屠夫出沒 第二章

陌生人沒有和她多說什麼,而是直接扣動了扳機。

或許伊萊克特拉到這時候才忽然想到,這個陌生人,或許並不是什麼「突發性犯罪心理」,而是真正的變態殺手!不過,已經晚了……

陌生人將伊萊克特拉射殺後,隨手用車裡的帕子擦了擦窗戶。低下頭,只見伊萊克特拉趴在駕駛座上抽搐著。人在頭部中槍以後,只要沒有直接將負責掌管動作與協調的小腦擊碎,都會出現這樣的抽搐現象。其實在這個時候,人已經死了,抽搐只是身體本能的反應而已。

不過這名陌生人顯然不知道這點,於是他再次舉起槍,朝著伊萊克特拉的頭部又開了一槍。之後,他注視了伊萊克特拉良久,在確定她已經斷氣後,才將她扔到了車外,然後駕著汽車揚長而去。

最後這個地方,是我個人的判斷。因為在現場並沒有發現大量的血跡,這說明,伊萊克特拉所躺的位置並不是她中槍的位置。或者說,第一案發現場是停車場里的某輛汽車裡。要知道,雖然頭部中槍會因為人體結構的原因,讓血液無法大量地噴射出來,但頭部並沒有太多的肌肉,沒有肌肉的壓縮,血液會順著傷口緩緩流出。這樣的失血雖然不會太快,但量卻是非常大。而現場留下的血跡,明顯達不到這個應有的標準。這隻能說明伊萊克特拉屍體所在的位置並不是她中槍的位置。

而且,我們通過她辦公室里的各種記錄得知,她是在8:00整離開辦公室的。驗屍結果告訴我們,她是在8點到8:15分之間中槍的。在這個時間段里,按照正常的行動速度,她甚至來不及發動汽車開出停車場。那麼,我們可以斷定,伊萊克特拉博士中槍的地方必然是在停車場內!

法醫對現場進行了檢查,伊萊克特拉博士的致命傷是從左太陽穴射進的子彈,子彈摧毀了她的大腦,之後又中了第二槍。通過子彈可以看出,這是大口徑的手槍。警方並沒有在現場找到目擊證人,現在唯一的物證就是受害者腦袋裡的兩顆子彈。但是卻有一名路人在那個時候路過那裡,碰巧聽到了伊萊克特拉博士和那名歹徒的聲音。當然,也僅僅是聽到聲音而已,他並沒有走過去看,更沒有聽到他們具體在說什麼。不過可以肯定的是,伊萊克特拉博士和那人當時都發出了笑聲。這也是我們斷定歹徒並不是用槍逼著伊萊克特拉博士上車的重要原因!

兩顆子彈被送到犯罪實驗室,與前兩起殺人案的子彈進行了比對。結果發現它們出自同一支手槍。兩起案件有了關聯。

接連發生了兩起命案,而且在不同的州,這讓這件事成為了跨州大案。兩地的警方分別找到了聯邦調查局,而我們則負責起這兩件案子的偵破工作。

在案件重演完畢後,我們進行了必要的分析。以上的案件重演看起來非常簡單,對於一般人來說,這或許就只是幾段簡單的對話和一般的故事而已。但對於有著專業知識的我們來說,在這其中能發現很多有用的東西。

首先,由於這起案件與上一起案件的作案手法相似,因此,我們將這兩起案件歸到一起,作為連環殺人案。也就是說,兩起案件的歹徒應該是同一人。那麼,這名歹徒應該不認識伊萊克特拉博士。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我們調查了伊萊克特拉博士的診斷病例,其中並沒有狂暴症或者說心理畸變的病例,而且兩起案件的發生地也不一樣。但是在這樣的情況下,他卻可以順利地走上伊萊克特拉博士的汽車,這說明他的長相看上去應該不是那種具有侵略性的。

再其次,他不認識伊萊克特拉博士,卻可以在見到伊萊克特拉博士的第一時間裡通過她胸口的名牌分析出伊萊克特拉博士的身份,這說明他非常的狡猾,或者說聰明異常。

第三,他會連開兩槍。然後等很長時間以確定伊萊克特拉博士死亡後,再將她扔下車。按照我們的分析,這是因為伊萊克特拉博士已經看到了他的長相,他不願意冒險。即使子彈已經明確地擊中了伊萊克特拉博士的頭部,他還需要再開一槍,以保證伊萊克特拉博士必然死亡後,這才將她扔了出去。這說明他非常謹慎。

最後,他能夠非常悠然地在那充滿血液的車裡等著伊萊克特拉博士死亡,之後再開著那樣的一輛汽車出去。這證明他非常冷酷,或者說是兇殘!

面對一名長相大眾化,並且狡詐、謹慎、兇殘至極的歹徒,我們FBI探員和警察都覺得這件案子相當棘手。

我們開始調查這兩起背景相似的未解謎團,大口徑槍支,擊中頭部。一位特工想起了在伊萊克特拉被害前一個月的一起案件。這幾件案子非常相似,那名受害者同樣是被大口徑手槍擊中頭部的。而在之後的銀泉市謀殺現場,兩名被害人除了頭部中彈外,車鑰匙就在旁邊。

但這名受害者沒有汽車,這讓人懷疑偷車是不是作案動機,或許,本案與後兩起槍殺案沒有關聯。但是我們覺得,這幾件案子一定存在某種內在的聯繫。我們看看能否從彈道學上發現些什麼,於是,警方找出了在這起殺人案中收集到的子彈並送去檢測。彈道學專家克里斯珀斯·埃克把這幾起殺人案的子彈進行比對。他把所有的子彈拿去進行交叉對比實驗。實驗結果出來了,所有的子彈都是從同一支武器中射出的。

我們通過彈道學證據和偷車動機將四起殺人案聯繫到了一起,但讓我們疑惑的是:兇手為什麼要殺害所有受害者呢?這些受害者都不可能對那個罪犯構成威脅。那麼,就只有兩種可能性,第一就是他無法控制當時的局面,或者他覺得控制局面的最好方法就是殺了他們;還有一種可能就是他的心理原因,可能他不喜歡這些人。

我們認為這是一個非常殘暴且異常狡詐的罪犯,而且他很可能還在這個地區活動。蒙哥馬利縣是他作案的地點。他熟悉這裡的環境,因此他敢殺四個人;他在這裡也很容易隱藏起來,並且可以隨時尋找機會下手。所以,他和蒙哥馬利縣一定有著某種特殊的聯繫。此人可能再度作案,我們希望在他再次出手之前將其緝拿。但是如何找到鑒別這名元兇的線索呢?

把兇手和謀殺聯繫起來的唯一東西就是武器,最好的證據就是子彈。如果我們抓住了他並繳獲到那支槍,犯罪事實就會變得無可爭議。

因為兇手使用的手槍是唯一的物證,因此,為了不讓兇手銷毀那支手槍,我們決定不在媒體上公布彈道檢測的結果。如果我們給媒體提供消息說,所有的子彈都出自同一把槍,那麼,兇手就很有可能會處理掉這把槍;而我們最不想見到的結果是,罪犯換上另外一把槍後繼續犯罪。

在伊萊克特拉被害一星期後,一名男子戴著面罩和橡膠手套搶劫了弗吉尼亞州尚蒂伊的一家銀行。銀行監控錄像捕捉到了他的身影。

「快點!不要動!」那名男子手中拿著一把手槍對準這裡的銀行職員,他把一個背包扔了過去,威脅裡邊的銀行職員把錢裝進去。因為當時的情況,銀行職員選擇了配合,那名職員把錢放進了那個背包,然後扔了出來。

「非常好!我喜歡你!」那名男子看起來非常高興,但是他隨後的一句話讓所有人膽寒,「等我再來這裡的時候,會把你們統統殺掉!」

不過那名男子當時並沒有這樣做,而是轉身離開了這裡。不過目擊者陳述,劫匪開著一輛白色汽車逃走了,目擊者還提供了車的車牌號。

嫌疑人駕駛的那輛車與伊萊克特拉丟失的那輛非常相似,這引起了我們的警覺。我們把目擊者提供的車牌號輸入到車輛管理中心,可遺憾的是,車雖然相似,但車牌卻不是伊萊克特拉的。不過,經過一番追查後我們發現,車牌是從弗吉尼亞州安南達爾的一輛車上偷來的。

我們推斷,伊萊克特拉的車很有可能被用來去搶劫銀行。包括我們在內的蒙哥馬利縣聯合專案組複製了一份銀行監控錄像,希望從中找到蛛絲馬跡,希望能有所發現。

我們觀看了犯罪全過程,發現這個匪徒攜帶的連發轉輪手槍與四起殺人案中用到的手槍構造相同、口徑一致。這個人很可能是兇手。我認為,錄像帶是尋找嫌疑犯的最好線索。我們獲得了一段精彩的錄像,包含那個人和那把槍,記錄了這名嫌疑人的整個作案過程。照片將在新聞上公布出來,看看是否有人能夠認出他。

「你看他的面部毛髮!」我們決定放出一些消息,這樣有利於我們破案。我們通過媒體說,嫌疑人身上、偷的錢上以及駕駛的汽車上都可能會染上紅染料。因為當時銀行出納設法將一個染色罐塞進了搶劫犯的錢袋。這種染色罐是一種電子裝置,一旦它通過銀行的大門,就會被電子激活,它的上面裝有引爆裝置。當罪犯從銀行一路逃出去後,它就會自動引爆,紅色染料四處噴射,濺得到處都是,而且這種染料很難清除。一旦染到現金上,你是無法清除掉的。如果這些染料噴到了身上,想清洗掉它也是一件非常麻煩的事情。

在這起銀行搶劫案發生5天後,弗吉尼亞北部的警察發現一輛被丟棄的汽車,上面掛著目擊者報告中提到的車牌照。經過核查這輛車的識別編號,警方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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