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剛性董明珠 第三章 因為原則,她「不仁不義」

為了堅持原則,十餘年來哥哥都不認她這個妹妹;為了原則,同事埋怨她不近人情;為了原則,有多年交情的經銷商與她勢不兩立;為了原則,董明珠默默承受著委屈、非議,承受著孤獨,寂寞。

在這個「識時務者為俊傑」的社會,人們講究靈活變通,喜歡用潛規則來處理各種問題。但是,在董明珠這裡全都行不通。只要按她的原則辦事,一切都變得簡單;否則,一切都免談。

商人最怕打官司,往往會花費大量人力、財力、物力與對方糾纏,到最後還不一定能落得圓滿。所以,有些人往往會抓住人們的這一心理,故意刁難、誹謗甚至敲詐企業,影響非常惡劣。

格力就曾碰到這樣的事情。1995年,海南省某市一家勞動培訓中心發生火災,該中心將罪魁禍首歸因於格力,說是格力空調的質量問題導致事故發生,要將格力告上法庭賠償損失。當時正值空調銷售旺季,格力忙於銷售,哪有時間打官司。而且格力公司也想息事寧人,不願意惹麻煩,因此答應對方的無理要求:賠償32萬元私下解決。雙方擬定的賠償協議中,第一條就是格力承認失火責任在自己身上。

依照董明珠的性格,這種明擺著的欺負她當然不答應,肯定要求公開處理,哪怕對簿公堂都可以,是誰的責任就由誰來負擔。遺憾的是她當時只是經營部長,無權插手此事。只能眼看著公司「窩囊」地處理此事,自己獨自鬱悶。

小人往往會得寸進尺,貪得無厭。1996年,這家培訓中心再次起火,而且故技重施,聲明因格力空調質量問題所致,並且將索賠金額翻了三倍,上升到100萬。格力高層坐不住了,開會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一旦處理不好,肯定會引起媒體的廣泛關注,這就嚴重影響格力空調在市場上的聲譽,對即將到來的旺季銷售將是致命的打擊,損失遠遠不止100萬。

討論的過程中眾說紛紜,觀點不一。1995年負責處理此事的領導顯然不願再蹚渾水,大訴苦水地說道:「那傢伙太難纏了,不賠款看來是過不去了。」他這一句話博得了太多的贊成和同情,中國傳統的「和為貴」,「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思想再次佔據上風。

去年就為這件事憋了一肚子氣的董明珠坐不住了,沒想到對方今年又玩起這種花招,豈非欺人太甚?這一次,她一定要表明自己的立場,管管這件事。她說:「我們必須先調查再做決定,是我們的問題,那我們就誠心誠意賠人家。如果不是我們的問題,而是對方有意訛錢,我們一分錢都不能給!對方去年失了一次火,今年又失火,要是我們再賠錢,說不定他們明年還要失火!」

這個說法非常有道理,得到了大多數人的贊同,因此公司決定由她全權處理這件事。

董明珠派幾個人結伴前往調查,就是為了防止對方搗鬼,並且每天和他們通電話,給他們分配任務:看現場,派照片,查消防隊的記錄。一定要仔細將事情查個水落石出,給格力一個交代。

最後,結論終於出來了,格力空調沒有任何問題,對方明顯是在訛詐,格力也沒有賠償一分錢。到了第三年,這家培訓中心就安然無恙了,從此再也沒有發生火災。

無獨有偶。還有一次,四川某娛樂場發生火災,也像海南的商家一樣將責任推到格力空調身上。公安人員封鎖事故現場,並堅決不讓格力的人進入。董明珠派人找機會費盡心思進入現場,並取得寶貴的證據:空調只是面板掉下來,遙控還可以製冷。有了這條鐵證,真相自然大白,格力也輕鬆擺脫這次危機。

身正不怕影子斜。董明珠並非找到解決問題的捷徑,她是用事實讓謊言不攻自破。自古邪不壓正,她不會向心懷不軌的人低頭,甚至不惜動用法律武器。

1999年,山西一位經銷商給格力開的一張100萬的匯票少了一個字,格力派人拿著匯票去找這位經銷商核對,不料對方卻蠻橫無理地將匯票奪到手上,然後揚長而去。

這簡直就是搶劫!更為可氣的是,這已經是這位經銷商第二次玩這樣的花招了。1998年,他就曾用同樣的方式奪走匯票,當時格力毫不留情地將他告上法庭。一見格力訴諸法律,經銷商馬上態度發生大轉變,又是賠禮道歉又是補齊貨款。只是這人死性不改,一年之後又故技重施。董明珠毫不猶豫地決定:再次將他告上法庭。

事實上,山西這家經銷商並非要惡意欺詐或者賴賬,而是想通過這種低劣的手段給格力施加壓力,迫使格力在供貨時答應他更多的優惠條件。可是,在董明珠看來,這樣的合作夥伴無疑是害群之馬,如果格力屈服於他的壓力,那今後所有經銷商都紛紛效仿,肯定會破壞現有機制。於是,董明珠不僅用法律的手段解決他的無賴行為,還堅決取消他的資格,不再和他做生意。

世上沒有後悔葯可吃。等到此經銷商明白「聰明反被聰明誤」這句話時,已經無法挽回了。無論他如何悔過、懇求董明珠放他一馬,董明珠都堅決不答應。

做生意不能違背道德和原則,如果做坑蒙拐騙,泯滅良心的生意,那就是在做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的事情,無異於斷了自己的財路。董明珠是堅決不會和這一類人做生意的,更不會向他們低頭,誰想在她身上動歪腦筋耍小聰明,誰就會受到嚴懲。

既然董明珠堅持公司利益高於一切,那面對親情的時候,她是否會在不違背公司規則的基礎上網開一面,為家人作一點貢獻呢?事實上,為了公司利益,董明珠犧牲了太多。

1995年,董明珠剛當上經營部長不久,有一位經銷商想從格力拿貨,但他不是格力的會員,所以不太容易。於是他找到董明珠的哥哥,希望對方能幫自己拿到貨,並且鄭重承諾,只要能解決拿貨問題,就給對方2%的提成。

在90年代,提成2%是個什麼概念?一般經銷商一要貨就是百萬元以上,董明珠的哥哥只要一個電話,給妹妹說明情況,幾萬塊的收入就到手了。哥哥當場欣然同意,並且認為這種舉手之勞的小事,沒什麼問題。

接到哥哥的電話,董明珠犯難了。幫哥哥這個忙對她來說確實不難,也不違法。格力產品賣給誰都會賺到錢,又沒故意降價損害公司利益,就不會違反公司制度。董明珠完全可以順水推舟做個人情,在自己的能力範圍之內,幫哥哥改變生活狀況。

哥哥從南京千里迢迢趕到珠海,不料卻被妹妹無情地拒之門外。「人一闊就變臉」,董明珠怎麼連哥哥也不認了呢?家裡人都對她的六親不認感到不可思議,特別是幫她照看兒子的媽媽,也對董明珠非常失望。但是,董明珠堅決拒絕。

拒絕了哥哥的要求,董明珠給經銷商打電話,斬釘截鐵地說:「我從今天開始停止供你的貨。」

經銷商一頭霧水,似乎沒有明白過來,疑惑地問:「為什麼?」

「你不是找我哥哥嗎?」董明珠說,「你讓他給你拿貨,所以我現在決定停止給你供貨。」

從此以後,哥哥十餘年來再也沒有理睬過這位「六親不認」的妹妹。

董明珠對經銷商毫不退讓,對親戚朋友也是絕不徇私,不講情面。對於哥哥不認自己,她顯得很坦然,並且一直沒有後悔當初的決定,她說:「有人認為是體制問題,你是國有體制,給你家人做生意,最起碼涉嫌為私人謀利吧?你對所有的經營者、合作夥伴的公平性就出現了偏差,你的誠信在其他99%的人心裡產生了危機。我把哥哥拒之門外,雖然得罪了他,但我沒有得罪經銷商。」

董明珠認為沒有這樣的犧牲,就不會有今天格力這個品牌。拋開私人的利益,她這麼做是值得的。不過,董明珠也多次面對媒體說:「當我退休的時候,如果哥哥還能理解我的話,那我還認他這個哥哥。」

董明珠飽含深情地說:「也就是這些事,有人說我犧牲太多,家裡的親情已經沒有了。但你失去的只是一個小局部,你得到的是一個整體,你使一萬多員工受益。就像細胞,我為我的親人謀利就像是一個壞細胞,如果壞細胞不清除,蔓延開來,你這個人可就要得癌症。我要做一個健康的細胞。

「在格力的15年中,我對得起公司,對得起客戶,也對得起自己,唯獨對不起家人,尤其是我的兒子。我要是一個普通的家庭婦女就好了,也許那樣兒子會更幸福。」

命運總是給將擔大任的人太多的磨難,苦其心志,董明珠也是一路坎坷,命運多舛。30歲那年,丈夫病逝了,那時候兒子才2歲,董明珠咬緊牙關,默默地承受著生活的重壓。這麼多年來,她一直覺得欠兒子的太多。所以在她辦公室在顯著的地方,放著與兒子的合影。

董明珠說她最喜歡的歌是周華健的《朋友》,尤其喜歡「不經歷風雨怎麼見彩虹」這句歌詞。她說:「快樂對我而言就是戰勝了困難,而不是今天穿了什麼漂亮衣服。」她不怕困難,不怕孤獨,不怕委屈。「既然選擇了遠方,便只顧風雨兼程。」

為了維護公司利益,董明珠不徇私情得罪了哥哥,為了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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