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三章

走出「天使船」,中原像往常一樣,準備前往定食餐廳,但想到佐山剛才問了他不在場證明,立刻改變了方向。佐山或是其他偵查員一定會向餐廳確認,這種時候去那裡,餐廳的人一定會用好奇的眼光看自己。

他走進住家附近的便利商店,買了便當和罐裝啤酒。他住的是套房,當然是租的。他還沒有考慮到退休之後的事。

不知道小夜子如何?他走在路上,忍不住想到這件事。聽佐山說,她也是一個人住。難道沒有交往的男朋友嗎?

他覺得心情很沉重。雖然已經離婚,但曾經共同生活的女人遭到殺害,心情難免鬱悶,但他內心的感情和「難過」又不太一樣。

如果非要形容的話,也許是空虛的感覺。雖然當初決定離婚是希望彼此過得更幸福,結果卻事與願違,兩個人都沒有得到幸福。

無論你怎麼掙扎,你的人生都不可能有光明——他覺得掌握命運的偉大力量似乎對他這麼說。

回到家裡,正在吃便利商店買的便當時,手機響了。一看號碼,忍不住感到驚訝。因為這個號碼今天白天才剛打來。

他接了電話,佐山在電話中為這麼晚打電話給他道歉。

「沒關係,你還有什麼事要問嗎?」

「不是,有一件事我覺得應該告訴你。」佐山的語氣很謹慎。

「關於命案有什麼新發現嗎?」

「對,就在剛才,有一個男人來到警局,說自己是這起命案的兇手。」

「啊?」中原倒吸了一口氣,緊緊握住電話,忍不住站了起來。

「他叫什麼名字?那個男人叫什麼?」

「目前還無可奉告,還有很多事情需要確認,但應該很快就會公布。」

「為什麼他要殺小夜子……他們認識嗎?」

「不好意思,目前還在調查,所以無法告訴你詳情,也不知道那個男人是否真的是兇手。」中原嘆了一口氣,「是嗎?那也沒辦法。」

他很清楚,即使面對死者家屬,警方也不會透露目前偵查情況,更何況在這起命案中,中原並不是死者家屬,佐山只是對他特別親切。

「不好意思,也許會因為這起命案,再度去你公司打擾。」

「好,我沒問題。」

「我去你公司之前,會先打電話。不好意思,打擾你休息了,那就先這樣。」佐山說完,掛上了電話。

中原把手機放回桌上,重新坐在椅子上,茫然地看著半空。

殺害小夜子的兇手抓到了——雖然說這種話太沒良心,但老實說,他有點失望,原本以為偵查工作會陷入膠著。

但現實就是這麼回事,即使沒有複雜的原因,也會動手殺人。中原比任何人更清楚這一點。

他伸手想拿筷子,但又把手收了回來,起身從旁邊的書架中拿出一本相冊。一打開,以前一家三口去海邊時的相片立刻映入眼帘。愛美穿著紅色泳衣,身上套著救生圈,中原和小夜子站在她的兩側。三個人臉上都帶著笑容。那天的天氣晴朗,海水很藍,沙灘很白。

那時候正是幸福的顛峰,然而,那個時候並沒有意識到身處顛峰,深信這份幸福會永久持續,甚至期待會更加幸福。

不久之後,其中兩個人離開了人世。不是意外,也不是病故,而是遭人殺害。

中原的腦海中響起一個男人的聲音。

「主文。判處被告無期徒刑。」

一審判決當天,中原懷疑自己聽錯了白色眉毛的審判長朗讀的判決。

之後,審判長滔滔不絕地朗讀了判決理由,但中原無法接受。審判長雖然同意犯罪行為的殘虐性,以及再犯的惡質,但認為並非計畫犯案,而且被告表現出反省態度,期待可以改過向善,對於判處極刑有一絲猶豫,但這些都只是為了迴避死刑的牽強理由。中原在聽判決時,忍不住想要大喊,這個國家的司法制度到底是怎麼一回事?

檢方立刻提出上訴,但主任檢察官對中原說,照目前的情況來看,恐怕很難判處死刑。

「對於令千金遭到殺害一事,法官接受了辯方認為是突發性衝動行為的主張,我們必須推翻這種說法。」

「有辦法推翻嗎?」中原問。

「一定要推翻。」主任檢察官一臉精悍,鏗鏘有力地說道。

中原也和小夜子討論了這件事,他們決定要攜手奮鬥,直到法院做出死刑判決為止。

「如果無法做出死刑判決,我就要在法院前自我了斷。」小夜子嘴唇發抖地說完,又補充說:「我是認真的。」她發亮的雙眼令中原一驚。

「好,」中原說,「我也這麼做,我們一起死。」

「嗯。」她點了點頭。

二審期間,檢方提出了幾個新的證據,其中有三項是關於愛美遭到殺害時的狀況。

首先是留在走廊上的鞋印。

蛭川供稱自己當時從浴室的窗戶闖入後,沿著走廊去了客廳,在那裡被愛美髮現。愛美想要逃走時,被他在玄關抓住,再度回到客廳。為了讓愛美安靜,他把海綿球塞進愛美嘴裡,用膠帶捆住她的手腳,但愛美仍然沒有安靜下來,所以他失手掐她。但他以為愛美沒有死,所以把她搬去廁所,在客廳尋找財物後,從玄關逃走——假設如蛭川所說,他從客廳走去廁所只有一次,但在詳細調查鞋印後,發現從客廳往廁所的鞋印有兩道,也就是說,他去了廁所兩次。

這個事實和一審時,檢察官所陳述的內容完全相符——蛭川把海綿球塞進愛美嘴裡,捆住她的手腳後,把她關進廁所。在物色財物後,擔心愛美會配合警方畫出他的肖像,所以就去廁所掐死愛美。

第二個證據是海綿球。

檢方運用科學辦案的方式調查了海綿球,但其實並沒有太複雜。檢方想要了解海綿球的重量,雖然小夜子發現愛美的屍體後,把海綿球從她嘴裡拿了出來,但海綿球上沾滿了口水。警方記錄了當時的重量,由此推算出唾液的重量。由此發現,八歲的孩子至少需要十分鐘才能分泌那些唾液量。如果蛭川所說的屬實,海綿球上根本不可能沾到那麼多唾液。

第三個證據是眼淚。

警官接獲報案趕到時,小夜子抱著愛美的屍體。她抱著女兒,用手帕擦拭著女兒的臉。兩名警官記得她當時對女兒說的話。

真可憐,你一定很難過吧,所以才會流這麼多眼淚。對不起,真的對不起,讓你一個人留在家裡。你一直哭,一直哭,媽媽都沒有回來,你一定很害怕吧——當時,小夜子說了這些話。

小夜子聽了之後,也喚醒了當時的記憶。她站在證人席上陳述發現屍體時的情況,證實「我發現愛美時,她的臉上都是眼淚。」

「屍體不會流淚,被害人之所以會流淚,是因為被捆住手腳,嘴裡又塞了海綿球,然後被丟進了廁所。請各位想像一下,這種狀況是多麼可怕。一個八歲的女孩子遭遇這種情況,怎麼可能不哭呢?」聽到檢察官在法庭上語帶哽咽地說這番話,中原握緊了放在腿上的雙手。想到女兒所感受的恐懼和絕望,就覺得彷佛墜入了又深又黑的谷底。

中原也以檢方證人的身分站上了證人席。他在證人席上訴說著愛美是多麼乖巧的孩子,她為這個家庭帶來了多少歡樂,同時也陳述了被告蛭川至今從未寫過任何道歉信,看他在接受審判時的態度,也完全感受不到他有任何反省。

「我希望可以判處被告死刑。只有這樣……不,即使這樣,也無法償還他犯下的罪行。被告犯下了如此重大、極其重大的罪行。」但是,辯方律師當然不可能袖手旁觀,對檢方提出的三大證據都百般挑剔,認為這三項證據的科學根據太薄弱。

律師問被告蛭川:「你把被害人搬去廁所時,並沒有想到她已經死了吧?」

「沒錯。」蛭川回答。

「逃走的時候呢?有沒有想到被害人?」

蛭川回答說:「記不清楚了。」

「有沒有可能你想到被害人,所以去廁所察看呢?」檢方立刻提出抗議,所以無法聽到蛭川的回答,但辯方顯然想要藉此證明鞋印和被告的證詞並沒有自相矛盾。

關於海綿球上的唾液量,律師反駁說,可能脖子被掐時,會導致比平時分泌更多唾液。關於眼淚的問題,則推測可能是被害人母親自己的眼淚滴在女兒臉上,結果誤以為是女兒流了那麼多眼淚。

中原在聽律師說這些話時,感受到的不是憤怒,而是不可思議。為什麼這些人想要救蛭川?為什麼不願意讓他被判死刑?如果他們自己的孩子也遇到相同的情況,他們不希望兇手被判死刑嗎?

二審多次開庭審理,甚至找來和愛美體型相近的八歲女孩做了實驗,把和命案相同的海綿球放進她嘴裡。那個孩子幾乎無法發出聲音,所以對蛭川供稱因為愛美叫得太大聲,為了讓她閉嘴,才掐她脖子的供詞產生了質疑。辯方當然也反駁這個看法,認為每個人的情況不同。

檢方和辯方的攻防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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