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禮物

窗外透進的日光已經很昏暗了,映在地板上,就像一灘灘發黑的血。

剛開始的時候,我很討厭這種顏色,但幾年下來,每天都看著、觸摸著、流淌著它們,也就開始慢慢變得習慣。

那些尖耳朵精靈離開了很久,屋子裡只剩下我,和窗戶邊一隻怎麼也飛不出去的斑紋蛾。剛裹完的半身傷口火辣辣地痛,折裂的右臂完全麻木了,一時半會應該做不出任何動作,所以我有點猶豫,到底要不要接受下一場試煉。

精靈真的能算得上最善良的老師。記得第一次闖到三十關的時候,他們中的一個族人還用魔法幫我治過傷。不過普羅里迪斯知道這件事情以後,我就再也沒見到過那個姐姐。

這裡的每個人都很怕普羅里迪斯,我不太明白到底是為什麼。接下來的日子裡,精靈族沒人願意和我說話,試煉時表現得也毫不留手,可是到了他們在的屋子,我仍然會覺得安心。

真正動了殺機的人,不會是他們那種眼神。

推開窗,看著那隻蛾子自由自在地離開,忽然覺得挺羨慕它。當然了,只是羨慕,而且短暫。在我的習慣里,任何能夠令人軟弱的東西,都極少從心裡萌生。

普羅里迪斯說過,想要變得更強,就得拋棄那些無謂的情感。就算刀已經捅進了胸腔,也別覺得恐懼,因為你得在心臟被刺穿之前,先把敵人的頭砍下來,好讓自己活著。

我不喜歡這個人,但他的話,一般都很對。

天快要黑了,我打定了主意,走到下一幢屋子的門前,停下,閉起雙眼。門那邊的呼吸很沉,很長,聽起來像妖獸,可以確定只有一頭。

血煉之地的關卡一直在變,每天都有很多新人去替換那些屍體,能夠單獨駐守的傢伙,向來強大得可怕。

矮人的頭實在是硬極了,從他們那裡搶來的骨棒就只剩下了短短半截。在打開門的同時,我儘可能俯低了身體,向前擲出了它。

那團撲來的黑影似乎沒想到我會拋棄武器,勢頭頓了一頓。隨後亮起的金黃色火焰把飛來的骨棒徹底炸成了碎屑,其中幾塊濺到我的胸前,裁紙般劃開了皮肉。

「小傢伙,聽說你殺過不少人……」這不是什麼妖獸,而是個人類武者。他比記憶中的父親還要高大,手裡拿著兩把烏刃闊劍,披掛的全鋼鎧甲讓整個人看起來彷彿一座金屬堡壘。

我沒有回答,直接沖了上去。也許他是想表現一下自己有多威風,多煞氣,然後慢慢地宰割我,卻不懂得在戰鬥中沒話找話,是白痴才會有的行為。

那武者閉上了嘴巴,冷冷地看著我,動了動手腕。最少達到六階的雄渾炎氣再次從劍身上噴薄出來,直接橫斬我的側腹——被腰斬的人短時間裡很難死去,他應該真的很喜歡虐殺。

炎氣和人體之間的觸撞發出了「砰」的一聲悶響,比刀片更鋒利的氣勁頓時絞起了大片血肉,我像沒有分量一樣飛出,撞在遠處的牆上,已經折裂的右臂骨更是碎得扭曲起來。

「咦?」對於我沒有變成想像中的兩截,那人感到了驚詫,邁開長腿走了過來。每次沉重的腳步落下,都帶著整間木屋微微顫抖。

長劍歸鞘的清響如同一個訊號,探出的大手很快扼上我的喉嚨,收緊,將身體一併拎得懸空。武者望著我血肉模糊的側腹,那裡的傷勢雖然嚴重,但和真正的腰斬相比,根本就跟破了點皮沒什麼兩樣。

「你難道是鐵打的?不過這樣也好,活剝的時候,倒可以撐得更久一些。」他抬起另一柄闊劍,嗡嗡顫響的炎氣鋒芒正對著我的雙眉中間,一分分刺下。

我的左手在最後時刻握上了劍身,耀眼的炎氣光芒突然就消散了,泯滅了。像是被捏住七寸的蛇,巨大沉重的闊劍帶著令人牙酸的聲音開始彎曲,直到小半截前刃被我折斷,插進了武者下顎。

骨骼和牙床的阻力都沒能阻止這致命的一擊,近尺長的斷劍切豆腐般斜向貫穿了頭顱,從腦後刺出。垂死的武者鬆脫手掌,直勾勾地瞪視著落下地面的我,每說一個字,口鼻中的烏黑血液都在大量噴濺,「你到底是什麼怪物?」

他還是那麼多話,如果能用一半的精力去看,去想,可能就不會輸得這樣快了。

闊劍斬來的剎那,長期試煉令我養成的博殺本能,甚至在意念之前自動操縱著身體,向旁邊做出閃避動作。同一時刻,我把左手抬到了腰邊,隱蔽地擋向來襲。

儘管有一部分炎氣凝成的焰尾,仍舊掃中了腰腹,劍身上傳來的大力也毫無懸念地擊飛了我,但在這四分之一個眨眼瞬間里,我已經成功地把著力點,轉到了手上。

武者最終沒能得到答案,咽氣後眼睛睜得很大。其實他前面說對了一半,我的身體並不是鐵打的,只有手是。

無論誰,硬接過成千上萬道兵器、魔法、炎氣攻擊以後,都會有一雙同樣值得信任的手掌。

它是我唯一的倚靠。

走出甬道,打開狹窄的酒館暗門,大堂里的林格好奇地打量著我,「怎麼會拖到這個時候?」

「四十二。」我已經很累了,懶得多說些什麼。要不是因為體力的關係,剛才也不可能用那樣麻煩的方式去殺人。

「今天已經到了第四十二間么?不錯啊!呃,他奶奶的,你小子又帶武器出來作甚麼?」自從開始熟悉,林格的問題總是很多。

「值多少錢?」我抬起從武者腰間抽出的那柄完好闊劍。

「普通的精鐵劍大約五個金幣,你手裡的這把鋼火很好,護手的卸力弧度幾乎完美,應該是紅矮人打造的,最少得值二十個。」林格把眼睛瞪得比雞蛋還大,「你最近搞什麼鬼?想喝酒在這裡拿就成,沒必要去買。這就回去了?哎,站住……」

今天好像是什麼坎蘭節,大街小巷的人流比平時多出了幾倍,到處都是明亮的燈火和沸騰的笑語。我盡量避開各種各樣的小吃攤位,走在街邊的陰影里,不想被人看見身上的血跡。

兩年前,普羅里迪斯開始派馬車接我。他是個謹慎的人,從來都是讓車夫在兩條街以外等著,但我今晚沒打算坐車。

帝都是嚴禁私人收售武器的,想要把這劍賣掉,只能去喀什雅街區。默克爾爺爺帶我到過那兒,一幢幢很大的房子里有著很濃的香味。醉酒的男人笑起來像打雷,喜歡把錢袋拋得叮噹亂響,被他們叫做「寶貝」的女人都捏著嗓子說話,而且穿得很少。

喀什雅經常能看到傭兵,我已經賣過好多次武器給他們了。雖然默克爾老愛偷我的錢去買酒喝,但這不算什麼,他瞎了,總得有人顧著他。

至於我,攢錢本來就是為了去邊雲,沒有其他用途。這些年我找過紅很多次,並打算一直找下去,它肯定還活著,就像我夢見的那樣。

走出西郊,再穿過亨頓大道,就到了喀什雅街區。和以往的夜晚一樣,這裡的每家酒館都被擠得快要倒塌。臉上塗著白粉的婦女遊盪在街面上,眼巴巴地看著那些大房子里的一切,只有在路過的行人投來目光時,才會露出做作笑容。

在東區的火鳥酒館旁邊,我看到了傭兵傑克。他正和一個牛那麼壯的女人摟抱著,靠在黑暗的巷子口做些很奇怪的動作。

「有把劍,你要不要?」我上去叫他。

傑克喘著粗氣轉過頭,好不容易看清是我之後咧嘴笑了笑,把手從女人褲襠里抽出,在對方衣服上擦了擦,「瑪麗心肝兒,去那邊等我。」

那女人罵了句粗話,極不情願地離開了。傑克看了看周圍,站在原地沒動,右頰上的幾條刀疤擰成一團,「小鬼,又帶了什麼破爛來?上次那些到現在還積在我手上,賣也賣不掉,真是操他媽的……」

我解開包在外層的衣服,劍身亮起的寒光讓他立刻停止了抱怨,「這把什麼價?」

「十五個金幣。」我不喜歡討價還價,所以價錢一直都開得很低。

「你瘋了么?拿走拿走!這麼個破爛,還想當成上等貨來賣,你以為我是傻瓜?」傑克揮舞著拳頭,彷彿馬上要衝上來揍我一頓。

我看了他一眼,重新包起闊劍,剛走了沒幾步,就聽到他在後面氣急敗壞地叫,「該死的,快回來,再讓我看看!天,十五個金幣,那可是我的全部家當!」

「臭小鬼,整天板著個臉,連大叔也不知道叫一聲,好了不起么?」從頭到尾把闊劍輕敲了一遍的傑克哭喪著臉,恨恨地瞪了我幾眼,掏空口袋後坐在地上脫去了皮靴。

沒想到居然會有人把錢藏在靴子里,我看著他一刀刀挑出縫進鞋幫里的金幣,臉上的表情就像一刀刀在剜自己的肉,覺得有意思極了。

「都在這裡了。」傑克望著地上的一小堆金幣,眼神隱約變了變,但很快恢複了原樣,「拿上錢快回家吧,記得以後別再一個人出來賣東西。唉,你父母就算是吃這碗飯的,也總不能老讓孩子和別人打交道,難道就不怕你死在外面么?」

我收好錢,轉身,走上大街。黑吃黑的勾當早就遇到過了,剛才傑克在有殺氣的瞬間哪怕是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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