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突破重圍:上演華為版「書劍恩仇錄」 國內市場:硝煙四起

一個國家經濟發展水平的重要體現是企業,國家實力由企業的實力來證明。為了打破外國巨頭的壟斷,中國政府開始鼓勵發展民族產業,「巨大中華」開始崛起。

在「巨大中華」的帶動下,中國通信行業風起雲湧,到20世紀90年代形成了多足鼎立的局面。它們積極從跨國巨頭手中收復失地,奪回了中國通信行業的「半壁江山」。

長江後浪推前浪,前面一些企業倒下了,後面又有一些新的站起來,不斷有新生力量加入進來。國內通信市場競爭日趨激烈,華為之所以沒有倒下,那是久經沙場、殘酷廝殺拼搏的結果。

從20世紀80年代開始,短短20年的時間,我國通信市場進入了大發展階段,已建立起貫通全國、連接世界的世界第二大通信網,發展速度「一日千里」。

洋品牌充斥著中國通信市場,中國人沒有獨立的核心技術。這不僅關係到國家的榮譽,更關係到國家的經濟安全。為了扭轉這一被動局面,政府開始注意開發自己的品牌,鼓勵民族產業的崛起。以開拓萬門機為契機,1995年,巨龍信息技術有限責任公司成立。隨後大唐、中興、華為相繼成立,一時間裡,「巨大中華」馳騁南北。

據說,「巨大中華」的提法是由信息產業部部長吳基傳叫出來的。很湊巧,當時通信製造領域最好的幾家企業——巨龍、大唐、中興、華為頭一個字連起來剛好是「巨大中華」。後來這一叫法就傳開了,領導、媒體經常開口就是「巨大中華」,以此來代表民族通信業的崛起。

「巨大中華」崛起後,抓住「農話」的發展契機,走「農村包圍城市」的道路。而當時國外廠商低估了中國農村的形勢,認為中國農村經濟落後、利潤太小,拓展農村市場利潤空間不大,因此它們只盯著城市的大單。在「巨大中華」的帶領下,國內企業抓住這一縫隙,迅速收復「失地」。由於國內廠商的崛起,競爭日益激烈,國內程式控制交換機價格急劇下降,價格從每線300~500美元降到50美元。在「巨大中華」的帶領下,中國通信行業異軍突起,一舉奪回了「半壁江山」。

隨著萬門機的研發成功,「巨大中華」開始有了自己獨立的技術和品牌,它們突破了國外廠商的重圍,開始「反抗」了。從此,形成了「巨大中華,四柱擎天」的格局,「七國八制」徹底成為歷史。我們仰慕國際巨頭的時代已經過去,現在我們終於揚眉吐氣了。

曾幾何時,「巨大中華」稱雄南北,「逐鹿中原」。滄海桑田,驀然回首,「巨大中華」風雲變幻起。由於體制、技術、產品、規劃等方面的原因,巨大中華的命運截然不同。巨龍由於管理失誤,從中華壇中退出,只有華為、中興、大唐,扛起大旗,走向遠方。

一頭「牛」與一匹「狼」,中興與華為在深圳華僑城安營紮寨,一個在東頭,一個在西頭。中興是華為的死對頭,兩家同處深圳華僑城,彼此虎視眈眈,心懷叵測。

一度興盛的「巨大中華」,如今在國內通信設備製造商里叫得響的,也就只剩下這兩家了。1998年之前,在接入網市場上中興曾一度遙遙領先,華為望塵莫及。但是,不到一年時間,華為就佔了上風。1999年上半年,華為的HO以2.2億元的銷售額遠遠超過了中興ZXA10的1.2億元,取得了決定性勝利。

狼吃肉,牛吃草,這是它們的天性。在曠野中,一頭憨厚的牛遭遇一匹飢餓的狼會是怎樣的情形呢?當牛與狼糾纏在一起的時候結局又會怎樣呢?

莫名其妙的官司

1995年,國家出台了一系列扶持民族通信產業發展的政策。國內企業尤其是「巨大中華」四兄弟並肩做戰,奪回了被外國巨頭壟斷的「半壁江山」。然而,危機解除,四個兄弟開始相殘。隨著發展,在市場上真正有競爭力的「巨大中華」,在很多合同招標中,最後只剩下中興與華為兩個「冤家」,為了擴大各自的市場份額,雙方竟反目成仇。

平時的交鋒只是小打小鬧,兩家真正「交火」是在1998年。

1998年,為了爭奪市場,華為搞了一紙「有利於華為卻有損中興」的交換機產品比較書,大量送給目標客戶。中興人得知後,非常氣憤,「以牙還牙」,也搞了一紙電源產品比較書。矛盾就這樣被激化了。明明是華為「比較」在先,然而,華為卻先發制人,搶先一步把中興告上法庭。中興也不是好惹的,雙方在異地擺下公堂。就這樣,「狼」和「牛」的角斗開始了。

1998年7月1日,華為在河南高院與長沙中院率先起訴中興,狀告中興公司將「中興電源」與「華為電源」進行引人誤解的對比,其中許多重要的事實、關鍵數據和技術指標失實,侵犯了華為的合法權益,要求分別賠償損失1200萬元與600萬元。

中興也不甘示弱。1998年7月27日、8月19日,中興以同樣的理由在河南與長沙兩地提起民事訴訟,狀告華為公司及其鄭州辦事處、長沙辦事處為了削弱中興公司的競爭能力,製作、散發「C&C08與ZXJ10技術對比」材料和「HO與ZXA10的主要技術性能比較」的材料,有意以對比的形式,對雙方不同型號的交換機及接入網產品進行引人誤解的對比,貶低了中興的商業信譽與產品聲譽,違反了《反不正當競爭法》,要求分別賠償1500萬元、750萬元。

此外,在庭審時,中興追加訴訟請求500萬元,華為提起反訴,反訴標的額2200萬元(在河南高院反訴標的為2000萬元、在長沙中院反訴標的為200萬元)。

對這四起官司,河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和長沙市中級人民法院相繼做出了判決。在河南的官司,華為訴中興案,中興敗訴,賠償華為經濟損失53萬元;中興訴華為案,華為敗訴,賠償中興經濟損失130萬元;在長沙的官司,華為訴中興案,中興敗訴,賠償華為經濟損失36萬元;中興訴華為案,華為敗訴,賠償中興經濟損失50.5萬元。

至今,中興人一提到這場官司還有隱隱的氣憤:「原本是華為最先挑起的嘛,到最後他還惡人先告狀。我們只好進行反訴。」結果還算公平,華為被罰得更多,中興人多少找到了點心理平衡。

有趣的是,有媒體評價此事,還拿掌門人的名字做文章:「侯為貴以和為貴,任正非是非不分。」侯為貴一直想不通,怎麼任正非就把他給告了呢?任正非就是想要借打擊對手的機會,提高知名度。「借勢」,任正非理解得很深刻,但搞得侯為貴很痛苦。

針對這幾起官司,有媒體做了這樣的評論:「中興與華為之間的是非恩怨絕不是幾起訴訟就能一了百了的,訴訟只能加劇雙方的對立。降價競爭是中興與華為矛盾的關鍵所在,而訴訟大戰只不過是雙方在市場、宣傳、人才等各條戰線積怨已久的矛盾總爆發。」

不同的文化造就不同的性格

兩家為什麼會有如此大的差別呢?源於兩家掌門人的性格差別。任正非和侯為貴不同的性格,造就了不同的企業文化,不同的文化又造就了不同的企業性格。由於文化差異,兩者的摩擦也就不斷了。

侯為貴是典型的東方企業家,不過他在積極向西方學習;任正非更接近於西方企業家,只不過他更了解東方人的智慧。

侯為貴一向為人比較謙和,做事求穩。1984年,他和幾個技術員來到荒蕪一片的深圳創業,吃盡了苦頭,才闖出一片天地來。所以,侯為貴一直是想把這個企業做得穩當一些,靠自己過硬的技術來打天下。

任正非大老粗模樣,大大咧咧,以軍隊作風管理華為。他天生就有一個商業腦袋,有一種強烈的危機感,他總是高喊著:「華為的旗幟還能打多久?」

不管侯為貴願不願意,只要士兵上了戰場就要去搏殺。何況是遇到了像任正非這樣一匹「狼」,想退避三舍也不行。

在華為聽得最多的就是「奮鬥精神」、「速度」、「衝刺」、「破釜沉舟」、「活下去」、「自我批判」、「脫胎換骨」、「重新做人」等一些很具刺激性的字眼。在華為規矩很嚴,一切按制度說話。據說,有一次任正非到公司上班,忘了帶工作牌,跟門衛講了很多好話,就是死活不讓他進。為此,任正非感動不已,特別褒獎了那個員工。

在中興總裁侯為貴的身上,有著知識分子的斯文和工程師的嚴謹,他溫和、不張揚,很得中興人的尊敬和愛戴。

在中興,員工似乎顯得更「家居」一些。大家穿著比較隨意,說話慢條斯理,整個辦公區一派其樂融融的景象。在華為就不一樣了,員工大都身著職業裝,精明、能幹、利索。用中興人的話來說,華為人的眼睛裡隨時都放著一種要去搶市場的光。

在市場爭奪戰中,中興似乎常常處於被動局面。中興人似乎更擅長做技術,對做市場缺乏更多應對的招數。在搶奪市場的過程中,華為人則嗅覺靈敏,為了搶客戶可謂煞費心機。中興人講:「有一次,我們國外的客戶來了。華為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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