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編 他們,她們:大離亂時代的浮沉 第三章 永遠的微笑

蘇 毅——時為延安抗大文工團音樂隊小組長

李基中——時為第十四軍八十三師二七二團三營八連連長

張定華——時為西南聯合大學學生

徐守源——時為雲南大學學生

很多東西沒有在故事裡說得太清楚,比如延安那段,實際上女主角蘇毅是組織派她幫助兼監視小牛,因為小牛是大學生,思想自由,算是落後分子。這個背景是延安整風,在節目里沒有時間也沒有可能細講。小夥子因愛情失意而死,死得並不光榮,但是至情至性。

每個人都有愛的權利,不管對方愛不愛自己。

比如瓊軒那段,因為戰爭,李基中與戀人斬斷情絲。瓊軒後來嫁給了別人,但她跳河自盡應該是「文革」期間的事情。因為她的父親是地主,她的丈夫可能也不是貧民,在那個時代她的境遇那是可想而知的。最終只有投河。那是老人堅持要講述的故事,那是他的初戀,銘心刻骨。初戀大多沒有圓滿結局,那些記憶被禁錮在時間深處。每一次挖掘出來,無論是幸福還是疼痛,都鮮活如初。

感情可以有很多次,初戀註定只有一次,所以你忘不了。

還有曹二哥夫婦,一生從事黨的情報工作。他們在60年代突然失蹤,後來才知道被江青投進了秦城監獄。他們被關了22年,放出來的時候,曹二嫂已經不會說話。兩位老人沒有兒女,最終都死在醫院。

我把這個故事放在最後,因為太沉重。人的一生有幾個22年?他們的愛情連同那些不能說的秘密被世人遺忘,被時間掩埋。

我不知道有沒有永遠的微笑?

所以我一度把這個故事的名字改成了「他們微笑的樣子」。

不管在怎麼樣的時代里,愛情的名字只有一個。

愛情里有美好,有思念,有忠貞不渝,也有罪惡,傷害和欺騙。

這其實跟時代無關,它關乎人性。

在這個「非誠勿擾」的年代裡,愛情的名字並沒變過。

只是,少了些不顧一切的堅韌,少了些萬水千山的牽掛,少了些生死未卜的期許。

少了些生死與共的傳奇,少了些迴腸盪氣的悲歡。

更平淡,更實際,更急躁,更脆弱。

這可能是另一種悲劇。

我們沒資格指責什麼。

只是羨慕他們活在那樣的時代,生死契闊,攜手便是一生的誓約。

1940年前後,蘇毅正在延安抗大的文工團當音樂隊小組長。戲劇隊里有個大學生叫小牛,東北人,瞎了一隻眼睛,但是非常聰明,小牛是他的外號。

小牛很喜歡音樂隊里這個爽朗大方的姑娘。他跟姑娘說:「咱們倆做朋友,就不是一般的朋友。你在政治上幫助我,我在文化上幫助你。」小牛希望以這樣的方式,能跟姑娘多說些話。

大學生小牛思想自由,個性率真,與大家有些格格不入,組織上讓姑娘多幫助他。單純的姑娘一心要完成任務,她沒留意小夥子愛慕的眼神。

行軍休息的時候,小夥子經常會買個紅棗或者買個桃,專門給她吃。 雖然礙於周圍人的目光,姑娘覺得很難堪,但她心裡知道,小夥子總是惦記著她。

愛情讓孤獨的青年重新有了精氣神,簡直像換了一個人似的,那麼高興,那麼積極,煙也戒了,工作效率也高了。

時間長了,青年男女的頻繁接觸引起了風言風語,姑娘在日記里寫下了自己的檢討:「群眾對我有這個意見,我今後得注意點。」從那以後,每次看到小夥子從遠處走過來,她就趕快躲開了,盡量減少跟他的接觸。

小夥子無意中看到姑娘的日記,覺得美好的希望破滅了,情緒又變得很糟。不知情的姑娘上前詢問,小夥子有些憤怒地說:「我滿腔熱情換來一盆冷水,種豆種到石頭上去了。我看了你的日記,你說對我注意,注意啥?我也不是特務,有啥好注意的?」

小夥子有些無奈,有些憤憤。但是,這並沒有阻止小夥子對姑娘的痴情。

1941年,敵人對晉察冀邊區實行秋季掃蕩,文工團準備向冀中撤離,路上姑娘生了病,痴情的小夥子無微不至地照顧姑娘。

仗打起來的時候,馬都沒有了,小夥子就扶著姑娘跑,跑到半路上,姑娘的鞋子掉了,他非要回去找。小夥子是瞎了一隻眼睛的,姑娘為他考慮就說不要找了,自己還有雙新鞋。那時,姑娘已經深切地感受到小夥子是誠心誠意地對她好。

姑娘藏在老鄉家養病,小夥子隨隊伍上了前線。在戰場上因為思念或者是因為絕望的煎熬,他忽然失神了。後邊的人看他一直發愣,才發現,他的膝蓋骨被打傷了,滿地是血。小夥子被人扶著到了老鄉家裡。

老鄉家缺醫少葯,小夥子沒少受罪。每一次換藥就用鹽水來洗傷口,小夥子疼得哇哇叫,腿也腫了,還生了蛆。

姑娘的病好轉以後,就去看望小牛。十來天沒見,小夥子人瘦了一大半,非常憔悴。但,一看到姑娘,他立馬來了精神。

姑娘跟他說:「過去的事兒就一筆勾銷,你不要再想那個事兒了,咱們今後還是好朋友。」小夥子滿心歡喜,給姑娘些錢,讓她去買了兩個油餅,一人一個。

馬上就集合了,姑娘囑咐小夥子好好養傷,並約定等小夥子傷養好了,再來接他。

誰都沒想到,吃完那個油餅,竟然是他們的最後一次見面了。因為傷口感染,小夥子犧牲於1941年。

許多年過去,最後一次見面時,他溫和而又凄涼的微笑,越來越意味深長,那是姑娘心底的一個傷口,隨時光慢慢淡去,可是並不會消失。

姑娘沒有他的照片,但她不會忘記他的名字。

他叫岳陽,岳飛的岳,陽光的陽。

失去瓊軒很多年了,可是在那些漫長的夢裡,李基中老人總是被帶回年少時光,那時他才十一二歲,他唯一的朋友是那個叫虞瓊軒的小姑娘。小姑娘比他小,是父親老友的女兒。

「兩個小孩子在一起,經常在山上采野果子吃。」李基中說,「記得那片山坡上開了很多花兒,野百合特別多,童話般美好安詳。」

青梅竹馬的愛戀,從那個時候起,已在少年心底萌發。

再見瓊軒已經是幾年之後,他們都是中學生了。過去熟悉的那個女孩子,現在變成一個亭亭玉立的少女了,儼然長沙姑娘的打扮:劉海發,眼睛大大的,臉頰紅紅的。李基中當時心裡又驚又喜。

他禁不住想要跟她親近,上學路上搖晃的公車,少女溫熱的發梢,少年惴惴的心。李基中說:「見到她以後,就離不開了,覺得她就是世界上最美的了。」雖然如此,但一起坐公車的時候,他盡量保持不靠近瓊軒,表示自己是個正直的人,沒有什麼歪門邪道的想法,想以此受到姑娘的尊敬。他當時甚至想,過輪渡的時候,如果輪渡翻了的話,他肯定能夠把她救起來。

熾熱的喜愛和英雄救美的豪情並沒有讓他有足夠的勇氣向姑娘表白。一方面,那時候家裡已經給他定了親;另一方面,他覺得自己長得不好,瓊軒不可能喜歡自己。

他只能默默地喜歡瓊軒,因為自從見到瓊軒,一切彷彿都不存在了。

少年始終守口如瓶。

參軍的消息傳來,他終於鼓足勇氣,不再躲閃,他要把自己幾年來對她的思念一股腦地說出來。因為,這一別,可能是永別了。

不湊巧的是,當時瓊軒中學畢業會考,不會客,所以他們最終也沒能見上一面。

深夜,在死寂的戰場上,青年寫下每一次與姑娘相聚的心情,他把日記寄給了姐姐。在給姐姐的信中,他說:「我這一輩子,沒有戀愛過。她看到我的日記的話,一定要掉眼淚的。」

姐姐故意把弟弟的信和日記放在桌上給瓊軒看到。

村外一所破落的小廟,掩息著一個英武的少年,敵人熊熊的毒煙,沒有降殺他前進的勇氣。沒有人聲、鳥聲,一切都進入了睡夢,他不禁想起前塵前夢。

——摘自 李基中日記

不久他收到了姑娘的來信,一共是四首古詩,李基中老人到現在都能夠清楚地背誦出來。其中的一首是這樣的:

天涯相隔兩迢迢,欲寄愁心塞雁遙。

忽見鴛鴦情得得,教儂心亂更魂銷。

兜兜轉轉,原來日夜思念的人也正思念著自己,巨大的幸福感將青年擊中。

浪漫的愛在戰火塗炭中註定無法棲身,不久後,小夥子決定秘密投奔八路軍。前路茫茫,生死未卜,他要忍痛斬斷情絲。

為了抗日,為了找尋出路,為了救中國,他要拋棄一切,包括自己最心愛的姑娘。

他最後給姑娘寫了一封信,然後把信、照片以及姑娘之前寄給他的全部信件,用挂號信回寄給了姑娘。他說:「我像一匹沒有韁的野馬一樣,我到底走到哪裡現在說不清。」

後來他零星得到瓊軒的下落,聽說她嫁了人,過得並不幸福,最後投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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