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天邊 第一百七十章 建寧遺事

很多時候我都很想回到小時候,享受那段無憂無慮,隨心所欲的歲月,不過最好隨時還能回來。能有今天我這樣的地位,完全是無數好運氣加好機會累積起來的,若賦重生,我完全沒有信心還能再這麼來一次。雖然很多時候總覺得再來一次,我會比現在更好,至少有些事情或許能有更好一點的結局,但真給我機會,我也未必敢去嘗試。

而且即便回去了,從實際情況或者道理上也不可能完全隨心所欲,至少必然要受到銀鈴的掌管,如果跳出去太多,晚上是會有諸多危險的。

即使如此,還是很希望在某一個朝會之後,或者一場戰事完結,能回到小時候幾日,好好讓自己放鬆一下,不再操心勞碌些什麼,然後再回來。

當然,我不知道如何才能成行。但至少我覺得通過鍾大人這種方式應該是行不通的。除了讓我看著很可笑,別無他用。

我有些懷疑鍾大人不便違逆我,但是又不想讓我出去,於是便整了這麼一出伺候我。

不過注意到這身衣服古舊,彷彿是有人穿過許久的,似乎又不是故意為難我的。不免讓人驚駭,此人身材也太高了些。

暫時放下其他念頭,趕緊想著如何能出去。原來的衣服肯定不成了,上面口子太多,還沾了血,而且現在也不知道被拾掇到哪裡了。

這是個士兵,最多是一個低級軍官的衣物。上衣下袴(就是褲,同音),無裳,袖口皆窄小。這倒是很好,現在城內這麼多外來的軍隊,城圍已破,今日看見一個大個子陌生兵士,沒有人會懷疑的。

琢磨了好一會兒,便把袖子撈起卷上,褲子盡量拉高,褲口翻卷勒好,褲腳上卷各打了個小綁腿,衣在腰畔中端疊起幾層,用腰帶紮緊。還在屋內多走了幾步,自忖還算結實不會掉下,才放心。我沒想到這時候已經犯了一個很大的錯誤,忘了考慮一件很重要的事情。不過穿衣束衣用勁大了些,惹動了胸口傷口,還需得咳定喘勻才能站直,故而就缺了思量。

衣服大且舊有一個好處:舒服。於是我晃蕩著掛出來的衣服,愉悅地出現在右扶風行轅門口。

門口兩個小子一直偷眼瞧我,其中一個明顯在努力抑制自己的笑容,而另一個則努力裝作自己沒有偷看。當時我還尋思自己現在這副模樣,估計會被當成軍隊里伙夫。感覺往日所見殺豬的大多是我現在這個打扮,現在的我就差一身豬血了。

這讓我有些躊躇,出去還是不出去。

出去還是不出去,這是個值得考慮的問題。默然承受別人奚落嘲笑的眼光,還是上去把他們揍倒,這兩種方式,哪一種更可取。走了,出去了,出去或許還會碰到熟人,嗯,這是個令人頭疼的問題,當我在這人生地不熟的地方亂竄,為當地人所笑之後,那些熟人若是還把我的模樣傳遍所有的諸侯國,這才是最令人擔心的。走了,出去了,丟人就丟這裡,若是能了解一些民間各種的情況,以後對我在越國或者在朝輔政時會有更多幫助。

我不知道我腦袋裡為什麼會想到上面那一串亂七八糟的囈語。彷彿是誰在我耳邊傾訴了一般。(注一)

但是總之,我還是出去了。靠城牆外圈都屬於軍隊所有,其間碉樓哨塔林立,軍營旌旗密布。而右扶風行轅和縣令府卻都在普通百姓居住的內城區域的北面。一道大圍牆將城內百姓區圈了起來,圍牆正對四個城門各開一個由軍隊把守的路口,路口左右都有觀台或箭塔戍守,這似乎就是一個邊關要塞的樣子。環城有不少明顯的糧倉,為軍營所拱衛。

終於走了出來,心中還是比較高興。在陽光下,長長吸了一口依然冷冷的氣,想要伸個懶腰,卻被那口冷氣催出一陣咳嗽,只得彎下腰去喘勻了才得站直。

城內相當安定,百姓們並沒有任何慌亂,似乎是聽到城外解圍,很多人還帶著喜色。許多人隔著自家院落矮牆,和街坊鄰居相約開城門可以出去後,去戰場撿撿東西碰碰運氣;或者去山中獵些野味改善一下最近的伙食;又或雪化了天暖了趕緊到自家地里補一茬菽粟之類。

我的到來並沒有影響到他們的情緒,即便我這麼大的塊頭穿著這麼怪模樣的衣服也沒有讓他們多加註意。只是我不時不自覺的咳嗽會讓他們看向我這裡,但也最多多看我兩眼,仍然不影響他們說著話。有人甚至客氣地朝我打招呼,問我外面情況怎麼樣了,我自然應著他們的話頭笑著答道羌人正在撤,等他們全撤走了,估計就快能開城了。

很奇怪,這裡的人似乎並不對我的個頭有所驚訝,甚而不對我這身衣服有所懷疑,彷彿天天都有殺豬的軍士在此路過一般。

有人問我羌人什麼樣,我說和咱們長得差不多。他們中有人呸地一聲就說這干羌人就該全殺掉,當年飛將軍受降了八百羌人尚立屠之;也有人說以前見過羌人,覺得他們挺忠實憨直的,不似大奸大惡之人;還有人說咱們漢人有時候對羌人太刻薄嚴厲,逼反了也未嘗可知;甚而還有說其實全是額們漢人官吏錯失,羌人盡皆無辜之語的,那些誤國的漢吏應該都殺掉去給羌人謝罪。話題一開,言辭逐漸狠毒起來,尤以屠羌和罪漢兩方最極端意見的越說越激烈,甚至吵了起來,倒需得意見中庸的來勸解。一方說你個二蛋要反漢,額這就要去告官;一方說就知道你個二瓜是個不明事理的小人,只會禍害良民百姓。而且從開始冷言相譏,直吵到幾近要抄傢伙動手。正當我咳定欲發聲平息此爭端,忽然有一少年之人問道不知羌女滋味如何,周圍一干勸架之人便一起笑罵起來,彷彿故意為之,只為努力淹沒掉雙方吵架之聲,下面便是一陣不值得紀錄的話語了。甚至各家的女眷都聽不下去了,有家裡管得嚴如我家那般的,直接揪著耳朵就拎進屋子了。

似乎很多地方都會這樣,很多爭論都會有很極端的意見,而通常是兩種極端意見者互相攻訐,竟至愈演愈烈,而持中者通常需聚眾斡旋勸慰,而雙方通常仍不依不饒,甚而拳腳相加,通常都需勸架之人轉移話題才能平息。卻不知:攻乎異端,斯害也已。這是《論語》中少數我記得的話,我記得我還沒有開始上學,銀鈴抑或某一個她的街坊姐妹搖頭晃腦地照著竹簡教我跟著念的。說我能明白是不可思議的,用銀鈴絞盡腦汁給十一二歲的我的解釋就是:白水河上的那座橋,你走得太左了,會掉下去;走得太右了,也會掉下去;走中間才是最好的。其實她不知道,走中間也會摔下去,而我就掉下去過,不過那次我是騎馬的。

當時聽過了其他不知道,我就知道按照這個解釋,走道走中間是最好的。不過銀鈴帶我在大街上走的時候卻還是貼著邊走,對此相當長時間我不能理解,當然現在我早就理解了,尤其當一輛大車疾馳而過的時候。

路邊和我一樣的行人都在貼牆躲避,還是每人挨了半條褲子的夾雜著冰渣的泥點子。駕車的御者根本就沒有看我們,在眾人不滿的聲響中照舊便催馬繼續向南奔去,在一個路口拐向西邊了。周圍百姓有人啐了一口,便說這車是本地哪家豪民家的某個小子。往年就是這輛車在這裡撞死過小孩子,結果告到陳倉令那裡。經過一番審理,最後卻說,此車蠢笨,速度悠慢,一個時辰只行七里,是小孩子自己頑皮打鬧奔跑撞上車輪而死的。現在原先那個縣令雖然因罪免,可這個案子卻沒有翻,那家豪民也依然如此。前些日陳倉被圍,還算老實了些,見了他家人,都覺得他們惶恐不可終日一般,比普通百姓還慌。未想城圍一破,一切似乎又照舊了。

說到豪民,我當年確實也聽過很多話頭,其中也是兩種相悖之「異端」吵得最厲害。一種是盡屠,一種是不論。而我都覺得無論是取那一種都覺得有點過了。

稍大些,步入老師的草堂,老師曾問我有何不解?我便提到了「攻乎異端,斯害也已」這句話。老師說韓非子講過一個故事,有人賣矛,言無堅不摧,再賣盾,言無銳能破,旁人言,以子之矛,攻子之盾,何如?則不能答。然後反問我,你明白了么?

老師喜歡講個故事,然後讓我們去理解,不過我認為不會所有人都明白的。也就我這樣天賦異稟——「聰慧絕倫」的,點頭毫不猶豫乾脆答道:「明白了。」

當然其實我不明白,但是看著老師期許的眼光,覺得這樣照實說,老師會覺得傷心。

不過現在有些明白了。老師的故事不切題,卻暗藏其意。二物貌似不可共存,但尚能並持者,定是只能留於嘴邊言語而已了。

在我的記憶中,攻乎異端者都喜歡吵來鬧去,爭來論去,非要與對方辯個對錯。而往往結果都是互相無法說服對方,這還算是好的,很多時候雙方還會打起來。

此事子悅這廝解決得好,他是以老子之言解之:「『夫唯不爭,故天下莫能與之爭。』是故夫唯爭,則天下皆可與之爭。既爭則繼,但有所爭,必接有所爭也。汝見吾無所爭,何人與吾爭?有此爭辯口舌之暇,不如退而寐矣。『為無為,則無不治。』」

這兔崽子一向就這樣,頗得黃老「精髓」。所謂無為者,他確實一直身體力行,名至實歸。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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