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是五點鐘,坎寧安準備幾分鐘後就走,趕在播放本地新聞報道前到家。他總喜歡在電視里看到自己,那會給莎倫和孩子們留下很深的印象!他明白這點。
他所掙的錢不足以給他們買想要的東西,可是他深知他們仍然對他引以為榮。每當在電視里看到他的形象,那是一家子最樂的時光。自從那天莎倫在湯米的房間里發現了大麻,他為此狠狠斥罵了湯米以後,他暗暗發誓要在家度過更多的時光。
對曼尼·赫納德茲監視的結果,沒什麼新的發現。福勒給他打過電話,告訴他已派人送搜查證來警察局,準備行動。他的上司也打電話給他,指出沒有人力繼續對曼尼實行二十四小時監視,尤其是此案並非他們的管轄範圍。
坎寧安暗暗祈禱,但願曼尼一聽到他哥哥捲入帕特麗霞·巴恩斯謀殺案的消息,會把槍扔掉——要是真在他手裡的話,他們就可以當場將他逮捕,證據在手。如果事情發展正如預期的那樣,那他一定要去買雙新皮鞋。他將成為眾人眼裡的正義之星,可能又將接受一次電視採訪。
他正往外走,迎面看見麥麗莎朝自己走來,手上拿著一疊電腦印刷輸出:
「你是拿什麼東西來給我呢,還是終於接受我的建議,要去吃炸雞塊?」
她沒理他的話:「我得到了點東西,可是誰知道有沒有用。無論如何,我是按你的吩咐去做的。」
「說吧!」他催促道。
一位穿制服的警員沿著走廊從他們身旁經過。他停住腳拍拍坎寧安的肩膀。
「那案子幹得不錯哪,夥伴!」說完,他擠過他們,繼續往前走。
麥麗莎工作期間不能讓他進自己的工作的檔案部門,所以她將那疊紙抱在胸前說:「你有時間再回你的辦公室嗎?我得展開來讓你著看我們進展如何。」聽起來彷彿大有玄機!他想了想,就算他誤了六點鐘那次新聞,十點鐘還有一次,時間綽綽有餘,「跟我來……親愛的。對你,我總有時間。」
集合廳里空空蕩蕩的,他重重地坐進椅子里,靠背椅在他的壓迫下,發出「咯吱咯吱」的響聲,向後滑動。
麥麗莎坐在他旁邊的椅子上,俯身將那疊紙攤在他的辦公桌上,他伸手拿起電腦印刷輸出,她像見到一個看見糖果罐子就猛然伸手的孩子似的,趕緊上前去擋開他的手。
「住手,」她叫道,「你會把它們弄亂的!」
「哇!」他說,「你真是個霸道的小傢伙!」
「好,這是目擊者所抄下的車牌:EB0822。為了好玩,我把所有相關的車牌都列了出來,排除別的車輛,只剩下紅色的小型車,並查出了車主。」
「說下去,」坎寧安說,「你把我的注意力都吸引住了。」
「好了,我現在已經將範圍縮小大約只剩十輛車,你可以看到。我想,我得讓你瞧瞧車主的名字和地址,看看你想把哪些排除掉。接下去,我就可以追查車主的犯罪前科。」
她起身準備走。
「繼續干,麥麗莎,」他說,「把他們都查一遍。」
她的臉部一陣緊張,咳嗽起來:「我要下班了。他們剛把我父親送進醫院,情況不太好。」
他同情她。多年來,照顧她父親的擔子一直壓在她肩上,她日漸消瘦。
這次,她父親可能活不久了,她終於可以過她自己的生活。
「我很遺憾,娃娃。謝謝!我會很快把這些資料都看一遍,將結果告訴你。」
他目送她走出辦公室,接著,開始研究面前攤著的電腦印刷輸出。剛開始看時,他沒有認出一個名字,因而排除了兇手是他認識的本地的罪犯的可能性。
於是,他看到了列在第八位的名字,一下僵住了,定定地盯著。車牌號碼很接近是FP0322。這個車牌很容易被改作目擊者所提供的那個車牌EB0822。可是登記在冊的車主是約翰和莉莉·福里斯特夫婦。
「見鬼!」他笑出聲來。如果說所有名字中有一個讓他感到出乎意外,那就是她的名字。
這車牌下面做了記號。因為莉莉是地方檢查官,車輛管理局在登記簿上沒有列她的住址,這是為了防止說不定哪個被她起訴過的瘋子會闖進他們的辦公室,從那裡搞到她的地址。
出於好玩,想看看她住在什麼地方,他打電話給電腦室,要他們查一下她的駕駛執照。電腦室的人讓他等幾分鐘,他們會給他迴音。他坐在那兒,腦子裡出現了她的面容。
他以前跟福里斯特合作過幾次,對她評價頗高,比她那些同事要高得多。
他認為,地區檢查署的大多數檢察官都好像是司法界傲慢自大的兀鷹似的,更關心的是他們在法庭上的判決「戰績」而並非那些捲入他們所起訴的案件的受害者們的命運。可是莉莉不屈不撓,兢兢業業,真切地關心經辦的每一樁案件的結局。
在許多方面他們都很相像。一旦接手某樁案子,她便會像一條口中咬著骨頭的狗似的鍥而不捨,沒什麼力量可以阻擋她。這時,電話鈴響了,是電腦室打來的。
「你準備好了嗎?」女孩問。
「說吧。」
「地址是卡馬利洛1640號。我查了她的檔案,登記的只有一條:她是今年四月二十九日發生在溫圖拉的一起強姦案的受害者。如果你想要的話,我可以叫他們將該案的報告傳真給你。」
他一時說不出話來。
這是最近發生的一起案件,她從沒跟他提過一個字,從沒因此影響日常工作。他甚至沒要那位女孩替他查她的檔案。他不過是尋開心而已,運用手中的權力來滿足好奇心。許多警員都這麼做,一旦他們看到某個長得標緻的妞兒駕車經過大街,便打電話弄到她們的住址。
他們不該這麼做,可是他們仍然這麼做。
「嗨,」那女孩又問了一遍,「你到底想不想要那份報告?還有一位警員在電話那頭等著呢?」
「傳過來吧!」他說,「標上殺人案,把我的名字寫在上面。」
他擱下話筒,拿起赫納德茲的案卷。
他明白他已經發現了什麼,只是想證實一下。在這兒:博比·赫納德茲四月三十日凌晨被謀殺,就在莉莉被強姦後的第二天。莉莉平常駕駛的是一輛紅色小車,牌照與目擊者所提供的相似。接著,他顫抖著拿起另一樣東西:
那張拼湊素描。他掃視了一下,確信別的警探都已經走了,這才將目光轉向素描。
「不!」他注視著素描上那張臉,自言自語道:「你他媽的瘋了,坎寧安!」
在他記憶中,莉莉相當有魅力。他當然不可能將她踢下床,他心想,可是絕不會有人願意第二天早晨醒來時看到素描上這傢伙的臉孔。
就在這時,屋角的傳真機的蜂鳴器響完了,他走過去拿那份報告。傳真機邊傳他邊看。
「天哪,她女兒被強姦了,她那十三歲的女兒!」
扯下最後一頁,他將所有的紙張都拿到辦公桌上,一頁一頁地細看,將每一個細節都記清楚,完全對上了,甚至她們關於那個強姦犯的描述與赫納德茲的特徵也極為相符。
他幾乎想抓起鋼筆馬上將縱橫字謎的空格填滿,可是他止住了自己,但願這只不過是一種巧合。再者,這也跟他素日的個性格格不入,他從來不是個深信巧合之人。要不然的話,他的半數案子永遠都不可能結案。不過,在他逮捕的人中,大多數都不僅僅是巧合,或者說是大大的巧合罷。
接下去那個鐘頭裡,他坐在桌旁,全神貫注地研究著那份報告。他一遍遍地問自己:為什麼在這長滿綠草的地球上,竟會有一名地方檢察官在長達六小時的時間裡不報案?
他丈夫事後打電話叫了警察,報告了她在強姦案發生後失蹤的事。直到赫納德茲血濺人行道之後一小時她才回到家。
她丈夫讓警察尋找的是輛什麼車來著——不是別的,正是那輛紅色的「本田」車。那顯然是她的而不是她丈夫的車。倘若車子是後者的,那坎寧安就可以把整個事情解決了,兩邊太陽穴也不會因為陣陣抽緊而隱隱作痛。
如果她丈夫跟她女兒呆在家裡,那輛紅色的「本田」停在車庫,那麼……
不,他想,這仍然不能排除所有的疑點。她丈夫可能趁著孩子睡著時,開車出去開槍打死了赫納德茲。
他又回到那份報告上,找到了約翰·福里斯特最初打電話給警察想知道他妻子下落的時間,以及警察到達他們在卡馬利洛的家的時間。福里斯特也許是通過付款電話向警察報告他妻子失蹤,接著槍殺了赫納德茲,然後趕在警察到達前僅用十八分鐘回到了卡馬利洛。
這不是不可能,可是要是真的是這樣子的話,那他一定是個婊子養的笨蛋,竟把他自己駕駛的那輛車子的特徵原原本本地告訴警察。有沒有這種可能呢?或者是當莉莉·福里斯特開著她的本田車,而他卻……或她……
到底這些警員有沒有真的看見那部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