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十七章 人間地獄——「濟南新華院」

「濟南新華院」是侵華日軍駐濟南部隊,於1943年3月在濟南市官紮營街西北角建立的一座奴役和虐殺中國戰俘的集中營。它附屬於日寇濟南軍法會議(即軍事法庭),負責監禁我被俘、被捕抗日軍民和愛國志士(包括被俘的國民黨軍政人員),實行法西斯奴化教育,強制從事各種奴役性勞動,以及虐殺我抗日軍民的罪惡場所。

「濟南新華院」由駐濟日軍第12軍(1944年後為第43軍)參謀部直接掌管。院內設有辦公室、經理室、輔佐官室、警衛隊、興亞建設隊和總隊部等部門。其總隊部又下設參事室、審問科、警備隊、訓練隊、工場隊、農場隊、抽血隊和衛生班、病號房等,分管對戰俘的審訊、「管理」、「教育和訓練」、勞役看押和虐殺。日軍收買了一批被俘國民黨軍官和漢好擔任頭目,充當打手。還專門訓練了一群狼狗,用以懲罰有「越軌」行為的戰俘。

「濟南新華院」戒備森嚴,四周挖有近兩米深的水塹壕,架設多層鐵蒺藜,圍牆上設有電網,四角築有崗樓,院中間設有高約三丈的瞭望台,日軍晝夜嚴密監視。

「濟南新華院」常年關押被俘被捕者達二、三千人以上。凡被押到這裡來的人,都要先抽200CC血後再進行預審。預審的刑罰約十幾種,主要有毆打、水刑、火刑、吊刑等。毆打,就是用竹刀、木刀、皮鞭等抽打全身;水刑,就是反覆往嘴裡灌涼水、辣椒水;火刑,就是用蠟燭、線香和燒紅的火筷子、烙鐵等燒燙器官和皮肉;吊刑,就是用繩索捆綁手腳或手指懸樑毆打。用刑中,很多人被奪去了生命。經過預審,被認定為重要戰俘或重要分子的,送濟南軍法會議複審判刑後再押回服苦役;被認定為普通戰俘的,則編入「訓練隊」,經過幾個月的奴化教育和「訓練」之後,再根據其「表現」和年齡、身體狀況,分別從事各種奴役性勞動或押解東北和日本充當勞工。

在「濟南新華院」里,被俘被捕者過著非人的生活。他們每天要從事十幾個小時的繁重勞動,而吃的卻是摻了沙子的高粱餅和腐爛的葫蘿蔔葉,偶爾吃頓小米飯,也是發了霉和蟲蛀的,喝的是污濁的生水。長期的飢餓和疲勞的折磨,使他們皮包骨頭,形似骷髏,很多人為維持生存,而偷著喝漿糊或捉老鼠燒著吃。他們的住舍,陰暗潮濕,堆滿污垢,幾十人,甚至上百個人擠在一間通房內,空氣污濁。他們身上穿的,多是從死者身上扒下來的破衣爛衫,夏不遮體,冬不禦寒,終年無衣更換,虱子、跳蚤成團。他們沒有鞋穿,常年赤著腳幹活,很多人在嚴冬被凍掉雙腳,甚至活活凍死在冰天雪地里。僅1944年除夕之夜,就凍死60多人。

平日里,他們經常遭受日本法西斯暴徒的任意折磨和摧殘。日軍規定了數不清的戒律來限制戰俘們的活動,如勞動時不準四處張望,大小便要報告,在室內不準抬頭等。違者就要受到挨手板、罰跪、亂棒打等處治。對所謂「表現不好」或有「越軌」行為的,即施以酷刑,輕者剝光衣服爬煙囪,或頭頂石頭繞場轉,或被抓著生殖器繞場示眾等;重者則關禁閉或被狼狗咬,以至活扒皮、挖眼、割耳朵、活埋等。1944年6月,我部分被俘人員計畫越獄被叛徒告密,為首者三人當即被剝光衣服,捆在旗杆上,先遭日軍刀刺和開水燙,後被狼狗撕得骨肉分離。還有一次,日軍將準備逃跑的20餘名男女戰俘,全部剝光衣服,捆在木樁上,男的用刺刀零刀割死,女的則先讓狼狗咬其陰部,後剖腹殺害。濟南市萬盛街的幾名工人被抓到「新華院」後,受盡了酷刑和凌辱,他們被控為在外出幹活時逃跑。日軍發現後,用鐵絲把他們的手心串起來,吊在樹上痛打,又剝光衣服,押到無影山下,讓他們自己挖好坑,最後被日軍刺死,扔在坑裡。設置在「濟南新華院」大門口的禁閉室,是一個專門刺殺戰俘的場所。凡是被警備隊執勤人員「指控」為有「越軌」行為的戰俘,送進禁閉室後,即捆在特製的木樁上,作為日軍刺殺訓練的「靶子」,活活刺死。

「濟南新華院」的病號房和衛生班,是日軍以特殊手段虐殺戰俘的場所,被人們稱為「鬼門關」。凡被送進病號房的人,就等於判處了死刑。因為病人在這裡根本得不到醫治,又不得溫飽很快就被折磨致死。我長山縣桓四區區中隊隊長焦鳳鳴,指導員韓玉哲等無數抗日誌士就是這樣犧牲的。所謂衛生班,實際上是日軍設置的細菌、毒藥試驗所和抽血虐殺戰俘的場地。日軍除對初進新華院的戰俘抽血外,還對編入「抽血隊」的戰俘定期抽血,致使很多人由強變弱,由弱致死。濟南「防疫給水部」培植出來的細菌,先要拿到這裡在戰俘們身上進行效力試驗。對那些在社會上有一定影響的被俘人員和愛國志士,日軍不敢公開處置,便假借治病向其體內往射細菌或毒藥而加以殺害。注射的細菌主要有傷寒、霍亂、赤痢和副傷寒、百日咳等菌苗;毒藥主要有異汞水、錳酸鉀、石炭酸等。僅在1943年,日軍就用細菌和毒藥殘殺我被捕被俘人員100多名。

「濟南新華院」設置的病號「隔離間」,裡面陰暗潮濕,空氣污濁,瘟疫蔓延,鼠害成災,很多重病號在這裡被老鼠咬去耳朵、鼻子、眼珠、嘴唇、手指、腳趾……。當他們被病魔、飢餓、鼠害折磨得奄奄一息時,先被扔進停屍房,後拋至無影山下。有些病號被裝進拉屍車時,還在呻吟著:「我沒有死,不要扔掉我……」有的被拋到山下後,仍發出凄慘的叫聲。起初,每天向外拉屍體一、二車(每車8具),後來逐漸增至每天三、四車,五、六車,多時十幾車。不久,山崖下就成了「白骨堆」。從「濟南新華院」以西至堤口庄以東、黃家屯庄以南一帶的數里內,到處可見累累屍骨,有些坑穴內積存的下顎骨、牙齒、四肢骨等竟達一尺多厚。在附近居民中曾流傳一首歌謠,「新華院,新華院,它是陽間的閻王殿。誰要到了這裡面,既抽血,又剜眼,有時還叫狼狗餐;病了只有死,想治是枉然。十人進去一不出,要想活命真比登天還要難!」

1945年8月,日本宣布無條件投降以後,國民黨接管了「濟南新華院」,並於同年11月將其解散。據統計,從1943年3月至1945年8月,「濟南新華院」先後關押我抗日軍民和愛國志士約3萬5千餘人,除接管的2000餘名外,被酷刑和勞役折磨致死者有1萬5千餘人,彼抽血致死者100餘人,被注射毒藥致死者數百人,被注射細菌致死者數百人,被押送到東北和日本國內充當勞工者1萬餘人。另據我被俘人員等揭露,僅在1943年5月至1944年8月的短短15個月內,被囚死在這裡的抗日軍民和愛國志士就有1萬7千餘名。

人間地獄「濟南新華院」的全部歷史,就是一部日本法西斯暴徒奴役和虐殺中國戰俘及無辜群眾的罪惡史。鐵證如山,是任何人也抹殺不掉的!

據濟南市公安局所存的日寇「濟南新華院」組織概況彙編中的記述 :

1943年春,日寇駐濟南的第4221部隊建立的關押我方被俘人員的「救國訓練所」,施行所謂「寬大懷柔」政策破產之後,又成立了殺人魔窟——「濟南新華院」,由日寇駐軍參謀部政治參謀山田、鈴木一郎具體掌管。這是一座集中屠殺我抗日愛國同胞和革命志士的法西斯集中營。院址設於濟南市堤口路官紮營西頭路北,直至日本投降告終。

日寇建立的這座屠殺中國愛國軍民和我革命人員的魔窟,其罪惡如今已無法一一樣述。因當時受難者生還甚少,且主要案犯又於日降後被遣返回國,故對其具體罪惡難以逐件查證。這裡所彙編的罪惡事實僅能說明大概,系根據調查所獲之片斷材料綜合而成。

「新華院」是為配合日寇侵華的軍事行動而設立的,其職能是關押、虐殺我軍被俘人員、蔣軍官兵以及濟南等地特務機關抓捕的所謂「共產黨」和「八路」嫌疑人員。據不完全統計,這裡關押過3萬多人,其中被酷刑、勞役折磨致死者約1萬5千餘人,被遣送東北、日本北海道等地充當苦工者1萬餘人。日寇使用的殘害手段,大體有如下幾種:

(1)勞役:被俘被捕人員入院後,即編入各種勞役隊強制勞動,如開礦、墾荒等。由於勞動強度大,生活條件惡劣,經常出現成批人死亡。

(2)飢餓:被押人員每人每天只給幾兩摻石沙的高粱餅吃,有時吃腐爛的葫蘿蔔葉,喝的是生水。人們被折磨得骨瘦如柴。

(3)人「病洞」:由於挨凍受餓,思病者特多,日寇不問病情,一概作「傳染病」處理,讓患者剝光衣服,逼入「病洞」隔離。因洞內陰暗潮濕,空氣污濁,老鼠嚴重侵害人體,許多病號進去不久就被折磨得奄奄一息。

(4)活埋:凡被視為有傳染病者,入「病洞」後不久,即集中用汽車拉到該院西山下活埋。

(5)抽血:從被押人員身上大量抽血,尤其是對青壯年,每人每次抽鮮血200CC,為日寇醫療之需。

(6)打毒針,對具有民族氣節的被俘被捕人員,假借治病為名,向他們體內注射毒針,予以殺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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