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 竊信案

〔美國〕愛倫·坡

沒有比過分機靈更可恨的了。(原文是拉丁文。)——塞內加(塞內加(前4—公元65),羅馬哲學家,著作家,政治家。)一八××年,秋天,巴黎,一個颳風的傍晚,天剛抹黑,我陪著朋友西·奧古斯特·杜賓一起在市郊聖日耳曼區多瑙街三十三號四樓他那間小小的後書房裡,或者說書齋里,我自得其樂地一邊沉思一邊用海泡石煙斗抽著煙。至少有一個鐘頭,我們都保持著沉默;這時有誰闖進來看的話,恐怕只見兩人全專心一意地沉浸在熏得滿屋烏煙瘴氣的裊裊煙圈裡。不過我當時正在琢磨著薄暮時分我們談論的某些話題;我說的就是毛格街血案和瑪麗·羅熱慘遭殺害的疑案。因此,忽見房門打開,闖進一位老相識,巴黎警察廳長,葛××先生,我就當做樁巧事了。

我們熱情地接待了他;雖然這人簡直卑鄙但也相當有趣,再說又有好幾年沒看見他了。我們原坐在黑暗裡,這時杜賓站起身,想去點燈,可是一聽葛××說,特地來跟我們商量,或者不如說向他討教一些傷透腦筋的公事,就沒點燈,又坐下了。

「如果是需要好好思考的問題,那還是在黑暗裡琢磨的好,」杜賓縮住手,沒去點燈,講道。

「那又是你的一個怪想法,」警察廳長說,凡是碰到他理解不了的事,都稱作「怪」,他就這樣生活在層出不窮的「怪事」中。

「對極了,」杜賓說,順手遞給客人一隻煙斗,還推了張舒服的椅子給他。

「這回又有什麼困難了?」我問道。「但願別是什麼暗殺案子?」

「哦,不是;不是那種案子。其實,這樁事倒非常簡單,我深信我們自己也對付得了;不過我看,杜賓總願意聽聽這樁事的詳細經過,因為這事真怪極了。」

「又簡單又怪,」杜賓說道。

「嘿,可不;但也並不盡然。說真的,我們全給弄得莫名其妙,因為這事看看非常簡單,可就是破不了案。」

「也許正是因為這事簡單,才把你們弄迷糊了吧,」我朋友說。

「真是廢話!」警察廳長盡情大笑,答道。

「也許這疑案未免有點太清楚了,」杜賓說。

「哎呀,天哪!誰聽說過這種話?」

「未免有點太明顯了。」

「哈!哈!哈!——哈!哈!哈!——嗬!嗬!嗬!」這位客人樂不可支,盡情大笑,「哎呀,杜賓,你早晚要把我笑死。」

「到底有什麼事要解決的?」我問道。

「這個,回頭就告訴你們,」警察廳長答道,一邊不慌不忙、若有所思地深深噴了口煙,在椅子里坐好。「我只用幾句話告訴你們;不過,沒講以前,讓我提請你們注意,這件事需要絕對保密,要是給人知道我把這事泄漏給誰聽了,我這個飯碗八成就要砸了。」

「說下去。」我道。

「要麼別說。」杜賓道。

「那我就說了;我從最高方面聽到個機密消息,說禁宮裡丟失一份絕頂重要的文件。偷文件的是誰,已經知道了;這倒不消問的;人家親眼看見他拿的。此外還知道,這份文件還在他手裡。」

「怎麼會知道的?」杜賓問道。

「看文件的性質就猜到了,」警察廳長答道,「再說文件一旦不在偷信人手裡,馬上就會引起某種後果,現在還沒看到這種後果;——換句話說,就是他總想拿這份文件派個用場,現在派了用場。」

「再說得明白點,」我道。

「好,我姑且放膽說吧,這份文件一到了某人手裡,某人在某方面就有了某種勢力,而這種勢力在這方面正是無限珍貴的。」警察廳長就好講外交辭令。

「我還是不大明白,」杜賓道。

「不明白?好吧,要是這份文件給第三者看到的話,我暫且不說出這人的名字,那麼就要影響到一位聲勢顯赫的貴人的聲望;拿著這份文件的人因此就可以擺布那個聲望和安寧岌岌可危的貴人。」

「不過要這麼擺布的話,就要看偷信人是否知道失主曉得他是作案的,」我插嘴道。「誰敢——」

「作案的,」葛××說道,「就是德××部長,他可敢作敢為,該做不該做的,都做全了。偷竊的方法真是又大膽又巧妙。那份文件——老實說,是封信——是失竊的那位貴人獨處深宮時收到的。她正細看著這封信,冷不防闖進了一位貴人,她恰恰不希望這人看到信,慌忙中拚命想把信塞進抽屜里,塞來塞去塞不進,只好把拆開的信擱在桌上。好在收信人的姓名地址雖在面上,信里內容還沒露出來,才沒引起注意。就在這個緊要關頭,德××部長進來了。他眼睛尖,一下子就看到了信,認出信封上姓名地址的筆跡,注意到收信那位貴人的慌張神態,一眼看透了她的秘密。他照常匆匆辦了幾件公事,就拿出一封信,跟那封信倒有幾分相像,他拆開信,假裝看信,看完就挨著那封信並排放好。他又談了一刻鐘左右的公事才告辭,還從桌上拿走了不歸他的那封信。收信人看見了,可是當著站在身邊的第三者的面,自然不敢當場說破真情。那位部長匆匆走了;卻把自己一封無關緊要的信留在桌上。」

杜賓跟我說:「剛才你問偷信人怎能隨意擺布失主,現在該完全明白了吧——原來偷信人明明知道失主曉得他是作案的。」

「對,」警察廳長答道,「幾個月來,他仗了得來的這份勢力,用來作為政治目的,搞得非常危險。丟信的貴人日益深信必須收回這封信。不過這當然不能公開進行。到後來,她給逼得走投無路,只好委託我來辦理了。」

「我看,」杜賓呆在騰騰翻滾的煙霧裡說,「找你這樣聰明的密探真是再理想不過了,簡直再也想不出第二個了。」

「過獎,過獎,」警察廳長答道,「不過人家倒也可能有這麼種看法。」

「按你說,」我道,「這封信明明還在那位部長手裡;因為信在他手裡,還沒派過任何用場,他才有這份勢力。一派了用場,這份勢力也就沒了。」

「一點不錯,」葛××說道,「我辦事就是根據這份信念。頭一件事就是徹底搜查這位部長的公館;可又不能讓他知道我在搜查,這事真叫我為難。我一上來就受到了警告,要是落下個把柄讓他疑心我們的計畫,就會招來禍殃。」

「不過,」我道,「你干這種調查工作倒實在是內行。巴黎警察以前經常辦理這種事。」

「可不,因此我才不泄氣。這位部長有個習慣,倒給了我極大方便。他經常整宿不在家。僕從並不算多。他們睡的地方離主人房間也有一段路,而且大多是那不勒斯人,一灌就醉。你們也知道,我有的是鑰匙,巴黎的大小房間哪一間都開得開。三個月來,只要有空,我沒一夜不是親自出馬,花上大半夜工夫把德××公館搜個遍。這件事有關我的名聲,何況,不瞞你們說,報酬也非常可觀。因此,不到我完全相信這賊比我還要機靈,我決不放棄搜查。我看,屋裡凡是可以藏信的角落都給我搜遍了。」

「雖然這封信可能在部長手裡,事實上也確實在他手裡,他總不見得把信藏在別處,不藏在自己屋裡吧?」我提出。

「這倒不見得,」杜賓說道。「照目前宮裡的特別情況看來,尤其是大家知道的德××脫不了關係的那些陰謀,那份文件就會馬上派得著用場——這封信要便於立刻交出去——這一點跟把信捏在手裡簡直同樣重要。」

「這封信要便於交出去?」我道。

「換句話說就是便於毀掉,」杜賓道。

「不錯,」我道,「這信明明是在他屋裡。可以說絕對不會在他身邊。」

「完全正確,」警察廳長道。「他在路上碰到過兩回搶劫,好像是路賊乾的,我親眼看著他給嚴密地搜過身呢。」

「你不必這麼多費手腳,」杜賓道。「照我看,德××根本不是傻瓜,不是傻瓜才會料到要碰上這種路劫。」

「根本不是傻瓜,」葛××說道,「可他是個詩人呢,照我看,詩人和傻瓜不過是五十步與百步之比罷了。」

「不錯,」杜賓若有所思地深深抽了口煙,隨後說道,「雖然我自己筆頭上也造過孽,寫過打油詩。」

「你詳細談談搜查經過吧,」我道。

「說起來,其實我們也是慢慢地搜,到處都搜一遍。我對這種事有多年經驗。我把整幢房子逐間逐間搜過;每間房間都花了我整整七個晚上。首先檢查每間房間的傢具。所有的抽屜都打開過;想必你們也知道,對受過正式訓練的警察來說絕不會有什麼秘密抽屜。在這種搜查過程中,有誰放過一隻『秘密』抽屜不搜,準是個傻瓜。這是明擺著的事。每隻柜子的一定尺寸、大小都要計算明白。何況還有精確的尺呢。差一絲一毫都逃不過我們的眼睛。搜過了柜子搜椅子。椅墊都用細細的長針戳過,就是你們看見過我用的那種長針。我們還拆開了桌面。」

「幹嗎拆桌面?」

「有時想藏東西的人,把桌面,或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