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間的難產與不孕
我認得一位聰明驕傲的朋友,偏愛所有動腦鬥智的遊戲,包括計算機踩地雷遊戲最快紀錄87秒,卻始終不看推理小說,有回,他聽我們眾人高談闊論推理小說煩了,撂下一句狠話,「我這輩子所知道最好的推理小說是,陳寅恪先生的《方以智晚節考》。」
好傢夥,拿一代歷史大家的著作來修理人,這當然是極沉重的一擊。
還好,我並沒有忘掉一個名字:約瑟芬。鐵伊。
我的回答是,「那你應該看一本英國的推理小說,叫《時間的女兒》,這部小說講的是一名對人的長相有特別感受的蘇格蘭場探長,他因為摔斷了腿住院,哪裡也不能去,只能老實躺在病床上,卻因此偵破了一樁四百年前的謀殺案:英王理查三世,究竟有沒有派人殺掉據說被他禁在倫敦塔的兩名小侄兒,好保住他的王位──」
時間的女兒,The Daughter of Time 這個書名出自一句英國古諺:The truth is the daughter of time ,意思是時間終究會把真相給「生」出來,水落石出,報應不爽。
「推理史上第一奇書」
約瑟芬。鐵伊,是古典推理最高峰的第二黃金期三大女傑之一,但走的路子和與她齊名的艾嘉莎。克麗絲蒂、桃樂賽。謝爾絲大大不同,鐵伊毫不掩飾她對那種不斷複製、下筆如流水的討好讀者作品的厭惡,克麗絲蒂一生出書近百種,謝爾絲也達五十。但鐵伊一輩子只寫八本推理小說,本本俱在水準之上──否則她如何能以一敵十,和大產量的克麗絲蒂和謝爾絲並駕齊驅,其中最特別的是這本《時間的女兒》。
老實說,在推理閱讀尚未成氣候的此時台灣出版這本書,只能說是身為編輯人的宿命和任性。
宿命是說,你很難不出版它,否則你會像哪件該做的事沒做好一樣,睡覺都睡不好──《時間的女兒》在推理小說史上是一部絕對空前也極可能絕後的奇書,不因為它到今天為止仍被美國偵探作家協會集體票選為歷史推理的第一名作品(第二名是安博托。伊可的響檔檔名著《玫瑰的名字》),而是因為它雄大無匹的企圖、寫作方式及其成果。一般而言,歷史推理所做的仍是虛擬的演義方式,借用歷史的某一個時段、人物、傳說或事件材料,作家丟進一則犯罪故事,試圖由此產生化學變化,好碰撞出不同趣味的火花,但《時間的女兒》不是這樣,它不躲不閃不援引「小說家可以虛構」的特權,正面攻打一則幾乎不可撼動達四百年的歷史定論,比絕大多數的正統歷史著作還嚴謹還磊落。
這需要膽識,膽子+學識──有造反的膽子不夠,還要有足夠支撐的豐碩學識。
而出版此書所以說基於編輯人的任性,原因在於,我個人實在不相信台灣的推理小說迷準備好了讀這樣一本書──讓我學習鐵伊的膽量,有話直說,這些年來,台灣的推理迷泰半習於也安於清楚模式化、輕飄飄表達方式的日本推理小說,《時間的女兒》無疑是密度太高、太嚴重的作品,它不像坊間日式推理,只要求讀者幾小時無所事事的時間而已,還包括謙遜的閱讀態度、細膩的思維、高度的文學鑒賞力以及基本的英國歷史認識。鐵伊不是會討好讀者、侍候讀者的寫作者,《時間的女兒》尤其個中之最。
這部奇書比較像推理大海中的瓶中書,寫給茫茫人世中的有緣的人。
「歷史交代」
好,《時間的女兒》到底挑起了怎樣的烽火?簡單說,它挑戰了英王理查三世在英國歷史上永恆邪惡象徵的四百年定論,如果鐵伊是對的,那四百年來所有英國人求學生涯所念的歷史教科書里的記述將完全是胡說八道;被英人譽為聖人、撰寫過不朽名著《烏托邦》、至今仍被認定是英史第一良相的湯瑪斯。摩爾,在此事件中將成為是非不明的老糊塗蛋,或更嚴重,成為諂媚君王亨利七世而不惜歪曲歷史的小人;而曠世大文豪莎士比亞依據摩爾《理查三世史》所寫的名劇《理查三世》,則是一出廉價可笑的大鬧劇。
事情大了。
往下,我們交代一下歷史背景,這滿困難的,因為這段歷史糾結盤纏,其次英國這些王公貴族為小孩取名字又沒什幺想像力,永遠在亨利、理查、愛德華、伊利莎白、瑪格麗特這幾個有限名字打轉,亂上加亂,我們試試看有沒有辦法講來簡明扼要,如果不能,那就抱歉請大家自行翻閱一下史書了。
時間大約在十五世紀中,由於在位的英王亨利六世一直有精神上的疾病,無法續任國王職位,大權握於王后瑪格麗特(原法國公主)手中,遂爆發王位的爭奪大戰,交戰雙方分別是南方偏向平民大眾的約克黨,和北方以諸侯貴族為主的蘭開斯特黨,這場爭戰持續約三十年,由於約克軍以白玫瑰為記,蘭開斯特軍以紅玫瑰為記,所以歷史上稱之為「玫瑰戰爭」。
一四六一年三月,在脫頓一地發生決定性的會戰,是役約克軍大勝,英國王位遂正式落入約克家愛德華四世手中,是為約克王朝的開端。
愛德華四世登基時年僅十九歲,是原約克公爵的次子,他的父親和長兄在征戰中敗死,並被蘭開斯特軍梟首高懸城牆之上,底下還有兩位弟弟,老三是耳根奇軟、後來叛亂被監禁而死的喬治,最小的理查就是日後大名鼎鼎的理查三世。
相傳愛德華四世高大英挺但頭腦簡單,極好女色,他登基後不顧皇家的娶妻慣例,瘋狂愛上一位原蘭開斯特黨爵士約翰。葛瑞的寡婦伊利莎白,伊利莎白是英史上有數的絕色美女,在和愛德華四世結婚成為王后前已生有二子,婚後,她替愛德華四世又生了兩個男孩(即相傳被理查三世害死的塔中王子)
和五名女兒。
愛德華四世在位二十二年,但玫瑰戰爭並未真正落幕,蘭開斯特餘黨結合法國的力量仍不時作亂,朝中亦不乏原蘭開斯特黨徒蠢蠢欲動。其中最嚴重的一回起於愛德華四世的親舅舅瓦立克公爵,瓦立克公爵是幫約克家打天下的功臣,他本欲將女兒嫁予愛德華四世好為王后,一計不成後轉而將女兒伊莎貝爾嫁給喬治,並說動喬治結合蘭開斯特黨奪取他哥哥王位,一度成功的將愛德華四世逼出倫敦,後來靠著理查潛入敵營,說動他三哥反正,同時也是靠著這位當時年僅十八歲的理查領軍,在倫敦近郊的巴納特大會戰中再次擊潰瓦立克公爵、蘭開斯特黨和法蘭西聯軍,這場亂事才化險為夷。
一四八三年酒色不斷的愛德華四世病逝,此時長子愛德華五世才十三歲,次子理查十一歲,因此遺命由弟弟理查(這個理查是理查三世)為護國公。然後,依英國傳統歷史的記載,大權在握的理查忽然變身了,由戰功彪炳且敬愛兄長的國之棟樑,露出猙獰的面目,搖身成為往後四百年英國人耳熟能詳的「駝子」「血腥者」
「兇手」「怪物」等等英文辭典中所有臟名詞的總匯,他的罪狀大致可歸納為:1.指控哥哥愛德華四世和王后伊利莎白的婚姻不合法,以剝奪侄子愛德華五世的繼承權,竊占王位。
2.拔除保皇的海斯丁勛爵等三位重臣,並下令將愛德華四世晚年的寵妃珍。秀爾裸體遊街示眾。
3.為去除愛德華四世一的合法性,公開指稱二哥愛德華四世和三哥喬治兩人並非他父親約克公爵的親生子,破壞自己母親的名節。
4.最罪大惡極的,他派人謀殺了倫敦塔的兩名小王子。
這個罪大惡極的理查三世在位只兩年。一四八五年,後來成為都鐸王朝開創者亨利七世的亨利。都鐸,糾集蘭開斯特軍,並在法蘭西王傾力支助下,和理查三世會戰於包斯渥,在這場著名的大戰役中,理查三世的大將史坦利倒戈,約克軍大敗,理查三世戰死於沙場,正式結束了約克王朝,也正式結束了玫瑰戰爭。莎士比亞的《理查三世》一劇的高潮戲便是這場約克家的最後一役,他描寫會戰前一夜理查三世夜不成眠,為幻覺(或他害死人的鬼魂)折磨幾近瘋狂,戰敗後又懦夫般高喊要用王位換一匹馬逃走,極盡肥皂劇之能事把理查三世徹底打入萬劫不復的惡人地獄。
「所謂的湯尼潘帝」
這裡,我們可能有個疑問,如果疑點真如鐵伊所言之多,即使這段歷史的記述,相傳出自都鐸王朝的聖人摩爾手中,一般人信之不疑,難道就沒有某些個「不因人舉言」的清醒史家發現不對勁嗎。就沒有人訝異過理查三世遽然且近乎不合理的轉變?沒有人注意到理查對敵手的寬宏?沒有人察覺他治下的英國政績斐然?四百年來的千千萬萬英國人全瞎了眼不成。
這點鐵伊非常光棍,他沒在小說中假稱葛蘭特探長是驚天動地的新世紀發現者(小說有權如此也不難做到),相反的,她讓葛蘭特和協助他的年輕美國人布蘭特在追案過程中清楚找出來,原來每一個世紀都曾有不同的學者跳出來質疑此事。由此,遂令《時間的女兒》一書除了驚悚尋找真正的歷史兇手而外,轉入另一層更沉重更感傷的陰黯歷史死角。
書中,葛蘭特(鐵伊)提出一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