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跌宕起伏的地產江湖 第二章 第一個黃金十年(1984~1993)

1984年1月22日至2月17日,鄧小平第一次南巡,視察了深圳、珠海、廈門以及上海。正如1992年的南巡一樣,他用自己的實際行動肯定了經濟特區的成就,為干擾特區繼續發展的各種爭論划上了句號,改革開放從此站到了一個新的起點上。順應時代的潮流,中國內地的房地產業也迎來了自己的「第一個黃金十年」。

在上海聽取市委書記陳國棟等人的彙報時,鄧小平特別提到了住房商品化問題,「現在我們的建築體制,特別是住宅的建設、住房商品化,一下子還改不過來」。偉人的巨手有力地推動了「房改」這隻輪子,驅動房地產戰車滾滾向前。

1984年5月,全國人大審議通過的《政府工作報告》明確提出,「城市住宅建設,要進一步推行商品化試點,開展房地產經營業務……要著手組建多種形式的工程承包公司和綜合開發公司。」國務院決定:「建立城市綜合開發公司。對城市土地、房屋實行綜合開發」,「實行有償轉讓和出售」。《關於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暫行辦法》進一步規定:「城市建設綜合開發公司是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單位,實行自主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對國家承擔經濟責任。」房地產開發公司名正言順了。

很多今天已經廣為人知的房地產企業,如萬科、招商地產、保利地產、廣州城建、浙江廣廈、華髮股份、天鴻集團、宋都集團等都誕生於1984年,一些叱吒風雲的開發商,如王石、任志強、潘石屹、樓忠福等,他們的命運都與1984年聯繫在一起。其中,最典型的就是王石。當鄧小平站在深圳國商大廈樓頂眺望羅湖新區時,王石恰好騎著自行車從樓下經過,警車和圍觀的人群吸引了他的注意,一問才知道是鄧小平來了,「干大事情的時候到了」,他本能地意識到這一點。

當年5月,萬科的前身——「深圳現代科教儀器展銷中心」成立,雖然這還是一家除了「黃、賭、毒、軍火」之外什麼都乾的萬金油公司,跟房地產還不搭邊,但沒有它完成的資本原始積累,就沒有日後雄視地產江湖的萬科。

次年,即1985年,中國房地產業協會成立,房地產企業有了自己的組織。

偉人再一次推動了「房改」這隻輪子,深圳經濟特區的改革家們則又為「土改」這隻輪子加了把勁。

1986年,《土地管理法》頒布後,緊隨其後出台的《深圳經濟特區土地管理體制改革方案》提出,「所有用地實行有償使用,協議、招標、公開競投各搞一個試點,先易後難」。正是這份方案引出了具有歷史意義的「土地第一拍」。不同的是,深圳上一輪土改花錢買地的是外商,而這次則是國內的企業,意義更為深遠。改革進入了深水區,風險和阻力也在增加。

1987年5月,方案論證會召開,來自香港的專業人士提出:「方案是可行的,但必須修改《憲法》和《土地管理法》,否則外商是絕對不敢來買地的。」修改《憲法》談何容易,按照當時的規定,修憲需要30個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案,而深圳只有5名人大代表。

儘管如此,方案仍然「違法」實施了。9月8日,深圳首次以協議方式出讓土地,3天後,首次以招標形式出讓土地。

10月中旬,中國城市土地管理體制改革理論研討會在深圳召開。就像駱錦星當年從《列寧選集》里為出租土地找根據一樣,組織這次研討會的初衷也是為了給改革找理論根據,為此請來了社科院、中央黨校、人民大學、復旦大學的理論權威,希望他們能為處於迷茫和困惑中的土地改革授業解惑。

然而,事與願違。這些理論權威與他們帶來的學生在會上發生了激烈的爭論,爭論的焦點是土地究竟有沒有價值?老師基本持否定的態度,學生基本持肯定的態度,這也是對深圳土地改革的態度。大家一頁頁翻著《資本論》找依據,吵得不可開交。

「一種意見認為,地球本體是自然物,非人類勞動所能創造,並無人類勞動凝結。土地沒有價值,不是商品。此外,《憲法》規定不允許任何組織和個人買賣、出租、轉讓土地,土地使用權不管採取何種方式轉讓都是不合法的……另一種意見認為,土地是商品,因為土地凝結了人類勞動,比如說土地上的『七通一平』;此外,直接物化在某塊土地上的勞動量僅僅是衡量土地價值的一部分,還有一部分是從社會總價值量中轉移而來與土地結合而成的價值,而且往往與直接物化在該地的勞動量無關。改革本身具有超前性,包括理論與實踐的超前,不應迴避矛盾,受制於現行某些法規。為適應經濟發展的需要,有必要對現行法律中的部分條款做適當的修改。」

年輕人創新的魄力和勇氣與老一輩學者的墨守成規激情碰撞,發人深省,直到今天仍然不乏其現實意義。在歷史重大變革的緊要關頭,思想領域的這種衝突似乎是不變的主題。

爭論並不能阻擋「土改」的車輪。當年11月,深圳、上海、珠海、廈門、廣州、福州、天津等城市被批准為土地使用制度改革試點城市。理論在政策突破和改革實踐面前暴露出它的蒼白和無力。深圳在「違法」改革的路上越走越遠,土地第一拍的槌聲即將響起。

1987年12月,全國市長會議在深圳召開。深圳決定借中央領導和各兄弟城市參加這次會議的東風,舉行中國內地第一場土地拍賣,正式的提法是「公開競投」。

用於拍賣的地塊緊靠風景秀麗的深圳水庫,面積為8588平方米,規劃為住宅用地,使用年限50年。拍賣之前,有關領導就給駱錦星透了口風,希望他支持這次拍賣,因為深房公司是深圳房地產業的龍頭企業,而且有在香港參加拍賣的經驗(1985年,深房挫敗長江實業、新鴻基等香港房地產巨頭,以5350萬元拍下深水步地皮,兩年後,建成的太子中心兩幢大樓在幾天之內被搶購一空,深房凈掙4000萬元。此後,深房在美、加、澳等國開疆拓土,業務全球開花)。

駱錦星和同事研究之後,決定拿下這塊地,在「中國第一拍」中奪魁,不論從經濟效益還是社會效益的角度看,意義都不同凡響。經過考察和測算,深房公司競拍的上限是530萬。

當時,總共有44家企業參加「中國第一拍」的競拍。1987年12月1日下午,駱錦星一行來到拍賣現場,當時的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李鐵映、國務院外資領導小組副組長周建南、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劉鴻儒以及來自全國17個城市的市長也出現在拍賣現場。深房公司領到了11號競拍牌。

拍賣底價為200萬元,每次加價幅度為5萬元起。隨著一聲「拍賣開始!」,一些企業頻頻舉牌報價。駱錦星料到這塊土地的成交價肯定會大幅超出底價,所以非常鎮定,開始階段並沒有舉牌,一直到叫價390萬時,駱錦星出手了,直接叫到了400萬,場上掌聲雷動。

這時,場上的競爭者只剩下深房公司、深圳市工商銀行房地產公司和深華工程開發公司。

「420萬」、「485萬」、「490萬」一路叫下來,最後叫到了520萬元,只剩下深房公司和工商銀行房地產公司兩家。期間每一次舉牌叫價,都會引來一浪高過一浪的熱烈掌聲。

當叫到520萬時,駱錦星的心理緊張起來,因為離公司測算的上限530萬元,只剩下兩次加價機會了。駱錦星還是不露聲色地再次舉牌,叫價525萬,再次引來一片掌聲。看到深房公司志在必得的勢頭,也可能是覺得競爭不過這位深圳房地產行業的龍頭老大,工商銀行房地產公司放棄了繼續叫價。

「525萬一次,525萬兩次,525萬三次。」拍賣師一槌定音。現場的記者把鏡頭全部對準了駱錦星,閃光燈亮成一片。整個拍賣過程持續了17分鐘,中國第一拍以超出底價300多萬元,地價611元/平方米成交。

拍賣結束後,駱錦星胸有成竹地告訴記者:請大家放心,我們不會虧本,但也不會從這塊地牟取暴利,盈利不會超過15%。

1988年7月,在該地塊上建成的東曉花園,以低於1600元/平方米的單價出售,當時的市價是2000元左右,駱錦星兌現了拍賣時承諾的利潤不超過15%。房子不到一小時就全部賣完了,深房公司賺取了將近400萬元的利潤。

4個月後,修憲成為現實,緊接著《土地管理法》進行了修改,土地使用權轉讓終於合法了。北京大學房地產研究所所長陳國強評論說:「這是一次歷史性突破,是我國土地使用制度的根本性變革,標誌著我國的根本大法承認了土地使用權的商品屬性,跨出了土地商品化、市場化的重大一步。」

與1987年年末深圳土地「驚世一拍」首尾呼應的是煙台住房「提租發券,空轉起步」的「一改」。1987年1月1日,煙台住房制度改革開始模擬運行。煙台房改的背景是:1986年1月,在國務院召開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問題座談會上,決定成立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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