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色魔 第二章

唐·布魯斯被姦殺後不久,里士滿警局有一位探員約翰·阿爾德曼受命加入我們,來調查此案。他對我說:「當你介入這樣一樁令人髮指的強姦案時,你會有一種義憤填膺的感覺,並且這種感覺會久久縈繞你的心頭。」

我說我已經感受到了,並把那種時刻都在煎熬的滋味說給他聽。我還對他說,一切有良知的人對這起案件都會憤怒不已。我把眼淚流在心裡,要知道我們辦案的人是不能輕易掉眼淚的,否則的話會影響辦案的進度。對這一點,我和他心裡都非常清楚。下一步怎麼走?這對里士滿警局和我們都十分重要。

我們開始著力調查所掌握的少許物證,少許的物證將意味著什麼?我心裡十分明白,但是我們必須要還唐一個公道,這樣一來,我們不得不從僅有的證據當中去尋找犯罪人的作案事實,這好比大海撈針。

唐致命的傷害是心臟部位的一處刀傷。在刑偵實驗室里,我們發現枕套上印有兩條直線壓痕,好像是一把刀的刀刃部位,鋸齒狀的刀口。我推斷兇器可能是一把獵刀,通常獵刀是用來野外狩獵時的切割、剝皮等,除此之外它還具備刺的功能,但要求不像格鬥刀那樣嚴格,而且獵刀可以有各種形狀。獵刀還是一種生存刀,是為了求生而存在的,它可以用來禦敵,又可以做工具,還可以獲取食物。

我在解釋這把刀的用途的時候,盡量想把自己的觀點說得清楚一些,然後讓同事們補充。

非要把一把刀定義為哪類刀是不科學的,難道格鬥刀就不能用來切肉?獵刀就不能用來格鬥?我在觀察唐鋸齒狀的刀口時,頭腦里出現了關於刀的種種聯想。我覺得關於刀的用途,要看各自拿在手裡更傾向於哪個方面。這要根據使用者的用途來選擇的話,他會選擇儘可能跟用途相匹配的那種類型,這樣會達到更好或者更加單一的效果。

我給手下的調查員托馬斯·提勒吉姆·多頓,還有約翰·阿爾德曼解釋過這個問題。我告訴他們,戰鬥刀的刀尖比較尖,常有假刃,刀身不能太寬,用作生存刀容易斷。獵刀的刀刃開鋒薄,比較鋒利,刀身輕盈。具有兩者特徵的既可以用來當作戰鬥刀用,也可以用來當作獵刀用。劍型開鋒厚的戰鬥刀,從理論上說不太適合當獵刀,而沒有假刃,刀尖圓潤的獵刀,理論上也不太適合當戰鬥刀。生存刀常帶有很多小魚鉤、火石等附件,刀身厚實,當然,刀刃可以薄、刀尖可以尖,但有一定限制,否則強度不夠。實際上不考慮方便、實用、易損壞等因素的話,三者互用完全是沒有問題的。

我對獵刀作出這樣的解釋,是想啟發大家對這個案子的想像力。托馬斯和吉姆對獵刀也頗有研究,他們說獵刀的材料都是用最好的。基於這點,我們暫時把殺害唐的罪犯手裡的那把獵刀假設為市面上最好的獵刀,於是派人到市場去觀察各種獵刀的類型。

除此之外,我發現唐的枕套上似乎能提取到指紋,但因為枕套上有紡織紋路,因此無法進行任何類型的指紋分析,但最後這個遺憾被彌補了。兇案發生一個月後的早晨,我剛進辦公室,托馬斯告訴我一個喜訊。犯罪實驗室的同事們在唐枕套上的血跡中發現了一個殘缺的指紋,這算是近期最重大的發現吧。

過去的辦案經驗告訴我,指紋隨著其形狀的不同可以分為三類:一類是弓狀紋,有如弓般的形狀;一類是蹄狀紋,像馬蹄般的形狀;還有一類是螺旋紋,像螺旋般的形狀。

我曾經讀過一位痕迹學專家的論文,上面說:在六百四十億個指紋中只有一對有相同指紋的情形。曾有其他的學者也說過類似的話。因此,無論將來人口怎麼增加,也不會有人的指紋是完全相同的。這個「無人相同」的原則,我相信它不會改變。

在唐的枕套上,那個指紋非常模糊,再訓練有素的眼睛也無法看清。指紋的脊狀紋路毫無規則。我們把它放在放大鏡下觀察,可是放大了的織物紋路差不多將脊狀紋路完全掩蓋了。在這種情況下,我對那個指紋幾乎不抱任何希望。

因為印跡上有脊狀紋路,那是我們所擁有的全部罪證,但我們用盡各種方法卻無法把它放大。掌握的情況實在是太少了,我們很想獲取更多的證據,但這基本上不可能。

案發當天,我們還在現場發現了少量的精液。血清測試表明兇手的血型是A型。這對我們來說也是一個好消息,因為案子的線索畢竟沒有中斷,我們總算捕捉到了罪犯的一些蛛絲馬跡。這對我們來說至少是個安慰。

這個時候,我們把已經把唐的男朋友排除在外,還有那個正在假釋中的唐的鄰居。他們兩人案發的當天都在外地,沒有作案時間。

現在就剩下了一個人了,我們把他作為重點懷疑對象來調查。這個人就是經常用下流話挑逗唐的那個羅伯特,他曾幾次因持有毒品被拘留過。

當我知道羅伯特的血型是A型,而且和從作案現場提取的精液樣本一致時,我有一種勝利在望的衝動。

我認為把目標的範圍縮小到羅伯特一個人身上的思路是正確的。但是那傢伙也有當晚不在犯罪現場的證明,他說當晚他和女友在一起。我覺得這裡面有蹊蹺,於是我們決定繼續查下去。

調查的結果是,唐枕套上的指紋與羅伯特檔案上的指紋不匹配。這又讓我舉棋不定,當時,我們使用的是傳統的攝影技術,要知道,這些傳統技術在一定程度上能將脊紋與織物的紋路區分開來,但總體上卻沒有達到理想的效果。

我們還是無法下結論說已經確認了指紋。我們嘗試了各種化學方法,以使枕套上的指紋印跡更加清晰可辨。但是,每當指紋變得更清晰時,枕套的紋路也隨之更清晰。在這方面,我們可以說是絞盡腦汁,但卻沒有任何進展。

我非常苦惱,指紋就擺在那裡,我們每天都在觀察、研究它,但就是沒有人知道怎樣把它剝離出來。指紋夾雜在枕套上的血跡當中,而枕套上有織紋,這使得它難以辨別。如果有某種方法能使指紋被辨別出來,那麼在法庭上它將和DNA證據一樣具有無可辯駁的說服力,甚至更權威。

於是,調查工作暫時擱淺了。

我們每年召開一次隱約指紋研討會,弗吉尼亞所有的法醫將會全部到場。這基本上是一次培訓會議。而這一次,將有一個供貨商把他們研製的成像系統,帶到會場來向我們作演示。

我對成像系統這玩意兒還是持懷疑態度,因為,還沒有人在刑偵案件中使用過它。但是枕套上發現的指紋如此模糊,這個系統說不定會對我們有所幫助。我用期待的心情盼著這一時刻快點到來,我當時的感覺可以說和模糊的指紋證據一樣,但我有一種獵奇的心理,說不清楚這是為什麼,只是感覺告訴我,我期待的結果在前方等著我。

我知道痕迹鑒定有很多,指紋鑒定屬於痕迹鑒定中的一種。痕迹鑒定是利用痕迹檢驗技術,對與犯罪有關的形象痕迹進行分析、比對、推斷,得出同一或不同一認定的結論性意見。

指紋具有唯一性、觸物留痕、終身不變的特點,它可以直接認定一個人身份。在司法活動中對涉嫌盜竊案件的刑事訴訟,指紋鑒定對證實犯罪和查找犯罪嫌疑,都會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但是運用指紋鑒定在認定盜竊案件的司法活動中也存在著許多問題。有人認為,指紋證據是不可靠的,他們理由是在犯罪現場採集的許多指紋是所謂的隱約指紋,也就是說採集者為了「回收」它們,對它們進行了特殊的化學處理,或者使用了紫外線燈光照明。這種經處理過的隱約指紋往往是不完整的,不可能得出獨一無二的配對。

另一個原因是宣布兩個指紋相一致,通常需要兩者之間一定數量的相似點。在需要多少個相似點的問題上,不同的司法機構會確立不同的標準,使得這種標準看上去是任意的。但由於各種客觀條件所限,司法活動指紋鑒定同一性認定結論無法達到百分之百的精確程度,這個問題應當引起我們的注意。

我在赴會之前曾對托馬斯和吉姆說:「在今天的隱約指紋研討會上,我們或許會找到某一種答案,儘管不知道這種預感從何而來。」

托馬斯和吉姆,看我有點自言自語的樣子,只是坐在邊上笑而不語。我知道,其實他們心裡並不輕鬆,可能比我還要著急,他們只是不想給我增加壓力。

想到這裡,我把思緒重新作了調整,我相信供應商帶來的成像系統真的能幫我們大忙,於是我開始聚精會神聽起他們的演示。

圖像增強技術是利用計算機來鑒別圖案,比如這個枕套上的圖案,一旦織物的紋路被確定下來以後,它就會被剔除出去,只留下指紋的脊狀圖案。經過10個小時的試驗,兇手的不完全指紋逐漸會顯現出來。

成像供應商還利用圖像中變化劇烈的信息和只與高頻成分有關這一原理,結合MATLAB設計,實現的高頻加強濾波器,對圖像進行增強處理,在這個基礎上使用時域直方圖均衡技術,再對圖像進行處理。試驗結果說明這兩種技術的結合,完全可以使圖像的細部特徵得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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