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二十、種百日紅的房子

依水原啟太先生的身分,是可以買得起凱廸拉克,或勞斯萊斯的,我現在才了解他之所以仍然愛用雷諾的原因。因為昨天開內海的別克車子來時,不能通過的小巷子,現在我們這輛可愛的小車子卻毫無困難地通過。

在種了一排百日紅的籬笆前,露娜的縫紉工,站在那兒,一副因心痛而憔悴的模樣。一看到我們的車子,似乎是等不急地跑過來。但一看到車內的我們就佇足了。

「您是志田晴江小姐吧!我有點事情想跟您談談!」

哥哥輕快地跳下車子說話。晴江小姐大吃一驚地看著哥哥的臉,馬上用一種為難的態度說:

「我不知道您是誰,但下一次好嗎?今天有點忙亂——」

「只要五分鐘就可以了。是有關次郎的事。」

瞬間,晴江小姐低叫一聲。她期待地抬高聲音問:

「找到了嗎?那孩子。」

晴江小姐重重地嘆口氣話。

「聽說內海先生說,到下午還沒有消息的話,就報警。葉子小姐流著淚說她實在很擔心那個孩子的安危。真是個善良的人,葉子小姐。」

「是啊!但是聽說她和房子小姐處得不太好。」

「那是因為房子小姐是個我行我素的人吧!報紙上寫著殺害房子小姐的兇手是個非常親近的人,但像葉子小姐那樣的人實在沒有理由懷疑。」

「也不是這樣。在警察的名單里一定也有葉子小姐。其理由只因為是被害者的家人及當晚她的不在場證明不成立,其它沒有特別的含意。」

「不在場證明不成立?所謂的不在場證明是指知道當時她在哪裡?」

「是的。葉子小姐那天晚上外出購物,在關鍵時刻裹,沒法明確地證明她在哪裡。即所謂的『不在場證明不成立。』這是警察術語。」

「葉子小姐出去購物?她應該在——」

晴江小姐懷疑地說。但,似乎突然想起什麼似的又閉了口。此時,有車子的聲音,一輛計程車開過來。車子減低速度,停在我們的旁邊。

「真慢啊!爸!」

晴江小姐跑到車旁對車內的人說。原來是昨天,帶著孩子從外面回來,穿著國民服的老人。

「啊!真不好叫!我一直走到車站方向去。」

一邊說話一邊下車的老人,一看到站在一旁的我們,突然就變成一臉怒容,小聲地對晴江小姐說。

「我們現在就要把病人途到醫院了,所以沒辦法再跟您談了。能否請您先離去?」

晴江小姐轉向我們用一種戰戰兢兢的口氣說。既要顧慮我們又怕老人不高興,所以顯露出一副為難的樣子。

「我了解。打擾您,實在很抱歉!」

哥哥催促我離開了那裡。在拐角處,哥哥偷偷地探出頭看對方的情形。我也一樣。老人提著旅行袋,晴江小姐扶著昨天那位瘋狂的婦人——文江小姐——坐進車子裡面。好像是吃了安眠藥之頹的藥物,文江小姐靠著妹妹一動也不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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