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老肖斯科姆庄案

〔英國〕亞瑟·柯南·道爾

福爾摩斯彎身在一架低倍顯微鏡中看了好半天。現在,他直起身來,帶著勝利的表情望著我。

「是膠水,華生,」他說,「毫無問題,是膠水。過來看看這些散著的東西!」

我彎身到視孔前,調整焦點。

「這些毛是一件呢子外套上的線頭,那些不規則的灰塊是灰塵,左邊有些上皮細胞。中間那些棕色的小圓泡,無疑是膠水。」

「嗯,」我笑著說,「你說什麼就是什麼。有什麼事取決於這些東西嗎?」

「這是一個非常好的展示,」他回答道,「在聖潘桂斯案中,你記得在死去的警察身邊找到的帽子嗎?被告否認那是他的,可是他是一個做畫框的工人,不可避免地常接觸黏膠。」

「那是你的案子嗎?」

「不,是我警局的朋友馬若維要我調查一下這案子。自從我在硬幣偽造者的衣袖縫中找到鋅及銅,能夠讓法庭定他罪後,他們開始了解到顯微鏡的重要性了。」他有些不耐煩地看了看錶,「我有個新委託人要來,不過他晚了。對了,華生,你懂賽馬嗎?」

「我應該懂,我一半的傷殘補償全都花在那上面。」

「那我就讓你做我的『馬場指南』。羅伯特·諾伯頓爵士如何?這個名字你有印象嗎?」

「嗯,可以說有。他住在老肖斯科姆庄,我知道那個地方,因為有一年夏天我曾在那附近住過。事實上,諾伯頓有一次幾乎落到你的業務範圍之內。」

「怎麼回事?」

「就是那次,他在新市場石南原用馬鞭鞭打科新街有名的放利者山姆·布威爾,差點兒把那人打死。」

「啊,這人聽起來很令人感興趣!他經常那麼肆無忌憚嗎?」

「嗯,他以危險出名,他幾乎是英國最大膽的騎師——幾年前在全國大賽中拿了第二名。他是那種不屬於他那個時代的人。他應該是攝政時代的紈絝子——一個拳擊手、運動家、賭馬場的投機者、美女的情人,還有,一定是一個負債纍纍、永遠也翻不了身的人。」

「好極了!華生,描述得簡明扼要,我似乎已了解這個人了。還有,你能給我一些印象,說說老肖斯科姆庄是個什麼樣的地方嗎?」

「我只知道它位在肖斯科姆園的中央,有名的肖斯科姆養馬場及訓練場就在那兒。」

「訓練頭子是約翰·梅森,」福爾摩斯說,「別對我的知識感到驚奇,華生,因為我現在打開的正是他的來信。不過先讓我們再多談談肖斯科姆,我似乎掘到了寶庫。」

「還有肖斯科姆的長毛犬,」我說,「幾乎在每一個狗展中都能聽到它們的名字,那是英國最好的犬種,它們也是老肖斯科姆庄女主人的驕傲。」

「是羅伯特·諾伯頓爵士的妻子吧!」

「羅伯特·諾伯頓爵士從沒結婚。我想這也好,你想想他那種人的前途。他與他守寡的姐姐比翠絲·費爾德夫人住在一起。」

「你是說她住在他那兒?」

「不,不,那地方是她去世的丈夫詹姆士爵士的,諾伯頓沒有任何產權。她目前靠收年金度日,死後房產就歸她丈夫的弟弟。」

「我猜,那位弟弟羅伯特一定花掉了所有的年金?」

「大概就是這樣。他是個可惡的傢伙,一定使她的日子也不好過。不過,我聽說她很愛他。肖斯科姆庄到底出了什麼事?」

「噢,這就是我想要知道的。我想,眼前的來人就可以告訴我們了。」

房門打開了,童僕帶進來一個高大而面容整潔的人,他臉上的表情堅定而嚴肅,是那種訓練馬匹或男學童的人才有的表情。約翰·梅森先生的氣勢似乎兩者兼顧,而且絕對能勝任。他冷靜克制地欠了欠身,坐進福爾摩斯用手示意的椅子中。

「你收到我的信了嗎,福爾摩斯先生?」

「是的,但那裡面並沒有說什麼。」

「這件事太敏感,太複雜,我沒法詳細寫下來,只有面對面才能講清楚。」

「好吧,我們洗耳恭聽。」

「首先,福爾摩斯先生,我想我的僱主羅伯特爵士一定是瘋了。」

福爾摩斯揚起了眉頭。「這是貝克街,不是名醫集中的哈里街。」他說,「不過,你為什麼要這麼說呢?」

「嗯,先生,如果一個人做了一件、甚或兩件奇怪的事情,也許有他的理由,但是如果他做的所有事情都很奇怪,你就不得不開始懷疑了。我想是肖斯科姆王子跟它要參加的那場比賽把他的腦子弄亂了。」

「就是你們要參賽的那匹小雄馬?」

「是全英國最好的馬,福爾摩斯先生,我知道得最清楚。現在,我坦白地跟你們說,我知道你們是君子,不會傳出去的。羅伯特爵士一定得贏這場馬賽,他已孤注一擲,這是他最後的機會了。他把能募到、借到的所有的錢,全都投在這匹馬身上——而且賭盤的賠償倍數也非常嚇人!以前是四十倍,但是當他投入後,幾乎翻到了一百倍。」

「可是如果這匹馬這麼好,這樣做又有什麼不對呢?」

「一般大眾並不清楚它有多好,羅伯特爵士太精明了,賽馬探子打聽不到任何消息。他用王子的同父異母兄弟帶出去跑,一般人分辨不出,但當衝刺時,它們的差距就顯出來了。他腦袋裡所想的除了馬和比賽,沒有別的事。他的身家性命都繫於此了。他眼前還可以把高利貸債主穩住,但是如果王子輸了,他就完了。」

「看起來像是個極為冒險的賭博,但怎麼能算瘋了呢?」

「嗯,首先,你只要看看他的樣子。我相信他晚上根本不睡覺,他整天待在馬廄里,眼神狂亂,這一切已超出他精神能負擔的極限了。還有他對比翠絲夫人的舉動!」

「啊!怎麼樣?」

「他們一直是很好的親密朋友。他們品味相同,她與他一樣酷愛馬匹,每天同一時間,她都會駕車過來看看它們——尤其是她鍾愛的王子。每天早晨,它一聽到她的車輛在石子路上發出的聲音,就會豎起耳朵,小跑到她的車旁去吃她為它帶來的方糖。可是現在這一切都過去了。」

「為什麼?」

「嗯,她似乎對所有馬匹都失去了興趣。已經有一個禮拜,她經過馬廄時,最多只是說聲早安!」

「你猜想他們有過爭執?」

「一定是場十分嚴重惡毒的爭吵,要不然他怎麼會把她視如親子的愛犬送掉呢?幾天前,他把它送給了三英里外昆代鎮綠龍旅店的老拜恩斯。」

「這的確很奇怪。」

「當然,以她衰弱的心臟及水腫症,大家都會以為她不大可能再跟他周旋,但是他每晚都在她房間待上兩小時。他這麼做也對,因為她是他少有的好朋友。但現在這一切也成了過去,他再也不去接近她,而她也很傷心。她鬱鬱不樂,整天喝酒,福爾摩斯先生——像魚喝水那樣。」

「在他們這次疏遠之前,她喝酒嗎?」

「嗯,有時喝一些,但是現在她經常一晚喝一瓶。男僕史蒂夫這麼跟我講的。一切都變了,福爾摩斯先生,其中一定有很糟糕的事發生。還有,男主人晚上到老教堂的地窖去做什麼?跟他在那裡碰面的人是誰?」

福爾摩斯搓著雙手。

「繼續說下去,梅森先生,你愈說愈令人感興趣。」

「是男僕看到他去的。半夜十二點,而且雨下得很大。第二天晚上,我沒睡,等在房子里,一點兒都不錯,他又去了。史蒂夫跟我偷偷跟著他,但這工作很不保險,如果他發現我們就糟了。如果他被驚動,不管是誰,他的拳頭就會狠狠落下來,因此我們不敢跟得太近,但我們盯著他。他是去那鬧鬼的地窖,有一個人在那兒等著他。」

「這個鬧鬼的地窖是什麼?」

「嗯,先生,在園裡有個破爛的老教堂,它老到沒有人知道它建造的年代。那教堂下面有一個地窖,大家都聽說那裡很可怕。白天那裡面又黑又潮又荒僻,至於晚上,全郡大概找不出幾個人敢走進去,但是主人並不怕,他這一輩子沒怕過任何東西。可是,他晚上到那兒去幹什麼呢?」

「等一下!」福爾摩斯說,「你說還有一個人在那裡,那一定是你們馬廄或房子里的人!你們一定能看出是誰,然後查問他吧。」

「不是我認識的人。」

「你怎麼知道?」

「因為我看到他了,福爾摩斯先生,就是在那第二天晚上。羅伯特爵士轉身回去,經過我們附近——我跟史蒂夫像兩隻小兔子,發著抖躲在樹叢里。那天晚上有一些月光。我們聽到另外那個人在我們身後走動,我們並不怕他,因此在羅伯特爵士走了之後,我們鑽出來,假裝兩個人正在月光下散步,以完全不知情的樣子遇到他。『嗨,朋友,你是誰?』我這麼問。我猜他大概沒有聽到我們走近的腳步聲,他回過頭,臉上的表情像看到了地獄裡的魔鬼出現,他驚叫了一聲,然後就以最快的速度跑走了。他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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