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九章 最極端的意外

「掐死她之後,我感到了一種解脫。我當時想,自己應該跟她一起走。……但我走了,孩子怎麼辦?雖然不是我親生的,但畢竟是老婆的孩子!不行,我得養大她!於是我又打消了自殺的念頭,用一根鐵棍撬壞了窗戶,給老婆穿好衣褲放到客廳的地面上,再換掉被她尿濕的床單,造成有人撬窗進來偷東西的假象!還把床單洗了洗,掛在窗戶上,然後把門打開,打電話報了警。……沒想到,還是沒能逃過你們的眼睛!」說到最後,兇手突然笑了,「這樣也好,我也能解脫了!……」

待他講述完事情的經過,我量下了他臉上被抓的傷口,還照了相片。

「其實兇手蠻可憐的!」走出審訊室,李智林對我說。

「還很可悲!」我說,「他還不知道自己的老婆是故意讓他殺的!」

「怎麼說?」李智林很震驚地看著我。

「你注意到兇手的體形了沒有?是長期用藥導致的弱瘦型體質。以他老婆的體格,未必打不過他!正常情況下,一個人不可能讓別人掐兩次,而僅僅抓破兇手的臉!」

「有道理!」李智林想了一下,嘆了口氣說道。

案件偵破後的第三天,董建國從死者的物品里發現了一本日記。說是日記,從上面文字的語氣來看,倒像是寫給自己丈夫的信。

其中一篇是這樣寫道:「我太累了!沒人知道,這麼多年以來,我經歷的是怎樣的苦痛!愛與恨,情與仇,所有的事情凌亂得像一團麻,我已無法分辨真偽。我不知道應不應該相信那些事,我已經失去了判斷,如果真如你所說的那般,那可真是太骯髒了!但你卻說這是為了我們的幸福,知道嗎?你以為的幸福,其實是一隻外表美麗的毒蘋果!嘗下去,前面就是死亡的懸崖,無路可退!是你把我推到了懸崖邊上,卻又毫不留情地逼我跳下去。曾經苦苦的堅持,經不起你惡毒的猜疑,以前的美好竟然是如此地經不起考驗,我堅持不起了!」

「……此刻我坐在旅館的房間內,看著窗外的城市夜景,忍不住哭了。原本以為出來旅行,換個環境,會遺忘心裡的痛,看來並非如此!到現在我才發現,自己竟是一個懷舊的人,我根本無法忘記過去,無法忘記你!本想重新開始,但到此時才發現並非那麼容易!這個旅遊城市此時在窗外毫無了質感,他默默地看著我,我也默默地看著他,像彼此從未謀面的情人,約了很久,見面才發現原來有多失望!我把自己全身洗了一遍,只想大睡一場,醒來後不知自己是誰!可是,在扔掉你送給我的情人節禮物——那套粉紅色內衣褲時,我卻哭了,像突然被人剜掉心肝一般空落落的。我不知道自己該是誰,該怎樣去做……或許明天醒來,我還是那個自己。那麼,我是不是應該別再醒過來呢?……」

「我終於還是醒了,窗外的城市沒了夜間的霓虹,竟然是那樣的不堪,真實得讓人失望。我困惑老天爺為什麼不讓我死,吞下了整整一瓶的安眠藥,居然還讓我活過來,難道遇到了藥商騙子?看看剩下的藥片才發現,原來藥店的人給了我維生素片。」

「這麼長久的時間以來,我第一次感覺到了一絲溫暖。看來,人生還並不是那麼醜陋,還是有人關心著別人。我們夫妻了十來年,為什麼就不能關心對方,原諒對方呢?於是我決定回家,如果你原諒了我,那我就原諒你!我會對你說,親愛的老公,讓我們忘掉過去,過自己的生活吧!……」

我特意找到了那個女作家寫的幾本書,大多是一些筆觸細膩,感情豐富的散文,雖然字行裡間滿是哀怨和失望,但卻無不流落出痴情和堅貞。在一篇《妒恨最毒》中,有這樣讓我過目難忘的文字:

那年的雨季,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季節。——遇到了你!那個時候,我快樂得發顫,幸福得寒毛都豎了起來!愛情來臨時,就像抒寫文字時有了絕妙的立意,無論用怎樣的敘述方式,都會掩飾不住地汩汩而出!而你,就是我頌揚愛情的方式!愛情是朵晶瑩無暇的玻璃花,那種剔透,只要給點陽光,就能折射出五光十色的顏色。……

可我們得明白,越美好的事物,越讓人無法容忍一絲的瑕疵!畢竟是玻璃材質,脆弱易碎,因而需要擁有者的小心呵護!

……我絕沒想到,竟用這種方式決裂,曾經的愛經不起你的猜疑。我們曾探討過,對於愛情來說什麼最毒?我刻意迴避了這個問題,那是毒藥的藥引,也是裂縫起端上的分叉,說出來就有了細數對方不是的論據!如果不可避免地要提及,我想說,是妒恨最毒,而且無葯可解!

……

我們按照殺人兇手的交待,找到了他「財色兼收」的朋友。——如果情況屬實,那個所謂「借種」的朋友也將涉嫌犯罪!

這是一個相貌堂堂的中年男子,與人交談時顯得很沉著,當我們表明身份,他還是一副不慌不忙的樣子。

聽完我們的來意,沒想他笑了:「你們以為我傻嗎?我才不會做那麼荒唐的事,這樣做可是強姦!但我如果不答應他,說不定他會找別人,我不希望他老婆受到傷害!她是我很欣賞的人!因此我表面答應了他,拿到錢後就找借口還給了他老婆。我沒有料想到的是,這樣的事無法證實,倒給了他們相互猜疑的借口,以致於無法釋懷,誰也不相信誰!尤其當他老婆懷孕後,我更說不清楚了!但我的確沒有做過,他們的女兒不是我的,如果你們不信,完全可以做DNA鑒定!」

「那麼為什麼你的照片會放在女死者的床頭?」董建國問。

「可能是恨讓他們失去了理智了吧!聽說男的在外面找了個女人,女作家就要了我的一張照片放在床頭,唯恐對方傷害得不夠深!」

最後,我用針頭扎破了這個男人的指尖,取了一些血樣備用。——看來,DNA檢驗是必須得做了!

隨後,我和李智林去了一趟看守所,再次提審了女作家的前夫。

我問那個兇手有沒有看過他老婆寫的書。他看了看我,一臉的茫然,顯然沒看過!

我把《妒恨最毒》遞給他。他捧在手裡,輕撫了半天,才翻開來看。

還沒看完,他卻早已泣不成聲!

我問他,所謂「借種」的具體時間能否確定。他表示很肯定:「到死我也不會忘記!」

「那麼,你的女兒是早產嗎?」

「沒有,她是在醫生所說的預產期內出生!」殺人兇手沒弄明白我問話的意思。

「那好,你算過時間嗎?」我拿出他女兒的戶籍證明,那上面有他女兒的出生日期,「你的女兒可是此後的第八個月出生的!」

聽到這裡,殺人兇手臉色突變,低頭思考著什麼。——如果沒猜錯,應該是在計算時間!

「怎麼會這樣!」他突然大叫一聲,「不可能!不會是這樣的!」

我想,他終於算清了一道最簡單的數學題:女兒的出生時間,是他讓那個朋友「借種」的八個月後!也就是說,此前他的老婆已經懷上了孩子!

「這麼說,那個女人還有其他男人?!」殺人兇手沮喪裡帶著憤怒。

「為什麼女兒不能是你自己的呢?」我反問。

兇手的神色一凜:「可是我……」

「凡事都沒有絕對!」我知道他想說什麼,「為什麼寧願相信其他人,也不相信自己最親近的人呢?」

兇手垂下頭,沉思了一會兒,然後問道:「可以做親子鑒定嗎?」

「我們就是為這事來的!」我回答道。

提取到兇手的血液樣本後,我們送到鑒定中心做DNA檢驗。

結果很快就出來了。當我把鑒定書送到了兇手的手裡時,他捧著鑒定書,獃獃地看了整整十分鐘,然後竭斯底里地放聲大哭,聲音大得整個看守所都能聽得見!

檢驗的結論,是兇手與自己女兒的DNA同一,與他那個朋友無任何血緣關係。——也就是說,女兒是兇手自己的!

……

後來,李智林和我討論這件事情,表示了不可思議:「兇手不是生殖殘疾嗎?怎麼會這樣!」

「有些事情,醫學是無法解釋的。」我說。

「這樣的結局,太讓人意外了!」李智林感慨道。

「沒有不可能的事。」我說,「你要記住,我們法醫遇到的,表面是異乎尋常的極端,實質卻是很正常的,符合從人性角度的常理推斷,不應該有意外之說!」

「非得用常理來解釋,那隻能說是內心的妒恨使然了,人的這種固有情緒真是害人不淺!」李智林嘆道,「正如女作家所說,妒恨最毒!」

後來很長的一段時間,我都在思考什麼是愛的問題。基督教《創世紀》里講述亞當和夏娃的故事時,有這樣的情節,伊甸園裡有兩棵樹,生命之樹和分別善惡樹。耶和華神吩咐亞當說:「園中各樣的果子,你可以隨意吃;只是分別善惡樹的果子,你不可吃,因為你吃的日子必死。」

當人有了智慧,就有了慾望和猜妒,於是也就有了毀滅!想必愛也是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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