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十一章 親親相隱

回到醫院之後,夏哲心神不安地躺在病床上,假裝睡覺。在同齡人中,他本是個相當有主見和膽識的人,但這突然發生的意外使他亂了方寸。想到自己竟然成了殺人兇手,他既感到恐懼也感到悔恨。他仔細地回憶了事情發生的經過。他後悔自己不該去拿那支手槍,更不該用槍對著方瓊,因為方瓊那時已經毫無威脅了。他後悔自己不該喝那麼多酒,否則就不會那麼衝動。他後悔自己不該到陸伯平家去吃飯,否則這一切都不會發生。他後悔自己不該跟方瓊交往,因為他早就感覺這個神秘的女人對他並無誠意。總之,他此時有很多後悔,但是都悔之晚矣。於是,他又想起了那個神秘的字條,似乎那上面的話已經開始應驗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父債子還,天經地義。要麼是他,要麼是你。大難臨頭,悔之晚矣。但什麼是父債子還呢?難道父親和陸伯平之間有什麼不能化解的恩怨嗎?

夏哲的心底升起一絲怨恨。他怨恨陸伯平不該讓方瓊知道他去吃飯的事情。突然,一個問題掠過他的腦海——方瓊究竟是怎麼知道的?她說是聽到了陸伯平打電話。但是,陸婷明明說是陸伯平頭天晚上在家裡對她說的,而且都定好了,今天不可能再打電話呀。如果是方瓊撒謊,那麼她究竟是怎麼知道的呢?這件事情應該只有陸婷和陸伯平知道,難道是陸伯平告訴了方瓊?陸伯平為什麼要告訴方瓊呢?難道是陸伯平讓方瓊去的?可這又是為了什麼?

夏哲正在胡思亂想,聽見有人叫他,睜眼一看,是白玫,便坐起身來,問道:「媽,您怎麼來啦?」

白玫的臉上帶著焦慮,顧不上與其他病人打招呼,就把夏哲叫到外面。母子倆走到走廊拐角處的病人活動室。裡面沒人,他們面對面坐在椅子上。

白玫看了看外面,小聲問道:「究竟發生了啥事兒?」

「您說的什麼呀?」夏哲還沒有想好應該怎麼對母親說。

「你把那個女的給打死啦?」

「您怎麼知道的?」

「是你陸叔告訴我的。」

「他怎麼說的?」

「他就說,你們吃飯的時候,那個女的突然來了,還帶了槍。後來,你把槍搶過來,可是沒留神,那槍走火了,就把那個女的給打死了。是這麼回事兒嗎?」

「他為什麼把這些都告訴您?」

「他是怕你受不了這事兒的壓力,讓我來看看你。他擔心你再出什麼別的事兒。」

「他為什麼突然這麼關心我?」

「其實他一直就挺關心你的。」

「對了,媽,您是不是在前幾天給他打過電話,還約他到北海後門去見面兒?」

「這你怎麼知道的?」

「這……是小婷告訴我的。」

「他咋這麼沒譜,啥都跟女兒講。」

「你們見面說什麼?」

「沒說啥,就是那些荒友聚會的事兒。」

「那還至於跑到北海後門?媽,您是不是有什麼事情瞞著我?」

「小哲,你知道,你媽這輩子的心思都放在你身上了。」

「這我知道。可是,我覺得您找陸叔好像是為了我和小婷的事兒。」

「你別瞎猜。」

「不是瞎猜。而且,我覺得這次出事兒也很奇怪。我去陸叔那裡吃飯,那個姓方的卻來了,好像……好像這事兒本來就是他安排的。媽,您說陸叔不會害我吧?」

「那不能夠。雖然他這人有點兒自私,但是我敢打保票,他是打心眼兒里想幫你。」

「想幫我?讓那個姓方的來幫我?」

「他本來是好意,沒想到出了這麼大的事兒。」

「什麼好意?看來真是他讓方瓊來的。媽,您怎麼知道的?我現在心亂如麻,您可得把實情都告訴我。要不然,您兒子可就死定啦!」

「沒那麼嚴重吧?警察不是已經相信那個女的是自殺了嗎?」

「沒那麼簡單!您以為警察就那麼好糊弄啊!不可能!」

「可是……你陸叔也沒想到那槍會走火呀!」

「看來,您確實早就知道了。陸叔為什麼把方瓊叫來?他到底要幹什麼?您肯定知道。媽,您可不能瞞著我。」

「我……」白玫的眼圈紅了,「這都怪我,都是我的罪過啊!」

「媽,您這是什麼意思?」夏哲困惑不解。

「是我那天讓你陸叔想個辦法,別讓你和小婷處對象。」

「為什麼?」

「這……」

「媽,您有什麼話,就說出來吧。其實那天晚上,我就覺著您不同意我和小婷交朋友。當時,我就感覺很奇怪。難道……」

「媽跟你說實話吧。你和小婷是兄妹,不能處對象!」

「什麼?您的意思是說,陸伯平是我的父親?」夏哲瞪大了眼睛。

淚水終於流出了白玫的眼眶。看著夏哲,她的心裡如同刀絞般難受。然而,她無話可說,也不能放聲痛哭。她只能默默地吞咽自己親手釀製的苦酒!她記得在一次老同學聚會時,一個女友說:我們戀愛時不懂愛情,但是當我們懂得愛情時又不能戀愛了!當時,很多同學都為這句話唏噓不已,並一致同意為它痛飲一杯!白玫長嘆一口氣,擦乾了眼淚,慢慢說道:「這話說來就長啦!本來,在東北的時候,你陸叔是我的對象。後來,他參了軍,我們就分手了,我才跟了你爸。你陸叔確實是你的生身父親。但是他一直不知道。是我聽說你和小婷處對象的事兒之後,才告訴他的。我讓他想辦法把你們分開。可我也沒想到會發生這樣的事情。這都是命啊!」

開始,夏哲無法接受陸伯平是自己生父的事實,但是聽著母親的話,看著母親臉上的淚水,他不能不相信。他並不怨恨母親。他已經長大成人,能夠理解父母的行為。他自言自語道:「我說他為什麼老用奇怪的眼光看我,還千方百計要幫我。原來他是我的父親!」

「他是想贖罪!二十多年了,他覺著對不住你!」

「我爸知道這事兒嗎?」

「其實他早就知道了,但是一直不說。他是為了你,也為了這個家。他可是個好人!」

「這我知道。可是,我和小婷怎麼辦?」

「你們是兄妹,說啥也不能結婚!」

「可怎麼對小婷說呢?她能受得了嗎?」

「我看,這事兒只能由你慢慢跟她說。你再好好勸勸她。這是事實,誰也沒法兒改變呀!」

「我試試看吧!」夏哲離開母親,心情沉重地向病房走去。

晚飯後,夏哲約陸婷到醫院旁邊的小花園散步。他想把真相告訴她,但幾次話到嘴邊又都被咽了回去。

陸婷以為夏哲還在為方瓊之死而憂慮和懊悔,便勸解道:「別為那個事兒煩惱啦!反正那女人也不是什麼好東西!她過去拆散了我爸和我媽,現在又想來拆散咱倆。我看她就是找死!」

「可我真沒想打死她!我從來沒拿過槍。當時也不知怎麼搞的,就走了火。」

「我知道,那是個意外。不過,也是她自找。如果她不帶槍來我家,如果她不掏出槍來威脅你,也就不會出事兒了。所以,說她是自殺,並沒有冤枉她。你不要老覺得心裡不踏實!」

「其實,我主要也不是因為方瓊。」

「那是因為誰?」

「因為你,還有咱爸。」

「咱爸?」

「噢,我的意思是——你爸。」

「為什麼?」

「因為我的事兒,讓你們一起編瞎話,不合適。」

「這有什麼不合適的?我告訴你,前幾天我在報紙上看到一篇文章,很有意思,標題叫什麼『親親相隱』。大概的意思就是說,『大義滅親』的說法不好,破壞家庭,還傷害人們的感情。中國古代有一種制度,就叫『親親相隱不為罪』。父母為子女隱瞞罪行,不算犯罪;子女為父母隱瞞罪行,也不算犯罪;夫妻之間互相隱瞞罪行,也不算犯罪。這些都是正當的。外國現在還有這種制度呢!所以呀,我們這樣做,一點兒也沒錯哦!」

「但是,公安局能相信咱們編的那套話嗎?」

「不相信又能怎樣?反正就咱們仨在場,他們也找不到別的證據。」

「嗨!有些事情是說不清的,甭管你有沒有證據。」

「你別老長吁短嘆的!我爸說得的對,你不能老這樣,得振作起來。別發愁,只要咱倆在一起,就什麼事兒都不怕!」

「可是,你並不了解我……」

「又來了!」陸婷打斷了夏哲的話,「你今天到底是怎麼啦?」

「還有件事兒,我必須告訴你!」

「什麼事兒?」

「就是……前幾天那事兒。我確實欺騙了你,我對不起你!」夏哲本想說兄妹之事,但臨時又改變了話題。

「我已經說了,不再問那件事兒。無論你做了什麼,我都能原諒,因為我愛你!」陸婷的話既是說給夏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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