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薑餅女孩

只有快跑才管用。

寶寶死了之後,埃米莉開始跑步。起初,她只是跑到車道盡頭,然後站在那裡,彎著腰,雙手抓住膝蓋上方喘粗氣;接著,她跑過整個街區;再後來,她會一直跑到山腳下的可依快餐店。她在那裡拿上麵包或是人造黃油,假如想不起來吃什麼,也可能拿一個奶油卷或者巧克力派。開始,她只是走著回來,但過了一段時間,她便一路跑回來了。最後,她連點心也放棄了。這艱難得出乎她的意料。她從未意識到甜食原來可以減輕憂傷,也可能是因為她已經對甜食上癮了。不管怎樣,奶油卷最終也捲鋪蓋走人了。跑步就足夠了。亨利說她對跑步也上了癮,她覺得也許他說得對。

「斯坦納醫生怎麼說?」他問。

「斯坦納醫生說儘管跑吧,釋放你的內啡肽。」她並沒向蘇珊·斯坦納提過跑步的事兒,事實上,艾米的葬禮之後,埃米莉就沒去見過她。

「她還說,如果你願意,我可以把它開到處方里。」

埃米莉總能夠騙過亨利,甚至是在艾米死了之後。我們可以再生一個,當他蜷著腿躺在床上、眼淚從臉的兩側不斷流下來時,她坐在他身邊,對他那樣說。

那句話對他來說是個安慰,很好。但不會再有一個孩子了,不會再有護工過來說孩子在嬰兒床里一動不動,渾身發青。再沒有徒勞的心肺復甦,或是911熱線里的聲嘶力竭。電話那端的接線員對她說,請放低音量,女士,我聽不懂您在說什麼。但亨利並不需要知道這些,而她也心甘情願地去安慰他,起碼最初是這樣。她相信,慰藉,而不是麵包,才是生命的支柱。或許最終她也能為自己找些慰藉。還有,她已經生了一個天生有缺陷的孩子。這是關鍵所在。她不能冒險再去生第二個。

這時她開始頭疼了。頭痛欲裂。於是她真的去看醫生了,但她去看的是他們的家庭醫生門德斯,而不是蘇珊,斯坦納。門德斯給她開了一種叫佐米格的葯。她是坐公交車到門德斯出診的那戶人家的,然後跑到藥店買了葯。之後,她慢跑回家——藥店離她家有兩英里一一到家後,她覺得從腋窩到肋骨頂部簡直像植入了一個鋼餐叉般僵硬。不過她並不為之擔心,因為這種疼痛是會過去的。而且她筋疲力盡,感覺自己似乎可以睡上一會兒了。

她真的睡著了——睡了整整一個下午。就在懷上艾米的同一張床上,也是亨利曾經躺在上面哭泣的那張床。醒來後,她感覺眼前影影綽綽,就像幽靈飄浮在空氣中,可以肯定,這是被她命名為「埃米莉經典頭痛」開始的預兆。她吃了一片新開的葯,出乎她的意料——簡直令她震驚——頭痛慢慢減輕了,先是挪到了後腦勺,最後消失了。她覺得也應該有一種葯,能治療失去一個孩子的疼痛。

她認為應該挑戰自我忍耐的極限,並且認為探索的過程將是漫長的。離家不太遠處有一所大專,校園裡有煤渣跑道。她開始在每天早晨亨利上班後開車去那裡。亨利不理解她對跑步的執著。慢跑,沒問題——很多女人都慢跑。能夠讓她們的屁股掉個四磅,或是腰細上兩磅什麼的。但埃米莉並沒有多餘的四磅贅肉可掉。何況,慢跑對她來說已經不夠了。她必須大步跑,快跑。只有快跑才管用。

她在跑道邊停下車,開始跑,直到跑不動,直到身上那件佛羅里達州立大學的無袖運動衫前後都被汗水浸透。她搖搖晃晃,間或嘔吐,因為精疲力竭。

亨利發現了。有人看到她早上八點獨自一人跑步,告訴了亨利。夫妻倆討論了這個問題。討論最終升級為終結婚姻的爭吵。

「這是個愛好。」她說。

「喬迪·安德森說你都倒在地上了。她害怕你會突發心臟病。那不是愛好,埃米莉。說上癮都不夠,只能叫著魔。」

他責怪地看著她。雖說是過了一小會兒她才抓起手邊的書向他丟過去,但正是那眼神壞了事。責怪的眼神。她無法再忍受。那眼神,加上那張長臉,使她覺得屋裡養了一隻羊。我嫁了一隻多賽特羊 ,她想,現在他只知道嘚啵嘚啵,從早到晚叫個不停。

但她又做了一次保持理性的嘗試,儘管她深知,自己為之辯解的事情根本毫無理性可言。既然有魔力化思維,當然也可以有魔力化行為。比如說,跑步。

「馬拉松運動員也會跑到倒在地上的程度。」她說。

「你計畫去參加馬拉松嗎?」

「說不定呢。」可是,她的眼睛卻躲閃開來,看向別處。看著窗外的車道。車道在呼喚她。車道連著人行道,人行道通往外面的世界。

「不,」他說,「你不會去參加馬拉松。你壓根就沒這個打算。」

她突然想到——這件事本如此顯而易見,待到意識到時反而覺得像是靈光閃現——這就是亨利,該死的,他最擅長的就是這個。結婚六年來,他一直有本事看透她的想法、感覺和計畫。

我安慰過你,她想——她並不憤怒,只是處在發怒的邊緣。你躺在床上,一把鼻涕一把眼淚,是我安慰了你。

「覺得痛苦時就跑步,這是一種典型的心理反應,」他仍然是那副實事求是的口吻,「它叫做逃避。但是,寶貝兒,如果你不去面對,你永遠無法——」

就是在這個時候,她抓起手邊最近的東西,碰巧是一本簡裝本的《不存在的女兒》 。她曾試著讀這本書,但是讀不下去,亨利卻接手開始讀,從書籤的位置來看,他已經讀了四分之三。他連閱讀品味都和多賽特羊一樣,她想。她把書扔向他,正砸在他的肩膀上。他瞪大了眼睛,震驚地看著她,然後一把向她抓去。或許只是想擁抱她吧,誰知道呢?誰真能知道點什麼呢?

如果他出手快那麼一點,他就能抓住她的胳膊或手腕,或者T恤衫的後襟。但震驚拖延了他的反應速度。他抓了個空,而她已經跑起來,只在前門停了一下,抓起桌上的腰包。她跑到車道上,然後是人行道。她跑下小山。曾經有短暫的一段時間,她和其他媽媽們一起在山腳下推過嬰兒車,而現在,她們都躲著她了。這次,她不打算停下來,甚至不打算放慢速度。身穿短褲、跑鞋和一件寫著拯救拉拉隊隊長 的T恤,埃米莉跑進了外面的世界。順著山往下跑時,她把腰包系在腰裡,扣上搭扣。感覺如何?

棒極了!哇哦!

她跑進市區(兩英里,二十二分鐘),遇上紅燈也沒停下,只是原地踏步。在主幹道和東街交叉的拐角處,一輛敞篷福特野馬迎面開來,上面坐著兩個男孩,一個沖著她吹口哨。埃米莉回敬他一根中指。男孩大笑著為她鼓掌,接著野馬便加速沿著主幹道疾馳而去。

她身上的現金不多。不過,她有兩張信用卡,更好的是其中一張是運通卡,這樣她就可以開旅行支票了。

她意識到自己不想回家,起碼一段時間不想。意識到這一點讓她感到輕鬆一一也許還有一點流亡在外的激動——而不是難過。她懷疑也許離家不是暫時的。

她到莫里斯酒店去打電話,臨時起意決定要個房間。可以只住一晚嗎?可以。她把運通卡遞給前台。

「似乎您不需要服務生幫您拿行李,」

前台看了看她的短褲和T恤。

「我走得匆忙。」

「知道了。」可那口氣顯示他根本什麼都不知道。她接過前台遞來的鑰匙,急沖沖地穿過寬敞的大堂來到電梯前,抑制住想要奔跑的衝動。

聽上去你在哭。

她想買幾件衣服——兩條裙子、兩件襯衫、兩條牛仔褲,再買一條短褲——但在購物之前,她要打兩個電話:一個給亨利,一個給父親。父親在塔拉哈西,她決定還是先打給他。她想不起來他在車輛調配場的辦公室電話,但記得手機號。電話響了一下就接通了,從那端傳來了發動機的聲音。

「埃姆 !你好嗎?」

這問題本該別有所指,但此刻卻意義單純。

「我很好,爸爸。但我現在在莫里斯酒店。我想我離開亨利了。」

「永遠還是一時?」他聽上去一點也不吃驚——他很快就能接受事實;埃米莉就愛他這一點——但電話另一端的發動機轟鳴聲先是減弱,後又消失了。她猜想他進了辦公室,關上了門,說不定還從一片狼藉的桌子上拿起了女兒的照片。

「不好說。不過目前我們倆關係不妙。」

「怎麼回事?」

「因為跑步。」

「跑步?」

她嘆了口氣,說:「也不完全是。你也知道,有時候表面上是一回事,其實是關於另外一件事。說不定是關於一堆事。」

「那個孩子。」自從嬰兒猝死之後,父親就沒有再稱呼她為艾米過。現在提起她,一直都是「那個孩子。」

「還有我的應對方式。不是亨利想要的。只是我突然想堅持自己的方式。」

「亨利是個好男人,」父親說,「但他看問題的角度與我們不同。毫無疑問。」

她等待著。

「我能做什麼嗎?」

她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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