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七章 天地為證的真情

英妹知道了慶福的秘密之後,便不再讓慶福在感情上為難了。不過,她對待慶福仍然像過去一樣好。她們猶如親兄妹一般。英妹最擔心的是慶福回關內老家去。然而,一年過去了,兩年過去了,慶福從未提過回家的事。英妹雖然覺得有些奇怪,但也不問。她的心底還存著一線希望,慶福會漸漸把老家的事情忘掉。

這一年的秋天,莫大叔病倒了。他一生中從未去過醫院,病了就吃些自己在山裡採集的草藥。然而,他這一次病倒卻再也起不來了。慶福和英妹日夜服侍,但大叔的病情仍日益嚴重。

這天晚上,大叔把慶福和英妹叫到炕邊,緩緩地對他們說:「慶福,英妹,我知道自己快要不行了。你們甭難過。咱鄂倫春人不許用眼淚給親人送行。我這輩子經歷了好兒個朝代。滿洲國時,小鬼子拿咱不當人。有一次他們做啥細試驗,一下就整死了一千多鄂倫春人!國民黨也不是好東西,欺侮咱鄂族人沒文化,變著法兒地坑騙咱們。共產黨來了以後,咱鄂倫春人才開始過上好日子。英妹,你甭聽這兒年有人瞎哄哄。我這話是一輩子品出來的道理!

「慶福,你雖說不是咱鄂倫春族的後生,可你的心像金子一樣亮,你的性格像公鹿一樣倔犟。你是個靠得住的好後生。大叔看得出來,你心裡有塊傷疤,但大叔不問你。我這輩子跟野獸打交道,也跟人打交道。我見過各種野獸,也見過各種人。有的壞人比狼還狠,比狐狸還狡猾,你們得時常提防著他們。好啦,最後我再給你們講一個故事。你們要記住這個故事,以後再講給你們的孩子。

「在很久很久以前,這裡就住著咱們鄂倫春人的祖先。那時候這裡沒有壞人,滿山都是鹿、狍子、野豬和犴。人們的日子可好啦!後來,有一個洛薩鄂倫春語,意為魔鬼。知道了,就從北邊來到這裡。他要人們每天獻給他10隻鹿和10隻狍子,要不然他就來吃我們鄂倫春人的孩子。開始,人們不理睬他。可他力大無窮,人們打不過他,只好按時向他納貢。這一來,人們的生活可就苦啦!

「10年以後,在這條小河旁邊長大了一對年輕人,男的叫烏德哥馬,女的叫鐵布克勒瑪。他們都是打獵的能手,而且真誠相愛。在他們的婚禮上,烏德哥馬對大家說,為了全部落的幸福,他和鐵布克勒瑪要去降伏洛薩。

「第二天早上太陽升起的時候,他們倆就騎著馬出發了,部落里的人們一直把他們送到山口。他們走了三天三夜才找到洛薩住的地方。他們一連跟洛薩打了九九八十一天,終於把洛薩打敗了!

「從那以後,這裡的人們又過上了好日子。烏德哥馬和鐵布克勒瑪相親相愛,一直活到九九八十一歲才離開這裡。不過,他們倆沒有死,就生活在這一帶的山林里。善良的鄂倫春人要是遇上困難,他們隨時都會出來幫助的。

「慶福,英妹,我就要走了。我現在只有一個心愿你們倆就像烏德哥馬和鐵布克勒瑪那樣永遠相親相愛吧!」

莫大叔說完這些話,疲倦地閉上了眼睛。

「大叔,我……」

「爹,我們不能……」

「啥?」莫大叔又睜開眼睛,看了看慶福,又看了看英妹,問道:「英妹,你不樂意?」

「不!爹,你不知道!」

「慶福,你樂意么?」

「我……」

「爹,你別再問包大哥了。我們就是兄妹。這就夠了!」

「這是為啥呢?」莫大叔拚命喘了起來。

慶福見此情景,一下子跪到炕前,說道:「大叔,你和英妹對我的恩情,我永遠不會忘。可是,我不能答應你的話,因為我有一件事兒一直沒告訴你們。我不叫包慶福,我的真名叫肖雄……」

聽完肖雄的身世,莫大叔不斷地喘著氣,而英妹早已泣不成聲了。他們都很同情肖雄與李紅梅的遭遇,但也更加敬重肖雄的為人。過了一會,莫大叔斷斷續續地說道:「你要小心!這個……洛薩比那個洛薩……還要難……」

莫大叔的話沒有說完就離開了人間。三天之後,肖雄和英妹按照鄂倫春人的「風葬」習俗,用柳條編了一個棺材,把莫大叔的屍體放進去,架到山中的大樹上。一年之後,他們又把那柳條棺材抬下來,揀出屍骨,放在木棺中土葬。

光陰荏苒,寒暑流轉。大興安嶺的秋霜春雨酷暑嚴寒,山野生活的風餐露宿日晒雨淋,再加上與各種野獸的生死搏鬥,肖雄被換上了一副新的面孔令過去的熟人難以認出的面孔。然而,這正是他所需要的。

在李紅梅遇害的9周年之後,肖雄便做好了去完成那神聖使命的準備。為此,他甚至很有些激動。不過,他心中還有一件重要的事情必須在啟程前完成,那就是安排好英妹的婚事。

這兒年來,他曾多次找鎮上的朋友幫忙為英妹介紹對象。人們也確實給介紹過兒個,但每次英妹都是敷衍了事地見個面,然後一口回絕,並找出對方的一大堆缺點。肖雄為此總感到歉疚。他覺得,只有為英妹找到一個稱心的對象,他才對得起死去的大叔,他才能安心地離開阿里河。然而,英妹毫無將就的意思。到後來,她索性說誰也不嫁了。

這天下午,肖雄高興地回到家裡,一進門就說:「英妹,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啥好消息?」

「有人又給你提了一門親事。我看挺合適的。這人是鎮中學的老師,30歲,人品好,脾氣也好,還是大專生呢!」

英妹的臉沉了下來,說:「哥,你咋又扯這事兒!我不是早就說過了不嫁!」

「英妹,你也不能總沒有個家呀!」

「這不就是咱的家嗎?」

「可是,你總得……結婚呀!男大當婚,女大當嫁嘛!」

「那你咋不男大當婚呢?」

「哥的心事你知道。我已經發過誓,這輩子再不能有那份心思了。」

「那我這輩子也絕不嫁人!」

「傻話!結婚以後,你的生活才會幸福!」

「我當然想得到那份幸福。可是,只有嫁給自己心愛的人才會有那幸福!」

「你會喜歡他的,英妹。感情這東西總得通過一塊兒生活才能慢慢培養起來。」

「那我這兒已經培養起來了!」英妹再也抑制不住內心的情感,她激動地說,「難道你真的不明白我的心思?難道你真的不知道這世界上我只愛你一個人?我早就把我的心給了你。難道一個姑娘的心還能給兩個人嗎?」

英妹的眼睛潮潤了,臉上泛起了紅暈。她站到肖雄的面前,慢慢地解開自己上衣的紐扣,脫下來,放到炕上,然後又鬆開自己的褲帶。

肖雄慌忙抓住英妹的手,說:「英妹,我們只能是兄妹。這咱們早就說好了呀!」

英妹用熾熱的目光看著肖雄的眼睛,誠懇地說:「我知道你的心思。可是我愛你,我要把我的身子交給你,來證明我對你的愛。我這樣做,不是要跟你結婚,就是為了愛。」英妹閉上眼睛,把身體靠在肖雄的胸膛上。

聽了英妹這一席熾熱的話語,肖雄沉默了。以前,他並非沒有感覺出英妹對他的深情,只不過他沒有想到英妹對他的愛竟然如此執著如此高尚。在多年的共同生活中,他對英妹也產生了深厚的情感。人非草木,孰能無情?然而,每當他的心底升起那「非分」的想法時,紅梅的身影就會浮現在他的面前,他就會想起自己在紅梅墓前立下的誓言「今生今世我肖雄絕不會再愛別的女人!」此時此刻,他抱著英妹的身體,他的內心在痛苦地掙扎著。終於,他推開了英妹的身體,低著頭,喘著粗氣說道:「我不能!英妹,我做不到!」

英妹愣了片刻,默默地穿上衣服,坐在炕沿上。她語音平靜地說:「我懂你的心思,我也要讓你懂我的心思。我愛你,不是為了做你的媳婦。只要我能陪著你,幫助你,使你幸福,這就足夠了。我並不要求得到你的心。我知道,你的心早已交給了另一個女人,而且她應該得到你的心。我可以永遠做你的妹妹,陪伴著你。無論你愛不愛我,我的心都永遠屬於你!」

肖雄的心情也漸漸平靜了下來,他也坐到炕沿上,真誠地對英妹說:「你別這樣說!你是個心地善良的好姑娘,你應該有幸福美好的生活。可是,我不能老住在這裡,我還有重要的事情去做。你知道在前面等待我的是一條多麼難走的路啊!」

英妹昂起頭,乾脆地說:「你怕我受不了那苦,是么?我受得了!只要跟著你,啥苦我都樂意受。我早就想好了,不管你要走的路有多難,我都要跟你在一起,不管你走到天涯海角,我都要陪著你!」

「不!英妹!你不知道!其實連我也不知道我要走的究竟是一條啥樣的路!」

「可我知道。你要去找那個姓谷的,把他殺掉,替李紅梅報仇。」

「不!我並不想去把那姓谷的殺掉。那樣做太便宜他了!再說,要是簡單地殺掉他,我也沒有必要等這麼多年了。不!我要慢慢地折磨他,讓他覺得紅梅又回來找他算賬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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