武丁即位;卒崩,九世,末孫紂即位。」國語周語:「帝甲亂之,七世而亡。」與史記皆合。晉語謂:「商之享國,三十一世。」或數太丁,或數武庚,不可知。孟子云:「由湯至於武丁,賢聖之君六、七作。」亦與史記合。

大體論之,殷商一代年曆,應在五百年左右。

劉歆三統曆殷代六百二十九年,竹書紀年史記殷本紀集解所引。則謂湯滅夏至紂二十九王,四百九十六年。今以三十年一世推之,商十七世,逾五百年,亦非大遠情實。左宣三年,王孫滿言:「商祀六百年。」孟子謂:「由湯至於文王,五百有餘歲。」是也。

最要者,史記所記載,乃為最近新發見之殷墟甲骨文字所證實。

首為此項工作者,為王國維氏之殷卜辭中所見先公先王考及續考。見觀堂集林卷九。其最要之發見如次:

一、推證殷人出自帝嚳之說。據此則史記殷本紀、世本、山海經、左傳、魯語、皇甫謚帝王世紀種種傳說可以參證連貫,均因卜辭之發見而重新估定此等書籍在古代史料上之價值。可見中國古代書籍記載,不僅如史記等見稱為謹嚴之史書者有其可信之價值,即素目為荒誕不經之書如山海經等,其中亦有可信之史料。而近人乃轉謂除直接發現之物證外,上古流傳文字記載,皆不可信,豈不顛倒之甚!又據此知五帝之系統雖出於戰國後人之編造,而五帝之個別傳說,則各有淵源,決非後人所捏造。如殷帝之出帝嚳,即其一例。虞、夏出顓頊,殷商出帝嚳,本屬東、西兩系統,此後中國漸趨統一,乃謂雙方皆出皇帝。古史之新系統,隨時代精神之新需要而轉變。今殷商出帝嚳之說,既有甲骨卜辭為之證實,則夏本紀謂夏人出自顓頊,司馬遷亦應有其根據,不得應吾儕未發現此等直接材料,而遂疑其不可信。

二、發見卜辭有王亥,即史記中之振。「振」乃「亥」字之訛。據此則山海經、竹書紀年、呂氏春秋、楚辭、天問、世本、管子、漢書古今人表種種傳說記載,盡可參證連貫。

三、又有王亥而發見王恆。此為史記、世本、竹書紀年所不詳。以卜辭證天問,可以補古史之缺。

且所證者均在成湯之前,因此所載夏代古史,亦可同樣提高其可信之地位。

史記自契至湯十四世,而夏代自禹至桀,亦十四世。桀與湯同時,則禹與亦可略同時。史記所載殷代湯以前事,即有甲骨文為之證明,則史記記載夏代桀以前事,雖此時尚無同樣直接之史料為之作證,而史記之非向壁虛造,則可不證自明矣。尚書堯典說禹與契同在虞廷,史記五帝本紀說夏、商同出黃帝,此等說法可出後人偽造。然史記記載夏、殷歷世帝王名字、世次,乾燥無味,未必亦出後人之偽造。史記可以有漏說,有訛誤(例如前舉),而大體則可信。此即前節所辨,「傳說」有來歷,與憑空假造不同也。

至成湯以下之世系大略,史記與卜辭亦可相證。

繼王氏研治殷墟甲文以證論古史者有郭沬若氏。郭氏疑王氏之考證不可信,其說有三:見郭氏中國古代社會研究。

一謂自盤庚遷殷至紂,殷本紀凡八世十二君,而竹書紀年言有七百七十三年,推算不合。

二謂卜辭中有多數人名疑如帝王,如祖丙、祖戊、小丁、小癸等,均為殷本紀所無。

三謂盤庚以下世系年數既可疑,以前更不敢遽信。此三點中最要在第一點。史記殷本紀集解引竹書紀年云:「湯滅夏至受四百九十六年。」又惟一條又云:「盤庚至紂七百七十二年。」此兩條自相矛盾,知其中必有誤字。朱右曾竹書紀年存真,徑自改盤庚至受為「二百七十二年」,並無根據,而殊近情理。郭氏據此一條有誤字的。而推翻王氏之論證,實嫌證據不充分。第二點則根據第一點而來,王氏於此已有解說。謂殷人王位兄終弟及,故諸兄弟雖早世未踐君位,而祭亦與君同祀,其推想殊近情理。第三點又根據第一、第二點而來,而前兩項既有解答,第三疑自難成立,據此史記記載殷代帝王世系實大致可信,即無從推翻夏代的,謂是全不可信也。除非有相反的證據發見。

殷人居地,大率似在東方。自湯以前,大體皆在今河南省大河南岸商丘所謂「宋」。之附近。

帝嚳居地毫史記五帝本紀集引皇覽:「帝嚳冢在東郡濮陽頓丘城南毫野中。」與湯居之毫,漢書地理志臣瓚註:「山陽郡薄縣,湯所都。」均即宋地。契居蕃,見世本。即漢書地理志之魯國蕃縣。史記殷本紀謂「契封於商」,則宋國商邱。邱,虛也。商邱,即商墟也。相土居商丘,顓頊之虛,又謂帝丘,即春秋之衛。左傳定公四年。祝佗曰:「取於相土東都,以會王之東搜」是也。舊說湯以前八遷,大率皆東方地。史記六國表謂「湯起毫,在西方」,後頗有主之者。緯書(商頌正義引雒予命,又藝文類聚引尚書中候。)有「天乙(即湯)在毫,東觀於洛」之說。然緯書後起不可信。鄭玄云:「契封商,在太華之陽。」(即戰之商於地,今陝西商縣。)然古本竹書紀年謂:「秦封衛鞅於鄔,改名曰商。」(水經濁漳水引。)則陝西商地,其名後起。孟子:「伊尹耕於有莘之野。」東方宋地亦有莘。然則謂殷起於西方,惟史記一說,孤證難立。

至河亶甲居相,祖乙遷耿,乃至大河之北岸。

亶甲城在安陽縣西北五里洹水南岸,帝王世紀。又呂覽音初篇:「殷整甲徒宅西河。」此西河在衛地,整甲即亶甲也。自是殷人始北遷。耿史記殷本紀作「刑」,即左宣六年及魏策之「刑丘」杜註:「河內平皋縣。」亦在河北,今河南省溫縣東二十里。史言紂「廣沙丘苑台」,沙丘、刑丘,是自河亶甲、祖乙、盤庚至紂,其實皆在數百裡間之地也。

至盤庚徒殷,即漢書項羽傳所謂「洹河南殷墟」,今甲骨出土地也。此據竹書紀年。史記則謂,盤庚重遷河南,居毫,至武乙始遷殷。至紂更不遷都。

自湯至盤庚,十世十八帝。自盤庚至帝辛,七世十二帝,此一期大率當過二百年。故至商紂時,商邑日大,南距朝歌,北據邯鄲及沙丘,皆為離宮別館。此據竹書紀年。聚眾百萬,左飲淇水喝,右飲洹水不流,此據戰國策。其盛況可想。

古代黃河自河南東部即折而北向,經今之漳河流域而至今河北之滄州境入海。商民族則正居河南、山東、河北三省相交黃河下游一隈之四周,恰與夏民族之居於河南、陝西、山西三省相交黃河上游一隈之四圈者東西遙遙相對。春秋伯陽父曰:「昔伊、洛竭而夏亡,河竭而商亡。」見夏商根據地之東西相對峙。大抵下游低地,氣候土壤均較佳,生活文化較優,而居民較文弱,亦易陷於奢侈淫佚。上流高地,氣候土壤較惡,生活文化較低,而居民較強武,勝於軍事與政治方面之團結。夏人勢力逐次東移,漸漸往下,征服下游居民,而漸漸習染其驕侈淫佚之習氣,如太康之游畋忘歸,以及夏桀之荒淫皆是。於是下遊民族,乘機顛覆此統治者而別自建立新的王朝。如后羿、寒浞與商湯皆是。夏、商既同為漢民族之兩支,則夏、商以前中國民族最先居地應何在,此亦難詳論。殷人自商湯滅夏,漸漸形成規模較更象樣之國家,至周人則又起於西方,仍循夏人形勢,東侵征服殷人,而漸次移殖於大河下流一帶之平原。如此則黃河上下游相互綰結而造成中國古代更完備、更象樣之王國,是為周代。

漢人傳說「夏尚忠,商尚鬼,周尚文」,此論三代文化特點,雖屬想像之說,然以古人言古史,畢竟有幾分依據。大抵尚忠、尚文,全是就政治、社會實際事務方面言之,所謂「忠信為質而文之以禮樂」,周人之「文」,只就夏人之「忠」加上一些禮樂文飾,為歷史文化演進應有之步驟。其實西方兩民族皆是一種尚力行的民族,其風格精神頗相近似。商人尚「鬼」,則近於宗教玄想,與夏、周兩族之崇重實際者迥異。故虞書言禹為司空治水,棄后稷司稼穡,而契為司徒主教化。

禹、稷皆象徵一種刻苦篤實力行的人物,而商人之祖先獨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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