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森堯
西方最早的偵探推理小說主要都是以短篇形式寫作,十九世紀中葉愛倫坡以《莫格爾街兇殺案》和《失竊的信》首開此一先例,成為現代西洋偵探推理小說的鼻祖。除了短篇形式之外,同時也確立了此一類型作品的推理模式:撲塑迷離的案情和出人意表的結局——《莫格爾街兇殺案》的謎底揭曉時,兇手是一隻人猿,《失竊的信》裡頭那封要命的信始終就擺在人人觸目可及的辦公桌上。以後一百多年來推理小說的發展,不論是英美或是日本,大約都是遵循此一模式,作者樂此不疲,一般讀者也是百讀不厭。
事實上,很多人都知道,最早發明偵探推理小說的是中國人,在《七俠五義》和《小五義》中所描寫的包公辦案方式,基本上即是一種短篇模式的雛形,寫得相當精採好看,但中國在這方面的優良傳統,跟其他偉大的發明一樣,卻沒好好延續發展,殊屬可惜。而西方在愛倫坡之後,以此一形式寫作推理小說最精採的莫過於英國的柯南·道爾,他所創作的《福爾摩斯探案全集》,其中除了四個中篇之外,其餘有五十六篇全為短篇形式,這是西方偵探推理小說在短篇創作形式上的最高顛峰,至今沒人能夠超越。
柯南·道爾筆下的福爾摩斯探案故事之所以那麼成功而能歷久不衰,主要是他創造了一個像福爾摩斯這樣的性格人物,然後又把「推理」藝術在這個人物身上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另外一個重要理由是,他真正展現了短作的藝術風格,其中有兩個重要的元素,一個是結構嚴謹,文體平易近人,他的英文文體至今仍是許多人樂於模仿的對象。另一個是獨特而具有高度創意的敘述觀點的運用,這似乎是一種極高水平的寫作手法,《咆哮山莊》或狄更斯《荒涼屋》樂於使用的精緻手法,柯南·道爾則是進一步將之發揮到了極致,他以華生醫生這個角色的第一人稱觀點去敘述故事,一方面他是福爾摩斯的助理,另一方面又是所有故事的客觀觀察者,寫來無比生動,既能突顯福爾摩斯的獨特個性,又能為所有案件蒙上神秘色彩,這樣的偵探推理故事讀來就扣人心弦了。
如今這本以「不可能的犯罪」和「密室謀殺」為主題的短篇合集,在故事描寫手法或推理藝術等方面,一樣不能免俗,還是從福爾摩斯承續而來,只不過是把焦點集中在「不可能的犯罪」這個神秘特點上面,比如書中以中世紀的背景的《旅者的故事》這一篇,把「密室」的空間縮小到只能容納三個人的馬車內的狹隘空間,三個人——一對夫妻和一個十二歲兒子,不聲不響莫名其妙死了,在那個迷信盛行的時代,許多人會認為這是天譴,但有判斷力的人則認定這是一樁離奇謀殺(《七俠五義》中,包公即處理過多樁類似的奇案),這時只能依賴推理功夫來解決問題了。
「不可能的謀殺」換個角度看,也就是幾乎不露破綻的「完美謀殺」,這歸結到最後就是推理和鬥智的問題。希區考克有多部影片即是奠立在「完全謀殺」的基礎上,比如《電話謀殺案》或《奪魂索》就是屬於此一類型,俗話說人算不如天算,百密必有一疏,再如何設計精良的「完美謀殺」最後必定功虧一簣,無所遁形。唯一不同的是,希區考克並不玩「誰是兇手」的遊戲,他的趣味性不在解謎,而在把觀眾推向經歷或目睹整個過程,這顯然有著另一番不同尋常的趣味,他無疑顛覆了一般傳統通俗推理小說的遊戲方式,如果形諸於文字的話,其走向必然是西默農或松本清張的風格,簡言之,偏於文學而不是通俗的娛樂取向,而一般偵探推理是不向文學拋媚眼的(福爾摩斯有這個企圖,卻很淺薄,克莉絲蒂根本就放棄了此一企圖)。一般偵探推理不要文學,他們要娛樂大眾,而短篇形式則是最簡便且直接了當的寫法。
事實上,本書中的《等待果斯陀》即是一篇希區考克式的謀殺故事(也算得上是我個人較喜愛的一篇),這裡除了「完全謀殺」的設計之外,並沒有解謎,也沒有推理,這甚至是希區考克《電話謀殺案》的倒裝版:妻子僱人謀殺親夫,最後功敗垂成。妻子為什麼要謀殺丈夫呢?這背後的心理學要素大有探索的空間,但這不是本篇故事的主旨,我們唯一的感受是不停訝異和虛驚,因而深深感到娛樂。這和解謎及推理所帶來的樂趣十分不同,也許有人會說,這樣的娛樂水平似乎高一些,是吧?這是一種太過於寫實的作法,坦白說,就偵探推理這一環而言,有其不利之處。
這本短篇集的編選者在序言中已經說得很明白:有些偵探小說當然是相當寫實的,但那並不為我所愛。誠然,一般讀者會比較偏愛荒誕離奇的故事,喜歡被逼到極限,遊走於邏輯搖搖欲墜卻仍能被說服的邊緣上(《達文西密碼》不正是如此嗎?)這正是本書的最大企圖,也是大致統一的選編取向:密室謀殺和不可能的犯罪。這樣的作法有什麼特點呢?簡單講就是考驗解碼的能耐,在《冒險史》這一短篇集裡頭,福爾摩斯就曾對助理華生醫生大略如此說過:他活著的最大樂趣就是不斷面對艱巨解謎工作的挑戰,沒有這些,他真不知道要怎麼活下去。幸好他的創作者柯南·道爾可以源源不絕提供給他這個機會,讓他神龍活現且自信地遊走於解謎遊戲之間。
這本書的主要企圖正是如此,推理和解謎,這正是我們的娛樂基礎之所在,不也正是一般偵探推理小說的主旨嗎?
(本文作者為文化評論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