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鬧鬼的房子

〔英國〕愛德華·布爾瓦·萊頓

我有一個朋友,他是一名作家兼哲學家,有一天,他半開玩笑半認真地跟我說:「真有意思啊!上次分手之後,我在倫敦市中心發現了一幢鬧鬼的房子。」

「真的是鬧鬼嗎?鬧什麼——是幽靈嗎?」

「哦,這個問題我答不上來。我只知道事情是這樣的:六個星期之前,我和妻子到處尋找備有傢具的公寓。當我們穿過一條僻靜的街道時,看見有家房子的窗戶上面貼著一張告示:『出租公寓,傢具齊全』。這個條件對我們正合適。我們走進房子,一下子就看上了它,於是就租了一個星期,可是第三天我們就離開了。這世界上沒有什麼力量能讓我妻子再在那裡住下去了,我的感覺也是這樣。」

「你看到什麼東西了嗎?」

「對不起,我一點都不想讓你笑話我疑神疑鬼,另一方面,我也不想讓你憑空接受我的看法,如果你不親身去體驗,會覺得我是輕信。我只想告訴你一點:讓我們退避三舍的原因,並不僅僅是由於我們在那兒的所見所聞(你完全有理由認為,我們當時是由於頭腦發熱產生了幻覺,或者是受了別人的矇騙),而是因為,每次當我們兩個人從一間沒有布置傢具的房子門前經過時,都會由衷地感到一陣不可名狀的恐懼,儘管在那間屋裡我們既看不到也聽不到任何東西。

「其中最奇妙的一件事,就是我生平第一次和我妻子的想法不謀而合。雖然我妻子是個笨女人,我卻在第三天夜裡同意,無論如何不會住到第四個晚上。

「就這樣,第四天上午,我找來負責管家並照應我們的那個女僕,告訴她,我們不太習慣住這個房子,我們不會住到這個星期結束。她冷漠地說:

「『我知道其中的原因,你們已經住得比其他客人都要長一些,在這之前,很少有人待到第二個晚上,除了你們,再沒有人住到第三個晚上。可是我想,這是因為他們對你們相當客氣。』」

「『他們——誰呀?』我做出微笑的樣子,問道。

「『怎麼了,就是那些在屋裡神出鬼沒的人呀:不管他們是誰,我不在意他們。許多年以前,我住在這間屋裡的時候,就認識他們。當時我還不是僕人。可是我知道,總有一天他們會要了我的命。我不在乎,我老了,無論怎樣,我不久就要死了,然後,我就可以和他們待在一起了,還是待在這所房子里。』

「那個女人的語氣平緩而沉悶,讓我感到敬畏,這也打消了我與她進一步交談的念頭。我付了一個星期的房租,我和妻子都非常高興,因為這麼便宜地就讓我們逃脫了。」

「你把我的好奇心激起來了,」我說,「我最喜歡的事就是睡在一間鬧鬼的房子里。把那個地址給我吧——你們灰溜溜逃離的那家房子的地址。」

我的朋友把地址留給了我。我們分手之後,我徑直去了那家公寓。

它坐落於牛津街北面,在一條蕭條卻又體面的大道上。公寓的大門緊閉,窗戶上沒有貼告示,我敲了敲門,也沒人來應。就在我轉身離開的時候,一個在附近撿錫罐的小男孩對我說:「您是要找這屋子裡的人嗎,先生?」

「是的,我聽說這房子要出租。」

「租!哦,女管家死了,她死了三個星期了。儘管吉先生出價很高,也沒有人願意待在這幢房子里。我媽媽是他家的雜工,他答應付給她每周一英鎊,只要她打開窗子透透氣,我媽媽都不願意。」

「不願意!這是為什麼呢?」

「這幢房子里鬧鬼。有人發現女管家死在床上,大睜著眼睛。他們說是魔鬼扼死了她。」

「嗨!你說起吉先生,他是房東嗎?」

「是的。」

「他住在哪兒?」

「在g大街的什麼地方。」

「他是幹什麼的?做什麼買賣嗎?」

「沒有,先生,他沒什麼特別的,只不過是一個普通的上等人。」

因為那個小男孩慷慨地提供了信息,我給他付了一點兒小費,然後去g大街吉先生的住處。那個地方離這條因為鬧鬼的房子而聲譽鵲起的街道不遠。我運氣很好,碰上吉先生在家。他上了年紀,外表精明,舉止大方。

我直截了當通報了姓名和職業,又說我聽到了那所房子鬧鬼的傳聞,非常希望親自考察一下這幢人們眾說紛紜的房子。如果他能把房子租給我住,哪怕只是一個晚上,我也將感激不盡;無論他需要多少租金,我都願意支付。

「先生,」吉先生彬彬有禮地說:「房子您儘管使用,時間長短悉聽尊便。房租不成問題,最近出的那些怪事鬧得這幢房子一文不值,您要是能查出其中的原因,我感謝還來不及呢。這房子租不出去,因為我甚至找不到傭人去收拾它,或是應個門。

「不幸得很,這間房子里鬧鬼(如果我可以用這個字眼),白天夜晚都鬧,只不過在夜裡更擾得人不得安寧,有時候會讓人毛骨悚然。那個可憐的老太太三個星期前在那間屋子裡去世了,她是我從感化院領養過來的,因為她幼年時與我家有些牽扯,家境不錯的時候,曾經租用過我叔叔家的那幢房子。她受過良好的教育,意志堅強,是唯一一個能聽從於我,留守那幢房子的人。事實上,在她突然過世之後,驗屍官到處盤問,惹得那幢房子在左鄰右舍臭名昭著,我也就死了心,不打算再另找管家了,更別說是有人會租用它。如果有人承擔地方稅和國家稅,我情願免費租給他住一年。」

「這座房子是從什麼時候開始出現這個情況的?」

「這個我說不準,可是有好多年了。我前面提到的那個老女僕說,三四十年前她租住的時候,房子就在鬧鬼。實際上,我一輩子都在東印度公司工作。

「我是去年返回英格蘭的,回來繼承我叔叔的一筆遺產,那幢房子就是其中一部分。我發現房門緊閉,沒有人居住。有人告訴我那房子鬧鬼,沒有人願意去住。這聽起來實在是無稽之談,我置之一笑。

「我花了一些錢,重新粉刷了牆壁,修葺了房頂,又給那些老式傢具添加了很多新的花樣,然後做了廣告,招來了一位要住一年的房客。他是個上校軍官,退休後拿半份工資。他拖家帶口地住進了這幢房子,他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還有四五個僕人。第二天,他們全都搬走了。儘管這些人對所見到的東西眾說紛紜,總之都是些同樣可怕的東西。上校違背了租約,但是我實在是不能譴責他,甚至不能責備他。

「接著,我讓剛才提到的那位老太太去看房子,並授權叫她出租。可是,沒有一位客人在那裡住下超過三天。他們的故事我就有說了,只是同樣的現象絕對沒有在兩位房客身上重複過。你最好自己先考慮清楚,免得帶著成見住進去,只是你必須準備好,你一定會聽到或是看到什麼東西,而且一定要預先採取防範措施。」

「您自己從來就沒有一點好奇,想到要在那房子里住上一夜嗎?」

「哦,我住過,不是一夜,而是三個小時,還是在大白天,我獨自一人待在那幢房子里。我的好奇心不但沒有得到滿足,反而消失殆盡了。我再也沒有興緻去做這種事了。你明白,先生,你可不能抱怨我說得不夠坦率;除非你有特別濃厚的興趣,你的意志又能不同尋常的堅強。我真誠地奉勸你,還是不要在那兒過夜的好。」

「我的確非常有興緻,」我說,「雖然只有懦夫才會在面對完全陌生的環境時盲目吹噓自己的意志,然而,我的意志早已在無數次危險之中得到鍛煉,我完全可以依賴它,即使是在一座鬧鬼的房子里。」

吉先生不再說話,他從衣櫃里拿出房間的鑰匙,遞給我。對他的坦率以及溫文爾雅的讓步,我表示了衷心的感謝,如獲至寶地捧著鑰匙離開了。

我急於早點嘗試,剛一回家,我就召來我的貼身僕人,他是一個天性活潑、無所畏懼,而又不迷信鬼神的年輕人。

「弗,」我說,「那一年,我們在那個傳說中有鬼魂出沒的德國古堡里,因為沒碰到無頭幽靈而垂頭喪氣的情景,你還記得吧。哦,我聽說倫敦有一座房子在鬧鬼,我有理由相信確有其事。我想今天晚上去那裡住。按我聽說的,今晚一定能看到或是聽到些什麼東西,說不定會相當恐怖。如果我把你帶上,要是發生了什麼事,你能靠得住嗎?」

「噢,先生,請您相信我。」弗說著,快樂地咧嘴一笑。

「很好。這是那座房子的鑰匙,這是地址。你現在就過去,給我挑一間你看著中意的卧室。還有,那屋子已經好幾個星期沒住人了,你把壁爐生好,給床鋪通通風,準備好蠟燭和燃料。把我的左輪手槍和短劍帶上,我就要這兩樣武器,你自己要全副武裝;要是我們敵不過那麼多鬼怪,就只好自認是兩個倒霉的英國佬。」

剩下的一天中,我忙於處理一些緊急事務,也就無暇細想這件我以名譽擔保的夜間探險。我很晚才一個人用餐,一邊吃飯一邊看書,這是我的老習慣了。我選了一篇麥考利的雜文來讀。我決定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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