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章

1月2日

蘇格蘭高地,湯姆杜恩

黃昏時分,萊梅克指著窗外喊道:「那兒!那兒!」

司機猛地一踩剎車,車裡的人毫無防備地被摔擠在一塊兒,罵聲四起。

「你開過頭了,轉彎在那兒!」

司機是個戰士,萊梅克的年齡是他的兩倍,塊頭都能把他裝下。他說了句抱歉便把車往回倒。

萊梅克沖司機背後那些躲在雨布下的人喊道:「你們沒事兒吧?天很黑,他沒看見那個轉彎。」

「您難道覺得沒事兒?」一個帶著滑稽的法國口音的聲音說,「我的媽媽啊!」又說起了倫敦土話。

卡車倒回標記轉彎的地方。那個路標在原始森林濃密枝葉的掩映下,幾乎是看不見的。這是他們在高地的最後一個下午,然而洛哈勃的山麓丘陵還有枝杈樹葉把光線都遮住了,只有霧蒙蒙的幾縷陽光從縫隙中鑽出來。濕潤的空氣陰冷陰冷的,只有在暖和的小酒館裡喝上一口溫酒才能去掉這股寒氣。

沿石子路走上一百碼,路邊有一個女人和燭光酒館。昏黃的燈光從老式的窗戶里閃爍而出,好像是在對客人發出的邀請,煙囪上面青煙裊裊。

萊梅克放下車後的欄板,從裡面跳下八個來受訓的人。

「喂!」他大聲嚷道,「別忘了『大個子』!」

最後的那個兵穿著蘇格蘭短裙,聽罷一拍腦袋,趕快跳回車槽,拿出來一個沙袋真人玩偶。

除了那個瘦小的司機——一個愛爾蘭小孩兒,所有人都向酒館擁去,低頭鑽進屋子裡。他們一窩蜂地向一個昏暗的角落擠去,又挪桌子又搬椅子,不一會兒就建立了一個他們自己的陣營。蘇格蘭小夥子把「大個子」扛在肩上,「嘭」的一聲把它直立著放到一個椅子上。這個玩偶穿著一身皇家海軍的制服,這身衣服是從一個隊友的衣服箱子里拽出來的。那個隊友不喝酒,所以今晚沒來。萊梅克給「大個子」要了杯黑啤酒。

煙點上了,酒也端上來了,這時萊梅克準備發話了。他身邊坐著三個英格蘭人,一個愛爾蘭人,兩個加拿大人,一個法國人,一個蘇格蘭人,還有一個大沙袋玩偶。

萊梅克舉起了酒杯。這些戰士被稱作「傑德堡」,這是多國秘密組織的名字。這個組織的成員由英國特別行動委員會(以下簡稱SOE)招募和培訓,專門負責敵後抵抗鬥爭。

「這杯酒獻給你們這些小夥子,獻給所有的在你們之前的『傑德堡』!」小夥子們舉起酒杯,碰杯聲叮叮噹噹響成一片。蘇格蘭小夥子抬起「大個子」的胳膊,替它喝了那杯黑啤酒。

「好了好了,」萊梅克抹掉鬍子上的啤酒沫說道,「我們這兒都坐著些什麼人才?我知道你們中的大多數人都擅長玩武器。還有沒有會其他玩意兒的?」

「無線電和電報密碼。」一個英格蘭小夥子說。

「哇噻,密碼!謎一般的東西。」其他人笑著說。

「跟我們說一個密碼。」萊梅克命令他。

「零三一零五四。」

「你就叫『斯芬克斯』(意指謎一般捉摸不透的人)!」萊梅克給他封號,「下一個!」

「語言。」法國小夥子說。

「哪一國的?」萊梅克問。

「日語。」

「真的?」

「當然,還有緬甸語。」

「當然!」

「畢竟我們要去緬甸,- ce pas(意為不是嗎,原文為法語)?」

「他還會說法語!」蘇格蘭小夥子嚷嚷起來。「太有天分了!」

「說幾句緬甸話。」萊梅克戳了法國小夥子一下。

「Ein tha beh ma le?」

「什麼意思?」

「我說,衛生間在哪兒?」

「廁所!」萊梅克叫他,於是這成了法國小夥子的固定外號。小夥子想要反駁,無奈其他人開始起鬨,拍著他的肩膀一起叫著:「廁所、廁所、廁所……」

萊梅克抿了一口酒,把酒杯像鎚子一樣「咣」地砸在桌上,然後把椅子向後拉了拉,以便讓他的大肚皮有更多的活動空間。

「你!」他手一指,向蘇格蘭小夥子示意。「你的特長是什麼?」

「軍事破壞。」

「小心點兒吧,『大個子』。」愛爾蘭小夥子把身子湊向對面的沙袋玩偶,「他可能會在你的酒里撒尿。」

「金星。」萊梅克說。

「我的媽!這算個什麼名字啊?金星?教授,您還是給我換一個吧!」

「《金星號遇難》,朗費羅,我們美國最偉大的詩人!」

萊梅克等著其他人接過話頭,但沒人吱聲。

「遇難?」一個加拿大小夥子突然叫道,「明白了嗎?遇難?你不是個搞破壞的嗎?」

「哦哦哦。」蘇格蘭小夥子明白了。「嗯,那好吧,我挺喜歡這個名字的,金星。還是個帶著鮮血的詩人呢!」

「這麼喜歡那就綉在襯衣上好了。」法國小夥子小聲說。

萊梅克張開雙臂,環抱兩旁的椅背。毫無疑問,他是這張桌子上塊頭最大的一個。這些SOE的「傑德堡」們將會被分成三人一組的非軍事抗敵小組,空降到日軍後方,參加游擊隊、地下抵抗組織以及軍事破壞活動。他們必須要有狐狸般敏捷的頭腦,鋼鐵般堅強的意志,還要時時刻刻保持冷靜。

「其餘的人就都是玩武器的了,對嗎?很好!先讓我瞧瞧你們這些小傢伙都會什麼,明天再把你們派上路。『斯芬克斯』,『廁所』,『金星』,你們三個注意了,等我們受訓結束時,你們必須和其他人懂的一樣多。好了,說說你們最喜歡的武器!誰先來?」

他向那個知道朗費羅的加拿大小夥子示意。

「育空河(加拿大西北部地區的一條河流)?」

小夥子咧嘴笑了,接受了這個外號。

「M3靜音衝鋒槍,口徑0·45,消音器的作用在於平衡槍身,使槍口朝下。兩百碼以外沒人能聽到。衝勁猛,槍身輕,結實耐用,適合室內作戰。」

聽了他的選擇,大家紛紛點頭。萊梅克抿了一口酒,什麼都沒說,只是盯著他看。

「嗯嗯。」「斯芬克斯」小聲地應著。

萊梅克搖了搖頭,可悲地嘲笑道:「M3衝鋒槍有兩點我不喜歡。第一,每打三百發子彈,它的消音器就必須清潔,否則它裡面的碳會讓槍發出更大的聲音,還不如沒有這個討厭的東西。作戰激烈時,十個彈匣可能用十分鐘,也可能用十個星期,不管碰上哪種情況,你都必須繼續前行。第二,這種槍是美國戰略情報局製造的,136部隊根本沒有。下一個,你來!」

萊梅克用手指了指那個小個子的愛爾蘭小夥子。

「容易!」他說,眼睛裡突然閃過一道熱切又殘忍的光芒。「可是教授,這是另外一種美國槍,所以您別把它損得一錢不值。湯姆生衝鋒槍,全重230格令(重量的最小單位之一,1格令約等於64·799毫克),口徑0·45,百發裝彈倉,彈發量一分鐘879,60秒內可拆裝一遍,而且不用任何工具。聲音大,衝擊力強,穩定性高,平衡性好,有槍火,是所有槍裡面最他媽漂亮的一個!」

「對對對,」萊梅克好脾氣地說。「除此之外,算上那個彈倉它全重二十磅。約帕人在後面追你,你還想拖著這個狗崽子穿越槍林彈雨,一直往前跑?我看你最好還是用它把自己斃了吧!」

周圍笑聲一片,大家紛紛碰杯喝酒,但愛爾蘭小夥子並不服輸。萊梅克笑了起來。

「你就叫『卡彭』吧(美國一位著名歹徒的名字)!下一個!有誰想用英國槍嗎?既然你們是由英國配備武器,我建議你們用英國槍。」

一個英俊的英格蘭男孩兒舉起了手中的酒杯。

「司登衝鋒槍,重量輕,用便宜的9mm子彈,可裝消音器……」說著英格蘭小夥子看了一眼對面的「育空河」,他也喜歡用靜音衝鋒槍,「但是司登槍的靜音器用的不是紗網而是擋板,所以不那麼容易臟,更易保養。跟一般槍支不同,它最多就是『呲』的一聲,不會發出巨響。它耐用,防泥,防沙,而且防水性能比任何衝鋒槍都好。」

英格蘭小夥子頓了頓。萊梅克等他接著說,想看看這孩子是不是全懂。但他果真全懂。

「沒錯,教授,它的消音器確實削弱了9mm子彈的穿透力。」

「還有呢?」

英格蘭小夥子嘆了口氣。

「還有就是,如果不慎將它掉到地上,它的彈匣會在脫落時發出警報。」

「小夥子們,有什麼解決的辦法?」萊梅克發難道。

大家齊聲回答:「別掉在地上!」

「你,我的小帥哥,」萊梅克沖著英格蘭小夥子端起酒杯,「你的名字就叫『大拇指』!現在剩下誰了?你來!」

另一個加拿大小夥子是戰士裡面塊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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