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推薦序 歡迎潛入充滿異想的奇幻世界

大衛·瑞威克

在《安妮霍爾》這部電影中,艾爾威·辛格(Alvy Singer,美國導演伍迪·艾倫自導自演的角色)的一生可分為恐懼與悲慘兩大部份,我想再加上第三個部份:無可忍受的乏味。現實生活中若剔除掉乏味或沮喪的部份,其實還蠻有看頭的——或者換個方式說,會變得非常真實。如果你跟福爾摩斯和我一樣,「憎恨一成不變的事物」,那麼那些只會原版重現周遭世界的書籍或電視節目,必然會令你猛打呵欠,或覺得看了腦筋變笨。

有些偵探小說當然是相當寫實的,但那不為我所愛。我喜歡有點荒誕離奇的故事,喜歡被逼到最極限,遊走於邏輯搖搖欲墜卻依然綿系不斷的邊緣上。對我而言,故事是否精採好看,就在作者準備迎向風險、突破創作的界線時。如果福爾摩斯能從那一丁點的破案過程中,暫時告別沉悶的日常生活,那麼我們其他人至少也能在好看的密室推理小說中找到些許慰藉。

「不可能的犯罪」小說類型在出版界雖長久備受推崇,但很少人會蠢到將之搬上電視。這是因為我們都老於世故,不敢輕意將偵探影集當成好玩的娛樂看待。我雖知道「強納森·克里克」(Jonathan Creek,英國出品的推理電視影集,從一九九七年制播至今)會被貼上「荒謬」、「誇張」的標籤,但自己還是躍躍欲試,因為我相信,讓觀眾接受的關鍵在於劇中人物,而非情節。讓人物以真實誠懇的方式回應各種情境,才能自由地編寫故事。(因此,維克多·梅爾卓在《一腳踏入棺材中》那一集當中說的「我不相信」,正是對離奇轉折的命運所呈現的一種誠實反應)基甸·菲爾在約翰·狄克遜·卡爾的《三口棺材》中也說:「問題是,這件事可不可能做到?如果可以,那麼會不會去做,就不是問題了。」或者像克里克在《箱中男人》中說的:「我們不該把不可能和難以置信的事物混為一談。我在辦案過程中破解的案子,大多是難以置信的事,所以才會如此難以破解,因為大家都沒料到會有人費那麼大的勁去愚弄別人。」

但問題是,卡爾也發現到一點,那就是當讀者看到奇案時,同樣會期待案子也有離奇的成因;當詭譎難測的案情水落石出,卻發現結果與原本的鋪排相形見拙時,讀者常不免有上當的感覺。就連史上最知名的偵探故事也很難擺脫這種指責:當你發現《巴斯克維爾獵犬》原來是在「倫敦佛罕路的商家買來的」時(隱喻稀鬆平常、不過爾爾),想必一定很失望吧?然而那部小說依然廣受喜愛,因為它展現了創作該有的本質:緊扣讀者的心弦。我可以在書中找出至少六、七處令人脊骨發涼、屢試不爽的經典章節——那些篇章令人凝神動容,不忍將書本放下。一般而言,「超自然」的推理小說比傳統的偵探故事更具吸引力,因為看到有人違反自然定律,大家都會想一探究竟。這種小說寫得好的話,會給讀者一個絕妙的破案方式,扭轉我們對整個案情的看法,進而讓人大呼過癮。看到這樣的作品——如卡特·狄克遜(Carter Di,約翰·狄克遜·卡爾的另一筆名)的《猶大之窗》、傑克·福翠爾(Jacques Futrelle,一八七五年至一九一二,「思考機器」的創作者,於泰坦尼克號船難中英年早逝)的《逃出十三號牢房》、卜斯特(Melville Davisson Post,一八六九至一九三〇,美國推理作家)的《杜姆道夫殺人事件》——真是一種罕有的饗宴。

不可能的犯罪故事令人愛不釋手,或多或少跟它滿足讀者暫時逃避現實的想望有關吧。就像奇蹟般消失於無形的鬼怪一樣,我們偶爾也需要遁出現實生活,潛入充滿異想的奇幻世界裡。

(本文作者即是「強納森·克里克」電視影集的原創者兼編劇)

上一章目錄+書簽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